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带货,雷区勿闯
2020-06-21曾勋
曾勋
地 方领导直播带货,是网络信息时代治理方式的临场变道。火爆的背后也有隐忧。产品质量出了问题,牵涉到政府的公信力。活动中,有哪些潜在的法律雷区?未来可能存在什么技术隐忧?……领导干部、相关监管部门也别只顾着吆喝、点赞,正视问题、处理问题,才是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
日前,廉政瞭望·官察室记者专访了知名媒体人褚朝新,法律专家赵永煊,清华大学网络科学与网络空间研究院教授王继龙,看看他们如何支招。
褚朝新:官员应该做好转型的思想工作
廉政瞭望:民间曾有这样的论调,说直播带货不是领导干部的日常职责,说他们不务正业。如何看待?
褚朝新:我不同意这种论调。地方官员直播帮助当地的老百姓销售农副产品或者其他特产,也是为人民服务,尤其是分管农业的地方官员,直播推销当地的农副产品就是他们的本职工作。
目前还没有哪个官员是专职直播,都是偶尔干一回,不至于影响日常工作。我接触过很多县长、县委书记为地方产品带货,确实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百姓是直接受益者,这是顺应潮流的。官员们过去习惯了正襟危坐,接受个采访都要先准备稿子,有的甚至在接受电视采访的现场安排人站在摄像机旁边举着稿子照着念,突然面对摄像头直播,对有些官员确实是挑战,大家不妨宽容对待。多让他们直播几次,就好了。
廉政瞭望:直播带货要真正拉动当地的生产生活,功夫不是光靠线上那一两个小时,您认为一个合格的领导干部应该怎么做好后续?
褚朝新:经济的发展、转型、回暖,不是一次两次直播就可以解决的。尤其是当下,疫情刚退,很多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户数月没有收入,经营困难,地方官员要帮助企业和农民销售农副产品,还要给中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者更多的支持,比如给租用公有房产的租户减租减税,呼吁租用非公有房屋的房东给租户减租,还要减少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户贷款的限制性条款,降低信贷门槛等。直播带货只是开始,后期为网民把好产品的质量关,整合售后服务链,当好“产业规划师”也尤为重要。
廉政瞭望:有的地方的直播带货沦为了形式主义,比如政府发文给领导干部下任务,要求公职人员下单,领导直播带货,应该规避哪些“雷区”?
褚朝新:有些地方为了领导直播的数据好看,发红头文件强制干部下单消费,这让直播变了味,也给基层扶贫干部新增了经济负担,这是新的形式主义,会让网民失去信任,消解地方政府的公信力,应该坚决杜绝。而网友的监督,是剔除直播带货形式主义的关键。
赵永煊:直播带货是个人职务行为,更是当地政府的行为
廉政瞭望:在整个产品销售过程中,地方领导既不是经营者也不算代言人,他们在法律上的角色定位是不是有些模糊?
赵永煊:是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实施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了不得参与“有偿中介活动”。根据解释,“有偿中介活动”是指通过为市场各类主体提供信息、介绍业务、开展咨询等而收取钱财的活动。官员直播带货是政务活动,并不收取企业、商家的钱财,因此不属于“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可见,地方政府官员不是《广告法》规定的商品生产者或服务的提供者,既不是广告主,也不算广告发布者,也不是标准的广告代言人。相对而言,其最接近的角色是广告代言人。《广告法》所称的广告代言人,是指广告主以外的,在广告中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政府官员推销土特产品,虽然目的含有商业性质,但一般都是无偿的。同时,直播带货不仅是个人职务行为,更是当地政府的行为。官员出于抗击疫情这样公益的目的直播带货,且未收取报酬,应该是允许的。
廉政瞭望:一些领导干部在网上直播带货,宣传当地土特产,如果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他们是否有责任??
赵永煊:责任肯定有。领导代言本地产品一般不会涉及欺诈,但可能涉及虚假宣传。而对于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广告代言人等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其他商品或者服務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作推荐、证明的,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但由于官员在直播带货过程中的法律身份模糊,目前尚未有相关案例,具体如何追责,有待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
廉政瞭望:地方领导干部在直播带货的过程中,应如何规避潜在的法律雷区?
赵永煊:官员直播前,对推荐的商品最好先与产品生产商、供应商进行沟通,充分了解产品的基本信息、销售数据、使用效果等内容,规范直播时的产品描述,客观公正评价推荐的商品,避免产生虚假宣传的后果。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告知消费者并采取措施防止危害的发生,同时保证其提供的产品质量、性能、用途、价格、产地和有效期限等与直播时推介的相同。此外,要审查带货企业的资质材料是否真实、合法、有效。
官员在推广本地食品类产品时,要注意语言尺度,不要做虚假宣传,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应严格禁止推广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其间风险极大。
如果通过第三方平台直播带货或采取体验式会议营销的,应当标明为“广告”。如果以公益广告形式直播,应突出公益广告的内容规范展示企业名称、商标和商品等内容。如果以新闻报道的形式直播,则尽量不要出现商品或服务,企业的厂名、厂址、联系方式等内容。与相关企业存在利益输送,是最大的“地雷”,绝对不能踩。
廉政瞭望:官员直播带货的潮流会持续多久?相关的法律法规是否能及时跟进?
赵永煊:从以往经验看,有“先发展,再规范”的特性。从长远看,官员直播卖货等新的治理方式,以后会越来越流行,可能常态化。但是,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没有相继出台,相关的行政追责体系没有建立,只顾吆喝而没有法律规制,后果可能不会太理想。根据以往的经验,喧嚣一段时间后,随着消费者理性的回归,没有法治保障的“直播广告”只会昙花一现。
王继龙:为未来的“云理政”做好技术准备
廉政瞭望:地方官员直播带货背后,是网络技术的发展。目前来看,技术似乎不是什么大问题?
王继龙:其实多年前,就有县领导开微博宣传县域特色产品。主动选择背后,是传统治理方式对数字经济新业态发展趋势的敏锐捕捉。近年来,网络技术的发展红利嵌入社会治理、脱贫攻坚等领域。疫情期间,线上医疗、网络教学、在线办公等新业态获得了拓展。表面看,我们的技术很先进,甚至偏僻的农村都有5G覆盖,但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安全问题和挑战。
廉政瞭望:主要面临哪些技术挑战?如何应对?
王继龙:数据丢失、IP和身份窃取、金融欺诈和盗窃等安全风险一直都存在。官员的网络信息安全相对来说更加敏感,一旦出现问题,后果也更严重。除此之外,未来我们将更多地依赖“云理政”。传感感知、通信传输、应用服务、智能分析处理等诸多层面,都存在技术风险。
加强网络安全,可以从技术、管理和个人安全意识三个方向同时努力。关键元器件、设备、操作系统、应用软件的后门是巨大安全威胁,应建立一个可控的安全体系。现在,我们需要为未来的云理政时代做好充分的技术准备。
廉政瞭望:在维护信息安全的时代任务中,政府扮演着怎么样的角色?
王继龙:政府是保障网络安全的决定力量,这一点在网络空间和在现实世界没有区别。维护网络安全,不能寄望于平民百姓对抗专业匪徒,国家有义务建立公共网络安全基础设施和保障体制,主动和高效打击网络犯罪,给网民提供一个安居乐业的网络环境,而不是让网民在盗匪横行的网络空间奢望自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