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就业歧视造成“二次伤害”
2020-06-11
江淮法治 2020年4期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前下发通知,出台多项举措稳定就业,并针对高校毕业生、返岗劳动者和就业困难群体出台具体服务举措。同时,明确要求各类用人单位不得以来自疫情严重地区为由拒绝招用相关人员。
眼下,复工复产的行业或企业越来越多。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一些行业需要尽快安排复工复产,这不但关系到劳动者的劳动收入和生计问题,也关系到一些产品或服务的市场供应及社会稳定问题。
这几天,网络上一则新闻引发了网友关注:一辆挂湖北武汉牌照的货车,被拒绝下高速,连服务区也不允许司机进入。“流浪货车”背后反映出来的问题,就是因为疫情导致的地域歧视问题,而这样的地域歧视,还会在更多方面体现出来,比如节后的人才招聘、劳动力就业等。这次北京市明确要求各类用人单位不得以来自疫情严重地区为由拒绝招用相关人员,显然具有极强的针对性,目的就是为了避免来自疫情严重地区的求职者被拒绝招录,甚至是原来已经实现就业的相关地区劳动者被以各种理由辞退。
武汉乃至湖北全省成为疫情严重地区,一些公众对来自武汉或湖北地区的人员持以警惕心理可以理解,但是这种警惕应该是督促相关人士进行自我隔离或者积极接受检测、治疗等,而不是排斥他们、拒绝他们乃至歧视他们。
正如疫情刚刚暴发时那句广为流传的话:隔离病毒,但不隔离爱。复工复产在即,对于来自疫情重点地区的劳动者、求职者,只要他们经过了14天的隔离期,本身也不是确诊者,不是疑似病例以及密切接触者,就应该得到公平公正、一视同仁的对待。如果不能以科学、理性的态度对待来自疫情严重地区的劳动者、求职者,而是有意无意地存在就业歧视,那么只会给他们带来“二次伤害”,这是无论如何都不应该发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