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美国黑人文学“写黑人”到“黑人写”
2020-06-05陶短房
本报特约记者 陶短房
非裔男子乔治·弗洛伊德被警察暴力执法致死事件,令美国社会存在已久的种族问题再次暴露出来。有评论称,这次事件暴露出的所有矛盾和问题,都是两百多年来一代又一代美国“黑人文学”所写过的题目。在不算长的历史中,美国“黑人文学”可分为两类:第一类为“写黑人”——作者大多数是同情黑人的白人;第二类为“黑人写”——作者本人是黑人,其创作内容并不仅限于“黑白话题”。
《汤姆叔叔的小屋》与《为奴十二年》
美国独立之初,南方各州仍实行奴隶制,即便在废除奴隶制的北方各州,黑人地位也十分低下。在这种背景下,美国一些白人作家创作了大量以同情黑奴、反对奴隶制为题材的作品。如诗人惠蒂埃自1826年起创作的一系列诗篇,朗费罗一系列反对白人奴隶主奴役黑奴的作品,以及惠特曼歌颂社会进步、指斥奴隶制腐朽落后的诗作。这些诗人社会地位普遍较高,站在人道主义立场上对黑奴予以同情,对奴役和虐待黑奴提出谴责,在很大程度上扭转了19世纪前半叶美国知识分子对奴隶制的主流意见。
相比于“高高在上”的诗歌,19世纪的小说在民间拥有更大影响力。这一时期著名的“白人写黑人”小说,有海尔德列斯的《白奴》(1834年)、斯托夫人的《汤姆叔叔的小屋》(1853年)。《汤姆叔叔的小屋》出版后在美国引发讨论,北方许多人质疑“黑奴有这么惨吗”,南方奴隶主则斥责她“胡编乱造”,迫使斯托夫人特意出版《汤姆叔叔小屋索引》,为小说中的各种细节描写罗列证据。
其实在1865年美国奴隶制废除之前,就有许多黑人作家指出“白人写黑人”的文学作品仍是“白人作品”——思想、视角、情感都是白人且居高临下的。第一部在美国社会产生巨大影响的“黑人写黑人”奴隶题材作品,是笔名古斯塔夫·瓦萨的恩齐亚诺。他自幼被奴隶贩子卖到加勒比海,此后又被多次转卖,直到1766年才被一名英国海军军官赋予自由,此后定居英国的他积极投入反对黑奴买卖运动。1789年,瓦萨出版了书名冗长的自传(图①),揭露黑奴贩卖的罪恶和黑奴们苦难的生活。这部作品在19世纪初的美国北方引发巨大轰动,成为“废奴主义者的指南”。
实际上,瓦萨终身未曾踏上过美国领土(1797年死于英国)。第一个生活在美国本土且公开发表作品的黑人作家,是1761年被一位马萨诸塞殖民地白人商人买下服侍妻子的西非女黑人菲利斯·惠特利。她在约12岁时开始写诗,1770年发表第一首个人诗篇《一首关于这名伟大人物之死的挽歌》(系写给一名去世的神父),这让她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三位发表作品的女性和第一位黑人。她曾在1775年写诗赞颂乔治·华盛顿并寄给后者,并受到接见。她的作品大多发表于美国独立之前,作为“女黑奴诗人”一度赢得许多关注,但实际上她并未像大多数黑奴那样受到真正的虐待,其作品中几乎很难看到真正的“黑人色彩”。真正开始直面黑奴悲惨命运的黑人作者,是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所罗门·诺萨普和威廉·格兰姆斯。
格兰姆斯是从南方种植园逃到北方争取自由的黑奴。1825年,已获得自由的他出版了自传体小说《逃亡奴隶的生活》,这是美国文学史上第一部真实详细描写黑人从南方向北方逃亡寻求自由中艰难历程的作品,问世后在美国北方各州引发“是否要废除奴隶制”的大讨论。
道格拉斯生来就是种植园奴隶,20岁时在女友帮助下逃出种植园,在纽约生活下来。1845年,他出版第一部自传体小说《道格拉斯的生活:一个美国奴隶的自述》,现身说法抨击奴隶制和种族歧视。
出生在纽约的诺萨普本是自由人,他在前往华盛顿的演出路上被拐卖到南方路易斯安那种植园,过了12年奴隶生涯,费尽千辛万苦才重获自由。
1853年,他出版的自传体小说《为奴十二年》被誉为“影响力延续三个世纪的作品”——2013年被搬上银幕(图③),并获得奥斯卡最佳影片、最佳改编剧本等多项大奖。二战后有人考据认为,《汤姆叔叔的小屋》(图②)中许多桥段,实际上是从《为奴十二年》中借鉴过去的。
废奴后的“黑人文艺复兴”
胡同。19世纪后半叶至20世纪初是美国黑人文学低潮期,在此期间崭露头角的黑人作家普遍将“黑白融合”和“自我奋斗”当作新的创作主题。如布克·华盛顿把大量精力放在“在黑人中普及教育”和“让黑人变得更受白人欢迎”上。这些观点当时受到白人欢迎,但黑人尤其占种族绝大多数的底层黑人,对这种“成长的痛苦”很难产生共鸣。20世纪20年代,一批黑人知识分子聚集在纽约哈莱姆区,形成相对固定的黑人文学创作团体,掀起“哈莱姆文艺复兴”(又称黑人文艺复兴)高潮。
这些作者社会地位和生活水平较高,如提出“新黑人”概念的洛克是哈佛大学博士和著名学者,其代表作《新黑人:一个解释》是此次文学运动的标志性作品。他们习惯于回避奴隶制、种族歧视等“敏感话题”,而将更多视角放在诸如婚姻、家庭、职业、心理健康等所谓“每个社会成员都会有的现代都市问题”上,其目的是通过这种方法,塑造“对社会友善的新黑人”形象,赫斯顿的长篇小说《他们的眼睛在看上帝》(1937年)就是其中的代表作。这些作品在文学艺术上有独特价值,却游离于黑人社区之外,当时有
评论家批评“实际上是写给白人看的土风作品”。随着20世纪20年代末美国大萧条来袭,“哈莱姆文艺复兴”突然缺少了白人中产阶级这一最重要的消费群体和上层黑人投资者的财源。自上世纪30年代起,赫斯顿被美国文坛和读者遗忘近半个世纪,直到1975年其作品才重新出版。
奴隶制废除后,围绕“蓄奴与废奴”主题的“黑人写黑人”文学陷入死新时代“种族以外的问题”
二战及二战后的最初20年,是废奴以来美国种族矛盾最尖锐、“都市黑人”焦虑感最强烈的年代,这一时期诞生了理查德·赖特、拉尔夫·艾里森和詹姆斯·鲍德温等一批擅长描写新时代黑人在社会上摸索挣扎的黑人作家。他们的笔重回“种族问题”,却无形中忽视了“种族以外的问题”。上世纪70年代嬉皮士运动之后,新一代黑人作家开始尝试更丰富的创作内容和主题,其中最醒目的莫过于黑人女作家崛起,代表人物包括爱丽丝·沃克和托尼·莫里森等。沃克的代表作《紫色》描述了黑人底层少女自幼先遭继父凌辱、后被丈夫欺凌,但仍然自尊自强,最终获得独立人生的曲折经历。在她的笔下,种族和肤色固然是黑人底层尤其是女性苦难的来源,但“黑人对黑人的压迫”以及性别歧视、家庭暴力等其他种族也存在的社会问题,同样是困难的根源之一。
近年来美国黑人文学陷入“滞胀”,即“作品不少,佳作不多”。一些分析家认为,这与时代演变、传统文学式微不无关系,也与当代美国社会“波澜不兴”难以激起作者灵感有关。类似“弗洛伊德事件”等涉及族裔和肤色的新波澜,在给社会带来冲击的同时,或许会重新唤醒黑人作家的灵感与创作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