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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 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访贵州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玉海

2020-06-22韦一茜

当代贵州 2020年7期
关键词:贵州养老机构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记者 / 韦一茜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到来,养老服务是民生大事,是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如何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记者就此专访了贵州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玉海。

健全养老事业 推进势头良好

随着人口老龄化,养老已经成为老百姓热议的民生话题。贵州老龄化的现状怎样,养老事业发展的基本情况如何?

刘玉海

贵州自2003年进入老龄化以来,人口老龄化趋势不断加快、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目前,全省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达578.88万人,占常住人口的16.08%;65岁及以上高龄老人达379.08万人,占常住人口的10.53%。到2020年,全省老年人口将超过600万人,占全省常住人口的20%左右,其中失能和半失能老人预计达到120万人以上。与一些省份相比,贵州是典型的未富先老省份。

在养老事业和相关产业的推进上,贵州做了哪些具体工作?

刘玉海

持续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设计。不断健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采取政策引导和资金补助等方式,大力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截至目前,全省建成5000多个农村幸福院,覆盖所有乡镇;建立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1051个、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559个,基本实现城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全覆盖。

不断提升机构养老服务能力。全省投入运营的城乡养老机构1023所,所有养老院与医疗机构合作开设了绿色通道,内设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400多家,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2万张以上。

逐步提高老年人社会福利水平。全省6个市(州)、81个县(市、区)建立80周岁以上高龄津贴制度,年发放津贴3亿元以上,享受高龄补贴的老年人84.5万人,享受护理补贴的老年人3万余人。全省大部分政府投资的旅游景点、公园等实现向6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开放。

不断增强养老服务业发展动能。获得世界银行3.5亿美元、法国开发署1亿欧元联合融资结果导向型贷款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不断提升养老服务专业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成立全国第一家省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每年培训养老专业护理人员1000人。成立贵州省养老服务行业协会,搭建政府与养老服务业之间的沟通平台。发布实施贵州省级养老服务地方标准《养老机构服务规范》《养老机构建设指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等。

聚焦养老服务 软硬件提质增效

养老服务作为一种新型服务行业,一方面需求巨大,一方面困难挑战重重,贵州是如何应对的?

刘玉海

做好养老服务,需要更多专业人才。为建立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长效机制,省民政厅计划从2019年到2024年,培养3.7万名养老专业人才,其中护理人员1.9万人,管理人员0.5万人,养老护理专业毕业生、政府管理人员等1.3万人。

同时,将根据项目实际运行情况,适当增加对志愿者、家庭照护人员的养老护理培训。具体措施主要包括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研发人才培训课程、师资培训、人才培训、培训成果考核认证、颁证、再教育及人才库管理等一系列流程,进一步规范养老服务人才培养。

为保障计划落实,将配套出台人才激励和补贴政策、建立人才库管理系统、培养养老人才市场、建设养老人才培训基地和养老护理技能鉴定中心等一系列政策措施。除此之外,还将借助法国开发署的技术援助,将法国先进的养老服务管理、护理技术引入我省。

随着养老服务需求越来越大,部分普惠型基本养老服务存在缺位的情况,兜不住管不好的问题依然存在,贵州是如何解决这些问题的?

刘玉海

印发《省民政厅关于公建养老机构提质增效的指导意见》,拟用3年时间对全省未充分发挥效益的民政养老公共服务设施项目进行提质增效,力争到2020年底,在建项目完工并投入使用;2021年底,未开工项目竣工并达到可使用状态。全省养老床位使用率达到70%以上,群众满意度达80%以上。

首先由县级民政部门统筹、整合辖区内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和农村敬老院资源,对农村敬老院实行分级指导、统筹运营;其次按照有关政策文件及标准,明确服务对象、规范运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逐步提升护理型床位占比,对养老机构进行提质增效;针对国家审计署审计要求整改的老年养护楼项目,省民政厅采取分阶段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这些项目完成整改、投入使用且运营状况达到绩效目标。

应对老龄化挑战 建立健全服务体系

贵州如何持续保障养老事业稳步发展,更好地满足广大老年人多样化服务需求?

刘玉海

建立健全养老服务制度体系。推动出台《贵州省养老服务条例》,确保养老服务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规范发展。推动建立基本养老服务制度,明确基本养老服务的内涵外延、服务项目、服务标准、供给主体、供给机制和供给方式,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推动解决公建养老服务机构在法人登记、经费保障、公建民营、服务质量和能力等方面的紧迫问题,在确保特困供养老年人应养尽养的基础上提升公建养老服务机构的社会效益。

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供给体系。建立完善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和照护需求评估机制,科学区分服务对象,合理配置服务资源,完善从居家、社区到机构养老相衔接,从健康预防到失能(智)照护、覆盖全老龄生命周期的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公共养老服务设施省级、区域级、城乡级三级统筹,建立省级养老服务设施骨干网,完善区域级养老服务设施协同网,打造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公办养老机构一律纳入保基本范围,转型为面向失能半失能、失智老年人的护理型养老机构。大力推进公建民营,制定养老服务设施公建民营实施办法,细化评审标准和遴选规则,加强合同执行情况监管。

建立健全养老服务支付体系。加强现有各类老年人补贴的制度整合,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创新养老服务模式,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时间银行”制度、“物业服务+养老服务”模式,引导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养老服务。

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监管体系。建立养老服务通用基础、服务提供、支撑保障3个方面的标准体系,建立养老服务信用体系,共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完善养老机构登记备案管理,建立健全养老服务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和养老服务黑名单制度,对于失信被纳入黑名单的养老机构实行重点监管。提升老年人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非法集资等风险防范水平,从严查处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案件,严厉打击向老年人欺诈销售各类产品和服务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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