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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释文》术语“依字”研析

2020-06-10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学报 2020年2期
关键词:陆氏毛诗音义

姚 徽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文学院, 江苏南京 211200)

《经典释文》(1)《经典释文》刊行版本及其流布的情况,资料很多,但杂而零碎。本文以中华书局1983年版黄焯断句之《经典释文》为工作底本,旁参北京图书馆藏宋刻宋元递修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经典释文》四部丛刊初编本(以通志堂本别据叶石君校宋本)、《经典释文》四库全书本(台湾商务印书馆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等。(以下简称“《释文》”)三十卷,为南朝入唐的学者陆德明所撰。卷一为序录,包括“序”“条例”“次第”“注解传述人”四个部分,说明著书的缘由、全书体例、内容安排的次序及其理由,以及各种经典的师承源流和各家传注。卷二至卷三十依次为《周易》《古文尚书》《毛诗》《周礼》《仪礼》《礼记》《春秋左氏传》《春秋公羊传》《春秋穀梁传》《孝经》《论语》《老子》《庄子》《尔雅》等十四部古籍考证字音、辨别字义,同时对于经典异文也多所考证,记载了多种版本的异同。是我国早期对众多古籍中的疑难文字进行集中解释的“音义”总集之一。

陆德明生活在陈、隋、唐三朝,他经历了朝代的兴衰更替,也体察到经学由分裂向统一转化的趋向,对因分裂给经学带来的混乱有比较清晰的认识,看到当时的经义阐释“微言久绝,大义愈乖,攻乎异端,竞生穿凿”, 因此,他“研精六籍,采摭九流,搜访异同,校之苍雅”[1]1,撰成《经典释文》。

《释文》注音的基本体例是“摘字为音”、兼释“经”“注”,即摘出经典正文和注文中的单字,加以音释。释义的基本体例是“胪列诸说,并下己意”[2]83,做到“经注毕详,训义兼辨”(《释文·序》)。这样的体例使《释文》集六朝音注之大成,成为对前代文字、声韵、训诂之学具有总结性意义的一部巨著。它不仅是阅读古代文献的重要工具书,还为后人研究音韵、词义和文字提供了极为丰富而珍贵的资料,所以它既有很高的文献学价值,又有很高的语言本体研究价值。《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价此书“所采汉魏六朝音切凡二百三十余家,又兼载诸儒之训诂,证各本之异同。后来得以考见古义者,注疏以外,惟赖此书之存。真所谓残膏剩馥,沾溉无穷者也”。

如此重要而体量庞大的作品,最大化发挥其价值的前提是准确把握《释文》全书的体例及其系列训注方式、术语、内涵,在正确理解陆氏训解之意的基础上以此为桥梁展开对14部儒道经典的深入全面研究。

陆德明本人对《经典释文》条例的直接说明主要出现在《序录》之中,主要从撰著目的、范围、注音的原则、异文的收录等方面进行了说明。吴承仕、黄焯、万献初、岳利民等学者对《释文》体例都有阐发,对正确解读《释文》贡献很大,但《释文》中相关的体例研究远未充分展开,尚有不少可以深入研究的内容,下面试对术语“依字”作一较为详细的论析。

一、“依字”的含义

陆氏使用“依字”这个术语,字面上义为“依从字义”,古代学者“字义”“词义”不分,仔细对比,可以发现陆氏“依字”术语所依从的意义可分为两大类,一类着重于所依之字字形本身及其所承载的词义(当然,对于多义词而言,指的是与文义匹配的那个词义);一类着重于所依之字在文章特定上下文中所承载的词义(不一定是此字字形所记之词的本有之义或固定用法)。下面详细言之。

1.着重于所依之字字形本身及其所承载之词义者

(1)依陆氏注语所明确出示之字

筑场:直羊反,下同。本又作塲,塲依字失阳反。今亦宜直羊反。

(卷六·毛诗音义中·豳·七月)(2)括号中“卷六”指所据中华书局1983年版《经典释文》第六卷,下同。

此例中“依字”指依陆氏注语所出示之 “场”字,非依本条所注之“場”字。

(卷十·仪礼音义·士冠礼第一)

此例中“依字”指依陆氏注语所出示之 “廌”字。

释蟲第十五:本亦作虫。案此篇是释蟲,依字虫音許鬼反,蛇类也。并两虫为,音古门反,蟲之总名也。三虫为蟲,直忠反,有足者也。

(卷三十·尔雅音义下·释蟲第十五)

此例中“依字”指依陆氏注语所出示之 “虫”字。

上述之例是先明确出示所依之字,再注以读音。还有一种较特别的释例,先出示读音,再标注其所依之字形:

齐侯疥:旧音戒。梁元帝音该,依字则当作痎。《说文》云两日一发之瘧也。痎又音皆。后学之徒佥以疥字为误。案传例因事曰遂,若痎已是瘧疾,何为复言遂痁乎?

(卷十九·左传音义之五·昭传二十年)

所注经典原文为:“齐侯疥,遂痁。注:痁,瘧疾。”(3)本文所引儒家经典原文据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版,下同。

这里的“依字”指依梁元帝注为“音该”的“痎”字。

(卷十一·礼记音义之一·王制第五)

(2)在有不同字解的情况下,依本条所注之字

甫田:旧音晡。“十薮”郑有圃田。下同。毛依字,甫,大也。

(卷六·毛诗音义中·小雅·车攻)

原文为:“田车既好,四牡孔阜。东有甫草,驾言行狩。传:甫,大也。田者大芟草以为防,或舍其中。笺云:甫草者,甫田之草也。郑有圃田。”

对此句“甫草”毛、郑看法不一。郑认为“甫草”为“甫田之草”,“甫田”为专名,即“圃田”,毛依字即依本条所注之“甫”字,释为“大”。

之溓:依字力簟反。依注音黏,女亷反。

(卷九·周礼音义下·冬官考工记第六·轮人)

原文为“参分其辐之长而杀其一,则虽有深泥,亦弗之溓也。注:杀,衰小之也。郑司农云‘溓读为黏’,谓泥不黏著辐也。”

郑注认为此条之“溓”为借字,本字为“黏”。“依字”则依本条所注之“溓”字本有之义。

壹戎衣:依注衣作殷,於巾反。戎,兵也。谓一用兵伐殷也。《尚书》依字读,谓一著戎衣而天下大定。

(卷十四·礼记音义之上·中庸第三十一)

原文为:“子曰:无忧者其唯文王乎?以王季为父,以武王为子。父作之,子述之。武王缵大王、王季、文王之绪,壹戎衣而有天下。身不失天下之显名,尊为天子,富有四海之内,宗庙飨之,子孙保之。注:缵,继也。绪,业也。戎,兵也。衣读如殷,声之误也。齐人言殷声如衣。虞夏商周氏者多矣,今姓有衣者,殷之胄与?壹戎殷者,壹用兵伐殷也。”

“依字”义为依“衣”之本字之义解,不依借字“殷”之义解。

(3)在同一字有多音多义情况下,依此字的常用之音义

擊颂:众家不音,当依字。戚音容。

(卷八·周礼音义上·宗伯下·眂瞭)

原文为:“眡瞭,掌凡乐事播鼗、击颂磬、笙磬。注:磬在东方曰笙。笙,生也。在西方曰颂。颂或作庸。庸,功也。”

《汉语大字典》“颂”字有róng和sòng二音。音róng首义为“仪容”,后作“容”,为“颂”之本义。音sòng首义为“歌颂”,为其常用义。《汉语大词典》释“颂磬”为“特指古代大射礼时置于西方的磬”,取义“歌颂”。“众家不音,当依字”指诸位注家不特为“颂”注音,则依“颂”常用之音义,即“歌颂”之“颂”。

不如:依字读。或一音而据反。

(卷十五·左传音义之一·僖传四年)

“而据反”属日母御韵,音rù。《广韵》“如”有去声音,但未释义。此条依字指按“如”的常用音义解释,而不按又音他义解释。

信夷狄:音申。注除宋以信义一字皆同音申。或读依字者,非也。

(卷二十三·穀梁传音义·僖二十七年)

原文为:“冬,楚人、陈侯、蔡侯、郑伯、许男围宋。楚人者,楚子也。其曰人,何也?人,楚子所以人诸侯也。其人诸侯,何也?不正其信夷狄而伐中国也。”

这里的“信”为借字,通“申”。此条“依字”指按“信”本字本有之义解释。

2.着重于所依之字在文章特定上下文中所承载之词义者

釐妇:力之反,寡妇也。依字作嫠。

(卷六·毛诗音义中·小雅·巷伯)

“依字”义为依上下文义此处应作“嫠”(寡妇),而非“釐”。

建绥:而谁反,注下同。依字作緌,误作绥耳。

(卷八·周礼音义上·天官下·夏采)

原文为“夏采,掌大丧,以冕服复于大祖,以乘车建绥,复于四郊。注:绥以旄牛尾为之,缀于橦上,所谓注旄于干首者。”

《说文》:“绥,车中把也。”本义为“登车时用以拉手的绳索”。《说文》:“緌,系冠缨也。”本义为古代帽带结子的下垂部分,引申而指“以旄牛尾注于竿首”的“有虞氏旌旗”。“建绥”之“绥”为借字,依字当为“緌”。

二、术语“依字”的使用

由于在语言文字漫长的发展过程中,词义会辗转引申,语词会分化更替,文字会通借变化,加之古代学者“字”“词”界划不够清晰,所以整理分析《释文》中术语“依字”的使用情况,可以归纳出若干种不同的用法。

1.用“依字”辨析误用、混用字

(1)因形近而易误

豐:芳忠反。《字林》匹忠反。依字作豐。今并三直畫,犹是变体。若曲下作豆,禮字耳,非也。世人乱之久矣。彖及序卦皆云大也。案豐是腆厚光大之义。郑云豐之言倎,充满意也。坎宫五世卦。

(卷二·周易·豐)

豐”“豊”形近易误,“世人乱之久矣”,陆氏详辨之。

关雎:七胥反。依字且边隹。且音子馀反。旁或作鸟。

(卷五·毛诗音义上·周南·关雎)

“雎”“睢”形近易误,陆氏特别用反切明确是“且”而非“目”。

既飭:音勑,正也。依字从力。脩飾之字从巾,不同也。今人食边作芳,以为脩飾之字。借作勑,音非。

(卷六·毛诗音义中·小雅·六月)

辨析形近之“飭”“飾”“餝”三字的不同!

自陜:式冉反。依字当作陝。何休注《公羊传》云弘农陝县是也。一云当为郟,古洽反,谓王城郟鄏也。

(卷十一·礼记音义之一·曲礼下第二)

《说文》:“陜,隘也。”“陝,弘农陝也,古虢国王季之子所封也。”二字义不相同,但字形极似而微异,“陜”里为“人”,“陝”里为“入”,陆氏详辨之。

(2)因音同而易混

辭:本亦作辤。依字应作辭。辭,说也。《说文》云:词者,意内而言外也。辤,不受也。受辛者,辤。辝,籕文辤字也。

“辭”“词”“辤”上古和中古皆邪母之部,词义亦有部分有关联者,故容易混用,陆氏因此而详细辨析。

2.显示字、词对应的复杂关系

由于种种原因,经典文本在写作、传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本字记录本词之外的复杂字、词对应关系。

(1)通假字

文本以借字记录词义,陆氏用“依字”术语出示本字,有时更直接点出假借关系。

忍:本亦作刃,同,而慎反。依字木傍作刃,今此假借也。沈云系旁作刃为是。案系旁刃音女巾反,《离骚》云“纫秋兰以为佩”是也。

(卷五·毛诗音义上·郑·将仲子)

黄焯《汇校》:“阮云,《六经正误》云:‘依字韋旁作刃。韋作章,误。’是也。此及小字本、十行本所附皆作木,亦误。焯案宋本亦误作木。”

原文为:“将仲子兮,无踰我园,无折我树檀。传:园所以树木也。檀,彊韌之木。”

阮校《十三经注疏》本“彊韌之木”之“韌”出校语。陆氏所见之本应作“忍”,故出此条。“依字木傍作刃”,如黄焯案语应为“依字韋傍作刃”,即陆氏认为“忍、刃”为假借字,依“彊韌”词义本字当为“韌”。

泠人:力丁反,乐官也。依字作伶。

(卷十七·左传音义之三·成传九年)

“乐官”义本字当为“伶”。

离也:依字应作篱。今作离,假借也,力知反。

(卷十九·左传音义之五·昭传十三年)

原文为:“蔡公知之,曰:‘欲速,且役病矣,请藩而已。’乃藩为军。注:藩,离也。”

“藩篱”之“篱”注文用借字“离”。

后彫:丁条反。依字当作凋。

(卷二十四·论语音义·子罕第九)

“凋落”义本字当为“凋”。

烝填:依字音田,与窴同。又依古声音尘。尘,久也。故笺申之云古声填窴尘同。

(卷六·毛诗音义中·小雅·常棣)

原文为:“兄弟鬩于墙,外御其务。每有良朋,烝也无戎。传:烝,填。戎,相也。笺云:当急难之时,虽有善同门来久也,犹无相助己者。古声填窴尘同。”

与之相类的还有一条:

窴填尘:依字皆是田音,又音珍,亦音尘。郑云古声同。案陈完奔齐,以国为氏,而《史记》谓之田氏,是古田、陈声同。

(卷六·毛诗音义中·豳·东山)

陆氏数条都申引郑笺指出,“烝”“填”“寘”记录“久”义皆为借字,因与本字“尘”古音同而通假。涉及上古音系统,保存了珍贵的古音资料。

(2)古今字

文本记录的字形为后起的今字,陆氏用术语“依字”出示古字。

(卷五·毛诗音义上·召南·行露)

(3)正俗字

文本用常见的俗字记录,陆氏用术语“依字”出示本有的正字。主要学术活动期在南朝的陆氏已有较强的正字法观念,不过与隋唐以后兴起的规范用字、服务科举考试的正字系列著作不太一样的是,陆氏更多的是以《说文》为依据,强调其原初本字字形。

(卷二·周易·履)

创制:初亮反。此俗字也。依字作剏。

(卷二·周易·蛊)

原文为注文“甲者创制之令也,创制不可责之以旧”。

“依字作剏”的“剏”,四部丛刊初编本《释文》和《四库全书》本作“剏”,上海古籍影印宋元递修本作“刱”。

《说文》:“刱,造法刱业也。从井,刅声。读若创。”“剏”为“刱”之异体字。本义为“创造、创业”等。

《说文》:“刅,伤也。从刃,从一。创,或从刀,仓声。”《说文》此字正体为“刅”,“创”为其或体重文。本义为“创伤”。《广雅》:“创,始也。”《正字通》:“创,创业。《说文》本作刱,今作创。”

“创制”义本字当用“刱”,“创”表此义乃后起字形,陆氏目为俗字。

陿:音洽。本或作狹。依字应作陜。

(卷五·毛诗音义上·魏·葛屦)

原文为《葛屦》序“魏地陿隘”。

《说文》:“陜,隘也。”且有“陜”无“陿”。《段注》“陜”条下:“俗作陿、峽、狹。”

壻:字又作聟,悉计反,女之夫也。依字从士、从胥。俗从知下作耳。

(卷十四·礼记音义之上·昏义第四十四)

《说文》:“壻,夫也。从士,胥声。”“夫婿”义正字当作“壻”,“聟”为俗字。

(4)异体字

同一个词由不同的字形记录,形成异体字。陆氏也用术语“依字”讨论相关问题。

(卷九·周礼音义下·冬官考工记第六·鲍人)

原文为“引而信之,欲其直也。信之而直,则取材正也;信之而枉,则是一方缓一方急也。若苟一方缓一方急,则及其用之也,必自其急者先裂。若苟自急者先裂,则是以博为帴也。注:郑司农云‘帴读为翦’,谓以广为狭也。玄谓翦者如‘俴淺’之‘淺’,或者读为‘羊豬戔’之‘戔’。”

《说文》:“戔,贼也。从二戈。”《段注》:“戔,此与殘音义皆同,故殘用以会意,今则殘行而戔废矣。”《说文》:“殘,贼也。从歺,戔声。”《广韵》“殘”为昨干切。陆此条释“羊豬戔“云“依字才丹反”,才丹反与昨干切同音。下文又云“案《周礼》注殘馀字,本多作戔,宜依殘音”,则陆氏认为依字作“殘”。“戔”与“殘”为异体字,《说文》的解释皆为“贼”,造字方法不同,“戔”为会意字,“殘”为形声字。《汉语大字典》“戔”字首音cán下第一义即“同‘殘’”,作异体字处理。

附:异文

陆氏还用术语“依字”显示文献流传中出现的异文现象,主要集中在连绵字和专名用字上。

连绵字:

璅兮:依字作琐,素果反。琐尾,少好之貎。

(卷五·毛诗音义上·邶·旄丘)

原文为 “琐兮尾兮,流离之子。”

朱熹《诗集传》:“琐,细;尾,末也。流离,漂散也……言黎之君臣,流离琐尾,若此其可怜也。”[5]23朱熹拆释连绵字,误!毛传已释“琐尾”为“少好之貌”,陆氏申之。“琐尾”为连绵字,义为颠沛流离,处境艰难。

橰:古毫反。挈臯,依字作桔橰,见《庄子》。

(卷十一·礼记音义之一·曲礼第一)

专名:

包括地名、水名、人名、动物名等。

崐崘:本又作混淪。各依字读。

(卷八·周礼音义上·宗伯下·大司乐)

原文为注文:“此三者皆禘,大祭也。天神则主北辰,地祇则主崑崙,人鬼则主后稷。”

“崐崘”为山名。《汉语大词典》“混淪”词条下未列此义项,可据以补之。

制河:诸设反。依字应作浙。《汉书音义》音逝河,亦江也。北人名水皆曰河。浙江今在余杭郡。后汉以为吴会分界。司马云浙江今在会稽钱塘。

(卷二十八·庄子音义下·外物第二十六)

“制河”即今之“浙江”。

孔甯:本又作寧。按《左传》作寧。《公羊》作甯。各依字读。

(卷十二·礼记音义之二·礼运第九)

稷契:息列反。依字当作偰。古文作卨。

(卷十六·左传音义之二·文传十八年)

原文为:“高辛氏有才子八人:伯奋、仲堪、叔献、季仲、伯虎、仲熊、叔豹、季狸。注:此即稷、契、朱虎、熊羆之伦。”

“偰”,商代始祖名,也作“契”。

獶杂:乃刀反,猕猴也。依字亦作猱。

(卷十三·礼记音义之三·乐记第十九)

3.显示字、词的发展与分化

汉语言、文字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经历了种种变化与分化,陆氏对若干种较重要的演变如隶变、破读、同源词等都有用“依字”显示之例。

(1)隶变

不琢:字又作瑑,丈转反。徐又依字丁角反。

(卷十二·礼记音义之二·礼器第十)

原文为“有以素为贵者:至敬无文,父党无容,大圭不琢,大羮不和,大路素而越席,牺尊疏布鼏樿杓,此以素为贵也。注:大圭长三尺。杼上终葵首。琢当为篆字之误也。”

据此,《释文》原文应为:

(2)破读

破读字是因为词义变化或词性转变而引起读音改变的字,产生的根本原因是词义引申和语词分化,形成了古书上常见的一字异读现象。注解家们一般用术语“如字”标注习惯上认为最通常的读音,用术语“破读”“读破”或直接的注音(反切或直音)标注习惯上认为最通常读音之外的读音。陆氏《释文》亦如是。不过还有少量“如字”之字是用“依字”或“依字读”来标注的。

彭生乘:绳证反。一本作彭生乘公,乘则依字读。

(卷五·毛诗音义上·齐·南山)

对比:乘马:王、徐绳证反,四马也。郑如字。下同。

(卷六·毛诗音义中·小雅·鸳鸯)

所以王:于况反。周弘正依字读。

(卷十八·左传音义之四·昭传二年)

对比:七月王业:于况反。又如字。下同。

(卷六·毛诗音义中·豳·七月)

好恶:呼报反,下乌路反。或并依字读。下并注皆同。

(卷十九·左传音义之五·昭传十五年)

对比:好:毛如字,郑呼报反。《兔罝》诗放此。

(卷五·毛诗音义上·周南·关雎)

(3)同源分化

同源字是音、义相同或相近,属同一语源的字。王力《同源字论》云:“为什么说它们是同源呢?因为它们在原始的时候本是一个词,完全同音,后来分化为两个以上的读音,才产生细微的意义差别。有时候,连读音也没有分化(如‘暗、闇’),只是字形不同,用途也不完全相同罢了。”[6]4

《释文》里陆氏用术语“依字”辨析的不同字形中,有部分即属于同源分化关系。

佩:蒲对反。依字从人。或玉傍作者,非。

(卷五·毛诗音义上·卫·芄兰)

《说文》有“佩”字,其释为:“佩,大带佩也。从人,从凡,从巾。佩必有巾,巾谓之饰。”本义为名词,“古时系在衣带上的装饰品”。后发展出“佩带,携带,钦佩,环绕”等动词义。“珮”字《说文》未载。《玉篇》:“珮,玉珮也。本作佩,或从玉。”《汉语大字典》只列其名词用法,是“佩”的同源分化字,后出。陆氏“依字”辨析“佩觿”之动词“佩”应从人,不从玉。

柴:仕佳反。依字作祡。

(卷十一·礼记音义之一·王制第五)

原文为“岁二月,东巡守,至于岱宗,柴而望祀山川。注:柴,祭天告至也。”

王力《同源字典》列同音之“柴”“祡”为同源字,云:“‘柴’是木柴,‘祡’是祭天的典礼。祭天要烧柴,所以祭天的典礼就叫作‘柴’。后来祭天的典礼写作‘祡’,以别于木柴的‘柴’。”[6]115

窌:刘古孝反。依字当为窖。作窌,假借也。

(卷九·周礼音义下·冬官考工记下·匠人)

原文为:“囷窌仓城,逆墙六分。注:逆犹郤也。筑此四者,六分其高,郤一分以为閷。囷,圜仓。穿地曰窌。”

“窖”“窌”上古皆见母幽部,同音。《说文》:“窖,地藏也。”《段注》:“《通俗文》曰:‘藏谷麦曰窖。’”《说文》:“窌,窖也。”义亦同。微别者“窖”侧重指藏谷麦。陆氏可能重此差异,判二字为假借关系,实则为同源关系。

藻棁:章悦反。依字当作棳,梁上侏儒柱。

(卷十二·礼记音义之二·礼器第十)

“棁”“棳”上古皆章母月部,同音。本义并不相同,《说文》:“棁,木杖也。”“棳,木也。”但《尔雅》已有“棁”之“梁上的短柱”义即“侏儒柱”的记载。《尔雅·释宫》:“杗廇谓之梁,其上楹谓之棁。”郭璞注:“侏儒柱也。”“棳”有“侏儒柱”义可参考《释名·释宫室》:“棳檽,梁上短柱也。棳儒犹侏儒短,故以名之也。”宋李诫 《营造法式·大木作制度二·侏儒柱》:“侏儒柱,其名有六:一曰棁,二曰侏儒柱,三曰浮柱,四曰棳,五曰上楹,六曰蜀柱。”从后来的词义发展来看,在“侏儒柱”义上二字同源。

术语“依字”在《释文》中出现一百余频次,呈现出较为复杂的含义和用法。从术语本身含义分析,有着重于所依之字字形本身及其所承载之词义者,有着重于所依之字在文章特定上下文中所承载之词义者。所依之字有《释文》所注经典注解之字,亦有陆氏本人注语中出现之字。前者有依此字的常用音义者,有依此字在文中承载的借义者。从术语“依字”的使用情况分析,陆氏用“依字”辨析误用、混用字,用“依字”显示字、词对应的复杂关系,用“依字”显示字、词的发展与分化。同一个术语“依字”,我们在研读时要结合具体文本及注释情况仔细斟酌,方能做出较为准确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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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写本《文选》李善注引《毛诗》考异
《毛诗》与三家《诗》异同研究综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