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保险理赔二三事
2020-06-09文熙
文熙
俗话说,投保不看理赔,等于买房不看楼盘。买完保险后,大家都会关注自己的保险能不能理赔?不过,病历写错了,还能获得理赔吗?碰到理赔纠纷时,又该怎么办?不妨通过两个理赔案例来看看,医疗险和重疾险在理赔时,需要注意什么?
写错病历,10万医疗差点不能获赔
袁女士在2年前购买了一款百万医疗险,且在去年进行了续保,年交保费870元。
2020年年初,袁女士觉得走路比较疼痛,就去医院检查,后来医院诊断为髋关节骨性关节病,需要进行手术治疗。住院了近20天后出院,袁女士就着手准备理赔报销的事情了。因为疫情,保险公司需要到2月初才能复工。
等待一个月后,袁女士收到保险公司致电,说她的病历上写了有先天性髋发育不良,无法进行正常理赔。保险公司解释称,在保险合同条款内,先天性的疾病都是免责的,无法获得理赔。但袁女士声称,她这个病历的主要诊断疾病是髋关节骨性关节病,而且先天性髋发育不良这个诊断后来在出院时,医生进行了修正,重新诊断为成人髋臼发育不良,不算是先天性的。
保险公司看到修正诊断,并不认可,说是医生手写的,所以要求材料寄回,然后补充提供医院官方盖章证明的疾病诊断。
于是,袁女士只能再联系医院。盖章的证明补充材料准备好后,又开始一轮新的审核时间。
3月底,袁女士又接到保险公司安排的调查面访。4月初面访结束后,等了一周,理赔款才终于到账。袁女士此次住院账单金额137102.75元,新农合报销29839.23元,自付107263.5元,扣除1万元起付线,共计报销97263.5元。
点评:医疗险理赔需要注意什么?
1. 是否属于既往病症。
2. 是先天还是后天。
3. 责任免除要了解。
写错病历,80万重疾理赔产生纠纷
B先生2019年10月在北京协和医院查出甲状腺癌,随后做了手术,并申请保险理赔。但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理由是投保时有重大既往症没有告知,因为病历里有写8年高血压病史。
B先生知道自己从来没有高血压,不知8年高血压病史这说法从何而来?原来是病历主诉的问题。2019年9月底,B先生因为酒后腹痛,入住过北京友谊医院。陪同住院照顾的是B先生的家属,为了让医生能够重视病情,家属夸大病情,告诉医生B先生有8年高血压,还非常严重。而这些都被记录在病历当中。
2019年10月,B先生在北京协和医院查出甲状腺癌的时候,也是家属进行的病情主诉。告诉医生有两年高血压,而且是高血压三级,希望医生能重视治疗。而这些也被记录在病历当中。
重大疾病和医疗保险,健康问卷中都有明确询问,被保险人买保险之前是否有高血压的问题。如果有高血压,或者高血压二级/三级,通常都会被拒保。
如果因疏忽或故意隐瞒告知投保了,理赔时查出来,保险公司也有权利,因为不如实告知的问题,解除合同并不予理赔。
B先生的这个保险已经买了3年,北京协和医院的病历主诉高血压两年,其实对于理赔没有太大影响。主要的影响是,北京友谊医院的病历主诉高血压8年,说明投保前就有高血压,而没有如实告知。
最后B先生只能从友谊医院的病历入手,希望医院可以开具证明,证明主诉病情的并非本人,主诉的病情不符合实际情况。另一方面,也要努力找北京协和医院开具这方面的证明。此外,撰写书面的自身情况说明材料,递交保险公司一并审核。
多方努力取证后,北京友谊医院的证明终于开下来了,但协和医院的证明还是没能拿到。还好,保险公司认可了北京友谊医院的证明,最终保险公司决定正常理赔。
点评:重疾险理赔需要注意什么?
1. 除了病理检查,什么都不算数。
2. 一切以合同条款为准,对照疾病定义,早了不赔,晚了不赔,少了一句话不赔。
保险理赔纠纷常见应对措施
1.针对保险事故是否真实?
这类案件是投诉保险公司总部还是银保监会,需要看情况。
情况1:被保险人已尽自身责任,处理措施得当,及时报案,如实陈述事故经过。
此种情况,保险公司如想拒赔处理,必须要找出有力的证据来证明事故不属实,否则只能正常赔付。
遇到这种情况,向保监局投诉,给保险公司施压或上诉法院,都对被保险人有利。
情况2:被保险人未尽自身责任,处理措施不当,未及时报案,陈述事实不清。
此种情况,是被保险人未尽相应义务,造成事故性质无法确认,保险公司是有依据可拒赔处理的。
遇到这种情况,向保监局投诉或上诉法院,对保险人益处不大,效果有限。建议被保人找代理人或经纪人从中斡旋,与保险公司协商,看能否走通融赔付或协商赔付。
2.针对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
此类争议,通常事故都属实,仅涉及是否属于免责条款或除外责任。保险公司想要拒赔,必须有依有据,负有举证责任。
重疾险中,常见的既往症或未如实健康告知、疑似带病投保、未达到理赔条件等。
遇到这种情况,投诉,找代理人或经纪人斡旋作用也不大,这类案件通常靠证据说话,看谁掌握了有利的证据。建议被保人尽量去找证据,如果保险公司不认可这些佐证,可以考虑上诉解决。
3.针对保险金赔偿额计算是否有差异?
此类争议,医疗险、意外险、车险人伤案件等报销型保险较常见。保险金理算时,工作人员通常会采用保险行业固有的标准进行核算,且苛刻、缺乏灵活性,得出的结果与被保人的预期偏差很大。
遇到这种情况,可能是被保人提供的材料不全或依據不足,也可能是保险公司算法不合理。如果是材料不全,尽量去收集补全材料;如果是个别保险公司算法不合理(非行业通用),可以向保监局投诉。
保险行业的理算依据和标准,通常法院不太支持,这种案件胜诉的概率还挺大,被保险人可以根据金额酌情决定。
4.针对理赔时效和服务态度上存在争议
这类案件不管是投诉保险公司总部还是银保监,皆立竿见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