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法治教育目标及教学路径探析
2020-06-10北京市延庆区教育科学研究中心闫凤云
北京市延庆区教育科学研究中心 闫凤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由易到难、循序渐进不断增强青少年的规则意识。”总书记的讲话,对教育工作者如何开展法治教育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学科法治教育要基于法律知识的学习,把法治意识、法治信仰的培养作为法治教育的价值追求,这是落实立德树人教育根本任务的体现。
一 初中“道德与法治”课中法治教育的目标分析
目前,在初中“道德与法治”课中开展法治教育,其课程教育目标的依据主要有两个:《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标准》(2011年版)(以下简称“课标”)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以下简称“大纲”)。围绕课标和大纲,对法治教育的目标进行分析,才能比较准确地把握课程教育的要求。
(一)从课标中的课程目标看“道德与法治”课中的法治教育目标
课标第二部分课程目标中对法治教育的目标从三个维度进行了表述:1. 情感·态度·价值观:树立规则意识、法制观念,有公共精神,增强公民意识;2. 能力:学习运用法律维护自己、他人、国家和社会的合法权益;3. 知识:知道基本的法律知识,了解法律在个人、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基本作用和意义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标准(2011年版)[S].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5 ~ 6.。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的背景下,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目标,从法律体系迈向法治体系,这表明我国的法治建设已经进入新的历史阶段。法治教育的理念也从关注对学生进行法律知识的灌输向关注培养其法治观念转变。
从课标对法治教育三个维度表述的逻辑顺序来看,课程目标把“情感·态度·价值观”教育放在首位,凸显了法治教育对规则意识、法治观念等法治价值的追求,也体现了学科育人的价值要求。课程目标把能力培养放在第二位,其目的重在引领学生树立法治思维,突出了想要培养其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体现了依法办事的思想。课程目标把知识目标放在最后来表述,通过“知道”和“了解”两个关键词,提出了对法律知识学习的具体要求,表明了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重点是理解法律的作用和意义,而不是单纯的死记硬背。
课标对情感态度价值观、能力、知识的要求,表达出“道德与法治”课教学目标的重点是培养学生的法治思维能力,以及增强和树立他们的法治意识、法治观念等,这就为教师明确教学重点提供了目标依据。从三维目标的整体表述来看,知识目标是开展法治教育的基础,能力目标、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是基于知识目标的基础而逐渐建构的、更高一层的目标,因此这三个目标是螺旋渐进式的,体现了法治教育的价值追求。
(二)从大纲的目标要求看“道德与法治”课中的法治教育目标
1. 从大纲的总体目标看“道德与法治”课中的法治教育目标
大纲提出,我国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总体目标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普及法治知识,养成守法意识,使青少年了解、掌握个人成长和参与社会生活必需的法律常识和制度、明晰行为规则,自觉尊法、守法;规范行为习惯,培育法治观念,增强青少年依法规范自身行为、分辨是非、运用法律方法维护自身权益、通过法律途径参与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意识和能力;践行法治理念,树立法治信仰,引导青少年参与法治实践,形成对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价值认同、制度认同,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总体目标,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
首先,总体目标突出了政治认同。总体目标强调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关注让学生“形成对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价值认同、制度认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需要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对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认同就等于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认同。这一要求明确了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培养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教育目标,为法治教育事业“培养什么样的人”指明了方向。
其次,总体目标是对课标三维目标的有机整合。从总体目标的表述来看,仍然从情感态度价值观、能力和知识三个维度出发,进行了整体要求:养成守法意识,培育法治观念,践行法治理念,树立法治信仰,形成对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价值认同、制度认同,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等都属于情感态度价值观方面的要求;自觉尊法、守法,规范行为习惯,增强依法规范自身行为、分辨是非、运用法律方法维护自身权益、通过法律途径参与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意识和能力等都属于能力方面的要求;普及法治知识,了解、掌握个人成长和参与社会生活必需的法律常识和制度、明晰行为规则等都属于具体的法治知识的要求。可见,《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在总体目标的表述中,同样凸显了法治意识、法治理念、法治精神、法治信仰等法治价值方面的内容,突出了法治教育目标在三个维度上的有机统一。可以说,实现法治知识、法治能力和法治情感态度价值观三维目标有机统一是法治教育的前提,单纯的法治知识教学是不达标的。
2. 从大纲的阶段目标看“道德与法治”课中的法治教育目标
笔者就大纲关于青少年法治教育小学阶段、初中阶段和高中阶段的教育目标进行梳理,并通过表格的形式进行了比较(见表1)。
从情感态度价值观的维度看,对于守法意识、法治观念的培养,小学重在“养成”,初中着重在小学的基础上进行“进一步强化”,高中则着重在初中基础上再进行“强化”,是对法治意识、法治观念由浅到深的培养过程,也是一个人从具备意识到逐渐内化至身心行动的过程。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的层级递进,体现了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赋予了他们更多的法治情感认同。
表1:小学、初中和高中阶段法治教育目标要求比较
从能力的维度看,小学重在感知法,初中重在初步运用法,高中重在初步参与法治实践,是一个从感受法律的存在,到把法律作为判断是非的标准、能够依法维权,再到能够正确用法、参与法治实践的过程,是对青少年“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思维能力逐级提升、不断进化的培养要求。
从知识的维度看,小学要求“着重普及宪法常识”,初中要求“初步了解个人成长和参与社会生活必备的基本法律常识”,高中要求“较为全面地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及法律常识”,知识内容逐渐增多,从“着重普及”到“初步了解”,再到“较为全面地了解”,要求对学生进行法律知识教育时要在知识范围、知识深度两个方面不断扩大和深入。
从初中阶段的法治教育目标来看,在学生初步了解个人成长和参与社会生活必备的基本法律常识的基础上,还要培养他们初步具备依法判断是非和依法维权、依法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增强法治意识、法治观念,初步树立法律至上的法治理念。
由此可见,课标、大纲关于青少年法治教育的目标表述,达成了凸显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侧重能力目标、依托知识目标的共识,强调了整体实现三维目标互联互通的“道德与法治”课教学目标要求。
二 初中“道德与法治”课教学中实际存在的问题
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是规定某一学科课程教学的指导性文件,相当于学科课程的“宪法”,学科教师必须按照标准达成教学目标,这是教学的底线。以下为初中“道德与法治”课教学中存在的几个问题:
(一)有些教师只重视法治知识的讲解,忽略了学段目标的衔接和完整性
以“公民基本权利”这节课为例:教学中,部分教师往往会借助法条对公民基本权利的定义和内容进行详细解读,却忽略了对“为什么要规定公民权利”这一问题的解释。另外,大纲的基本要求是小学阶段要“初步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初中阶段要“进一步强化权利与义务相统一观念”。如果在初中教学中还引用法条解释其内容,实际上是对小学课程内容的低效重复,是无法完成三维目标的要求的。因此,初中教学要在小学“了解公民基本权利”的基础上强调“基本权利”的意义和价值,以培养学生的公民权利观念,引导其做守法公民,过有尊严的生活。唯有这样,才是对三维目标的落实。
(二)为考试而开展教学,忽略了对学生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
很多教师都关注学生成绩,但有的教师只片面地重视解题训练,只会给学生总结题目类型、答题步骤,让学生按照步骤“套”出答案。确实,这样的学习指导会对学生获得高分有帮助,但是对他们思考“试题为什么这样出、答案为什么这样回答、现实中遇到这类问题怎样处理”等可以提高其法治思维水平的教学工作是毫无用处的。这样的教学方式仅是“就题论题”,无视了试题背后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意图。
以《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考试说明(2019年)》样题第25题为例: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乘客郑先生在乘坐出租车时,突然心脏病发作。情况紧急,司机师傅没有多想,连闯数个红灯,将乘客送到医院急救。由于抢救及时,郑先生转危为安。
运用所学知识对司机师傅的行为进行评析。
这是一道非常经典的、带有道德与法律冲突的复杂情境的试题。试题要求学生评析司机的行为。这时,部分教师会告诉学生,评析题包括三个步骤:第一步要表明态度,第二步要分析理由,第三步具体说明应该怎样做。而这只是答题的步骤,不是思考的过程。越是复杂的情境,越能够考查学生面对复杂情境时对道德与法治的思考。我们知道,道德要求和法律规范是人在社会生活中的行为准则,两者在方向上是基本相同的。但是面对上述题目时,学生该怎么思考?很多学生会想,救人是做好事,为救人而闯红灯,最终又没有造成其他不良后果,这个做法值得肯定。但是,持这种态度的学生只关注了道德标准,而忽略了法律要求。法治思维要求公民要自觉遵守法律,遇事要找法,解决问题要靠法。救人虽然是基于道德的善良行为,但法律要求救人也要合法,这是合法性思维的具体要求。所以,在本题中,救人要理性,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救人工作,救人并不是闯红灯的理由。可见,评析题实际上是考查学生在道德与法律相冲突的复杂情境中,优先选择的到底是法治思维,还是惯性思维。
另外,在面对考试时,现在我们倡导的理念是,考试不仅仅是一个考核过程,也是一个学习的过程。教师应帮助学生通过对情境的分析,懂得如何处理真实生活中的道德与法律冲突的问题,从而把法治思维与能力运用到生活中解决实际问题上去。
(三)过度关注书本知识,忽略了教学目标中学生与现实生活的关联
部分教师在教学中更多的是让学生看书、画知识点、解读概念、阅读法条,把教学置于学生的生活之外。但是,教学目标应当与学生真实的生活联系起来。例如,在为防止新冠肺炎疫情暴发而封闭小区管理时期,有人提出“外出锻炼、聚餐是我的权利和自由”等言论,教师可以在课堂上以此例提问:“同学们怎样看待这类观点?”像这样既贴近学生生活又体现了法治内涵的话题还有很多,它们有助于帮助教师联系实际进行法治教学。反之,如果课堂缺少生活,缺少学生对生活的思考,知识和学生不发生联系,那么,学生学过的知识就是“死知识”,也不能转化成学生的思维与能力。如果学习的法律知识不能用来指导学生的生活实践,不能用来指导其如何做人、做事,那么,法律知识的学习就变成了无用的学习,法治教育育人的目的也就无从实现了。
可见,只重视法治知识的学习,忽略了法治思维能力和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法治信仰的培养,割裂了三维目标的完整性,会影响到法治教育课程的效果,影响到学生法治素养的提升。因此,初中“道德与法治”课的法治教育要讲究实施路径。
三 初中“道德与法治”课中法治教育的实施路径
(一)要准确定位三维目标,促进法治教育目标在不同学段有序衔接,避免低效重复
准确定位三维目标,教师要养成研读课标和大纲的习惯。研读课标和大纲,要求教师要关注不同学段的教学目标和相对应的具体内容,要熟悉课标、大纲对不同学段法治教育目标的不同要求,明确目标内容后才能准确教学,避免重复。以“规则”这个话题为例,大纲要求小学低年级学生(1─2年级)要“初步建立规则意识,初步理解遵守规则、公平竞争、规则公平的意义与要求”;小学高年级学生(3─6年级)要“了解制定规则要遵循一定的程序,进一步树立规则意识,遵守公共生活规则”;而初中阶段不再简单强调规则,而是从对规则的理解上升到法治实践、法治意识的层面,即“初步形成依法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意识”。这种要求上的变化,体现了逐渐增强学生规则意识的目标要求。可见,教师要准确定位不同学段的三维目标,对不同学段的教学目标要求进行比较,才能发现其不同之处,从而避免重复教学。
(二)要整体统筹教学目标,正确处理好法律知识学习与培养法治思维、增强法治意识的关系
教学目标决定教学行为,也决定教学时间的合理分配。课标和大纲规定了法治教育教学目标的三维统一,这是法治教育教学的基本依据。教师在教学中要强化目标意识,在制订教学目标时,要从三个维度准确定位;在编写教案时,要从三个维度进行整体设计;在进行教学时,要有侧重地组织教学活动;在安排教学时间时,要向引领学生法治思维、增强学生法治意识等方面的课程上多分配一些课时,把法治知识的教学融入法治活动的开展过程。比如,在讲解“公民基本权利”这一内容时,教师可以借助公民基本权利的相关知识,聚焦“只关注自己的权利,却忽视别人的权利”“用冲动的方式维权”等学生可能存在的认识误区,通过观点辨析等方式,让学生在讨论的过程中培养依法维权的法治思维,增强权利意识。
既然法治教育的重点在于情感态度价值观引领下的法治能力提升,教学就要向这两个维度倾斜,在时间安排、活动设计等方面予以充分保障,确保三维目标的整体实现,这是对法治课教学的最低要求,也是法治教育课教学是否达标的重要判断依据。
(三)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加强教学与学生、教学与生活的紧密联系,促进教学目标的达成
教学目标决定教学方式。在教学方式上,教师要避免只进行知识讲解,要综合运用故事教学、情境模拟(如法庭模拟)、角色扮演、案例研讨、法治辩论、价值辨析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开展教学。必要时,可根据学生认知特点和可接受的程度,将真实案例引入课堂教学,并通过知识迁移的方式引导学生换位思考,营造出以学生为中心的法治教育环境,让学生置身于法治教学的实践中,使其感受到“我与法治”“生活与法治”的紧密联系,从而增强他们对法治的亲近感和认同感。比如,在讲解“受教育权”时,教师在帮助学生了解受教育权含义的同时,还要引导他们明白国家制定义务教育法的目的是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有权接受义务教育,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教师要帮助学生感受到义务教育法是对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权的保护,提高他们对法律的亲近感,同时也让他们懂得个人文化素质的提升不仅仅是自己的事情,还关系到全民族、全中国人民的文化素质的提升,从而认同并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四)要正确解读试题训练背后的教育意义,促进学生践行法律
在试题讲解的过程中,教师不仅要把考点、解题思路、答案等内容讲解清楚,还要引导学生主动思考试题情境中的人物行为,以及其行为背后所体现出的法治意识、法治态度和价值追求。并通过试题分析,引导学生与自己对话、与生活对话,促进学生思考,并对自身的生活进行示范引领,让试题训练的过程成为学生法治知识学习、法治能力培养、法治情感态度价值观形成的重要过程。比如,面向2020年中考,一系列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相关案例成为试题内容,教师不仅要为了应试引导学生读懂材料,还要借助材料帮助学生切实认识到保护野生动物对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意义,帮助他们从小养成保护野生动物的文明习惯,并引导他们主动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劝导亲人、朋友保护野生动物。
总而言之,初中的“道德与法治”课教学要统筹课标、大纲要求的三维目标,在关注学生法治知识学习的同时,更加重视对学生进行法治思维与能力的培养,以及法治意识、法治观念的增强与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