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生态电价补偿机制 促进水电事业绿色发展
2020-06-11廖建洲
廖建洲
水电产业是湖北省恩施自治州(以下简称恩施州)的重要支柱产业,对恩施州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恩施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州关于推进水电生态流量泄放工作的系列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水电生态流量泄放工作,已取得显著成效。
一、恩施自治州小水电发展概况
恩施自治州属于集老少边山于一体的深度贫困地区,也是全国少有的水能资源富集区之一。全州水能理论蕴藏量509.31万千瓦,理论电量446.10亿千瓦时。全州小水电始建于20世纪50年代,水电事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成为全省乃至华中地区重要的清洁能源基地。截至2018年,全州共建成水电站297座(含水布垭),年发电量107.8亿千瓦时,年发电产值达39.57亿元,实现工业增加值22亿元。其中,国电恩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是全州装机规模最大的水电企业,现拥有水电站44座,装机组115台63.593万千瓦,水电站遍布全州8个县市。目前,水电产业已成为恩施州重要经济支柱产业之一,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一)促进了区域经济发展
2018年,全州年实现发电产值31.22亿元,占全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值196.19亿元的15.91%;年实现财政收入5.14亿元,其中,国电恩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年实现发电产值6.55亿元,年实现财政收入1.68亿元。恩施州水电事业的发展不仅直接创造了区域经济财富,而且极大地促进了区域基础设施重点工程建设和以富硒食品加工为主的民族工业、生态文化旅游、建筑建材、运输、餐饮、服务等多种产业的加速发展。同时,通过电站建设、库区移民搬迁,依镇建站,依站兴镇,又为推进农村城镇化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二)提高了人民生活质量
恩施州水电事业的发展,为恩施州发展提高了可靠的清洁能源,给边远山区千家万户带来了光明和欢笑,成为当地人民群众的“光明之源”“幸福之源”,还在灌溉、防洪、供水,改善当地基础设施,提供新的就业机会,提高农民收入,改善人民生活水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守护了绿水青山
通过发展水电,恩施州沿袭数百年的烧柴、烧煤的生活习惯得以彻底改变,保护了森林植被,减少煤炭消耗,减轻了林木、煤炭、石油大量消耗给环境造成的污染压力和温室气体效应,电力生产已成为守护绿水青山、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的生力军。2019年,恩施州成功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
二、恩施自治州生态流量泄放全面推进
恩施州从2017年开始推进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工作,生态泄放多年平均流量的10%,圆满完成了生态流量泄放工作。
(一)强化领导,周密部署
州、市(县)两级党委政府坚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把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的指示精神,主动扛起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不折不扣推进小水电问题清理整改工作。州、市(县)两级成立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恩施州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加强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分类整改,狠抓落实
认真落实《水利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的意见》《湖北省长江经济带水电清理整改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聚焦生态环境的突出问题,抓住落实生态流量这个清理整改的“牛鼻子”,积极稳妥地实施退出小水电站工作,切实保障清理整改工作顺利实施。国电恩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44座水电站,已有41座按要求进行了生态泄放技术改造。
(三)强化监管,完善长效机制
一是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州、市(县)两级将小水电清理整改纳入环保督查、河库长制工作内容和考核体系,对监管不到位的实行通报批评,公开约谈,对情节严重的严肃追责问责。二是健全小水电安全生产制度。开展小水电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普遍推行“痕跡管理”工作模式,做到“抓铁有痕、问责有据,时刻绷紧安全弦”。三是健全投入机制。各县市财政统筹解决水电站生态流量监测设施经费,全州2019年实际完成100个水电站生态流量监测设施安装。
(四)广泛宣传,营造环境
广泛组织动员,拓宽宣传渠道,将小水电清理整改的政策与要求及时传达到所有小水电站业主、相关部门单位,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和支持。
三、当前存在着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生态流量泄放成本高,企业负担较重
一方面,水电站需按不小于多年平均径流量10%泄放生态流量,导致水量利用率大幅降低,发电量大幅减少,对水电企业的生存发展影响较大。以国电恩施公司为例,目前保留的44座水电站,年泄放流量达16.82亿m3,年损失电量2.765亿kWh,年损失收入达9674.9万元。另一方面,水电站是基础性能源产业,固定资产投资本身就大,实施环保改造属于核准概算外新增的投资,而且部分电站生态流量泄放设施改造修复工程量大,投资费用较高。恩施国电公司44座水电站生态环保改造投资总花费在9000万元以上。
(二)小水电上网电价低,绿色可持续难以为继
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完善水电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鄂价环资〔2014〕167号)第三条关于2014年2月1日前投产水电站上网电价的衔接政策第一款明确指出,水电站上网电价低于明确的标杆电价的,“逐步提高其上网电价,与标杆电价衔接”。但恩施州2014年以前投产电站长期未执行标杆电价,大幅低于省内平均上网电价。
(三)区域经济受损,发展后劲减弱
根据恩施州统计局数据,受生态流量泄放的影响,2019年上半年20家水电企业发电33.34亿度,同比下降29.8%,扣除降雨偏少因素影响,水电企业因生态水量下泄影响减产10%左右,电力生产行业增加值下降22%,拉低规模工业增速9个百分点。一大批实体经济收波及,工业经济增速是继2007年关闭地方烟厂以来首度负增长,形势严峻。同时,水电减产直接减少了政府税收。以国电恩施公司44座水电站为例,每年上缴政府税收减少1257.7万元。如果算上全州水电企业,税收将减少5000万元以上。
(四)社会就业压力加大,民生保障和改善矛盾凸显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长期以来,水电为全州提供可靠的清洁能源的同时,也解决了一大批人的就业问题。特别是对于较偏远山区来说,依托水电就业成为了贫困人口就业的主要渠道。生态流量泄放的实施,水电企业大规模减产,生产经营效益必然受到较大影响,严重者将直接关停。这势必会使一大批人将因此失去就业机会。
四、促进水电事业绿色发展必须建立生态电价补偿机制
水电作为最重要的可再生能源,在依托生态发展的过程中,需要正确把握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建立生态电价补偿机制,协同推进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
(一)是落实国家政策规定必然要求
自2014年以来,国家有关部委及省物价局对建立生态电价补偿机制先后发了若干通知和实施意见。国家水利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治理整改工作的意见》(水电〔2018〕312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规〔2018〕943号)均明文规定,小水电进行综合治理的同时须完善相关政策,建立长效机制,意见提出,“研究制定充分反映生态保护和修复治理成本的小水电优先上网及电价政策,鼓励打造绿色可持续电站”。
(二)是省、州发展战略实施的必然要求
恩施州是湖北生态环境较好的地区,同时又是集老少边山于一体的深度贫困地区。不容忽视的是,恩施州的生态环境也已非常脆弱,具有生态脆弱与经济落后重叠交织的特征。若没有合理的生态电价补偿机制,恩施州的水电企业自身必然没有足够的资金和积极性进行生态环境的保护、修复与重建。而一旦为发展经济、摆脱贫困开发自然资源,又必将使区域良好的生态环境和金山银山遭到损伤。
(三)是维护民族团结与稳定的必然要求
一大批水电企业生存难以为继,职工再次下岗失业,实体经济受波及,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加也在所难免。同时,建立生态电价补偿机制,有外省市的做法经验可以借鉴。按照有关部委文件精神,全国许多省市先后建立了生态电价补偿机制,有力调动了企业的积极性,促进水电事业绿色发展。
五、建立生态电价补偿机制的建议
(一)整体提高水电上网价格
切实贯彻执行湖北省物价局下发的《关于完善水电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鄂价环资〔2014〕167號)精神,严格按照该文件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水电站上网电价低于明确标杆电价的,与标杆电价政策衔接,暂解绿色水电经营之困。
(二)协调省物价部门建立绿色水电电价补偿机制
按照国家水利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治理整改工作的意见》(水电〔2018〕312号)的规定,参考福建省已率先实施水电生态电价,江西省水利厅已下发生态电价政策的情况,研究制定充分反映生态保护和修复治理成本的小水电优先上网及电价政策。由于全省小水电大多分布在相对贫困的山区,且小水电占全省发电量份额小,不会对推高全省销售电价构成较大影响。
(三)优先上网,全额收购上网电量
电站因下泄生态流量,对水资源浪费较大,加上水电企业已有的辅助服务管理和市场化直接交易需求,影响了水电站的全价收购,建议健全小水电绿色可持续评价管理制度,研究制定充分反映生态保护和修复治理成本的水电优先上网政策,优化水电站经济运行调度,全价收购绿色水电电量。
(四)对企业增设或改造生态流量泄放设施进行补助
将水电企业增设或改造生态流量泄放安全设施及有关监测设施纳入政府重点推动的民生工程,积极争取有关建设资金给予,减轻水电企业负担。
(作者单位:湖北省恩施州武陵山经济研究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