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牧性家乡的自然书写
2020-06-09曾军
曾军
不久前,我有幸结识了青海作家胡永科。他有着典型的西部汉子的外貌,身体结实,蓄一把灰白的络腮胡,头戴一顶颇具牛仔风格的藏帽,一套隨时准备远行或者永远在路上的装扮。刚认识时,他显得非常客气,似乎不擅交际;交往多了,话也就多了。他会夹着一口浓郁方言口音的普通话,不紧不慢地讲述他熟悉的青藏高原、三江的源头,讲那里的群山、高原和在此繁衍生息的生命。他为我描绘了他经常去的祖屋及祖屋门前已历经千年的古道。他说当时松赞干布与文成公主迎亲送亲的队伍就曾在祖屋的门前的这条路上经过。这一极具历史纵深感的画面让人产生无限的遐想。后来他又赠送给我一本他新出的散文集《草与沙》,我再次被他干净洗练而又力透纸背的文字所吸引。如果不刻意在乎他的举止言行,我们并不会第一眼就将胡永科作为藏族作家来看待。只有经过询问才了解到,藏族中还真有一支“胡”姓。也正是因为这种不经意的“忽略”以及与汉族及其它少数民族姓氏的巧妙重叠?譹?訛,胡永科的文字中不刻意强化自己的藏族身份,也并不刻意地书写藏族的风俗文化和宗教信仰。他只是一个自然的书写者,一个生命的礼赞者,一个自由的行吟者。
胡永科有两个笔名,一为古岳,一为野鹰,都是直接取自青藏高原最具典型性的自然意象。事实上,胡永科笔下也已经形成了两个最主要的自然意象群:一个是以“古岳”为代表的草原、森林、牧场、大河、草与沙以及更为广阔的夜空、天地,甚至地球、宇宙的西部景观意象群;另一个则是以“野鹰”为代表的黑马、野牦牛、藏羚羊、湟鱼、白鹿、鹤等等组织的西部生命意象群。这里包含着胡永科“介于游牧和农耕之间”的童年记忆,“那青山、那蓝天、白云、那羊群、那村落、那庄稼地……几乎是我童年的全部”。正是在这一近乎纯粹的自然状态下,胡永科建立起了“幼小的生命与那茫茫宇宙的某种联系”?譺?訛。胡永科的这种对自然景观的近乎宗教式的情感既来源于他的人生经历,也与他超验性的思维方式密切相关。在《想念草原》一文中,他开头即道:“相信这思念是与生俱来的。”这一思念特指的是对草原的思念。其实他出生的村庄已进入到了半农耕的状态,有了一面面土墙围成的庄院和一块块的庄稼地,但胡永科在“心灵深处却总也忘不了我们已经远离的草原”,尽管他作为人生经历的第一次走进大草原其实早已是成人之后。因此,在胡永科的情感结构中,形成了作为生养之地的“村庄”和作为原型情结的“草原”的二元同构模型:“无论何地,无论何时,只要我一想起草原,那种铭心刻骨的感觉,就好像是在思念母亲,思念故乡。”“村庄”是胡永科个体生命的物理“家乡”,“草原”则是胡永科对其族群、祖先群体生命的精神“家园”。
胡永科曾给我说,他的足迹已遍布了这片高原,许多村落去的次数都不止一次。这固然是他作为记者出于采访需要必须完成的工作,但更多的则是他为了寻求心灵的寄托对祖先漂泊迁徙足迹的探访。他发现,“草原”的消逝与“村庄”的形成其实是近代以来的产物。“直到一百五十年前的最后一次大迁徙,使他们走出了大草原的边缘,走进了另一种文明。从此,大草原离他们越来越远。”无数次的迁徙都不曾失去,不再漂泊却从此一去不返。胡永科所试图讲述的,已不仅仅是一个个体生命的家乡情怀,而同时也是一个族群生命的精神史诗。巴赫金在讨论史诗与小说这两种叙事类体裁时曾指出,“史诗的世界,是民族英勇的过去,是民族历史的‘根基和‘高峰构成的世界,是父辈和祖先的世界,是‘先驱和‘精英的世界。”这个世界属于“绝对的过去”。而一旦“要在与自身和自己同代人相一致的评价水平和时间层面上描绘事件(因此也就是在个人经历和虚构的基础上描绘事件),就意味着实现根本的转变,从史诗的世界跨进小说的世界”。这就带来一个极大的麻烦,如何处理“史诗的时代”与“我的时代”的关系问题。在巴赫金看来,重要的不是用当代的眼光来看待过去的世界,也不是“把现在放在现在来理解,也不是把过去放到过去来理解”,而是“把自己从‘我的时代里抽了出来,从‘我的时代同我的亲昵关系这一领域中抽了出来”?譻?訛。巴赫金的这段针对长篇小说的讨论其实对我们分析胡永科散文同样有效。对于胡永科而言,“我的时代”其实就是他的个体生命所经历的时代变迁,这既包括个人从游牧到农耕生活状态的转变,也包括他自己的成长,从记者到作家的身份意识的自觉,当然更包括身处现代社会,所感受到的城市化、现代化、包括数字化时代对既有生活秩序的重构,等等。但在胡永科的作品中,所有这些“现代生活”的因素,都被推到了幕后,成为背景。比如说,他对科学知识的抵触——“直到现在,我的理工类的知识仍不及一个合格的中学生”(《凝望星空》),对技术化知识生产方式的隔膜——“我在电脑键盘上生硬地敲打这些方块字”(《最后的藏羚羊》),还有对人类对自然的强制干预(即便是出于善意的保护,也会带来巨大的伤害)——“唯一不曾变化的是,铁丝网无处不在,整个草原都在铁丝网的一侧,不在这一侧,就在另一侧。”(《草原在铁丝网一侧》),当然还有更为恢宏的人类文明的成果——沿着黄河一路排列的大大小小的水库、水坝,以及随着黄河谷地自然条件的变化出现的一片片开阔的水域和一座座新型的小城镇(《雪落黄河》组章)。
这是一种非常特别的写作策略。作为一名曾获第五届地球奖的非常自觉的“自然书写者”,胡永科并没有简单将现代文化置于传统文化的对立面(尽管传统文化的衰退确实因现代化进程而加速的),而是通过巴赫金所说的“把自己从‘我的时代里抽了出来”的方式,义无返顾地将自己重新融入这片茫茫的高原,虚心地聆听自然生命的呼唤,寻求与遥远的已经属于“绝对的过去”的祖先的共鸣。在胡永科笔下,自然是绝对的主人,既是自己审美观照的对象,也是将自我对象化的主体。人类的活动其实也只是自然的一部分,并受自然条件的变化而影响其活动的方式。这恰如胡永科笔下的先祖们随着草原的荣枯而有规律的迁徙一样。正是在这个维度上,胡永科开启了一个对“家乡”问题的别样的思考:中国传统文化中形成的“家乡”观念其实是基于农耕文化形成的,具有“深固难徙,更壹志兮”的“故土”特点;但是对于以游牧文化为主体的西部少数民族来说,如果将“家乡”固定在“出生之地”,那就未免过于狭隘。在频繁的有规律的迁徙过程中所形成的受自然影响、族群意识和流动性特点使得这一“家乡”扩大为其足迹所至的所有区域。这一“家乡”也不仅仅表现为人与人之间的“文化”纽带,而且更兼具了融入草原的“自然”属性。
胡永科的这种与生俱来的游牧性和当下进入“后现代”甚至“后现代之后”的文化状态的我们居然再次形成强烈的共鸣:德勒兹的“游牧思想”塑造了一个逃避现代文化“编码”或“辖域”的后现代主体人——游牧者——形象。在他看来,“游牧者并不一定是迁移者,某些旅行发生在原地,他们是紧凑的旅行,即使从历史的角度看,游牧者也并不一定像那些迁徙者那样四处移动,相反,他们不动。游牧者,他们不过是待在同一位置上,不停躲避定居者的编码。”?譼?訛我不能简单将胡永科及其作品贴上德勒兹的标签,因为两者的差异是非常之大的:胡永科并不简单寻求对现代文化的反思和批判,而是将自我纳入族群,将族群扩展为人类,将人类融入自然,进而以这种自然的立场来反观人类的历史、文化以及当下的处境。由此,胡永科作为一个自然书写者以游牧者的姿态完成一种全新的家乡书写。
(本文受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委托课题“文化影响力·核心竞争力·跨区域协同发展:走向新型全球城市的上海之路”(2016WZD002)支持。)
注释:
“胡”姓作为中国第15大姓,分布全国各地,不仅汉族有胡姓,历史上许多少数民族,如高车族、溪族、契丹族,都有胡姓;近代以来,蒙古族、回族、藏族、壮族、满族等等四十个少数民族中,都有胡姓。“胡”姓也成为“中华民族”文化融合的重要标志之一。藏族胡姓其实是音译结果,大凡都是根据居住地或部落名字中的某个发音或含义演化而来。
本文所引胡永科作品均出自其《草与沙》(百花文艺出版社2019年版)。
巴赫金:《史诗与小说——长篇小说研究方法论》,《巴赫金全集·小说理论》,河北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515-516页。
德勒兹:《游牧思想》,汪民安、陈永国编《尼采的幽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第16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