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中黄石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开发*
2020-06-17于向向
唐 敏 刘 盛 金 妮 于向向
(中共黄石市委党校,湖北 黄石 435002)
一座古村落,考古学者看到的是文物,文化学者看到的是“非遗”,建筑学者看到的是楼阁,民俗学者看到的是节日,宗教学者看到的是崇拜……作为“记录历史的活化石”,历经千百年传承,每座古村落都蕴藏有海量的历史文化信息[1]。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推进,传统村落这个寄托着乡愁的精神文化家园正面临着消亡的危险。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大背景下,黄石应当借助政策红利,在保护好传统村落的前提下,充分挖掘传统村落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传承和发展传统文化,从而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乡村振兴目标。
一、黄石传统村落的发展概况
黄石市是华夏青铜文化的发祥地之一,也是近代中国民族工业的摇篮。在三十万年前的旧石器时代,我们的祖先就在这块土地上繁衍生息。4200多年前,黄石先民在这块土地上辨识矿山,开采、冶炼、加工矿石,历经秦、汉、两晋、唐、宋、元、明、清等朝代,创造了辉煌灿烂的文化,遗留下了非常丰富的,具有较高价值的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社会、经济等物质形态和非物质形态文化遗产。黄石传统村落蕴含着深厚的文化底蕴,是黄石宝贵的文化资源。
为推进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发展,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化部、财政部从2012年开始,组织开展了全国传统村落摸底调查,截至目前确定公布了五批具有重要保护价值的村落,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黄石市共有13个古村落被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其中大冶地区有7个,阳新地区有6个。其中如表1所示。
表1 黄石市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古村落
除了这13个被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村落以外,近年来,黄石在对传统村落进行调查的过程中,又挖掘出了大冶市殷祖镇卫祥港村、阳新县龙港镇朱家山村等20个传统村落。如表2所示。这些村落中遗留有古祠堂、古民居、古桥、古牌坊、古井、古渠道、古墓、古树等,蕴藏着丰富的历史印记和文化内涵,是黄石民间文化的“博物馆”、历史文化的“活化石”。
表2 黄石市未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古村落
二、黄石传统村落的价值
(一)历史文化价值
首先,一个传统村落就是一座鲜活的历史文化遗产博物馆,蕴含着极其丰富的历史文化元素。传统村落记录着黄石先民在这片土地上世世代代繁衍生息的场景。比如,从黄石传统村落的建筑形式和宗族记录中可以发现,黄石地区的古村落建筑以徽派、赣派风格为主,表现为以聚落为主要特征的家族组织模式,这种模式跟历史上“湖广填四川”“江西填湖广”的大规模移民运动息息相关。黄石地处鄂东南,东南紧邻江西省,在移民运动中深受江西文化的影响,使得黄石的乡土建筑、聚族而居的模式与邻省江西的一些传统村落极为相似。在移民过程中,黄石以宗族为单位聚居,一个村落居住一个宗族,并由此逐渐演变为一个个自然村落,一村一姓,宗族观念影响了村落的内部结构。
其次,传统村落中的屋舍井衢、楼堂庙宇,以及古桥、古渠、古碑、古墓、古树等物质文化遗产,具有极高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比如,大冶市金湖街办姜桥村的古街商铺颇具特色,其两层阁楼式赣派风格的建筑群,多为明清时期的建筑,距今已有五六百年历史。大冶市大箕铺镇水南湾村古建筑群建于明代万历年间,是以九如堂为中心,对称布局,一进九重的徽派大型古民居建筑群。九如堂其内九重门连通两旁上百间房屋,宅宅相连,重重相接,巷巷连通,气势恢宏。这些遗存都是“活着”的历史文化宝库。
最后,除了看得见摸得着的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村落中还蕴含着丰富的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包括风俗、习惯、技艺、文学、语言等,很多传承至今,仍然影响着当地村民的生产生活。黄石地区的大冶话、阳新话是典型的赣方言;祭祖、接太公、接大王等活动是当地宗祠文化、村落文化的最好代表;悬挂于民居门楣上的“诗书继世”“耕读世家”等牌匾,是黄石先民耕读传家、崇文重教的耕读文化真实写照。此外,还有黄石人民在生产生活实践中创造并逐渐形成的独具地方特色的民俗文化,包括阳新采茶戏、舞狮子、玩龙灯、踩高跷、划旱船、戏蚌壳等等,都是传承至今灿烂辉煌的瑰宝。
(二)经济社会价值
首先,传统村落本身就是一种优质的、不可再生的、受欢迎的人文旅游资源,具有极高的经济价值。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越来越迫切,也越来越注重精神文化需求,休闲文化旅游成为时尚首选。传统村落因具有厚重的文化底蕴、优美的自然环境及独特的民俗风情,成为人们远离城市、寄托乡愁的最好载体。比如,大冶市金湖街办的“九古奇村”上冯村、大冶市保安镇沼山村刘通湾等,经过整体开发,已经成为黄石及周边地区节假日休闲旅游胜地。旅游带动了乡村产业的联动发展,在促进乡村发展和农民增收的同时,旅游收入也为传统村落开发和维护提供了财力支持,也促使当地政府、村民增强了对传统村落的保护意识。
其次,传统村落在规划建设过程中所体现出的因地制宜、尊重自然、和谐共生等理念,对于现代乡村建设有着借鉴意义。黄石地区地形地貌是以低山丘陵与湖泊、滨江平原交错分布为主,先民选择定居地主要是从优美的环境和良好的风水出发,直接将自然山水融入到村落景观中去,体现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比如,为保护耕地,建筑多选址在不用于耕地的土地上;注重利用水源、保护水体;注重对村落中心活动场所、街巷及民居的点、线、面的科学规划,这些尊重自然、天人合一的理念,对于今天我们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依然有着很大的启示作用和借鉴价值。
最后,传统乡土社会运用以乡规民约及道德规范等为主的乡村治理模式,对于当代提升乡村治理效能有着借鉴意义。传统乡土社会是熟人社会,普遍运用乡规民约来处理村务。比如:用乡规民约来处理管理族产、约束族人、鼓励读书、救济贫弱、修缮设施等乡村事务,以达到加强宗族团结、谋求共同发展的有效的乡村治理。借助先民乡村治理的智慧,大冶市茗山乡杨桥村探索出了“一核三级”的村湾微自治模式,即以村党组织为核心,以村委会、村庄理事会、农户为三级自治架构的平台进行村湾自治。其中村庄理事会主要就是通过乡规民约,协助村两委开展诸如治安维护、纠纷调解、环境整治等村务工作,真正做到了“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大大提升了村庄治理水平,该模式也在黄石全市全面推行[2]。
三、黄石传统村落保护和开发情况
(一)黄石传统村落保护情况
根据调查发现,黄石传统村落保护状况不容乐观,大部分传统村落的历史文化遗迹和传统风貌等损毁严重,一些传统村落甚至已经彻底消亡。
究其原因,一方面,近年来黄石城镇化进程加快,一些城郊村几乎消失殆尽。在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由于当地对传统村落的历史及文化价值认识不到位,一些乡土建筑在“拆旧建新”的活动中被损毁,一些古村落也在农村现代化的建设中失去了原有的风貌。有的村民为改善生活居住条件,随意翻修古宅古院;有的村将青石板的古道翻修成水泥路;有的村在旅游开发的过程中,建农家乐、建民宿,造成传统村落开发性的损毁[3]。比如,大冶市大箕铺镇柯大兴村,整个村落历经明朝、清朝、民国几个朝代的发展,形成了徽派兼顾赣派的建筑风格,村里有古民居40余栋,总面积8 000平方米。但由于村民新建住房缺乏统一规划,致使现代建筑与古建筑混杂在一起,传统村落的生态环境、空间格局和传统风貌被严重破坏。
另一方面,长期以来,由于对传统村落稀缺性的认识不够,政府部门对于传统村落缺乏保护意识,保护资金投入不足,致使很多古建筑自然损毁。以土木结构为主的传统村落建筑常年遭受风雨、白蚁侵蚀,且防火能力较差,自然损毁严重。村民在建了新居后,很多老建筑无人居住、无人看管、无人维护。古建筑的维护需要大量资金、需要专门的修缮技术,还需要花费额外精力等等,这些因素叠加在一起,致使很多古建筑由于缺乏保护,面临着倒塌的危险。比如,大冶市大箕铺镇水南湾村民居,以一进九重的九如堂为中心,两边百余间民居依次排开,建筑群规模宏大,结构精巧,建筑中的木雕、石雕、砖雕技艺巧夺天工,极具黄石地方特色,是黄石乡土建筑中的不可多得的宝贵遗产。但是,由于古民居常年无人居住、无人维护,民居损毁严重,部分民居墙体坍塌、阁楼损坏,已无法修复,还有很多古文物被盗卖。2015年,水南湾村民自发成立了古民居发展理事会,对古民居进行修缮保护,但依然面临着缺乏资金的难题。
(二)黄石传统村落开发情况
对于传统村落的开发和合理利用方面,黄石大部分村落还藏在闺中待人识,但也有少数村落做出了有益尝试。有的村落在较好保护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前提条件下,充分挖掘村落的历史文化底蕴,大力发展传统特色产业和文化旅游,较好地将村落保护与开发结合在一起。比如,大冶市金湖街道办上冯村、大冶市保安镇沼山村刘通湾等。上冯村形成于元代以前,距今有600年多年历史,因汇集了古宅、古树、古祠、古墓、古碑、古井、古渠、古道、古碾等人文景观而被称为“九古奇村”,该村保存完好的古宅有40多栋。上冯村通过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出资、村民集资、民营企业家捐资等方式,筹集了9 000余万元资金,用于村落保护建设及文旅开发,经过7年发展,现每年接待游客将近20万人。既较好保护了古村落景观,在发展乡村旅游中让原来比较封闭的、破败的古村落重焕生机,再现美丽乡村记忆,同时还壮大了村集体经济,带动了村民致富,实现了传统村落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的良性循环。
四、黄石传统村落保护和开发的对策建议
(一)编制名录,建立档案
首先,深入开展传统村落调查。由黄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黄石市文物局等部门牵头,开展传统村落调查,全面掌握黄石传统村落的数量、种类、分布、价值及其生存状态,调查清楚传统村落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并按照“一村一档”要求建立完善村落信息档案,为下一步村落定级保护奠定基础。其次,编制传统村落名录。将传统村落列入黄石村落保护名录,对于符合国家、省级传统村落名录申报条件的村落,积极向上申报,争取保护政策、保护资金。最后,在摸清并记录黄石传统村落家底的前提下,对列入国家、省、市级传统村落名录的,统一设置保护标志,实行挂牌保护[4]。
(二)明确定位,制定规划
编制黄石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规划,从村落格局、人居环境、传统建筑、非物质文化、保护措施、发展定位等方面制订传统村落保护指引,规划应秉承“以民为本、保护为主、兼顾发展、生态为体、文化为魂”的理念。第一,要明确保护对象。在传统村落调查建档的基础上,明确传统资源保护对象,对各类各项传统资源分类分级进行保护。第二,要划定保护区域。将黄石传统村落保护范围划分为核心保护区、建设控制区和环境协调区三个保护层次,实施三级保护模式。对于核心保护区,严格保护历史形成的村落格局、街巷肌理、传统民俗文化以及构成风貌等各种组成要素。比如街巷两侧的建筑必须保持传统村落建筑风格,不得随意翻建,不得改变原有风貌。建设控制区的建筑要与核心保护区的传统风貌协调一致,保证景观的连续性。环境协调区是村域范围内的河流、山体、绿化等自然风貌区域,应加大环境整治和植树造林力度,营造宜人的观赏景观和村庄环境。第三,要明确保护等级、保护措施。按照传统村落保护价值的高低,将其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保护等级。保护等级为一级的,比如已经入选中国传统村落的,必须予以严格保护,禁止人为损坏和乱开发。对于只是部分保存的传统建筑以及整体环境已被现代文明所切割的村落,政府应予以一般性保护,同时加强乡村旅游开发的引导和管理。第四,要明确发展定位。在坚持以保护为主的大前提下,根据村落实际需求,结合本地经济发展条件,明确村落的发展定位和方向,规划村落发展的途径[5]。
(三)多措并举,强化保护
第一,在保护传统村落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持续性的前提下,加强对传统村落的保护与修缮。保护传统村落形态的真实性,禁止随意修建仿古建筑、仿古街区等,合理控制商业开发面积比例;保护传统村落整体空间的完整性,保持村落整体布局、建筑及周边环境的整体空间形态和内在关系;保护村落价值的完整性,保护传统村落的历史、文化、艺术、科学、社会等价值;保护村落历史的延续性,保护村落发展各个时期留存的印记。古建筑修缮工程项目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承担,建筑工匠应持证上岗。第二,在保护和修缮的过程中,注重传统文化的传承。不仅要加强传统村落、古建筑等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还要注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避免传统村落的保护发展失去了“活化”。第三,在符合保护规划要求的前提下,改善村落基础环境和公共设施,引导居民开展传统建筑功能提升,改善居住条件,提高人居环境品质。比如,村落外围河塘沟渠,村中公共场地,村内道路、供水、垃圾和污水的治理,村庄绿化亮化美化,安防设施的配备等[4]。第四,坚持多元主体参与保护,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格局。政府部门要对传统村落保护给予宏观指导,为村落保护提供相应政策和资金支持。比如资金方面,对于入选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村庄,国家住建部给每个村落300万的专项资金,但这部分资金,只能用于修建道路、改善村庄基础设施,而不能用于古建筑的修缮;文物保护单位的资金是用于保护文物的专项资金,并非所有的古建筑都是文物。所以,传统村落的保护所需大量资金,必须在政府保护资金的杠杆撬动下,通过引进社会资本,引进市场机制来解决。此外,在传统村落的管理过程中,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特别是要发挥村两委、村民的主体作用,要引导村民建立传统村落管理组织,依法依规实施管理。
(四)合理利用,良性发展
由于传统村落是一种独特的人文旅游资源,拥有物质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双重价值,因此具有极高的旅游开发价值。在传统村落的开发中,首先要凸显以人为本的理念,从村民的现实需要出发,保障村民生产生活。要通过乡村旅游开发,完善村庄基础设施、加强生态保护、改善人居环境、发展扶贫产业,不断改善村民生活生产环境,提高村民收入,满足村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促进人—乡村—自然的共生共荣,促进村庄可持续发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其次,要注重挖掘乡村人文内涵。传统村落的开发不能大拆大建、过度商业化地开发,而要最大限度地保留历史遗韵和人文内涵[6]。在传统村落开发过程中,要深入研究村落历史文化,挖掘利用村落原有的古祠堂、古民居、古街巷、古桥梁、传统民俗等文化元素,通过开办展馆、民俗体验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充分展现村落历史、文化、建筑和艺术等方面价值;通过举办庙会、民俗文化节等形式,真实展现当地农耕文化、民俗民风、道德传统等,既能让现代人找到心灵归依,同时让传统村落重新焕发生机活力。这样的乡村旅游产品,才有人物可说,有故事可讲,有民俗可演;才能让人看得见山,望得见水,找得到乡愁。最后,要保护传统村落基本风貌。在传统村落开发过程中,要保护文物古迹,要加强对古井、古桥、古树、古墓等历史要素的保护,要对不符合风貌要求的建筑予以改造,要对新建筑的形式、色调、材料等提出具体要求,使之符合村落的特色和传统风格,并且严格保护山体、水体,禁止伐木毁林,以延续村庄的原始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