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创新监管新模式及典型应用
2020-06-22龚炜
摘要:安徽省建设“互联网+监管”创新监管模式,有效提高监管效能、创新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事前风险预警、及早发现防范苗头性和跨行业跨区域风险的能力。安徽省“智慧监管”创新模式汇集跨部门、跨区域数据,打破数据“孤岛”,结合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实现科学监管、精准监管和对监管的全覆盖。
关键词:互联网+监管;大数据;人工智能
中图分类号:TP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9416(2020)04-0000-00
0引言
安徽省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基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构建安徽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全面梳理全省监管业务事项,联通省市场监管局、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厅、省发改委、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监管业务系统,汇聚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业务数据、社会投诉举报数据、互联网及第三方相关数据,强化大数据分析利用,推动监管事项全覆盖、监管过程全记录、监管数据可共享、可分析、可预警,提升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化、精准化和智能化水平,为加强和创新“双随机、一公开”、重点监管、信用监管和综合监管、协同监管、“智慧监管”等监管方式提供强有力平台支撑,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
1问题与对策
1.1需求导向
通过建设安徽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汇聚各方数据,强化大数据分析利用,可避免对信息进行重复采集而产生大量不必要的重复劳动及大量资源的浪费,将有助于提高部门监管效能,降低政府监管成本;安徽省“互联网+监管”系统通过建立协同共治的信息共享机制,全面了解企业生产经营、信用等信息,有助于加强风险防范。同时,提供广泛的企业信息公共服务,营造公平竞争环境,节约社会运行成本;安徽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基于顶层设计,自上而下进行建设,避免各部门、各市重复建设,有助于降低电子政务的总投入。
通过构建安徽省“互联网+监管”系统,为社会安全的监管提供数据服务支撑,避免公共安全监管部门条块分割,协调不足的问题,切实加强对社会公共安全的监管力度,实现部门间资源共享、协同行动,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等重大公共安全问题。
通过安徽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对各方数据的归集,通过风险预测发现潜在风险点,及时从源头治理,可有效避免企业、行业不正当、违规操作给市场经济带来的高风险。从总体层面宏观监管,可以把控市场经济运行趋势,有效抑制市场风险给市场经济带来变数,最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保持市场经济新常态稳步发展。
安徽省“互联网+监管”系统从数据共享方面推进跨部门协同,实现从职能部门“单打独斗”转变为协同监管,有效打破横向和纵向的行政界限和“信息壁垒”,破解政府治理“碎片化”问题,形成立体、全方位的协同监管体系。通过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和约束機制,营造“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环境,促进企业依法行事和内部质量管控,从而构建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的社会共治格局。
1.2技术创新
安徽省“互联网+监管”以需求为导向,以信息共享为手段,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联通各地区各部门监管系统,汇聚重点领域监管数据,同时接入社会投诉举报数据、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数据、互联网数据等第三方监管数据。强化大数据分析利用,实现监管的科学化、精准化和智慧化。
一是基于多源数据融合的多维度信用评估,通过加强跨部门、跨行业数据的汇集和治理,利用大数据技术和自然语言处理方法,推进企业基础数据库、监管行为主题库、舆情主题库和投诉举报主题库建设,提升数据共享能力。通过分析挖掘企业长期经营行为、及时收集近期突发变化,从不同维度综合评估企业信用,使企业信用评估更精准、更科学,推动重点监管、信用监管、风险预警和大数据监管。
二是基于大数据深度挖掘的风险预警,建立企业之间的族谱关系、行为关系、供应链关系,充分利用大数据挖掘技术、图挖掘算法,深度分析企业之间的关联关系,综合舆情事件、投诉举报,全方位识别企业的风险并预警。
三是企业全息画像和知识图谱构建,利用自然语言处理技术和知识图谱技术进行知识抽取,汇集企业基本信息、各行业部门监管行为数据和互联网舆情数据,提取企业、法人、监管部门、监管目录清单等概念,构建企业、法人、监管部门和监管目录清单之间关系的知识图谱。实现企业风险及时发现、识别和预警,推动信用监管、联合监管,提升监管效能。
2实践与经验
以“互联网+监管”风险预警系统为例,阐述其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实现“智慧监管”的实践与经验。
2.1需求分析
目前,各地区各部门都在加强监管信息化的建设,探索以信息化手段推进监管方式的创新,但总体上仍处于起步阶段,监管数据的统筹机制不充分,监管数据的共享汇聚能力不足,“信息孤岛”大量存在。由于监管数据的缺乏,无法为领导同志针对监管总体态势,以及经济运行安全、社会安全、生态安全的整体情况,提供有效的辅助能力支撑。
与此同时,各地区、各部门的监管业务系统多为独立建设,较为关注部门内部的业务需求,而对于跨地区跨部门的信息共享共用和业务协同监管考虑不多,此外,由于监管事项名称、流程的不统一、数据标准的规范性程度不高,监管数据重复采集、和一数多源等情况较为普遍,导致监管全局数据的汇聚水平和质量不高,内部关联不清晰,无法支撑开展监管数据的综合分析,风险和问题苗头不能及时有效地发现。
2.2解决方案
2.2.1多源数据融合的多维度信用评估
信用评价主要服务于政府监管和企业信用建设,其中信用在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起着基础性、通用性和泛在性作用,是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用应用,各部门是交叉、联动的关键。如图1所示,企业信用评估一方面需要综合考虑多源数据的融合,包括企业的基本信息、历史经营行为、履约情况、各部门监管信息、专利商标、投诉举报和舆情情况,需要利用大数据技术汇集、清洗、提取关键信息,使用机器学习的方法学习企业长期的统计规律和经营情况。另一方面信用评估还需要考虑不同时间维度,重点关注企业近期的监管情况、突发变化、舆情和投诉举报,利用层次分析法构建指标,从不同时间维度综合评估企业信用情况。
信用評价模型有效推动了信用监管、风险预警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科学化精准化。信用分类可应用于信用分类、分级别监管,针对低信用企业提出整改意见、加强监管力度;信用分类评价同样可用于各行业领域的风险预警模型,低信用高风险;信用监管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也具有指导意义,减少对高信用企业监管,加强对低信用企业的监管。
2.2.2深度大数据挖掘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
安徽省在公共资源监管领域,通过与各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行业监督部门基础数据库、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等信息系统的数据交换,汇集全省范围内所有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竞争主体、项目单位、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评审专家等信息资源,在这些数据基础上,通过开展特定专题和多维度、多主体的大数据研究分析服务,为省综合管理部门、行业监督部门提供风险预警和决策支持。
如图2所示,针对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常出现的围标串标行为,本文使用大数据技术深度挖掘企业之间关联关系,分析投标人之间参加投标的关联度,发现进行围标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的稳定“同盟”。具体来说,首先汇集企业基本数据、信用数据、招投标行为数据、企业监管数据和舆情相关数据。然后构建企业之间招投标关系的复杂网络,利用复杂网络社区发现算法深度挖掘投标人之间的“同盟”关系。结合信用指标、“同盟”企业中标率、投标次数等指标,评估企业发生围标串标的风险等级,指导监管部门精准化、科学化监管。
同时,通过数据实验结果揭示出交易数据背后隐藏的规律,刻画出围标串标的交易轨迹和行为特点,一定程度反映出诱发围标串标行为的内在体制根源,为招标投标监管部门下一步对症下药建立全面、有效的围标串标防治机制,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2.2.3构建企业全息画像和企业监管知识图谱
安徽省“互联网+监管”创新监管模式,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汇集企业基本数据、部门监管数据、投诉举报和互联网舆情数据,构建企业监管知识图谱,应用于风险预警、信用监管、联合监管和效能评估,构建整体框架如图3所示。
一是企业监管知识图谱汇集了企业全方位数据,构建了企业全息画像,可以精准评估企业的信用情况,同时知识图谱也包含了企业与法人之间关系、企业的子公司与母公司关系,信用评估更科学、更精准,极大推动了信用监管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二是企业监管知识图谱刻画了企业之间关系、企业的监管行为信息、企业的投诉举报和舆情信息。一方面,可以利用监管行为和舆情数据评估企业的风险情况;另一方面,利用知识图谱中企业与法人关联关系、供应链关系、交易关系,可以有效及时地发现风险的传递,提前预警。
三是企业监管知识图谱描述了企业以及监管部门之间的关系,共享各个部门监管数据、明确各部门监管职责,梳理了各部门监管目录清单与企业之间关系,有效推动多部门协同、跨部门联合监管,提升监管效能。
3结语
安徽省“互联网+监管”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全面梳理全省监管业务事项,上联国家系统,下联各市系统,横向联通部门监管业务系统,汇聚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业务、社会投诉举报、互联网及第三方数据资源,为政府提供协同监管、重点监管、风险预警等提供大数据支撑服务,向社会公众提供监管信息查询服务,推动监管事项全覆盖、监管过程全记录、监管数据可共享、可分析、可预警,提升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化、精准化和智能化水平。 本文基于安徽省“互联网+监管”建设的阶段性成果,结合存在问题和需求,提出了相应对策,以期为各级政府的监管和决策提供参考。
收稿日期:2020-03-06
作者简介:龚炜(1978—),男,安徽合肥人,本科,高级工程师,研究方向:电子政务、大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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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NG Wei
(Data Resources Administration of Anhui Province,Hefei Anhui 230001)
Abstract: Anhui province has built an innovative supervision model of "Internet + supervision", effectively improved the supervision efficiency, innovated the supervision mechanism, strengthened the in-process supervision and post-process supervision, deepened the reform of "delegating supervision and service", and improved the ability of early warning of risks, early detection and prevention of emerging risks and cross-industry and cross-region risks. The innovative model of "intelligent supervision" in anhui province gathers cross-departmental and cross-regional data to break the "island" of data, and combines big data and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technology to achieve scientific supervision, accurate supervision and full coverage of supervision.
Key words: E-government; big data; administrative examin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