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述档案的采集
2020-06-23继卫
继卫
近年来,以口述档案为题材的出版物和影视作品在文化市场十分活跃。口述档案,作为对历史理解的一种新表达和新实践,以其带温度的讲述和影音化的记录,自然而然地为读者和观众所关注,为更多的学者、专家乃至非专家所选择。
人类对历史的记录,在语言出现以前,只能是物传,语言发明以后,增加了言传,文字发明以后,增加了文传,以文字记录历史。录音、录影设备发明以后,记载历史的工具又增加了音传、像传。
口述历史,是通过笔录、录音、录影等技术手段,记录历史事件当事人或者目击者的回忆而保存的口述凭证。口述历史不是简单的一人说,一人记,而是一种将记录、发掘和认识历史相结合的史学形式,即通过调查访问,用录音设备收集当事人或知情者的口头资料,然后与文字档案核实,整理成文字稿。
对口述历史进行有目的性的整理和加工,对所想要了解的内容进行引导性采访和针对性的记录并进行言语、文字、图像的加工润色,使之更加贴近历史,还原历史,这就形成了口述档案。
口述档案是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经济、军事、科技、文教等活动领域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由事件当事人或事件亲历者口述的,以标准方法采集的各种文字、声像形式的历史记录。它不仅是历史研究的一种方法,也是一种新的档案工作理念。口述档案为建构社会记忆创造的丰富影音图文档案,已逐渐成为记录、保留时代变革的重要档案资源。
口述档案的采集一是要遵循存真求实的原则,对受访者记忆的真实性与真实的历史要进行比对、区分和鉴别,力求达到回忆真实与历史真实的统一,正确揭示历史的真实面目;二是突出特色原则,要选取具有明显人文个性或地方特色、有自身突出历史与文化特征的人文社会群体和民间流传的手工艺、歌谣、俚语、少数民族生活习俗、地方历史发展进程中的重大事件等进行口述档案资料的采集;三是尊重受访者原则,要在口述档案的采集过程中尊重受访者的意愿和隐私。口述档案的编研和公开利用要注意受访者的著作权和隐私权等法律权利。
一些重大历史事件的亲历者、参与者,他们本身就是“活档案”。他们可以提供許多真实、生动的档案资料,对他们进行口述档案的采集,可以了解文字档案背后更为详实的东西,使死档案活起来,充分体现口述档案的史料价值。
口述档案涵盖了政治、经济、军事、文教、科技等各个领域、各门类学科,反映了社会的各个层面。广泛开展口述档案的采集、整理和编研可以极大地丰富馆藏,改善馆藏结构,适应各方面利用档案的需求,充分发挥档案馆信息资源中心的职能。
利用以视频、音频为主要载体的口述档案资源,组织专题研讨会、举办陈列展览、编研出书、创作影视作品、开展网络借阅利用等,可以发挥和拓宽综合档案馆的服务职能,深度挖掘档案文化资源,开发档案文化产品,加强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
目前,档案部门对口述档案的理论研究和采集、鉴定等工作还在起步阶段,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对口述档案投入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比较少,还有许多理论和实践问题需要进一步分析探讨。
河北省档案馆正在开展的“河北援鄂抗疫医务人员口述档案采集”工作,通过口述档案的形式记录新冠肺炎疫情这一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使得“战‘疫档案”更丰富、更鲜活、更具人文价值。本刊“河北援鄂抗疫医务人员口述档案采集专题”栏目将陆续刊登有关的口述档案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