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检察院传递法治温度“未”爱发声检察有情
2020-06-20通讯员岳康
文/通讯员 岳康
“挽救每一个孩子是我们的责任和使命。”这是自贡市自流井区检察院未检干警们始终秉承的工作理念。在未检部门的22名干警中,35岁以下的青年干警有14人,这些年轻的“未检人”,在工作中坚持从法治思维出发,积极探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帮教机制,彰显检察温度和司法关爱,“未”爱发声,助涉罪青少年重返人生坦途。
自流井区检察院未检部门成立以来,未检干警们将教育、感化、挽救工作贯穿办案始终,已帮助200余名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在办案过程中,他们坚持与涉罪未成年人的家长或监护人见面,与其所在学校、老师和社区、村委会干部见面,与其社区民警见面,了解涉罪未成年人家庭背景、生活环境、习性品行、日常交往等情况;在“不捕、不诉”后,坚持由办案检察官、涉罪未成年人家长对不捕、不诉的未成年人进行面对面的“三方谈话”,开展释法教育;案件办结后,还为每名涉罪未成年人开一次帮教会、发一封关爱信、推荐一本进步书籍,帮助他们认识自我、回归社会。
青少年参观自流井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心理指导中心
为了更好地帮助失足未成年人重返社会,自流井区检察院还为未成年人构建了“1+X”社会化帮教体系。2013年5月,检察院与区关工委合作,组建了首届由法律工作者、公务员、社区居民、在校大学生等18名爱心人士组成的失足未成年人帮教志愿者队伍。截至目前,志愿者们参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证人讯(询)问、附条件不起诉涉罪未成年人观护、涉罪未成人捕前、诉前社会调查以及回访考察、一对一帮扶等活动共计400余人次。2017年,检察院又与自贡灵犀义工联合会开展合作,首次引入专业力量参与个案帮教。此外,还主动与区妇儿工委进行工作对接,并与教育、妇联、团区委等职能部门和人民团体建立性侵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救助、一站式取证、一站式询问机制。
值得一提的是,针对外来涉罪未成年人,自流井区检察院还特别建起“阳光家园”——外来无监护条件、无固定住所、无经济来源的“三无”涉罪未成年人的处理,是未检工作中的难点。特别是外来未成年人轻型犯罪案件,如果逮捕羁押、直接起诉将不利于其顺利回归社会,但“不捕、不诉”又将无法保障诉讼的有序进行。为了有效解决这一难题,2013年9月,未检干警们在辖区多家企业开展走访调查工作,寻求共建企业,最终先后与四川龙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自贡市皇庭盛宴餐饮公司达成了“阳光家园”共建协议,为不捕、附条件不起诉外来“三无”涉罪未成年人提供临时居住地和观护基地。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发生,对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伤害最大的不是失去自由,也不是躯体受伤,而是他们的内心。基于这个考虑,自流井区检察院未检部门在积极培养自身人才的同时,积极借力本地资源,将专业人才融入未成年人心理矫治工作之中。2014年6月与四川理工学院开展检校合作,建立了自贡市首家未成年人心理指导中心,并成立“康桥心灵驿站”工作室,为涉罪未成年人、未成年被害人搭建起心灵沟通交流的平台。同时,还强化与区妇联雅馨心理咨询室等专业机构合作,共同致力于未成年人心理干预工作。截至目前,已有87名未成年人得到了呵护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