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本位的职业教育考试改革与实施路径研究
2020-06-21曹永平
曹永平
摘 要:近年来,能力本位的教育理念被越来越广泛地应用于高职教育教学改革中,在学生职业能力培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在人才评价方面,当前的职业教育考试仍然沿袭着知识与技能二元分立的传统模式,这既与能力本位这一理念不适应,也与能力本位的教育教学相脱节。本文对职业教育考试改革的实施路径进行了探索,以期为解决当前职业教育考试中存在的问题提供参考。
关键词:职业教育 能力本位 考试改革
能力本位教育理念是从岗位的实际需要出发,确定工作必备的能力,树立正确的培养目标,并有针对性地设置课程内容、实施教学计划,最后评价教学活动是否达到上述能力目标。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职业院校考试模式与这一理念并不相符,无法有效发挥其职业能力诊断与评价的作用。
一、目前职业教育考试存在的问题
目前职业院校在考试环节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知识本位的考试。主要表现为考试内容教材化,侧重于知识性考核,强调学生知识性记忆,能力性考核所占比重较小。
二是功能欠缺的考试。主要表现为考试诊断和反馈的功能欠缺,考试只作为教学的最后一个环节存在,缺乏对考试成绩所反映出的学习效果和教学效果的反思,因而也对教学改进的作用不明显。
三是学科本位的考试。主要表现为以学科作为考试单元,应用常模参照评价,课程之间的逻辑关系及其职业能力相关性没有得到重视。
四是形式单一的考试。主要表现为试卷考试形式为主,忽略了课程特点、课程类型在考试方面的特定要求,这种纸上谈兵的试卷考试不能完全评价职业能力。
二、职业教育考试问题的成因分析
对上述问题追根溯源,不难发现这并非是由考试环节本身的原因造成的。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会长鲁昕曾指出,当前在提高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方面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系统培养人才的制度建设空白;教育和产业发展的深度融合不够;职业教育的国家标准不健全等,具体来说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缺乏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机制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各种鼓励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政策。然而,时至今日,仍未建立起多方参与的人才培养机制。在企业层面,由于缺乏制度约束,同时也得不到利益保障,企业参与办学的积极性并不高,因而企业对人才职业能力的要求不能有效融入院校教育教学过程。在院校层面,由于无法在人才培养过程中与企业开展深度合作,教育教学和考试评价也不能真正对接企业岗位实际需求。院校作为考试评价的单一主体,其评价过程及评价结果具有极大的主观性。
(二)缺乏明确的职业能力标准
2012年和2019年教育部分两次发布了高等职业院校专业教学标准,用以指导高职院校把握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和规格,制定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方案。然而,这些标准中人才培养规格的表述都是高度概括的。在实际执行中,还需要进一步确定标准。众所周知,职业教育的考核评价应采用标准参照评价体系,并按照职业能力结构,实施模块化教学。因此,职业能力标准的空缺,使各院校无法对接职业能力结构构建课程模块,导致了在教学及考试中学科本位的问题出现,也造成了各院校培养的专业人才质量参差不齐,人才评价方式、角度、结果都有差异,专业教学标准也难以落到实处。
(三)缺乏职业能力考评纲要
在职业教育考试的组织与实施过程中,考评大纲对考试的目标、类型、原则等做了相关要求,对考试的方法和工具、能力识别的过程以及考试的形式等进行了统一规定。当前,由于缺乏统一的考评大纲,造成各院校在考试的组织实施过程中,往往形式各异、内容各有侧重,为便于组织实施,往往以试卷考试为主,这既无法检测学生真正的职业能力水平,考试成绩也不能得到广泛认同,难以将其作为人才评价和选聘的依据。
三、能力本位的职业教育考试改革的实施路径
解决当前职业教育考试中存在的问题,在挖掘其深层原因的基础上,可尝试以下措施。
(一)从职业岗位群出发,制定职业能力标准
确定职业能力标准是实施能力本位的职业教育考试改革的首要任务。能力标准应由社会各行业参与制定,而不是根据所学习的课程来制定。各行业协会,作为政校企之间产学研合作的中介和桥梁,在行业中往往具备较大的发言权,是行规的制定者和解释者。应由其牵头,并在政府部门、企业、院校三方共同参与下,分析职业岗位从业能力要求,细分能力结构,使制定的能力标准既符合企业岗位实际需求,也符合院校专业教学标准。还应建立各方参与的合作机制,政府主管部门通过建立法规和制度,对各方行为进行监督、约束和激励,使各方积极参与人才培养和人才评价。在制定能力标准的过程中,可借鉴教学计划研究探索方法,即通过充分描述优秀员工在完成职业工作任务过程中所需的理论知识、工作态度和技能等,最终产生职业能力图表,并以此作为教学及学生评价的标准。
(二)从职业能力标准出发,制定考评纲要
职业能力标准为教学及人才评价提供了依据。在教学方面,要依据职业能力标准,在明晰课程能力定位的基础上,重构课程体系,打破课程界限,整合教学内容,实施模块化教学。在考试方面,根据课程模块的特点和教学目标的要求,制定考评大纲。内容规定除考试的组织方式外,还应包含考试的内容条目、每个条目的能力要求及检测此项能力的方式等。重要考试还应由政府部门、行业组织、企业、院校等有关各方共同参与制定。
(三)从考评大纲出发,制定考试方案
考评大纲为考试实施过程提供了统一尺度。依据考评大纲设计的考试方案,应符合学生职业能力养成的规律,并与课程模块的性质、特点相一致。方案应从课程模块的教学目标出发,明确规定具体的考试目标、考试方式、考试形式、考试地点、考试程序、考试组织等,并根据课程模块中各考核项目在职业能力形成中的重要性确定权重,采取过程性考核与最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从而体现能力考核的要求。
(四)从考试方案出发,组织实施考试
考试方案使考试的组织实施有了可参照的程序和计划。对于职业资格考试、技能等级考试、人才选拔考试,还应由企业、院校、主管部门三方共同组成考试委员会,并依据考评大纲和考试方案共同组织实施。对院校日常的课程考试,则由教学主管部门事先制定方案,并指导考务人员及任课教师遵照方案执行。在具体实施方面,对学生实际操作的考试要留存影像资料,既可以确保考试公平,也便于分析查找教学及考试的问题。同时,采取过程性考试与最终考试相结合的方式,对学生职业能力的形成过程进行连续性评价和综合性评价。
(五)从考试结果出发,进行教学反思
考试结束后,有关各方需基于考试结果进行总结、分析和反思。一是总结分析考试是否符合考评大纲的要求,是否能够有效检测学生的能力水平;二是依据学生的成绩分布情况,分析学生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等,在此基础上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分析原因,研究教学改进的方法与措施,并应用于新一轮的教学过程,不断提升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
综上,现有职业教育考试模式存在诸多问题,既不符合能力本位教育的要求,也与正在进行的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不相适应。要解决这些问题,需构建能力本位的职业教育考试改革实施路径,通过明确专业对接的职业岗位、制定职业能力标准、编制考评大纲、制定考试方案,有效组织考试、进行教学反思与评价等,使考试从设计到组织再到管理都符合职业能力评价的要求,并为人才选聘提供依据。
参考文献:
[1]钱乃余,王家敏.基于职业教育能力本位的教育觀[J].职教论坛,2013(2).
[2]李剑平.职教人才培养存在十大问题[N].中国青年报,2012-06-29.
[3]唐文君.基于能力本位的职业院校考试改革[J].高职专论,2007(5).
[4]周双林,夏苗芬,徐霞等.政府在高职教育校企合作中的责任[J].宁波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5(1).
[5]汪艳萍.借鉴DACUM方法与培训包原理开发能力包的研究[J].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学报,2017(6).
(作者单位: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