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区血防工作的回顾及启示
2020-06-11唐志攀湖州市档案馆
唐志攀/湖州市档案馆
1956年1月27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一定要消灭血吸虫病》
1958年10月3日,《人民日报》第八版刊登了毛主席的《送瘟神二首》手稿
1958年10月3日,《人民日报》第一版刊登了毛主席的《送瘟神二首》
血吸虫病是血吸虫寄生在人或猪牛羊等哺乳动物体内,致使其发病的一种寄生虫病。血吸虫病在我国流传已久,1970年代,我国研究人员分别在湖南长沙马王堆古墓和湖北江陵凤凰山出土的西汉古尸中发现血吸虫虫卵,由此证明血吸虫病在2100多年前就已经出现[1]。但受当时医疗水平的限制,我们对这种疾病一直缺乏清晰的认识。1905年,美国医生罗根首次在湖南常德发现第一例血吸虫病患者。1908年,嘉兴福音医院院长、美籍医生凡纳勃从4名患者粪便中检查出血吸虫卵,这4名患者是浙江省发现的首批血吸虫病患者。此后,血吸虫病引起了中国医学界和西方医学界的关注。
新中国成立后,全国开展了轰轰烈烈的血吸虫病防治工作(以下简称“血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本文以湖州市区(当时的行政区域范围主要是吴兴县及城郊区)为例,基于湖州市档案馆馆藏有关血防工作的档案,回顾湖州血防工作历史。就笔者目前的检索情况来看,馆藏档案主要集中在嘉兴地区卫生局全宗、嘉兴地区防疫站全宗和嘉兴地区血防办公室全宗当中,全部为湖州撤地建市(1983年)以前档案。此外,湖州市卫生局全宗和湖州市地方病防治办公室全宗当中也有血防工作的介绍。
一、血吸虫病在湖州的流行及危害
湖州曾经是血吸虫病流行地区之一,该病何时在湖州流行已无从考证。湖州最早有关血吸虫病的记述为1930年陈方之、李赋京所著的《血蛭病之研究》,指出在吴兴县的湖州城郊发现多处钉螺,阳性率为2%,属稀薄地。1948年12月12日《东南日报》上刊登了徐锡藩《防治住血吸虫病》一文,将吴兴县列为血吸虫病流行的县。
发动群众消灭钉螺
深入基层开展血吸虫病防治工作
根据1952年至1989年对湖州血吸虫病情况的调查,湖州市区51个社镇中有29个流行血吸虫病,流行区域主要分布在市区东西两侧,西侧流行区域与西苕溪关系密切,沿岸的龙溪、白雀、道场等均属于流行区域;东侧流行区域包括北里、横街、水口等,自北向南与吴江、桐乡、德清接壤[2]。期间,累计查出血吸虫病人11533名,其中流行区域的病人有10288名,占总数的89.2%[3]。
二、全面开展血吸虫病防治工作
1951年11月,华东军政委员会卫生部在上海召开华东地区血吸虫病防治座谈会,要求血吸虫病预防工作以加强粪便管理为主。1956年1月,《人民日报》发表《一定要消灭血吸虫病》的社论。同年2月,毛泽东主席亲自动员部署,在最高国务会议上发出了“全党动员,全民动员,消灭血吸虫病”的号召,这一号召成为全党全民向血吸虫病开战的动员令。
湖州从1952年开始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在工作中始终贯彻“两管(管粪和管水)一灭(消灭钉螺)一治(查治病人)”的方针,积极完成消灭血吸虫病的任务。整个防治过程大体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即1952年至1955年为调查摸底阶段,1956年至1972年为全面防治阶段,1973年至1979年为巩固发展阶段。
(一)建立健全血防机构
根据中共中央和省、地委指示,1952年,吴兴县成立血吸虫病防治委员会,由县长任主任,卫生、民政科长任副主任,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作为血防工作的领导机构。1955年,参照省委防治血吸虫病五人小组的工作设置,湖州成立防治血吸虫病五人领导小组,负责具体领导组织防治工作,包括制定防治计划、检查防治工作成果。1956年,吴兴县首次建立了由县委副书记任主任、副县长任副主任、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血吸虫病防治委员会,在全县广泛发动人民群众投身血防工作[4]。1958年,吴兴县将原血防领导小组改组充实,成立吴兴县委“除‘五害(苍蝇、蚊子、老鼠、麻雀、钉螺)’讲卫生领导小组”。1960年,为加强党的领导,吴兴县委将“除‘五害’讲卫生领导小组”改名为“除害灭病领导小组”,政府部门不再设置防治委员会或指挥部。1984年,湖州市城区区委成立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5]。
(二)不断优化治疗手段
在1955年以前,治疗血吸虫病基本采用酒石酸锑钾(又称吐酒石)二十天疗法,虽然疗效比较好,但药物中含有重金属,对心脏、肝脏有较大的毒性,甚至可能导致病人死亡;在使用时需要采用静脉注射的方式,非常不便。1956年以后,湖州大力推广“三天疗法”,即加大酒石酸锑钾用量,把治疗时间缩短到三天,减轻病人对药物的反应[6];对少数存在用药禁忌的患者,采用中药荜澄茄丸、复方木香槟榔丸口服的方式治疗。1971年,使用敌百虫片治疗了一批早、中期病人,后因对疗效、副作用的意见不一致,就不再继续使用了。1976年以后,治疗改为口服呋喃丙胺和使用敌百虫肛栓的方式,以十天疗法为主,其中呋喃丙胺对急性血吸虫病退热疗效非常好。1980年,吡喹酮推广使用,该药疗效好、副作用少、口服方便,该药的使用加快了血吸虫病的治疗进程[7]。
(三)群策群力消灭钉螺
1913年,血吸虫的中间宿主被确定为钉螺。所谓“有螺必有病”,钉螺面积大小与血吸虫病感染率高低成正比。湖州在开展血防工作之初,工作重心主要在收治病人上,忽视了钉螺捕杀,结果造成有些病人治愈后又重复感染,治疗次数甚至多达七八次。意识到灭螺工作的重要性后,湖州将工作方针改为预防为主,广泛发动群众,狠抓钉螺的杀灭工作。新中国成立后,灭螺方式主要为用开水烫、人工捕捉、放火烧等,耗费了大量人力物力,但效果并不明显。1964年以后,湖州不断学习外地经验,改进工作措施,在平原水乡采取对有螺水沟开新填旧、土埋以及用石灰氮杀灭钉螺等方式;在山区采用改旱地为水田、五氯酚钠浸泡或喷洒、溪流改道等方法。在工作实施过程中讲究质量,因此极大地提高了灭螺效果,仅1965年灭螺的面积就达到806309平方米[8]。不到3年,先后有妙西、埭溪、苕南等15个乡镇消灭了钉螺。1970年以后,查出的钉螺主要分布在丘陵山区几个公社,这些公社根据钉螺分布的环境特点,分别采用药物喷杀、修筑堤坝、修建灭螺带改变钉螺的孳生地环境等方法进行灭螺,起到了较好效果。到1980年代,吴兴县全县钉螺几乎已经消灭殆尽。
(四)做好粪、水管理工作
在开展血防工作过程中,做好粪、水管理始终是综合性防治措施之一。工作初期,根据农村个体生产的特点,粪便管理采用了以每户“三缸制”、轮流封存十天的办法。随着互助合作运动的开展,粪便管理改为统一管理,集中搭棚加盖密封。如环渚乡10个选区推行掩埋式粪缸,做到了粪便入社,设立了专职清洗人员,实现了定期贮存[9]。进入1960年代后,除继续推广掩埋式粪缸外,积极提倡建造三格式无害化粪池,并在部分地区开展试点工作。1972年以后,粪便管理以三格式无害化粪池为主,部分地方尝试修建沼气池处理粪便,这样农户也能用上沼气了。
水源保护主要集中在防止水污染和改善生活用水两个方面。加大宣传力度,禁止群众在河水中洗刷马桶、粪桶,使粪便中的血吸虫卵无法在河水中生长,减少了群众感染血吸虫病的可能性。生活用水采用了分塘分段用水、打集体大口井、每户打灶头井(灶边井)等方式,到1972年,全县新挖1165只水井,改善了用水条件[10]。1978年以后,农村开始建造水塔,实现埋管到户,这种用水方式极为方便。
三、血吸虫病防治工作成效
经过多年的综合治理,血吸虫病由控制到最终消灭,血防工作取得了决定性胜利。1972年9月,吴兴县自查考核后上报基本消灭血吸虫病。1979年10月,中共嘉兴地委“血防”办公室受省委“血防”领导小组委托,对具有代表性的吴兴县山区、丘陵、平原不同地形的公社进行考核,对吴兴县的血防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在之后的全省“血防”汇报会议上,省委血防领导小组宣布吴兴县为基本消灭血吸虫病县。1984年8月,湖州市郊区向省、市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上报《荃仁、善琏、石淙等22个乡镇消灭血吸虫病自行检查考核情况报告》,提到除乔溪、南埠两个乡发现有少量残存钉螺外,余均无钉螺发现[11]。1984年11月,省委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下发《关于批准淳安等五县区消灭血吸虫病的通知》,批准湖州市郊区为完全消灭血吸虫病地区[12]。
四、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的若干经验
第一,加强党的领导,始终是做好防治工作的政治保证。在血防工作中,各级党委加强党的领导,特别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把防治工作纳入党的议事日程,着力抓建立组织、抓有关部门的协调、抓专业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13]。今天,我们各级党委(党组)依然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认清肩负的责任使命,组织动员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让党旗在防控疫情的第一线高高飘扬。
第二,发动全员参与,始终是做好防治工作的根本保证。血防工作能否取得成效,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全民参与的广度与深度。在防治血吸虫病过程中,通过举办会议、组织讲演或街头演唱、绘制漫画、张贴标语、放映幻灯片、出黑板报等形式开展宣传工作[14],讲清楚血吸虫病的危害性,发动群众与血吸虫病进行最坚决的斗争,并教育群众自觉管好粪、水。当前,面对新冠肺炎疫情,我们要一以贯之,广泛动员群众、组织群众、凝聚群众,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构筑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第三,强化全面统筹,始终是做好防治工作的重要保证。血吸虫病防治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包括治疗技术、管粪管水、个人卫生等,是一项系统工程。随着社会分工合作的发展,如今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是一项全方位的工作,涉及医疗卫生、交通运输、经济生产、民生保障、宣传教育等多个领域。这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需要我们全面统筹,细化落实每一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