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三个覆盖”规范安置点社区管理
2020-06-11
鲁山县地处河南省中西部,淮河流域沙河上游,是八百里伏牛山的东大门。县域面积2432平方公里,辖25个乡(镇、办事处),555个行政村,人口97万,山区占全县总面积的70%,素有“七山一水二分田”之称,是一个集深山区、水库淹没区和革命老区于一体的秦巴山连片特困地区重点县。全县“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涉及梁洼、团城、下汤、赵村、尧山、张良等18个乡(镇)、办事处,共建设32个集中安置点,共安置3130户11039人。其中2016年共建设集中安置点4个,集中安置286户405人,分散安置354户1687人,共安置640户2092人;2017年共建设集中安置点8个,共安置565户2062人;2018年共建设集中安置点31个,共安置1925户6885人,20个为新建、11个为在2016年、2017年基础上扩建。搬迁群众已全部搬迁入住。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让贫困户改善了恶劣的生活条件,住上了安全、舒适的安置房,但他们还面临着诸多如生活方式难以转变、身份难以融入等生活难题,社区如何管理服务,群众如何尽快融入新社区,引发了对易地扶贫搬迁后续管理服务方面新的思考。近年来,鲁山县以开展文明示范社区创建为抓手,建立健全基層组织机构,构建安置点长效管理服务机制,推动安置点管理步入规范化轨道。
一、基本模式和创新做法
(一)因地制宜、分类设置,实现对安置点的“组织覆盖”
1、明确机构设置原则。根据全县32个集中安置点规模,因地制宜设立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小区服务站,400人以下安置区(点)配备工作人员不超过3人,400人以上安置区(点)配备工作人员原则不超过5人。在民政部门指导下,由各相关乡镇组织开展新成立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小区服务站的干部考察、选举工作,妥善处理新设立机构与原村委会的关系,确保相关机构设立合法合规、规范有序。
2、积极落实经费保障。社区配备的工作人员,工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待遇参照村民委员会干部待遇执行,社区支部书记工资1300元/月、社区管理中心主任工资1000元/月、委员工资800元/月。为每个社区安排工作经费2万—3万元/年,为安置点配备办公设备,实现了机构、干部、工资、经费、办公设备全部保障到位。
3、强化村民自治管理。按照村级管理模式促进基层民主发展,建立学习、议事、会议、执行等各项制度,社区居委会、居民代表共同商讨社区重大事务,逐步形成社区事务的民主决策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和管理责任制,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实现社区管理有人员、有场所、有制度,社区工作有章可循、有序推进、有条不紊。
(二)细化标准、量化分值,实现对安置点的“考评覆盖”
1、开展文明示范社区创建。实行“县负总责、部门联动、乡(镇)和社区抓落实”,在全县集中安置点社区全面推进美好生活文明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发挥搬迁群众主人翁作用,以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为重点,不断提高文明素质、改善人居环境、丰富文化生活,逐步实现搬迁群众生产生活方式的根本性改变。
2、制定考核标准评分细则。制定美好生活文明示范社区(小区)考核标准及评分细则,分为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营造优美环境、完善社区服务、强化社会治安、丰富文体活动、完善资料手续等17项考核内容,明确每项的考核标准、考核办法和具体分值。通过实地查看、走访农户等方式进行考评打分,发挥考评的激励约束作用。
3、实行奖惩并举双向发力。实行“分月考评、分年奖惩”,每月考评一次并进行通报,年底总评并进行奖惩,最后两名全县通报批评,并在全县奖评会上表态发言。根据创建活动进展情况,逐步减少考评频次,计划2020年每2个月考评一次并进行通报,年底总评并进行奖惩。对连续两年考评为最后两名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三)多策并举、志智双扶,实现对安置点的“活动覆盖”
1、加强宣传教育。建立社区学习制度,制定学习计划,2个月开展一次集中学习。通过制作宣传版面、墙体标语、举办搬迁群众“五新、安全”知识培训,大力宣传感恩新时代、邻里和睦、团结友爱、勤劳致富、爱护环境等社会公德和传统美德,提高搬迁群众的文明素质。统筹各部门宣传活动,积极开展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
2、培养良好习惯。积极开展“五好文明家庭”“脱贫带头人”“孝善之星”等各类创建活动。完善环卫设施,每个社区从搬迁群众中选聘3至7名卫生保洁人员,开展常态化保洁卫生工作。配套建设一个便民爱心超市,对搬迁群众参加各类创建活动情况进行细化量化,分别给予一定分值,并可凭所获积分到爱心超市兑换日常生活用品。
3、丰富文体活动。每个社区建有一个文化体育活动室(图书室)、一支文化体育骨干队伍。定期组织开展爱国电影放映活动。结合重大节庆日,每年组织4次以上文化体育活动。大力推广“邻居节”“邻里亲情教育”等活动,尤其是在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期间,各安置点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向新中国庆典献礼,使搬迁群众接受感恩教育。不断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和健康的人际关系。
二、成效与作用
目前,全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住房建设任务已经完成,进入到以做好后续扶持为重点的新阶段,鲁山县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切实把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重心转移到后续扶持上来。针对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社区后续管理服务实施“组织覆盖、考评覆盖、活动覆盖”三个覆盖,规范安置点社区管理的探索和尝试,能够有效的解决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入住后续管理服务的难题,使搬迁群众尽快改变生活习惯、树立脱贫信心、尽快融入新社区,逐步由“农民”变“市民”,真正让搬迁群众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同时,紧紧围绕“稳得住、生活好”要求的目标,各安置点在“五有”配套到位的同时,科学设立便民服务大厅、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爱心超市、矛盾纠纷调处室、治安室、文体活动室、图书阅览室等便民服务室,建立健全服务机制,为社区群众提供全方位的便民服务。加大对房产证办理的服务力度,目前第一批房产证已发放到搬迁群众手中,让群众吃上了“定心丸”。
三、经验与启示
鲁山县结合实际,大力推进后续扶持工作创新,注重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实行“三个覆盖”,规范了安置点社区管理,有效的促进了搬迁群众的社区融入。一是通过因地制宜、分类设置,实现对安置点的“组织覆盖”。通过建立健全党建、社区服务中心服务体系,实现社区管理有人员、有场所、有制度,社区工作有章可循、有序推进、有条不紊,破解“组织管理难”问题。二是细化标准、量化分值,实现对安置点的“考评覆盖”。通过细化标准、落实考评,使社区各项管理服务制度,常抓不懈落实到位,破解“制度坚持难”问题。三是多策并举、志智双扶,实现对安置点的“活动覆盖”。通过加强宣传教育、丰富文体活动等活动的开展,培养搬迁群众良好的习惯,不断提升搬迁群众精神文明素质,生活习惯不断逐步转变,破解“群众融入难”问题。2019年8月,鲁山县后续服务实施“组织覆盖、考评覆盖、活动覆盖”三个覆盖,规范安置点社区管理的做法,得到国家发展改革委肯定,并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十三五”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政策指引》第58期刊发,在全国予以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