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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与东盟国家农产品贸易影响因素及潜力分析

2020-06-04李珊珊刘泽琦彭珈祺李晓峰

南方农业学报 2020年4期
关键词:东盟中国贸易

李珊珊 刘泽琦 彭珈祺 李晓峰

摘要:【目的】明確我国与东盟国家农产品贸易的影响因素及贸易潜力,为发展中国—东盟农产品贸易提供理论依据。【方法】基于联合国COMTRADE贸易数据库、世界银行数据库和CEPII数据库的年度数据,运用扩展的引力模型对我国与东盟国家农产品贸易影响因素及贸易潜力进行实证分析,并按照海关编码(HS编码)将农产品分为四类分别测算不同类别农产品贸易差异性,探究我国与东盟农产品贸易发展措施。【结果】我国与东盟国家的距离及进口国家的人口规模、人均耕地面积,是否加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等因素均对双方农产品贸易具有显著影响。从出口来看,我国出口东盟农产品总体上为正常贸易范畴;但不同种类农产品出口贸易潜力差异大,动物产品、动植物油脂呈现贸易不足现象,植物产品贸易过度,食品饮料及烟草食品为正常贸易。从进口来看,与文莱、印度尼西亚、柬埔寨和老挝等国贸易不足,与其余国家正常贸易。不同种类农产品各国之间贸易潜力值差异大,如我国从文莱、印度尼西亚、柬埔寨、泰国等国家进口动物产品贸易不足,而与其他国家为正常贸易。【建议】继续发展我国农业产业,提高农产品产值,增强我国农产品出口竞争力;根据各国的贸易潜力差异调整与东盟国家的贸易关系,加深与贸易不足国家的贸易,保持与正常贸易国家的水平;特别是针对不同种类农产品制定不同政策,如出口植物产品贸易过度,则适当减少出口。

关键词: 农产品分类;贸易;扩展的引力模型;中国;东盟

Abstract:【Objective】To explore the trade influencing factors and trade potential of China's export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to ASEAN countries, and to provide theoretical basis for developing China-ASEAN agricultural trade relations.【Method】Based on the data from the United Nations COMTRADE trade database, the World Bank database and CEPII database from 2012 to 2016, the extended gravity model was used to conduct empirical analysis on the influencing factors and trade potential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between China and ASEAN countries. According to the customs code(HS code), agricultural products were divided into four categories to calculate the differences in the trade of different categories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so as to explore the current situation and existing problems of China-ASEAN agricultural products trade. 【Result】The distance between China and ASEAN countries, the population size and per capita arable land of the importing countries, and whether or not to join the China-ASEAN Free Trade Area all had significant impact on China-ASEAN agricultural products trade.From the export point of view, China exports  agricultural products to ASEAN were in normal trade category. However, the export trade potential of different types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varied greatly, with insufficient trade in animal products, animal and vegetable oils and fats, excessive trade in plant products, and normal trade in food, beverage and tobacco. From the import point of view, trade with Brunei, Indonesia, Cambodia and Laos was insufficient, while normal trade with other countries. The trade potential value of different types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was highly differentiated among countries. For example, Chinas import of animal products from Brunei, Indonesia, Cambodia, Thailand were insufficient, and normal trade was conducted with other countries. 【Suggestion】Following suggestions are proposed: continue to develop Chinas agricultural industry, improve the output value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increase Chinas agricultural export competitiveness; adjust the trade relations with ASEAN according to the differences in trade potential of each country, deepen the trade with countries with insufficient trade, and maintain the level with normal trading countries.In particular, different policies should be formulated for different types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For example, if the trade in plant products is excessive, the export should be appropriately reduced.

0 引言

【研究意义】自21世纪以来,我国农产品贸易逆差持续扩大,农产品贸易对经济拉动作用有限,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和推动农产品贸易稳定增长对于发展现代农业、实现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我国与东盟国家一直保持着密切的经济贸易往来,双方农产品贸易关系稳定发展,2018年我国出口东盟国家农产品达175.6亿美元,进口184.8亿美元。特别是《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促进我国与东盟国家的经贸合作走进新的历史阶段,近年来“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更是加强了双方在民生、农业、贸易及投资等领域的合作。然而受到国际局势变化、市场激烈竞争影响,双方农产品贸易问题凸显,我国对东盟不同国家农产品贸易发展状况不同,不同农产品贸易在同一国家的贸易发展状况也不同。在中美贸易战持续激烈发展背景下,实证分析我国与东盟国家农产品贸易中存在的问题,探究其农产品贸易潜力,对稳定双方贸易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前人研究进展】引力模型是分析两国贸易问题的重要方法之一,其主要解释国际贸易的决定因素问题,得出两国双边贸易量与两国经济规模及两国距离的函数。回顾以往文献,学者们通常运用引力模型分析我国或部分地区与拉美国家、新兴市场国家、东盟国家等国家或地区间贸易问题。宋海英(2013)研究得出体现汇率变动的国家价格水平、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人均GDP、土地资源禀赋等因素促进了我国与拉美国家间的农产品贸易;马惠兰等(2014)的研究结果显示,进口贸易伙伴国的人口、人均GDP对我国新疆地区农产品出口贸易有正向影响,与贸易伙伴国间的距离、进口国农业GDP對我国新疆地区农产品出口贸易呈负向影响;耿晔强(2015)研究发现经济规模、人口规模对我国双边农产品贸易的扩大起到促进作用,而经济距离一定程度制约我国双边农产品贸易,各类区域经济组织作用不同,进一步研究得出人口规模对双边贸易具有双重作用(耿晔强,2016);玛依努尔和赵军(2019)研究得出经济规模总量、市场价格水平、自贸区成员、人口数量、农业用地面积对中巴双边农产品贸易产生显著正向影响,而地理距离、外汇汇率波动则呈显著负向影响。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促进了我国与东盟国家间的贸易,东盟贸易便利化对我国与东盟贸易具有正向影响,航运距离对贸易具有负向影响(谭丹,2018;陈乔和程成,2019;曾倩等,2019),但也有研究发现CAFTA对我国农产品贸易具有明显创造效应而没有转移效应(王涛,2017),CAFTA未能有效促进我国对其内部国家的农产品出口(杨重玉和高岚,2018)。目前,我国对东盟国家的农产品出口贸易值稳步增长,主要以初级产品为主,但是贸易壁垒等问题严重阻碍了我国对东盟国家的出口贸易,明确我国与东盟国家农产品贸易影响因素及贸易潜力迫在眉睫。【本研究切入点】已有研究主要考察了我国与东盟国家农产品贸易的影响因素及贸易潜力,但缺少对各类农产品贸易的影响因素及贸易潜力的详细研究。【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借鉴梁俊伟和魏浩(2016)的产品划分方法,按照海关编码(HS编码)将农产品分为动物产品、植物产品、动植物油脂、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等四大类,运用扩展的引力模型估计我国与东盟国家农产品总体的贸易影响因素及潜力,并分别估计四类农产品贸易的影响因素及潜力,探究双方农产品贸易发展措施,旨在为推动我国与东盟农产品贸易稳定发展提供理论支撑。

1 数据来源及研究方法

1. 1 引力模型构建

引力模型假设两国间的贸易总量与两国的GDP成正比,与两国间的距离成反比。基本方程如下:

Xijt=α0?Y[α1it]?Y[α2jt]?D[α3ijt]                       (1)

其中,Xijt指t期i国和j国双方贸易量,Yit为t期i国的GDP,Yjt为t期j国的GDP,Dijt为t期双方距离,α为预估影响系数。以往研究一般将上述模型对数化,转化为线性模型,本研究在此基础上引入其他可能影响双边贸易的因素,并将模型设定为如下形式:

lnXijt=α0+α1lnGDPit+α2lnGDPjt+α3lnDijt+α4lnPjt+εijt

(2)

式中,i为出口国,j为进口国,Xijt表示t 时期i 国与j国的农产品贸易额。GDPjt和GDPit分别表示进、出口国的农业产值,采用农业产值而非国内生产总值的原因是相比于国内生产总值,在农产品贸易研究中采用农业产值测算引力模型更准确。农业产值对于贸易量的影响有两方面:第一,出口国的农业产值越大,农产品供给越多,进而促进出口,预估影响系数为正;第二,进口国的农业产值越大,农产品自给能力提高,则减少进口,预估影响系数为负。

借鉴蒋冠宏和蒋殿春(2012)的方法采用双边加权距离和国际油价的乘积表示距离成本Dijt,距离越远,运输成本就越高,越不利于双方贸易,预估距离对贸易的影响系数为负。Pjt表示其他控制变量,包括进口国人均耕地面积、进口国人口规模、进口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及是否加入CAFTA。人均耕地面积反映进口国的资源禀赋状况,预估影响系数为负;人口规模影响农产品需求数量,预估影响系数为正;进口国人均国内生产值反映经济发展程度,预估影响系数为正;CAFTA建立有助于我国与东盟国家农产品贸易的开展,预估影响系数为正。

1. 2 数据来源及分析

我国与东盟国家的农产品贸易数据来源于联合国COMTRADE贸易数据库,包括2002—2016年的数据;农业产值、GDP、人均耕地面积、人口规模、柴油市场价格等数据主要来源于世界银行数据库;地理距离数据来源于CEPII的Geo Dist数据库;是否加入CAFTA以各国加入实际年份为准。

以我国对东盟国家农产品贸易的出口值或进口值为因变量,以贸易国双方距离,进出口国的农业产值,进口国的人口规模、人均耕地面积、人均GDP,是否参加自贸区等作为自变量。运用Stata 15.1计算各影响因素对贸易量的影响方向及大小,并得出贸易值估计方程,比较计算得到的估计值与实际贸易值,分析贸易潜力值。

2 农产品贸易影响因素分析及贸易潜力测算

2. 1 农产品总体贸易影响因素实证分析结果

根据上文引力模型(2)分别计算中国—东盟农产品贸易的出口引力模型和进口引力模型,模型如下:

lnXt=α0+α1lnGDP_Chinat+α2lnGDP_ASEANt+

α3lnDt+α4lnpop_im-α5lnpcland _im+

α6lnpcGDP_ im +α7CAFTA+εt  (3)

式中,Xt表示t时期我国对东盟国家的农产品贸易额,即在出口模型和进口模型中分别表示出口额或进口额,GDP_China和GDP_ASEAN分别表示我国和东盟国家的农业产值,[Dt]表示t 时期我国与东盟国家的距离。pop_im表示进口国人口规模,pcland_im表示进口国人均耕地面积,pcGDP_im表示进口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CAFTA表示是否加入CAFTA。

由于同一个国家不同年份间扰动项一般存在自相关,而默认的普通标准差计算方法假设扰动项独立同分布,估计并不准确,因此分析东盟各国数据时采用以国家为聚类的聚类稳健标准差。针对模型方法选择作出如下分析:在分析我国出口东盟国家数据时,利用LSDV法检验是否存在个体效应,发现所有国家均不显著,不存在个体效应,可使用混合回归;LM检验强烈拒绝“不存在个体随机效应”的原假设,在随机效应与混合回归间选择随机效应;進行Hausman检验,P为0.024,采用固定效应模型,而非随机效应模型;多种方法检验出的模型方法并不一致,本研究采用多种方法进行估计比较;利用模型(3)以同样的方法分析我国从东盟国家进口数据,分析结果见表1。模型Ⅰ~模型Ⅳ分别是我国出口数据的混合回归、国家固定效应、国家和年份固定效应、随机效应的分析结果,而模型Ⅴ是我国进口数据的混合回归结果,随机效应模型所列调整R2为组内值。

从表1可看出,混合回归结果更显著,添加固定效应结果不理想。从混合回归来看,出口国的农业产值对贸易有正向影响,进口国的农业产值对贸易有负向影响,与预期方向一致,即我国农业产值越高,东盟国家的农业产值越低,越有利于我国对东盟的农产品出口贸易。东盟国家的人口规模、人均GDP、加入CAFTA对我国出口东盟国家具有正向影响,东盟国家的人均耕地面积对我国出口东盟国家具有负向影响,均与预期方向一致。距离对我国出口东盟国家的贸易产生正向影响,与预期方向不一致,但对贸易影响程度较小,其主要原因是距离成本是用地理距离与东盟各国油价的乘积计算,距离的影响一方面反映了油价对贸易的影响,而在我国与东盟各国农产品贸易量增加的同时,东盟各国油价也处于不断上升的状态;且由于东盟各国间产品可替代性小,我国进口时对于距离因素考虑较小,因此造成距离对我国出口东盟国家贸易产生正向影响。从模型Ⅴ来看,东盟国家(出口国)的农业产值和我国(进口国)的人口规模对贸易均具有正向影响,即东盟国家的农业越发达,对我国出口量越大,同时我国人口越多,从东盟国家的进口量越大,与预期方向一致。

2. 2 分类农产品贸易影响因素实证分析结果

根据HS2017的商品分类方法将农产品分为四大类:动物产品(HS01-05)、植物产品(HS06-14)、动植物油脂(HS15)、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HS16-24)。分别运用引力模型研究我国与东盟国家四类农产品贸易的影响因素,其中动物产品模型设置如下:

lnXt=α0+α1lnGDP_Chinat+α2lnGDP_ASEANt+

α3LnDt+α4lnpop_im-α5lnpcland _im+

α6lnpcGDP_ im +α7CAFTA+εt    (4)

式中,Xt表示t 时期我国对东盟的动物产品贸易额,即在出口模型和进口模型中分别表示动物产品出口额或进口额,其余变量设置与模型(3)一致。植物产品、动植物油脂、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模型与动物产品模型自变量一致,因变量分别表示相应产品贸易额。该模型较好地分析了我国东盟各国农产品贸易的影响因素问题,表2为模型运行结果。

(1)动物产品:从我国出口东盟国家来看,我国的农业产值、两国距离及是否加入CAFTA对我国出口无影响,东盟国家的农业产值、耕地面积对我国出口有负向影响,东盟国家的人口规模和人均GDP对我国出口有正向影响。从我国进口东盟国家来看,各因素对我国从东盟国家进口影响不显著,可能是我国从东盟国家进口的动物产品年贸易份额只占农产品贸易总量的3%~6%,贸易量小,受各类因素影响小。

(2)植物产品:从我国出口东盟国家来看,我国的农业产值、两国距离对我国出口无显著影响,东盟国家的农业产值、耕地面积对我国出口有负向影响,是否加入CAFTA、东盟国家的人口规模和人均GDP对我国出口具有正向影响。从我国进口东盟国家来看,我国的人口规模、人均GDP对我国从东盟国家进口具有正向影响,与预期方向一致;我国的农业产值及两国间的距离对贸易产生正向影响,与预期方向不一致,可能是近年来我国由于植物产品以外的农产品带来的产值提高较多,但在植物产品方面的产值尚未提高,因此仍需要进口植物产品。

(3)动植物油脂:我国的农业产值、两国距离及是否加入CAFTA对我国出口无显著影响,东盟国家的农业产值、耕地面积对我国出口有负向影响,东盟国家的人口规模和人均GDP对我国出口具有正向影响。东盟国家的农业产值对我国从东盟进口具有正向影响,与预期方向一致。

(4)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是否加入CAFAT对我国出口无明显影响,东盟国家的农业产值、耕地面积对我国出口有负向影响,我国的农业产值、两国距离、东盟国家的人口规模和人均GDP对我国出口具有正向影响,与预期方向一致。距离对我国进口具有正向影响。

2. 3 农产品总体贸易潜力测算结果

利用模型Ⅰ和模型Ⅴ得到的结果并带入2002—2016年我国与东盟国家农产品贸易数据分别得到我国从东盟国家进口和出口东盟国家的贸易潜力值,其中出口模型设定如下:

lnX=-19.882+0.423lnGDP_China-

0.471lnGDP_ASEAN+0.235lnD+

1.734lnpop_im-0.299lnpcland_im+

0.716lnpcGDP_ im+0.312CAFTA  (5)

根據模型结果计算出估计值,实际值与估计值的比值为潜力值,比值<0.8为贸易不足,0.8<比值<1.2为正常贸易、比值>1.2为贸易过度,进口模型设定方法与出口模型一致,2012—2016年贸易潜力均值结果见表3。根据表3可知,我国与东盟国家的贸易潜力较大,我国出口东盟各国的农产品贸易潜力值一直保持在0.900以上,大部分年份均高于1.000,潜力值稳定。我国从东盟国家进口贸易潜力值略低于出口潜力值,其中与文莱、印度尼西亚和老挝存在贸易不足现象,与其余国家均为正常贸易。

2. 4 分类农产品贸易潜力测算结果

利用模型Ⅰ和模型Ⅴ得到的结果并带入2002—2016年我国东盟国家农产品贸易数据分别得到我国从东盟国家进口和出口东盟国家的贸易潜力值,其中出口模型设定如下:

lnX=-19.882+0.423lnGDP_China-

0.471lnGDP_ASEAN+0.235lnD+

1.734lnpop_im-0.299lnpcland_im+

0.716lnpcGDP_im+0.312CAFTA   (6)

利用上述方法测算分类农产品贸易潜力,由表4可知:(1)动物产品。我国出口文莱、柬埔寨、老挝、缅甸、马来西亚、菲律宾和泰国等国家呈贸易不足特点,出口印度尼西亚、新加坡呈贸易过度特点,越南数据缺失;我国从文莱、印度尼西亚、柬埔寨和泰国等国家进口呈现贸易不足现象,与其他国家贸易均为正常贸易。(2)植物产品。我国出口东盟九国均呈现贸易过度的特点,文莱数据缺失;从柬埔寨、缅甸、新加坡和越南进口为正常贸易,文莱数据缺失,与其他国家均表现为贸易不足。(3)动植物油脂。我国出口东盟八国呈现贸易不足特点,老挝和越南数据缺失;进口与柬埔寨、缅甸存在贸易不足现象,文莱、印度尼西亚和老挝数据缺失,与其他国家贸易均为正常贸易。(4)食品饮料及烟草食品。我国出口均呈正常贸易的特点;从文莱和印度尼西亚进口属于贸易不足,与其他国家均为正常贸易。

3 讨论

本研究采用扩展的引力模型分析影响我国与东盟国家农产品贸易的因素,并测算我国与东盟各国农产品贸易的总体贸易潜力及HS编码下四类农产品的贸易潜力。我国与东盟国家贸易关系密切,是重要的贸易伙伴,但农产品贸易仍存在很多问题,如出口产品结构单一、关税与非关税壁垒阻碍贸易,与王涛(2017)研究结论一致。从我国出口东盟国家农产品贸易来看,进口国的经济发展情况、人口规模、人均耕地面积等均对我国与东盟国家农产品贸易具有显著影响。贺慧芳(2019)认为我国出口东盟农产品贸易与东盟各国的GDP、我国对东盟国家的农产品优势系数、东盟各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及我国的耕地面积呈正相关,与东盟各国人均国民总收入、东盟国家的农业人口数量及距离呈负相关。

我国与东盟国家贸易潜力巨大,从我国出口东盟国家来看,我国与其他国家贸易潜力值高,有进一步开展贸易的可能性,对于不同类别农产品,贸易特点不同;从我国进口东盟国家来看,进口贸易潜力值总体上小于出口贸易潜力值,与出口贸易潜力值不同,我国与东盟各国的同类农产品贸易潜力值差异化大,贸易水平不一。郑国富(2017)认为2001—2016年双边农产品贸易在我国与东盟国家各自农产品贸易中比例攀升,地位彰显,影响力增大,我国与东盟各国的农产品贸易合作程度差异明显且不均衡。郭楠(2016)认为我国向东盟国家出口的农产品主要集中在植物产品和食品饮料及烟草食品,出口国主要是东盟部分国家。

4 建议

4. 1 加强“三农”投入力度,提高农业产值,助力农产品出口

目前我国对东盟国家的农产品处于贸易逆差,农产品产出数量有限造成的无法大量出口是逆差的原因之一。农业是一个国家的基础产业,只有农业产业发展良好才能保障国家的粮食安全和社会安定,也只有农业产业发达才会有农产品可出口到其他国家和地区。近年来,我国农业产业不断发展,在乡村振兴等政策扶持和农业科学技术水平提高、农民素质不断提高等条件下,继续加强“三农”投入力度,发展农业产业是我国出口农产品的先决条件和重要保障。同时,应该注意培育农产品加工企业,不断发展农产品深加工企业,也要提高深加工农产品出口比例,优化农产品出口结构。

4. 2 把握“一带一路”契机,深化与东盟国家各类农产品贸易

我国与东盟国家贸易潜力巨大,充分把握“一带一路”契机,发展我国与东盟国家的农产品贸易,有利于我国与东盟国家互利共赢。根据我国与东盟国家不同种类农产品贸易潜力的差异,重点推进我国与东盟国家动物产品、动植物油脂等农产品贸易,深化我国与东盟各国的农产品国际合作。鉴于我国出口东盟各国的动植物油脂存在贸易不足现象,可适当增加出口东盟国家的动植物油脂贸易。

4. 3 有针对性发展与东盟各国农产品贸易

首先,根据各国贸易潜力差异,有针对性地与东盟国家发展各类农产品的贸易关系。着重与贸易潜力大的国家发展农产品贸易,如稳定与贸易过度的国家农产品贸易,如与东盟各国的植物产品贸易;开发与贸易不足国家间的农产品贸易,如与文莱等国发展动物产品贸易。其次,针对不同类型农产品制定不同政策,如出口东盟九国的植物产品呈现贸易过度的特点,宜适当减少出口东盟国家植物产品;出口东盟八国的动植物油脂产品呈现贸易不足的特点,可考虑适当增加出口东盟国家的动植物油脂产品;出口东盟十国的食品饮料及烟草食品呈现正常贸易的特点,则应保持现有水平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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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邓慧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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