无障碍设计在市政道路设计中的体现探究
2020-06-24滕龙
滕龙
(贵阳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贵州贵阳 550000)
0 引言
目前,我国正处于各项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推进的关键时期,市政道路设计、施工比例大大提升,无障碍设计理念在市政道路设计中的有效体现将进一步优化城市公共空间。相关设计人员在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中,将充分考虑具有不同程度生理伤残缺陷者和正常活动能力衰退者对市政道路工程的使用需求,使市政道路工程的设备和功能能够满足各类人群生活需求,营造人性化、现代化生存环境。
1 市政道路设计中无障碍设计要求
要想在市政道路设计中融合无障碍设计理念,设计人员应掌握人体工程运动学知识、伤残缺陷者行为特点,并在实际设计中遵循伤残缺陷者人体机能使用原则。以下对市政道路设计中无障碍设计要求进行介绍:
(1)整体性要求。近年来,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提高,市政道路工程与城市交通系统具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在智慧城市建设规划全面推进的基础上,无障碍设计应充分考虑城市公共空间的整体性以及城市交通系统的整体性,以便为伤残缺陷者构建完善的生存系统。
(2)层次性、规律性要求。市政道路工程是城市生态系统的重要构成,直接影响着人们的出行规划和正常生活,在实际设计过程中,设计人员应该根据人与环境的关系、人对环境的感知以及心理学对无障碍环境设计的影响,结合人的生存需求合理设计无障碍市政道路环境。
(3)动态、多样性要求。城市公共空间无障碍设计需要遵循安全性原则、可及性原则、适应性原则和系统性原则,在此基础上,为提升市政道路工程的人性化水平,应在实际设计过程中充分分析活动主体的参与性,强化精细设计意识,注重完善细部处理,以满足各类人群的多样性应用需求。
2 市政道路设计中无障碍设计要素
基于我国不同程度生理伤残缺陷者和正常活动能力衰退者生存现状,在市政道路设计中相关人员应精细化掌握无障碍设计要素,以构建人性化、现代化生存空间,以下对市政道路设计中无障碍设计要素进行介绍:
(1)全面掌握残疾类型。相关调查表明,目前,我国现有残疾人约为8296.0万,占总人口的7%,残疾类型主要包括听力残疾、言语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视力残疾和肢体残疾,数量分别为2004.0万人、127.0万人、554.0万人、614.0万人、1352.0万人、1233.0万人、2142.0万人,分别占比24.16%、1.53%、6.68%、7.40%、16.30%、14.86%、29.07%,只有在市政道路设计中充分考虑不同残疾类型对市政道路工程的应用需求,以及不同程度生理伤残缺陷者和正常活动能力衰退者对市政道路工程无障碍设计的期望,才能够使市政道路工程具有较高的可应用性和社会满意度[1]。
(2)设计人才。市政道路设计中的无障碍设计不仅需要设计人员掌握优秀的设计技能,更需要设计人员具有较高的道德品质和职业精神,并能够在实际设计中对不同程度生理伤残缺陷者和正常活动能力衰退者抱有最大的同情,以便使设计结果广泛的应用于市政道路工程[2]。
3 市政道路设计中无障碍设计内容
3.1 盲道设计
近年来,我国城市社区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按照国家发展需求,应对人口老龄化发展带来的挑战,在城市道路设计中全面渗透无障碍设计理念,应用无障碍设计技术至关重要。盲道设计是市政道路设计中无障碍设计的主要内容,以下对其进行具体说明:
在市政道路工程中,人性化的盲道能够满足视力残疾人群的出行需求,降低视力残疾人群的肢体障碍发生比例。首先,在盲道设计过程中,相关设计人员应该根据视力残疾人群的身体特征,选用颜色较为鲜艳的盲道砖进行盲道铺设,这种铺设方式不仅有效利用了视力残疾人群对高强度色彩的识别特征,还可在一定程度上避免盲道被过多占据;其次,在盲道设计中应重点考虑视力残疾人群受到视力影响产生的对出行道路的更高平整度需求,合理加强力学分析和力学计算,以便人性化设计具有更高舒适感和体感识别度的盲道结构;最后,在盲道设计中,相关设计人员还应充分排除盲道范围内的相关标志设施,如电力设施、排水装置等,全面保障视力残疾人员的通行安全。另外,根据市政道路中盲道的通行性和警示性作用,可将盲道划分为提示性盲道和行进性盲道,以人体感应的方式向视力残缺人员提供通行信息,人行道障碍物处提示盲道处理如图1所示[3]。
图1 人行道障碍物处提示盲道处理
3.2 坡道设计
在市政道路设计中,与盲道相比坡道对应的伤残缺陷对象更多,设计人员需要具备更高的技术水平和更为全面的设计思想,以使坡道配备能够应答、满足伤残缺陷者生存需求、出行需求的服务功能与装置,以下对坡道设计中无障碍设计的体现进行介绍:
市政道路工程是城市公共空间的重要组成结构,目前,我国针对生理伤残缺陷者和正常活动能力衰退者进行的无障碍设计以上升至城市公共空间,设计内容主要包括路径系统、出入口系统、导向系统和公共服务设施,坡道设计在城市公共空间无障碍设计中占有重要地位,设计人员应充分考虑生理伤残缺陷者和正常活动能力衰退者出行尺度,结合各地区独有的城市公共空间形态、市政道路工程无障碍环境基本情况以及原有无障碍设施基本使用情况,以便改善障碍环境,灵活运用多种改善措施。目前,市政道路中的无障碍坡道主要包括行进坡道和缘石坡道,在设计中应考虑轮椅出行的便利性,在保证城市交通系统运行顺畅的前提下,最大限度降低坡道的坡度。另外,考虑到缘石坡道的摩擦性往往大于行进式坡道,在实际设计中,应使坡道结构更具稳定性和平整性,根据《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2012)要求可知,坡道设计弯度结构必须大于200m,以为行人提供缓冲空间。
3.3 台阶设计
相关调查显示,2018年PPP项目中,市政工程行业细分为市政道路、污水处理和其他类别,分别占比27.39%、23.79%和48.82%,市政道路在市政工程中占据较大份额。基于我国全面推进的城市化建设进程,应在实际设计过程中充分体现人性化特征,有效渗透无障碍设计思想。众所周知,生理伤残缺陷者和正常活动能力衰退者在台阶上的出行困难较大,在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中应合理优化台阶设计方案,经过长期探索和实践模拟可知,将台阶设计宽度和高度分别控制在30cm和50cm时具有较高的行走平稳性。另外,为保障伤残缺陷者的出行安全,在台阶设计中还应充分重视材料选择工作,选取摩擦系数较高的材料进行施工。严格保证台阶辅助设施的稳定性,包括台阶扶手等,科学开展应力计算,明确台阶扶手的应力承受上限,优化台阶整体结构。此外,应在台阶设计施工中布设人性化的警示标语,如防止滑倒等,防止在雨雪天气以及其他恶劣天气到来时,台阶摩擦系数降低,影响行人出行安全。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中无障碍设计主要体现在肢体障碍和视觉障碍上,在张贴设计标语时,应对标语文字的大小和字体进行规范,采用凹凸处理、夜间反光等方式,对视觉残疾人群和老年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出行安全进行有效保障。
3.4 定向砖方位设计
在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中充分体现无障碍设计思想展现了伤残缺陷人士参与社会的平等性以及人道主义精神,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在实际设计过程中,定向方位砖设计能够满足肢体能力障碍者和不利条件活动者的出行需求。目前,联合国无障碍法规标准主要包括1950年《身体残疾者的社会康复决议》、1964年《关于残障者康复法律的行政观点调查》、1974年《残障者生活环境专家会议》、1982年《关于残障者的世界行动纲领》以及1994年《促进残障者对社会的安全参与》,其中1974年《残障者生活环境专家会议》首次提出无障碍设计概念。在诸多联合国无障碍法规标准的支持下,无障碍设计思想已经在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中得以普遍应用,定向砖主要在盲道上或最初接入盲道的入口位置应用,在道路外侧添加轮廓砖,内测添加圆形砖,具有较高的警示作用和身体感受性。
4 结论
在各项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不断推进的前提下,于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中积极借鉴国内外有关无障碍设计经验,进一步优化盲道、坡道、台阶、定向砖方位等市政道路设计模块能够使市政道路工程更具人性化和现代化特征,满足各类人群的日常生存要求,形成安全、方便、舒适的现代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