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密度城市区域高层建筑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管控模式探索
——前海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设置管理规则研究
2020-06-08徐丹叶伟华邓斯凡XUDanYEWeihuaDENGSifan
徐丹 叶伟华 邓斯凡 XU Dan,YE Weihua,DENG Sifan
1 深圳华森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2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1 研究背景
随着城市化的进程,立体高效、功能混合的高层建筑可以实现有限土地面积的价值最大化,成为城市发展的巨大动力。2010年8月26日,国务院正式批复了《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前海14.92km2土地将建设2 600万m2的建筑,大规模开发建设高层建筑成为前海规划建设的主要特点(图1,2)。在前海建设过程中,受小地块、高路网密度、高容积率及高覆盖率的规划模式影响,不少高层建筑项目遇到了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设置的难题。截至2016年3月本研究开始,前海83栋已报建高层塔楼中,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利用市政用地设置的共有20栋,占总塔楼数量的24%,利用市政用地面积约4 500m2。
经调研发现,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设置位置、方式会给地块的设计、施工以及后续的使用带来重大的影响:在保证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使用功能的同时,如何结合城市景观,美化城市环境进行设置?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占用人行道、车行道时,对路面结构、场地铺装及日常维护,有何特殊需求?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占用市政绿化带、市政设施带如何处理?在满足消防车荷载的情况下,市政管线如何保护与维护?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内的路灯、道路标识、安全监控应如何合理设置?这些都是前海新区建设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为解决前海在高密度、高容积率、集约发展模式中出现的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设置超出建设用地红线、占用周边市政道路及其他用地的现象,保障建筑的消防安全,推进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设计与管理的规范化,需制定前海高层建筑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设置的管理规则及行政许可程序。
2 国内及香港相关消防规范规定
2.1 国内高层建筑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相关规范条文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的要求,高层建筑应至少沿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的底边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该范围内的裙房进深不应大于4m;场地应与消防车道连通,场地靠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距离建筑外墙不宜小于5m,且不应大于10m,场地的坡道不宜大于3%;建筑高度不大于50m的建筑,场地的长度和宽度分别不应小于15m和10m,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建筑,场地的长度和宽度分别不应小于20m和10m;场地及其下面的建筑结构、管道和暗沟等,应能承受消防车荷载的压力;场地与民用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物和车库出入口。
根据《建筑高度大于250m民用建筑防火设计加强性技术要求》(试行)的要求,高层主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长度不应小于建筑周长的1/3且不应小于一个长边的长度,并应至少布置在两个方向上,每个方向上均应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长度和宽度分别不应小于25m和15m;消防车道的路面、救援操作场地,消防车道和救援操作场地下面的结构、管道和暗沟等,应能承受不小于70t的重型消防车驻停和支腿工作时的压力。
2.2 深圳市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相关管理规定
根据《深圳市建筑设计规则》的相关要求,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原则上应在项目用地红线内解决。因场地限制需利用市政道路或绿化带进行消防登高操作时,应与相关主管部门沟通并取得同意,同时应保证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位置、尺寸及荷载等满足消防车操作要求,且消防车登高扑救面范围内不应有防碍消防车登高操作的路灯、树木和架空管线等,其余应满足有关消防规范的规定。
1 前海总平面
2 前海鸟瞰图
表1 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设置影响因素及权重分析表
2.3 香港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相关管理规定
根据香港屋宇署发布的《消防和救援进出途径守则》,消防车道要求属于车路形式的紧急车辆通道宽度至少应有7.3m;不属于车路形式的紧急车辆通道则应使用坚固材料铺设,宽度不少于6m,并须在地面清楚标示界限。紧急车辆通道的任何部分上方如设有任何架空搭建物,必须保持不少于4.5m的净空高度。紧急车辆通道必须提供安全无阻的进出通道,以便总重量30 000kg、回旋圈直径26m、长度12m的消防车辆安全操作。此外,所有紧急车辆通道的尽头处均须设有回转空间,以供消防车辆掉头之用。消防登高面要求紧急车辆通道必须至少供建筑物的其中一个主要正面使用(长度不少于建筑物所有周边外墙总长度1/4的某一正面)。
3 前海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设置的影响因素分析
3.1 影响因素
通过对地块进行测算分析,前海高层建筑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设置的影响因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表1)。
(1)用地面积
经研究,地块建设用地面积大于6 000m2,可以在建设用地红线内设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地块建设用地面积为5 000~6 000m2,地块形状规整,长宽比适中,可以在地块内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若地块长宽比相差较大(如地块狭长),在地块内设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较为困难,存在占用市政道路的情况;地块建设用地面积小于5 000m2,在建设用地红线内设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存在一定困难,部分地块需占用市政道路。
(2)用地尺寸
按照常规高层及超高层建筑标准层面积测算,在满足建筑退线的基本要求下,地块尺寸约为68m×69m,能够将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布置于地块内。兼顾建筑布局的适度灵活性,实际方案设计一般需在此尺寸基础上放大,才能满足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布置需求。
(3)用地形状
经分析,地块小且形状不规整,在建设用地红线内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较为困难。
(4)公共绿地
根据前海公共开放空间规划,共有201块综合发展用地内包含较大面积的公共开放空间,占综合发展用地的46.7%,这会较大程度影响场地内消防扑救场地的设置。
(5)连廊
根据前海慢行系统规划,对连廊的设置位置有具体要求的地块,其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设置会受到影响,部分地块无法在建设用地红线内设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
(6)外部因素
3 前海建设用地情况统计示意图
4 用地面积统计
5 用地边长统计
前海地上、地下空间高度复合,交通、市政设施附设于地块内部的附属部分如地铁出入口、共同沟出入口等,对建筑总体布局产生较大影响,会限制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布置位置和范围。例如前海交通枢纽西侧的某地块,由于地下空间人流量极大而设置了下沉广场,留出地铁出入口及公共空间,导致基地内消防登高场地设置困难。
3.2 对管理规则的影响
经统计,前海共430块综合发展用地,面积在7 000m2以上的综合发展用地共227块,占总数的53%;面积在5 000m2以下的综合发展用地共60块,占总数的14%;有一边大于70m的综合发展用地共409块,占总数的95%;各边都小于70m的综合发展用地共21块,占总数的5%;塔楼高于250m的共有14个地块(图3~5)。
根据上述影响因素分析,结合影响因素的权重,在全面测算前海用地的情况下,重点从用地面积、用地形状等方面,结合实际情况及政策要求制定实用性强、可操作的管理规则。
4 前海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设置的管理规则
针对前海小地块、高密路网的规划特点,通过对前海地块的详细分析研究,依据现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深圳市建筑设计规则》等相关规范规定,结合现行的行政管理要求,制定了《前海高层建筑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设置管理规则》,对前海高层建筑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设计与规范化管理提出了具体管理控制要求。
4.1 设置条件
前海高层建筑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原则上应在建设用地红线内设置,并应符合消防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因受用地条件所限,经前海管理局认定,以下情况可允许利用城市支路等市政用地设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建设用地面积≤5 000m2或用地2/3以上进深≤45m的地块;建设用地面积在5 000~6 000m2的地块,受项目功能(如大型商业)、高容积率、高覆盖率等因素影响建筑布局,当在建设用地内设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确有困难的地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特殊建筑退线规定(如零退线)的建设工程。
4.2 建设用地红线外设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要求
前海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原则上不得占用城市主、次干道(含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和公共绿地。因受用地条件所限,确需利用城市主、次干道的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需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专项研究,并经专家评审论证。
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占用市政道路及设施的建设工程,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应与建筑物、人行道、非机动车道、道路绿化带、市政设施走廊等进行一体化设计,需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同步竣工验收和同步投入使用,并在显要位置设置标识。建设单位应与相关主管部门协调地下管线、道路绿化、路灯、广告、公交站点、道路标识、安全监控、消火栓等市政设施的布置要求。
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含改造及一体化设计)应满足市政道路荷载、市政管道、消防使用的要求。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需满足重型消防车的荷载要求。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应避让路灯等照明设施,确实无法避让时,经城管部门批准后可在建设用地红线内适当位置设置道路照明设施。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不应占用公交车停靠站点、自行车停车场地;需尽量保留机动车道临人行道一侧的市政设施走廊,保障市政设施的敷设。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应尽量避让地下供水、供电、供气等市政管线及设施,当无法避让时,建设单位应通过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评估设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对地下管线安全性的影响,提出保护措施,并书面征求管线权属单位意见。新建市政管线及地下设施的建设选址,应综合考虑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使用产生的影响,满足安全运行的相关要求。
5 实施及推广
在国内与深圳市相关规范规定的基础上,《前海高层建筑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设置管理规则》对相关条款进行了细化,使该规则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目前,该规则已在前海管理局内部发布试行,在前海范围内新建及改扩建工程中的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设计、建设、管理,应遵守本规则,同时持续跟进统计前海范围内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设计现状,对前海范围内的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设置进行统筹管理。本研究成果对深圳市高层建筑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设置及管理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同时对城市高密度区域的高层建筑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设置也具有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