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题 新动向 新举措
——第五届警察刑事执法论坛侧记
2020-06-21张纯
本社记者 张纯
大咖云集,高论迭出。2020年11月,京城深秋时节悄然离去,第五届警察刑事执法论坛如约而至。论坛主题紧扣时下,放眼长远:“新型金融犯罪惩治与防范。”
来自全国立法机关、司法实务部门以及高等院校的领导、专家、学者相聚一堂,围绕新型金融犯罪的相关问题,深入研讨,致力于促进新形势下金融犯罪治理的理论研究深化和实战经验提升,实现理论与实务、法律与金融的有机融合和相得益彰。
古人云:独学而无友,则孤陋而寡闻。论坛的举办,不仅是学术的交流、火花的碰撞,更是经验的总结、智慧的融汇、成果的结晶。
让我们走进论坛,感受一番!
新课题:聚焦新型金融犯罪
在即将过去的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这只“黑天鹅”席卷全球,不仅给全人类的生命健康带来严重威胁,同时也将其触角伸向了千家万户的“钱袋子”,不断冲击着金融市场。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信息手段的介入,在金融创新步伐加速的同时,金融犯罪也滋生了适宜的土壤,呈现出案件多发、危害极大的态势。金融犯罪侵犯社会主义金融管理秩序,危及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转,对经济社会造成的严重后果远超其他经济犯罪,一直以来都是刑事司法密切关注和严厉打击的重点。本刊曾于2020年第37期、第45期策划了两期有关“金融犯罪”的封面报道,对这一热点议题从理论与实务的角度,分别予以详细的解读。
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在对“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建议草案说明时指出,安全发展独立成篇,意在更好的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大局,有效防范和应对可能影响现代化进程中的系统性风险。而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事关国家安全、发展安全、人民财产安全。
在此背景下,第五届警察刑事执法论坛应运而生。论坛承办方北京警察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王立教授介绍说,此次论坛是中国法学会警察法学研究会警察刑事执法专业委员会的年度学术活动。作为首都公安教育的主阵地和警务人才培养的主渠道,北京警察学院自2016年专委会设立起,每年举办一届警察刑事执法论坛,分别围绕“恐怖活动防范与惩治”“刑事执法规范化建设”“一带一路警察刑事执法”“刑事案件电子数据取证”等主题,展开了深入研讨,达成了广泛共识。
论坛紧扣时政发展,服务法治实践,是一大鲜明特色。对于本届论坛,王立指出,聚焦新型金融犯罪的防范与惩治,旨在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关于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重大决策部署,积极应对新型金融犯罪的挑战,充分发挥政法机关的职能作用和金融网络等领域的专业作用,创新完善新型金融犯罪惩治与防范机制,为依法科学精准惩治与防范新型金融犯罪,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服务金融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新”是论坛的关键字之一。本届新型金融犯罪惩治与防范研讨会,研究总结了新型金融犯罪的新形势、新特点、新规律,积极探索了依法惩治和防范金融犯罪的发展方向。
新动向:关注金融犯罪立法
>>王立在论坛现场接受本社记者采访 作者供图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强调,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维护金融安全,是关系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一件带有战略性、根本性的大事。
金融安全的重要性不言自明,对违反金融秩序的行为需要以法治手段进行治理,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清华大学教授周光权提出,刑法作为最后手段,必须在强力监管和保护金融秩序方面,有一些实际的招数。
2020年6月28日,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进一步完善金融犯罪相关规定,如对刑法有关洗钱,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单位集资诈骗等规定作出修改。10月13日,该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进行二次审议。
“草案共42条,其中涉及金融犯罪的大概有9条。金融犯罪约占比四分之一,由此可见它的重要性。可以看出,金融犯罪中相关罪名的调整以及刑法提出的新举措,是本次刑法修正案的重头戏。”周光权提出。
对于草案中金融犯罪立法的调整,周光权主要从五点概括:第一,为了与证券市场全面推行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改革相适应,此次草案在既有刑法规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了针对资本市场重大违规的处罚,严格规制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从而维护资本市场的秩序和投资者的利益。
第二,完善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的有关内容,增加了三个类型。周光权介绍,比如说,投资者频繁申请买入股票卖出证券期货又马上撤销,造成虚假交易信息误导其他投资者,有可能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另外,利用虚假不确定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交易,还有对证券标的作出评价和投资建议,但是暗中进行反向证券操作。这样一般散户就会陷入危险的境地,因而被列为犯罪行为。
第三,将洗钱罪做了大幅度修改,增加了自洗钱内容。为有效发挥刑法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惩治洗钱违法犯罪以及保障跨境追逃追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草案二审稿对洗钱罪进行了修改。将实施一些严重犯罪后的“自洗钱”行为明确为犯罪,同时明确有关洗钱行为方式,增加地下钱庄通过“支付”结算方式洗钱等。经上述修改后,洗钱犯罪的惩治更为全面,“自洗钱”也可单独定罪。
第四,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惩罚力度更大。草案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法定最高刑由10年有期徒刑提高到15年有期徒刑。同时,调整集资诈骗罪的刑罚结构,加大惩处力度。
第五,对于非法讨债问题,通过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践经验,草案提出将采取暴力、“软暴力”等手段催收高利放贷产生的债务以及其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并以此为业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加大力度惩处非法讨债行为。
与此同时,作为一名从业20多年的证券律师,同时也是律师界的全国人大代表,先后参与证券法、《刑法修正案(十一)》制定、修改过程的方燕律师提出,在11月2日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和常委会法工委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座谈会上,与会一些专家都不约而同有两个共识:一是要加大证券类金融犯罪处罚力度,二是要对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触犯金融证券犯罪从重处罚。
“现有的刑罚是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我们建议是对于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该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方燕指出,希望提高到无期徒刑,对于财产刑的处罚也要加大力度,让犯罪分子不敢犯罪、不能犯罪、犯不起罪,让他们的犯罪成本加大。只有加大处罚力度,施以足够的威慑力,用自由刑处罚而不是财产刑处罚,才能让犯罪者疼到痛处。
对于惩处金融犯罪方面的主要修改,在周光权看来力度还是比较大的,尤其是关于自洗钱的修改会带来特别大的影响,需要认真评估。
“必须强调金融犯罪问题修改的重要性,打击自洗钱也是扫黑除恶的一部分。黑社会性质组织积累了很大的资金,有的人在组织内部负责将资金性质改变,将不义之财洗白。”周光权提出,此次立法把握的时机比较好,特别是注册制改革之后。必须加强监管,严厉打击金融领域犯罪行为,因为它涉及民生,所以在惩罚上决不能手软,法定刑大幅度提高也是必然的。
新举措:创新打击犯罪措施
对于打击新型金融犯罪,与会专家都提出了哪些建议?
方燕指出,金融犯罪十分隐秘。“我接触的金融证券类犯罪者都没有亲自出场。通过层层结构,很多是由律师参与,私募基金,投资控股公司,通过层层交易架构的设计,做得非常隐秘,很难发现实际控制人和具体操作者,这也给处罚犯罪带来很大的困难。”
其次,金融犯罪的手法非常专业,很多案件直接由会计师、律师、保监人等共同参与,使用很专业的手段和知识,用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的目的,也给处罚和打击犯罪带来很大的难度。尤其是惩处金融证券类犯罪,更是一道难题。
基于以上特点,方燕回顾了最近十年来对中国资本市场上处罚的案件。她提到,有公开数据调查从2010年1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涉及操纵市场的案件,证监会及下属的派出机构行政处罚了135件,但是在全国各地人民法院以操纵市场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只有13起,这个数据表明其实也就不到10%,导致真正的危害或者触犯刑事犯罪的行为没有得到严惩。这一类案件因为它的特殊性,确实非常难以发现,也很难判断。目前,行政处罚取代刑事处罚影响了责任追究的问题。由此可见,刑法条文缺失造成威慑力不足,处罚力度不够。
对此,与会专家提出要加大对技术的投入和信息化建设,用更高的手段来侦破证券类金融犯罪。同时,要加大专业队伍的培养和建设,否则很难应对新形势下金融证券犯罪高科技手段,要依托强有力的专业队伍破除各种难题。再者,要建立行政和司法相衔接的制度,提高案件的依存率,出台、发挥好刑事行政司法解释,包括现在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同时加大民事诉求的赔偿机制。
此外,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庄伟提出,新型金融犯罪应当进行穿透式司法认定的转变。金融乱象的现状实际上是监管类行政法规、刑事法律规定相对滞后。那么,怎么运用司法智慧,把一些违法行为准确地界定为犯罪,来实现打击犯罪、保障国家安全呢?据以往办案的经验,她建议进行穿透式司法认定的方式,在充分认识金融本质的基础上,要透过现象看本质,正确区分金融创新和金融犯罪。例如,在打击新型非法集资案件中,在认定非法性要件时,可以尝试运用穿透式的思路。“我们不能专注于行政监管部门的文件,而是要考虑到现行基本法律的规定。”庄伟指出。
北京市公安局法制总队党委书记、总队长李丰则从实务的角度,提出了金融犯罪的预防对策。他提出,首先要聚焦风险排查,强化对金融领域犯罪风险的预测、预警、预防。其次,要着眼精确打击,提升打击金融犯罪的专业化水平,紧密执法协作配合,注重刑事政策把握,服务“六保六稳”工作大局。最后,要着力化解矛盾,坚持查明犯罪事实和追赃减损并重,构建全方位互动风险格局,以共建共享共治拓展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
本次研讨会坚持问题导向、实践理性思维和服务刑事执法的价值追求,积极回应新型金融犯罪风险挑战和多元化治理的现实需要,形成了整合相关领域专业力量共同应对新型金融犯罪的共识和跨界融合、思谋融远、交流融通、合作融洽的解决问题合力。囿于篇幅有限,以求管中窥豹之效,记者仅整理出以上内容以飨读者,难免挂一漏万、以偏概全。实际上,论坛干货满满,远不止这些。
让我们期待第六届警察刑事执法论坛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