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与对策研究
2020-06-03武青青
摘 要:我国过去对于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不够,所以对于知识产权的管理和研究较晚,这就使得如今在知识产权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企业的知识产权是企业的重要财产之一,但是目前仍有一些企业对其保护意识不强,最终导致企业受损。该文就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进行阐述,进而分析这些问题,最终阐述面对这些问题应该采用的对策。
关键词:企业 知识产权 保护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20)04(c)-0146-02
1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概述
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是为了让企业的知识产权更加规范,来使得知识产权作为企业的财产的一部分在企业的发展中发挥出应有的重要作用,通过在法律、经济、商业、科技多层次多领域的使用知识产权的制度特殊性和其功能来进一步对企业的知识产权的开发、使用、保护、运营进行有计划的管理、保护、谋划、利用。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通常分为知识产权规划与知识产权保护。
2 目前我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2.1 知识产权的概念认识模糊,观念薄弱
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的领域相对于发达国家较为落后,这主要是因为我国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起步比较晚。多数普通百姓和很多企业员工对于知识产权的作用了解甚少,对怎么去申请知识产权,和如何申请知识产权的保护以及维护的法定程序的流程一概不知,也不知道侵犯知识产权的后果,这也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许多企业为了短期的利益,去模仿抄袭其他企业的研发成品甚至放弃自己开发研究只是去一味地抄袭,最终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法律和经营风险。同时,诸多有能力的创新企业由于错失了对知识产权的申请和维护,导致自身的核心竞争力无法发挥出来,自己花费长时间研制的项目或商品被其他企业剽窃却无法维权的尴尬局面。这都是企业自身对于知识产权的认识不够,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薄弱所导致的[1]。
2.2 知识产权的保护能力弱导致知识产权被侵权
近几年,从总体来看,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在企业以及个人中不断深化拔高,但是实际中企业的知识产权被损害、侵害案件的发生率依然十分高,这和企业有无高效的知识产权管理机制大有关系。就现阶段而言,很多企业中的科研部门对于其下的科研人员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且對于科研人员的重视程度不够,很多企业甚至对于科研人员的待遇一般且没有有效的奖励鼓励以及问责机制,很多时候容易发生由科研人员带核心技术出走或者为利益出卖公司科研机密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事件发生,而企业往往会因为缺乏证据或者判断能力和维权本领最终导致无法维权。有些企业虽然对专利进行了注册但缺乏人员进行保护管理甚至忘记对已有的专利或者商标进行管理续费等最终导致知识产权上的浪费,对公司的市场竞争等方面造成不良影响[2]。
2.3 缺少创新精神和创新动力
所有公司的主要目的即为盈利与发展,这也是公司最直接的目的,大多数公司创立者以及从业者都是想要进一步扩大自己的利润获得更为舒适的生活,提高家庭的生活水平。而私企的发展中所获取的利润更是大多在于服务这方面。这就导致对于一些企业而言,倘若现有的技术手段仍然可以获得一定利益那就不会主动去研发创新。在技术上往往是对原来先进的技术进行模仿,这就导致这些企业往往很难有自己的专利与知识产权,没有核心竞争力容易被市场淘汰。
2.4 知识产权结构单一,对市场的竞争和抗风险能力低
今年在国家的政策不断激励下,中小型企业的所拥有的知识产权数量快速增长,但整体来看虽然数量增加了,但是种类较为单一,很多都是属于商标和外观的产权注册,技术含量低,对于企业的效益提高有限。并且这些企业虽然注册了商标但是由于自身的竞争力较弱,往往商标的名号还没打响公司就不再生产了,这就无法使商标深入人心,所以注册的商标的作用就很小。我国的企业知识产权中有创新和较高科技能力可以大幅提高公司效益的仍然较少[3]。
2.5 知识产权维权困难
很多企业的知识产权拥有的专利技术以及产品虽然有创新,但总体上技术含量较低,同时由于现如今市场对企业要求较高,产品的更新换代的周期大大地缩短,很多专利往往在一小段时间过后就无法为企业带来企业所需要的效益,但是当这些专利等被侵害时,需要通过法院的判决、结案、维权等要耗费企业大量的时间与金钱、人力,往往得不偿失,对于中小企业而言更是无法承受,即便是赢了获得的赔偿却少于所耗费的资源,这就导致对于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而言维权困难。
3 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建议
3.1 增强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
企业自身首先要意识到知识产权的作用和地位,并对知识产权加以重视来保障知识产权的保护。同时企业遵守相关知识产权的法律,不侵害其他公司或者个人的知识产权权益。在企业内部完善对于知识产权的管理,提高对科研人员的创新的奖励、鼓励,合法地获取知识产权,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力来在市场中获得较大的优势从而获利[4]。
3.2 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以及政策进行进一步完善
知识产权想要得到保护的基础和先决条件就是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从而使知识产权的保护有法可依,国家在对知识产权进行法律制定时应该更多地向西方国家学习,并结合中国的实际中企业的需求和市场的要求来制定,适应形势的发展需要。同时出台相应的政策为知识产权的维权以及保护保驾护航,要在一定程度上方便企业维权,不能让维权成本高。维权得不偿失阻碍企业去正常的维权,要保护企业的创新成果,激励企业的创新精神使得企业可以长久健康地发展[5]。
3.3 知识产权管理方面的人才培养
近年来我国个人和企业对于知识产区的了解逐渐加强,但对于知识产权的管理却依然薄弱,知识产权管理方面的人才较为缺少。一个企业如果拥有独立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就可以减少许多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因为知识产权问题而造成的损失。
3.4 提升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能力加大侵权的惩戒力度
知识产权地司法涉及较广、较复杂,建议应对企业加强这方面的司法学习,提高其意识,或者建立属于知识产权的审判法庭,组织相关人员对企业开展法律培训学习,同时对于侵权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大,使得企业的知识产权违法成本大大提高,让侵权企业不敢侵权,有效解决因为处罚低于收益而导致侵权行为多发的现象。
4 结语
目前我国还需要积极借鉴发达国家或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较为先进的国家的经验,从而完善自身的制度,同时对于保护知识产权相关人才的培养也十分重要,企业对于知识产权的态度也应该更加合理,从而最终使得企业凭借知识产权在激烈的市场斗争中立足。建立健全的知识产权保障管理体系,能够促进企业健康的成长,实现长久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王金.知识产权文化与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探讨[J].法制博览,2019(3):245.
[2] 胡威,余琛.民营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问题浅析[J].法制博览,2016(8):119-120.
[3] 朱虹.对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问题的思考[J].管理世界,2015(2):135.
[4] 陈策.我国民营企业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保护与发展路径[J].法制博览,2018(25):87-88.
[5] 张亚雯.浅析新常态下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J].商场现代化,2018(16):93-94.
作者简介:武青青(1983—),女,汉族,辽宁沈阳人,硕士,讲师,研究方向:工商管理、企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