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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纪略

2020-06-22

黑龙江教育·中学 2020年5期
关键词:省政府教育厅督导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教育公平的基础和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我国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之后国家又一重大战略任务,是实施《义务教育法》的重要举措,是各级政府的法定职责,是坚持以人为本、办人民满意教育的迫切需要,也是目前国家评价地方基础教育的唯一重要指标。2007年9月我省全面实现“两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目标以来,特别是2011年7月省政府与教育部签署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省上下10多年的 艰苦努力,于2019年11月提前一年实现义务教育全域基本均衡,成为我省义务教育发展史上又一个重要里程碑。

2007年9月11-18日  以国家总督学顾问、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湛同志为组长的国家教育督导团督导检查组,对我省“两基”工作进行了全面督导检查验收,国检组首先听取了省政府关于“两基”工作汇报,然后分三路重点实地抽查4市6县。教育部副部長、国家总督学陈小娅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省长张左己出席反馈会并讲话,副省长程幼东主持会议,省教育厅厅长张永洲出席会议。会议宣布我省顺利通过国家教育督导团检查组“两基”督导检查。11月23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对黑龙江省实现“两基”进行全面督导检查的意见(教督〔2007〕9号)。标志我省完成了“两基”这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历史任务,从根本上解决了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上”的问题。如何解决区域之间、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办学差距,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解决适龄儿童少年“上好学”的问题提上重要日程。

2008年7月14日  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人事厅、省编办、省建设厅联合印发《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标准》(黑教联〔2008〕37号),7月16日,省政府印发《关于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的意见》(黑政发〔2008〕53号)。7月18-19日,省政府在鸡西市召开了“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暨标准化学校建设现场会”。副省长程幼东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教育厅厅长张永洲就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进行了部署。

2011年5月11日  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编办联合印发《黑龙江省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2010-2020)》和《黑龙江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2010-2020)》(黑教联〔2011〕22号)。5月27日,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黑政发〔2011〕42号)。6月13日,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印发《关于送阅黑龙江省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关文件的函》(教基一司函〔2011〕33号),向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推介我省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学校标准化建设的做法。

2011年7月11日  副省长程幼东与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签署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7月14日-16日,省政府在大兴安岭召开全省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场会,副省长程幼东、教育部基教一司司长高洪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张永洲主持会议。省政府与市地、市地与县区政府逐级签署责任书,明确了各级政府分阶段、分年度完成县域城乡一体推进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即到2015年年底累计86%的初中小学达到标准化,累计83个县(市、区、企)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到2020年年底,全省100%初中小学达到标准化,所有县域(144个县、市、区、企)全部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

2012年1月20日  教育部出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教督〔2012〕3号),国家教育督导团印发关于申请认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有关工作的通知,启动了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评估认定工作。5月25日,省教育厅印发《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督导评估实施方案和督导评估标准》(黑教督〔2012〕93号)。6月20日,省教育厅印发《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和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相关标准和指标体系的通知》(黑教督〔2012〕114号)。

2012年9月5日  国务院出台《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2013年10月16日,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编办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指导意见》(黑教联〔2013〕69号)。

2013年12月18日  省政府在牡丹江市召开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场经验交流和工作推进会议,落实国家、省相继出台的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各项政策,总结交流牡丹江市等地统筹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做法和经验,部署进一步推进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

2014年5月24日-28日  以财政部部长助理余蔚平、胡静林为组长的国务院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专项督查第四组,对我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副省长孙尧、省教育厅厅长徐梅和有关厅局负责同志出席汇报会,副省长孙东生、省教育厅厅长徐梅和有关厅局负责同志出席意见反馈会,副秘书长王国才先后主持汇报会和意见反馈会;督查组重点抽查了哈尔滨市及所属香坊区、尚志市,牡丹江市及所属西安区、宁安市,齐齐哈尔市及所属建华区、富裕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省财政厅副厅长顾晚光、省教育厅副厅长牧童陪同检查。

2014年6月20日  省教育厅印发《迎接国务院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专项督查情况通报》(黑教基一〔2014〕53号),在肯定前期取得成效基础上,提出了需要高度关注的几个问题:一些县(市、区)仍有一定数量的薄弱学校,城乡和校际差距较大;一些地方教师总量超编与结构性不足并存,教师队伍人员老化,职称晋升通道不够通畅,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尚需更好发挥,教师工作积极性有待提高;少数地方在推进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中还存在资源配置相对集中等问题。要求全省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加快推进我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2014年9月23日  省教育厅在哈尔滨市召开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座谈会。国家督学、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张永洲,省教育厅副厅长牧童参会。会议围绕国务院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查组对我省的督查意见和国办印发的《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报告》提出的突出问题和任务要求,研究了整改和推进落实的思路和办法,并对今后我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行了部署。

2015年4月10日  省教育厅组织召开2015年全省中考汇报暨重点工作推进会议,牧童副厅长对各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标准化学校建设等重点工作做了安排部署。5月12日,徐梅厅长带队到牡丹江市就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行调研,形成调研报告。7月13日,省教育厅第59次厅务会议听取基础教育一处关于全国义务教育改革发展现场经验交流会议精神和我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汇报,分解相关任务。7月28日,牧童副厅长在孙东生副省长分管厅局有关工作汇报会上,重点就我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进行汇报,并提出了相关建议。

2015年7月28日-29日  省教育厅召开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座谈会,学习传达全国义务教育改革发展现场经验交流会议精神,汇报交流各地均衡发展工作情况,查找问题和不足,重点围绕提高认识、完善机制、考核奖惩等提出意见和建议。牧童副厅长出席座谈会,并对下步工作提出要求。

2015年9月8日  徐梅厅长带领牧童副厅长及基础教育一处、财务审计处等有关处室负责同志,研究修改拟向省政府提交的《关于我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的汇报》,明确各地市2016年在完成当年既定目标的基础上,补齐落下的进度,全力赶上原来的规划目标。9月28日,徐梅厅长召开厅长办公会,专题研究拟向省政府提交的《关于我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的汇报》,会后,相关处室按职能分工进一步修改、完善。

2015年10月16日  在全省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受检县(区)反馈会上,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反馈我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南岗区、香坊区,七台河市桃山区、新兴区,大兴安岭漠河县等6个县(区)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至此,加上2013通过的5个(哈尔滨市平房区,鸡西市麻山区、伊春市乌马河区、带岭区,森工牡丹林江管局)、2014通过的3个(哈尔滨市松北区、伊春市红星区、大兴安岭新林区),总计14个县(市、区、企)通过国检。

2015年10月  国务院大督查第三批聚焦民生领域,重点督查不落实、不作为、懒政怠政等突出问题。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民生领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省政府对民生领域82项重要指标和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其中一项即我省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通过国检比例未达到规划目标的要求,专项规划和备忘录确定的到2015年完成83个均衡县建设任务,仅完成14个,与阶段性目标相差69个 ,占阶段目标的16.9%,占总目标(144个)的9.7%,与同类省份和全国平均数比均属落后。同时,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组织的交互检查反馈:我省教育民生实事推进落实中存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展缓慢以及“全面改薄”进度不齐等突出问题。

2015年10月20日  徐梅厅长向陆昊省长、孙东生副省长汇报了我省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情况,陆昊省长明確要求:一是立即对地市分管教育领导进行约谈,二是抓紧筹备召开全省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推进会议。

2015年10月26日  省教育厅召开第63次厅务会议,徐梅厅长部署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开展教育领域重要指标和任务完成情况专项督查整改措施,对我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缓慢情况提出整改要求。

2015年10月28日-29日  孙东生副省长约谈各地市(省直管县、有关企业)政府分管教育领导同志。省教育厅徐梅厅长和各地市分管教育领导同志“对标”“对表”,孙东生副省长讲话提出明确工作要求,一要对新形势、新变化、新任务有清醒而深刻的认知;二要明确工作要求,提升工作标准,切实抓好工作落实;三要增强主观能动性,攻坚克难,不折不扣地完成工作任务。2016年在完成既定年度指标的基础上,必须补齐2012-2015年的进度指标。各地市分管教育领导对按规定时限完成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任务作表态发言。

2015年10月30日  以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名义分地市印发《关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教育民生实事和重点工作督办通知》(黑政教督委函〔2015〕5号),要求各市(地、企)按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展缓慢等约谈清单内容,严肃整改,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规划目标任务。

2015年11月24日  陆昊省长主持召开推进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专题会议(省政府第84次专题会议),从深刻认识本质要求、不折不扣完成目标任务等方面,研究部署了加快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副省长孙东生,哈尔滨市市长宋希斌,省政府秘书长李显刚,省政府副秘书长康翰卿、邢爱国,省编办、发改委、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住建厅、农垦总局、森工总局、省政府研究室,各市(地)政府(行署),绥芬河市、抚远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省教育厅厅长徐梅作了汇报。会议确定,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督查整改的要求,2016年要完成补齐进度和年度指标。12月2日,省政府督办检查室印发了关于省政府第84次专题会议确定事项的督查通知(督会〔2015〕72号),进一步明确了此项工作由各级政府、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牵头负责,省教育厅、发改委、编办、财政厅、人社厅、住建厅等有关部门配合。教育部门既要按教育部有关部署要求,科学制定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和标准,更要注重工作过程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检查,及时报告情况。

2015年12月22日  徐梅厅长主持召开省教育厅第68次厅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2016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工作。会议听取了基础教育一处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有关情况的汇报,原则同意《黑龙江省2016年度推进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徐梅厅长要求全厅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省政府84次专题会议部署要求抓实抓好各项工作,全力推进完成年度建设任务;要把推进全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全厅工作的重中之重,放在第一位,精心科学谋划,强力统筹推进。

2015年12月30日  印发《黑龙江省教育厅2016年度推进全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实施方案》(黑教办发〔2015〕23号),附《黑龙江省教育厅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职责分工表》《黑龙江省教育厅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任务推进表》《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调整推进时间表》《黑龙江省教育厅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进一步指明了工作方向,确定了年度目标,细化了任务分工,提出了具体要求。《方案》要求做好均衡发展统筹规划和过程管理工作,特别是在省级层面建立考核、督查、奖补和问责机制。《方案》明确,2016年除完成当年规划的9个县区建设任务,还要补齐2012至2015年落下的69个县区建设任务,同时将原规划2020年的27个任务县调整至2019年以前相关年份。

2016年1月14日  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和省教育厅联合召开2016年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暨培训工作(视频)会议,按照省政府约谈、省政府第84次专题会议和省政府督办工作要求,专题部署教育系统推进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副主任、省总督学、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徐梅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教育厅副厅长尹晓岚、王淑云,省副总督学、副厅级督学李云增出席会议,副厅长牧童主持会议。会议以视频方式开到地市、县区,规模达4100余人,哈尔滨市南岗区、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县作了经验介绍,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佳木斯市、大庆市、牡丹江林口县、鸡西密山市教育局等主要负责同志作了大会表态发言。

2016年1月21日  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工作程序和流程的通知》(黑教基一函〔2016〕17号),要求各地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国办发〔2012〕48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工作的意见》(黑政办发〔2013〕47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教发厅〔2013〕5号)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程序和流程。

2016年1月26日  省政府领导在《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考核机制的请示》(黑教呈〔2016〕2号)上作出批示。孙东生副省长批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为确保2020年如期完成我省相关工作,通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验收,拟同意教育厅意见,建议陆省长批准同意将其纳入省委对市地考核体系” 。陆昊省长批示“同意,要抓要害指标”。

2016年3月初  省教育厅组成七个检查组,分别由厅领导带队深入各地,重点就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等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期间,实地检查了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鸡西、双鸭山、伊春、七台河、鹤岗、黑河、绥化、大兴安岭、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及所辖县(市、区、企)各级各类学校85所,召开了财政、发改、人社等相关部门和校长、教师代表参加的座谈会20余次,座谈人数550余人。

2016年3月21日  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建立全省义务教育均衡發展工作督查通报制度及网络台账的通知》(黑教联[2016]9号),决定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督查通报制度及网络台账,并进一步明确了工作内容、工作方式和各级各部门职责。

2016年3月25日  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和省教育厅联合组织召开了“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网络台账及差异系数测算与监控系统操作培训会议”,此次会议采取视频方式开到地市、县区,参会规模达3500余人。相关研发技术人员分别就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差异系数测算与监控系统使用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网络台账操作使用进行了演示、讲解。基教一处负责同志对全省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网络台账管理及督查通报制度工作进行了安排。督导室负责同志主持会议。会后,我省正式启动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网络台账系统,通过电子台账系统全面监控各县(市、区、企)中小学差异系数、“小规模学校”、大班额等影响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核心指标。

2016年3月29日、4月14日、4月21日、4月26日  省政府分片召开了部分县市(共涉及61个县市)有关工作推进座谈会。孙东生副省长率领邢爱国副秘书长和省教育厅、文化厅、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先后在齐齐哈尔市(齐齐哈尔、大庆、大兴安岭所属16县市)、牡丹江市(牡丹江、鸡西所属8县市)、佳木斯市(佳木斯、双鸭山、伊春、七台河、鹤岗所属及哈尔滨部分县市共19县市)和绥化市(绥化、黑河所属及哈尔滨部分县市共18县市),分片召开部分县(市)文教卫生食品药品监管有关工作推进座谈会,围绕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在教育、文化、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管等方面的有关部署和工作要求,对各县(市)教育、文化、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有关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问题进行协调、督促,推进各项工作整改落实、有序开展。期间,省教育厅厅长徐梅就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各县“对标”“对表”,提出明确的工作要求。孙东生副省长在讲话中强调,要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有清醒而深刻的认知,要提高工作标准和专业化水平,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体现应有的责任和担当,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扎实推进各方面工作。各地市分管教育、文化、卫生负责同志及所辖县(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及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2016年6月14日  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和省教育厅召开了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暨评估验收工作部署会议,通报各地进展情况,分析研判形势,专题部署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和“迎国检”准备工作。

2016年7月8日  《黑龙江日报》第5版以“深化改革 促进公平 提高质量 让孩子们沐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阳光——我省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纪实”为题,对我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作了专题报道(5600字篇幅)。

2016年9月14日  省教育厅商省财政厅同意,决定调剂教育专项资金2亿元进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奖补。一是对已经实现均衡发展的哈尔滨市平房区、松北区、道里区、南岗区、香坊区,鸡西市麻山区,伊春市乌马河区、带岭区、红星区,七台河市新兴区、桃山区,大兴安岭新林区、漠河县,森工牡丹江林管局等14个县(区、企)进行奖励;二是对享受省对市县均衡性转移支付的县区、四大煤城市辖区等将在当年完成均衡任务且经济比较困难的56个县区进行补助。以此为标志,我省建立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省级奖补机制。

2016年9月28日  为推进各地完成年初所承诺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年度工作任务,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省教育厅联合召开了2016年下半年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建设达标工作会议。会议就去年下半年特别是今年年初以来,全省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情况作了通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并就完成下一阶段攻坚任务提出意见、进行部署。副厅长牧童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厅级督学李云增主持会议并就今年年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建设达标验收工作做了安排。

2016年9月30日  省教育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小规模”学校等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对一些地方政府没有完全按照国家、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开展工作,存在盲目撤并学校造成农村偏远学生入学负担加重等一系列问题等进行指导,并要求各地重新核实、汇总并做好学校(机构)代码申报变更和数据统计的相关工作。

2016年10月11日  省教育厅召开各地市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紧急会议,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地学校调整工作,再次明确意见和要求。一是各地从实际出发,完善程序,做好风险评估,科学、稳妥进行,特别是对有在校生的“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撤销,要慎之又慎,周密安排,做到群众满意,确保不出问题。二是一旦出现问题,要按照管理权限及时处置,避免引发上访告状,影响社会稳定。三是各地要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十三五”规划,今后一个时期特别是今、明两年要科学规划,逐校定位,严格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程序和流程,按阶段、分类进行调整和建设。

2016年11月4日  省教育厅印发《关于编制全省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2016-2020)的通知》(黑教基一函〔2016〕492号),要求各地于11月底前,按照《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国办发〔2012〕48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工作的意见》(黑政办发〔2013〕47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有关问题的通报》(教基一厅〔2016〕5号)等一系列文件的有关要求,按照省市统筹、以县为主,健全机制、科学规划,严格标准、同步建设,规范程序、稳步实施的原则,开展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2016-2020)的编制工作。

2016年11月6日至10日  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分13个小组对全省申报的33个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企)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11月11日,召开黑龙江省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督导检查反馈会。督导检查组认为,全省提出申报的33个县(市、区、企)均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并将督导检查结果向教育部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报告,提请最后认定公布。省政府副秘书长邢爱国同志代表省政府作了表态发言。省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相关同志、各市地教育局局长、省教育厅各有关处室负责同志、33个受检县(市、区、企)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78个规划任务县中另外45个县(市、区、企)完成建设任务,通过省级验收。

2016年12月25日  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徐梅同志的《黑龙江省加快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调研报告》,被评为2015、2016年全省党政领导干部优秀调研成果。12月30日,省教育厅汇总整理了2016年以前通过国家验收的47个县(市、区、企)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印发《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典型案例集》,供领导决策参考及其他正在建设中的任务县借鉴。

2016年12月30日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黑龙江省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专项规划(2016-2020年)》(黑政办发〔2016〕146号),要求到2018年,全省基本消除66人以上的超大班额,此后不得新增超大班额;到2020年,全省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中小学班额达到省定标准。

2017年2月17日  省政府召开2017年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专题推进会议,研究推进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区)建设,对全面改薄和营养改善计划进行部署。副省长孙东生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政府副秘书长邢爱国,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徐梅,副厅长王淑云,副厅级督学李云增,副巡视员姜同河出席会议。徐梅厅长与各地市、县区“对标”“对表”,提出了整改意见。哈尔滨市等有任务县的9个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教育局长;2017、2018年任务县政府主要领导、教育局长参加会议。2月22日,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省教育厅联合下发《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通报》(第5期),将2月17日省政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专题会议有关要求印发各地。3月6日,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省教育厅联合下发《关于2017年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专题推进会议确定事项的督查通知》,要求各地以市(地)为单位,于3月31日前将会议精神学习传达和贯彻落实情况,以及所属各任务县的整改及工作推进情况等上报省教育廳。

2017年3月14日、15日、21日、23日  姜同河副厅长带队先后到哈尔滨市双城区、延寿县、呼兰区和大庆市林甸县进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专题调研,深入县(区)所辖学校,了解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建设情况,并分别召开督查反馈会议,督促、指导各县区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领会要义,抓住重点,全力推进年度目标任务完成。哈尔滨市和大庆市分管副市长,教育局和督导部门负责同志及相关处室负责同志陪同调研,各县(区)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省发改委、财政厅、人社厅、编办、住建厅、国土厅、教育厅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反馈会议。

2017年5月8日至20日  省政府督查室会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对下半年迎国检的26个任务县(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其中,对哈尔滨市呼兰区、双城区、五常市、巴彦县、宾县、延寿县、木兰县,大庆市林甸县、肇州县、肇源县,双鸭山市集贤县、友谊县、饶河县等13个县(市、区)进行了实地督查,形成《关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情况的督查报告》,5月26日孙东生副省长作出“同意工作建议”的批示。5月27日、28日,郝会龙副省长、陆昊省长分别圈阅。

2017年5月22日  省委书记、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张庆伟主持召开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会议强调,各级政府要逐级落实工作责任,科学制定改革方案,在合理规划学校布局、完善经费保障机制、统筹教育资源配置、加强留守儿童保护等方面推出务实管用办法。省教育厅要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推进,确保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取得实效。6月30日,省政府印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7〕20号)。8月1日,省教育厅印发《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专项规划(2016-2020年)》(黑教发〔2017〕51号)。8月28日,省教育厅等11部门联合印发《省直有关部门贯彻实施〈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根据有关厅局职责,推动相关厅局形成工作合力。

2017年5月31日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庆伟到哈尔滨市香和小学看望少年儿童和教职员工。他深情寄语全省少年儿童要学习好、身体好、思想品德好,从小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有理想有志向的新一代少年儿童。他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大力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科学规划建设农村寄宿制学校,优先满足留守儿童需求,就近妥善安置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和转学,抓好贫困儿童救助和控辍保学工作,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努力促进农村儿童健康成长。

2017年9月1日  将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通过率纳入省委对市(地)经济社会发展主要责任指标考评体系。按照《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度市(地)经济社会发展主要责任指标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黑办发〔2017〕41号)有关要求,省教育厅坚持公平公正、定量定性、科学合理的原则,制订了《2017年度市(地)基础教育发展指标达标率考评实施细则》,总分值为5分,其中,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通过率即市(地)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通过率及巩固情况,考核分值为2分。

2017年9月27日  由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一处牵头的黑龙江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重大课题《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区域均衡发展对策研究》(编号:JJA1215001)课题组在《教育探索》2017年第6期,发表题为《加快黑龙江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有效探索》的文章。

2017年10月16日至21日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18个工作组对我省65个县(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进行了实地评估验收。21日上午,在哈尔滨召开了督导检查反馈会,国检组对我省各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成果和做法给予高度评价,认为黑龙江省始终把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为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振兴老工业基地,全面提高民生质量的奠基工程,把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发展改革教育的重点工程,抢抓基础教育大发展、快发展的有利契机,超常规部署、超常规投入、超常规建设,使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建设水平,无论是完成数量上还是质量上都发生了质的飞跃,获益巨大。同时,国检组逐县(区)提出了当前仍然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相关督导意见。省政府副省长孙东生根据国检组的反馈意见,进行表态发言,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局长、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何秀超讲话。

2017年10月17日  副省长孙东生就2017年未通过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省级评估验收的情况,分别与哈尔滨市、大庆市政府分管教育的负责同志以及哈尔滨市呼兰区、双城区、木兰县、延寿县,大庆市林甸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谈话。按照年初部署,今年6至8月省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对全省2017年度拟申报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省级评估验收的26个县(市、区)组织了省级评估验收,其中5个县区未通过验收。在约谈中,省教育厅厅长徐梅围绕问题清单,分别通报了5个县区存在的突出问题,孙东生副省长代表省政府提出了整改要求。要求5个县区必须从提高思想认识入手,对照问题清单和工作差距,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要求,确保在2017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

2017年11月24日  副省长孙东生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会议确定,我省剩余26个任务县(2018年12个,2019年14个)2018年底前全部完成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建设任务。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本质要求,围绕人才培养这个核心,把提高教育质量放在首位,尽快梳理任务县存在的问题和差距,研判形势,坚定信心,因地制宜,扎实推进,确保完成任务。省政府副秘书长邢爱国、省政府办公厅三处处长马辉,省教育厅领导徐梅、姜同河、李云增、赵广以及基础教育一处、督导室等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2017年12月6日  省政府召开全省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攻坚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部署进一步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2018年年底前全省有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任务的县区(2018年12个,2019年14个,加之2017年未通过省检的哈尔滨市呼兰区、双城區、木兰县、延寿县、大庆市林甸县以及通过省检未申报国检的双鸭山宝山区等6个)全部通过国家评估认定,打赢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攻坚战。省政府副秘书长邢爱国,省编办、发改委、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住建厅分管负责同志,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佳木斯市、鹤岗市、黑河市、绥化市6个有建设任务市政府副市长及教育局长,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等26个任务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及教育局长参加会议。会上,省教育厅印发了《26个任务县(市、区)义务教育核心指标完成情况及任务清单》,并围绕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推进情况与26个任务县(市、区)进行“对标”“对表”,孙东生副省长作了讲话,提出了工作要求。

2017年12月11日  黑龙江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重大课题《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区域均衡发展对策研究》(编号:JJA1215001)通过了现场评审答辩,顺利结题,并被评为“优等”。通过两年多的研究,课题组形成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相关文件制度汇编、典型案例集、多篇论文以及一系列调研报告和研究报告,围绕“机制研究”向省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了对策建议,使研究成果更好地指导和服务国家重大民生实践。

2018年1月9日  省教育厅印发《关于报送全省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攻坚工作会议贯彻落实情况的通知》(黑教基一函〔2018〕19号),明确要求各有关地市、县(市、区)按照2018年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攻坚工作专题部署,认真对照问题任务清单和验收标准,制定详细的推进时间表、路线图,加快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攻坚工作。

2018年1月10日  经省政府同意,省教育厅向各地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黑教规〔2018〕1号),明确要求各地健全依法控辍保学工作机制、落实精准扶贫控辍、优化城乡学校布局,切实营造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良好氛围。

2018年1月20日  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赵国刚主持召开2018年第2次厅党组会议,听取基础教育一处关于2018年度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黑龙江省教育厅2018年度全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攻坚工作实施方案》并印发实施,《方案》从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强化工作措施、提高工作实效等方面对全厅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攻坚任务进行了顶层设计,进一步明确了成立推进专班、一县一策指导、包点督导推进、开展相关培训、做好过程监管等一系列举措。省教育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专班组长:赵国刚;副组长:姜同河、赵广;成员:董成、黄冬艳、丁哲学、梁秀海、廉世民、李君明、张润林、齐天华、贾兴、王海君、安宁、张建华;专班办公室主任:廉世民,副主任:贾兴 、于新宇;成员:李季、刘俭、何永祥、刘玉龙 刘岩峰、陆维超 满国琦、潘俊霞、毛宏放。

2018年2月8日  省教育厅召开2018年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并印发《中共黑龙江省委高校工委 省教育厅2018年度教育改革发展重点工作攻坚行动方案》,其中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攻坚行动列入省教育厅年度重点攻坚行动。

2018年2月11日  中共黑龙江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2018年度改革督察工作实施方案》(黑深改办发〔2018〕14号),将贯彻落实《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情况列入年度重点督察计划,要求教育厅牵头对全省13个市(地)开展专项督察,督察评估结果,按比例折合后计入2018年度市(地)经济社会发展主要责任指标考核。

2018年2月初至3月初  赵国刚、王淑云、姜同河、赵广等4位厅领导分别带队包点对齐齐哈尔市克山县、绥化市明水县、齐齐哈尔市拜泉县、佳木斯市富锦市等重点任务县(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攻坚工作进行了实地督导。

2018年3月6日  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赵国刚赴齐齐哈尔市、大庆市等地,先后深入8所各级各类学校,召开3次座谈会,重点围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学校安全等开展政策宣讲和工作调研。

2018年3月15日  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有关工作的通知》(黑教基一函〔2018〕114号),要求各市地对照《专项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对所辖县区义务教育学校进行全面排查,掌握具体情况和真实数据,并作为问题整改的主要依据。9月25日,逐市(地)印发《督办通知》,督促各地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措施、加强督查,确保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我省作为提前一年完成2018年消除超大班额阶段性目标的15个省份之一(全国排名11位)受到教育部通报表扬。

2018年3月16日至17日  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赵国刚赴鸡西市、牡丹江市等地,先后深入6所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召开两次座谈会,围绕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特别是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开展政策宣讲和工作调研。

2018年4月2日至5月25日  省政府督查室會同省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人社厅对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鹤岗、黑河、绥化等6个市所辖26个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攻坚任务县(市、区)开展了专项督查,其中5月21日至25日,组成3个督查组分别由省教育厅基教一处处长廉世民、省政府教育督导室调研员贾兴、省政府督查室督察专员张式良同志带队,到齐齐哈尔市克山县、拜泉县、依安县,黑河市北安市、嫩江县、五大连池市,绥化市北林区、肇东市、明水县、青冈县等10个县(市、区)进行了实地督查,督促各地加快建设进程,并针对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2018年5月6日  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赵国刚深入牡丹江市阳明区磨刀石镇中心校,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进行调研。

2018年5月8日  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全面做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相关工作的通知》(黑教发〔2018〕31号),要求各地进一步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逐步探索迈向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有效路径。

2018年5月31日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庆伟到大庆市杜尔伯特蒙古族实验小学看望少年儿童和教职员工。他希望少年儿童爱党爱国爱家乡,从小树立报效祖国的远大志向,听党话、跟党走,争做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一代新人。他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深入落实党的十九大对教育工作的新要求、新部署,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提升教师传道授业解惑的能力和水平。要加强安全教育,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为学生快乐学习、健康成长创造良好条件。

2018年7月23日  副厅长姜同河带队赴肇东市,通过实地调查、听取汇报等方式,重点就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建设资金落实和项目开工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

2018年8月28日  中共黑龙江省委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黑发〔2018〕30号),提出实施“五个一批”“十百千工程”“双百工程”等战略,全面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

2018年8月30日  省教育廳召开全省基础教育重点工作汇报会议。13个市(地)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围绕基础教育重点工作分别进行了交流汇报,各县(市、区)教育局局长参加会议并作了书面交流。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赵国刚作了重要讲话。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姜同河主持会议。

2018年9月7日  第34个教师节来临之际,省委副书记、省长王文涛来到哈尔滨市汽轮小学校,代表省委省政府看望一线教师,向全省教师致以节日问候。王文涛希望老师们能根据每个孩子不同的家庭情况和成长背景,多花时间和精力关心帮助孩子养成良好学习习惯。王文涛还叮嘱学校负责同志,要减少学生课业负担,促进身心健康快乐成长,同时要注意预防近视,要让孩子们特别是外来务工随迁子女享受公平的教育机会,享受平等互助的阳光。省委常委、哈尔滨市委书记王兆力一同走访慰问。

2018年9月29日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第七次常务会议有关要求,省教育厅牵头,立足全省人口发展情况,启动研究制定全省义务教育发展规划(2018-2022年)工作,制发工作方案,下发《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义务教育发展规划调研工作的通知》,组织3个调研组深入各地开展专项调研。

2018年11月23日  全省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监测指标研讨培训会议在泰来县大兴镇综合中学召开。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姜同河出席会议并就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及监测指标体系构建提出意见和建议。会议邀请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 “中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协同创新中心”网络平台部主任张生、教育部教育教学评价专家尚秀芬、现代教学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STEAM教育评价专家委员会委员李超、江苏省教育评估院监测评估室主任洪港、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监测评估研究所副所长尧逢品等国内知名专家进行现场培训、指导。各市(地)、区(县)教育局、教育科学研究院(所)有关同志,有关学校校长300余人参加会议,并对指标体系初稿进行研讨、修改。

2018年12月27日  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赵国刚到哈尔滨市呼兰区城乡学校及幼儿园实地调研,宣讲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考察我省重要指示精神,研究谋划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龙江教育现代化的举措和思路。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广,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基础教育一处、基础教育二处相关同志参加调研。

2018年12月31日  截至2018年底,我省剩余32个任务县全部完成基本均衡建设任务,国家因特殊情况未能实施收官验收,为我省巩固建设成果、查缺补漏、丰富内涵、全面提升提供了机会。

2019年1月20日  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赵国刚深入齐齐哈尔市龙沙区龙沙小学、建华区二马路小学、铁锋区光荣小学等3所学校,围绕教育现代化、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党建和德育工作进行实地调研。

2019年2月14日  全省教育大会在哈尔滨市隆重召开,对焦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凝聚共识、锁定问题、找准障碍、提出对策,为新时代龙江教育发展谋篇布局。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庆伟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夯实义务教育根基,办好“家门口的好学校”,解决“城挤乡弱”“减负提质”问题,推动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切实提升龙江人民教育获得感、满意度。省委副书记、省长王文涛和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翁铁慧讲话,省委副书记、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海波主持。省委组织部等5家单位作了典型发言,省委宣传部等8家单位书面交流。

2019年2月22日  为落实省政府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努力做到“办事不求人”相关部署要求,省教育厅印发《在全省中小学校推行“四零承诺”实现办事不求人实施方案》(黑教规〔2019〕1号),从2019年春季学期开始,在全省中小学校推行“零择校、零择班、零择位、零指定”为主要内容的“四零承诺”,努力实现人民群众在中小学办事不求人。

2019年3月1日  省教育厅召开全省基础教育2019年度工作视频会议,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姜同河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对义务教育基本消除大班额、减轻学生过重课外负担、中考改革、教育现代化建设、师德师风、落实“四零承诺”等作出具体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

2019年3月10日  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赵国刚赴绥化市围绕解放思想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召开座谈会,并深入到北林区和肇东市中小学校,专题调研推进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迎国检工作。

2019年3月11日至12日  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赵国刚先后深入七台河市特殊教育学校、第一中学、第九小学、第九中学、蒙台梭利幼儿学校、第十五小学、七台河职业技师学院,围绕解放思想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开展调研。

2019年3月11日至3月20日  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牵头,省财政厅、人社厅配合,联合组成调研组,深入佳木斯市、鹤岗市、哈尔滨市等地多个县(市、区)义务教育学校,对各级政府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全面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水平工作开展调研。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谷振春、专职常委张晓丹、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赵忠厚、副主任委员付军龙、人事委员会主任委员徐梅等同志参加调研。

2019年3月24日  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度控辍保学相关工作的通知》(黑教基一函〔2019〕131号),要求各地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部署,认真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中关于加强精准控辍要求,推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和《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落实,进一步做好2019年度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工作。

2019年3月25日  省政府教育督導委员会印发《关于2018-2019学年初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大班额大校额有关情况的通报》(黑政教督委〔2019〕1号),要求各地以问题为导向,科学布局、强化保障、加快整改,着力解决大班额大校额突出问题。

2019年4月20日  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黑教发〔2019〕29号),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严格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建立招生入学工作预警制度,落实“十项严禁”纪律要求。

2019年4月23日  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赵国刚同志代表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汇报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全面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水平工作情况,并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同期,代省人大起草的相关调研报告也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

2019年5月23日  副省长孙东生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教育扶贫和健康扶贫工作。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赵国刚围绕扶贫助学、控辍保学、责任落实、提高质量等方面作了专题汇报。会议强调,要全力保障贫困家庭子女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完善行政督促复学机制,加强农村“两类学校”和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实现“义务教育有保障”,让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的孩子不失学、辍学。

2019年5月27日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张庆伟主持召开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省教育厅副厅长王淑云围绕“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 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水平工作情况”作专题汇报。

2019年5月27日-28日  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赵国刚同志参加教育部在青海省西宁市召开的“全国控辍保学暨农村学校建设工作现场推进会”。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陈宝生出席会议并讲话,青海省委书记王建军出席会议并致辞,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郑富芝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6月3日厅党组召开会议,传达了会议精神,对贯彻落实工作提出了要求。

2019年5月30日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庆伟到哈尔滨市王岗镇中心小学校看望少年儿童。希望全省少年儿童胸怀远大志向,勤奋刻苦学习,自信阳光快乐,健康茁壮成长,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新时代好少年。他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少年儿童事业发展,积极维护教育公平,努力办好农村教育,保障贫困、留守、残疾等少年儿童困难群体受教育的权利。

2019年6月3日  省教育厅与省公安厅、自然资源厅联合印发了《中小学校“四零承诺”实施细则》(黑教联〔2019〕31号),进一步明确工作内容、责任主体、操作流程、实施办法和监督问责等要求,建立了一系列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6月13日,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四零承诺”落实情况等重点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黑政教督办函〔2019〕8号)。

2019年6月12日至6月19日  省教育厅联合省直有关部门组成边境义务教育专题调研组,采取不设行程、不听汇报的方式,深入抚远、同江、爱辉、逊克、塔河、漠河等6个边境县(市、区)的17所农村中小学校实地调研,并对其余12个边境县(市、区)开展书面调研,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报送省委。

2019年6月27日  省教育厅委托黑龙江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对各地“四零承诺”落实情况组织了两次第三方评估,综合满意度为90.08%、91.19%。6月28日,省教育厅组织召开“四零承诺”推进电视电话会议,在总结前期工作成效的基础上,针对即将到来的新学期招生、分班等工作进行再要求再部署,明确了各级的目标任务,压实了各地的主体责任。

2019年7月3日、4日、6日、7日  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调查研究查摆问题要求,对标对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消除大班额工作决策部署,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赵国刚同志带队组成专题调研组,以“不打招呼、不设行程、不听汇报”方式,先后深入到哈尔滨市南岗区继红小学哈西校区、风华小学、铁岭小学、奋斗小学,双城区兆麟小学、第八小学,宾县第五小学、太阳村小学、宾西中心学校等9所学校,通过实地考察、“体验式”调研、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方式,对各地消除大班额推进情况等进行调研,形成了《黑龙江省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等情况调研报告》。

2019年7月8日  省教育厅印发《黑龙江省乡村小规模学校基本建设标准(试行)》和《黑龙江省乡镇寄宿制学校基本建设标准(试行)》(黑教发〔2019〕54号)。

2019年7月10日  省教育厅在齐齐哈尔市泰来县大兴镇中心学校组织召开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工作会议。党组成员、副厅长姜同河出席会议并讲话。齐齐哈尔市泰来县人民政府等5家单位分别作了典型发言。会议总结了近年来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工作的经验做法,分析了当前农村义务教育形势及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并对全面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

泰来县大兴镇中心学校推进“发展目标教育”、因材施教助推学生个性化发展的探索与实践,为全国农村学校发展素质教育提供了龙江经验。2019年11月14日《中国教育报》在头版头条专设“教改先锋重大典型报道”栏目,以9300字篇幅作了报道(配发社论)。省委书记张庆伟、省长王文涛、副省长孙东生等领导先后批示推广宣传该校的经验。中央宣传部《学习强国》平台、教育部官网作了全文转载。《人民教育》《中国教师报》、中国教育新闻网等分别进行了报道。《黑龙江日报》、黑龙江卫视(新闻联播)等省内主流媒体作了专题报道。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印发了学习宣传推广齐齐哈尔市泰来县大兴镇中心学校典型经验的通知。

2019年8月1日  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赵国刚参加《龙江振兴--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厅局长访谈》节目,围绕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五育并举”“四零承诺”、教育现代化、服务龙江振兴发展等问题与黑龙江广播电视台首席主播、金话筒主持人小翟深入交流。

2019年8月11日  省教育厅印发《关于统筹推进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县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黑教基一函〔2019〕420号),全面启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指导各地以内涵发展为核心,严格对照国家优质均衡发展评估标准逐一查缺补漏,做好摸底工作。

2019年9月17日  省委副书记、省长王文涛到哈尔滨顺迈学校视察调研。省委常委、哈尔滨市委书记王兆力,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赵国刚等相关领导陪同调研。王文涛指出:我们要让所有的孩子从开始就有公平的起跑,让孩子在阳光下健康成长。

2019年9月18日  在黑龙江省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14场--民生专场上,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淑云围绕“四个率先”“四个百分百”“全面改薄”“乡村教师队伍”等方面,介绍了我省教育民生落实情况。

2019年9月20日  省委副书记、省长王文涛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黑龙江教育现代化2035》和《黑龙江省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会议指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目的是为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人才支撑。要发展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教育,补齐教育短板,统筹推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加强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确保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财政投入优先保障教育、公共资源配置优先满足教育。9月29日省委深改委会议要求,在大幅度压缩篇幅、促进高校健康发展、突出龙江特色等方面进行修改。10月10日,陈海波副书记主持召开部分专家学者征求意见座谈会和中省直有关单位暨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分别听取专家学者、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意见。10月12日,陈海波副书记主持召开省委教育工委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工委委员意见。同时以省委办公厅名义下发征求意见函,征求了13个市地党委意见。

2019年9月21日至9月27日  省教育厅组成四个工作组分别深入全省各地,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疑似失学辍学、截留克扣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膳食补助、截留克扣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等三个重点问题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

2019年10月16日  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中小学“零起点”教学工作的通知》(黑教基一函〔2019〕527号),明确要求中小学各学段各学科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严格执行中小学零起点教学,坚决治理提前教学、超纲教学,做好各学段衔接,切实提高整体教育质量,消除中小学生家长“跟风抢跑”的焦虑,减轻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和学生的课外学习负担。

2019年11月1日  省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黑教联〔2019〕70号),坚持普惠、自愿、公开原则,推进全面实施、全员覆盖,积极解决家长接送之难和看护之忧。

2019年11月19日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庆伟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第八次会议精神,审议《黑龙江教育现代化2035》《黑龙江省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年-2022年)》等文件,部署相关工作。会议强调,要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教育领导体制,加强学校党建工作,把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到学校各方面。要提升基础教育质量,扎实办好高等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努力开创教育现代化建设新局面。要形成教育现代化建设工作合力,把教育发展同全省各项事业发展同步谋划,构建全方位协同推进教育现代化的有效机制。

2019年11月19日  省教育厅印发《关于统筹全省义务教育联盟式发展的指导意见》(黑教基一函〔2019〕610号),统筹推动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组建县域、市级、核心三级发展联盟。省教育厅将推动市级联盟、核心联盟分别与省内师范类专业院校签订战略协作协议,开展深度合作。依托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哈尔滨师范大学等10余个相关单位教育教学研究、教师培养培训等方面的优势,在学校管理、队伍建设、课程改革方面帮助市级联盟、核心联盟进一步取得实效。

2019年11月29日  黑龙江省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国家督导检查反馈会在哈尔滨市举行。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总督学郑富芝,黑龙江省委副书记、省长王文涛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组长、原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湛反馈督导检查意见。黑龙江省政府副省长孙东生出席会议。本次反馈会是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于11月24-29日对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实地督导检查后召开的。督导检查组认为,黑龙江省所有县(市、区)均达到国家规定的评估认定标准。至此,我省全面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是我省义务教育发展史上又一个重要里程碑。郑富芝在反馈会上指出,黑龙江省全域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督导检查,将成为全国第20个整体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的省份。要把握机遇,坚持义务教育“重中之重”地位不动摇;找准差距,切实抓好问题整改落实;推动教育督导“长牙齿”,在新起点上积极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把人民群众对教育公平和优质教育的热切期盼作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奋斗目标,不断提升老百姓的满意度和获得感。王文涛表示,黑龙江省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抓好问题整改;强化责任担当,持续发力务求实效;深化体制机制创新,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推动内涵发展与特色创新,提升治理能力,加快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2020年4月28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公示2019年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名单的公告,对拟认定的2019年全国义務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名单予以公示,其中我省32个县区,即哈尔滨市:呼兰区、双城区、木兰县、延寿县,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讷河市、龙江县、依安县、泰来县、甘南县、克山县、拜泉县,鹤岗市:兴安区、兴山区、萝北县、绥滨县,双鸭山市宝山区,大庆市:林甸县,佳木斯市:富锦市、桦南县、汤原县,牡丹江市:阳明区,黑河市:北安市、五大连池市、嫩江市,绥化市:北林区、肇东市、海伦市、望奎县、兰西县、青冈县、明水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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