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猎企业家境外赌博,狂吸赌资13亿元
2020-06-19赵朋乐
赵朋乐
6月4日,江苏省南通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披露经过7个月侦查破获的一起特大组织境外赌博案,抓获以施某某为首的涉案成员共18人。据介绍,该案涉案赌资折合人民币超13亿元,参与赌博人员近百名。目前,施某某因赌博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终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1.23亿元。
据了解,施某某今年43岁,对外的身份是澳门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在老家南通海门是位颇有名气的“青年企业家”。
与案发时商界“成功人士”的形象不同,20年前的施某某还在海门与上海间从事黑车客运生意。2005年,他因参与聚众斗殴被通缉,后逃往境外。其间,他混迹赌场并逐渐掌握了其中的门道。
境外赌场刷卡消费手续费高,且赌客带不了大量现金,施某某瞄准这一“商机”,做起了“洗碼”生意,即利用在赌场开立账户的信用等级,向赌客提供所需赌资的筹码供赌客在赌场中赌博,结束后再回境内结算。
南通警方查明,在2007年,施某某就开始组织境内企业家赴澳门赌博。随着“生意”越做越大,施某某与老乡陆某某合作,陆某某担当“地陪”并招募3名“马仔”,全程陪同客户赌博。
“他们主要通过‘洗码、‘占成等方式牟利。”全程参与该案侦办的南通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一大队队长周斌如说,施某某等人向赌客提供“洗码”服务,赌场会根据赌客流水给予其1%至2%的佣金。此外,一些赌客会暗地参与地下赌场赌博,即根据赌场台面上的赌博情况,在地下赌场同时押注,与地下托底公司进行赌博。施某某等人则在托底公司占成押注,以期斩获可观收益。
2018年3月20日,赌客张某在澳门一家赌场赌博,同时在地下赌场押注,赌资达600万港币,而施某某从中获利340.82万港币。
其间,施某某等人还安排赌客通过网络和电话投注方式进行境外赌博。
海门某建筑公司负责人殷某常在天津办公。2012年至2018年,施某某涉案组织多次向殷某提供赌博网址、账号密码,供其在天津、海门等地进行境外赌博,总赌资高达2.5亿余元。同样的手法,2017年6月至8月,赌客黄某某在三个月期间在南通市区家中电话投注共计7456万余元。
施某某还专门安排有犯罪前科的顾某催收赌债。顾某与多名前科劣迹人员在催收赌债过程中,通过暴力或软暴力手段实施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多名企业家参与境外赌博后,深陷巨额赌债偿还困局。
江阴籍赌客胡某参与赌博,并通过施某某“出码”,欠下96万元赌债。施某某安排人手在机场强行拦下胡某,将其带至宾馆。胡某被迫在96万元的还款协议上签字,并于次日将一处房产过户给施某某一方,作为赌债的担保。
2016年至2017年,施某某等人多次到赌客沙某的办公室等地滋扰,索要赌债。沙某称,施某某等人轮番带人到自己公司,白天不让他正常办公,晚上还将他带到宾馆索要赌债,持续时间长达3个月。“有时候把我关房间里整个通宵,弄得我人不人鬼不鬼的。”沙某说无奈之下,他先后将公司17.7%的股权(折抵赌债1.7亿元)、南通市区36间店面转让给了施某某等人。
“从这起案件的办理情况看,赌博危害触目惊心。”南通市公安局副局长杜松华说,本案中,参赌人员大多都是企业经营者,因为沾染赌博恶习,有的人一夜输掉5000万港币,有的赌博成瘾,数亿资产打了水漂。(摘自《新京报》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