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D投入对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
——基于张家港市的实证分析
2020-06-02曹虎
曹 虎
(张家港市科学技术局,江苏张家港 215600)
0 引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技术创新是企业的命根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才能生产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品,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1]可见技术创新无疑是企业掌握核心技术的关键,是企业在激烈市场竞争中立足的根本,是企业利润最大化的保障。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作为技术创新的一个重要载体,其内涵不仅囊括科技人才、研发投入、产学研等技术创新基础,在外延上更是支撑着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快速增长,已逐步体现出技术创新溢出效应,已然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因此分析R&D投入对张家港市高企技术创新能力的制约、影响因素,具有重要意义。
1 国内研究现状
梁莱歆等[2]的研究发现,中国高企的当年研发投入强度与高企的获利能力具有密切关系。王任飞[3]研究表明,高企R&D 的支出与高企的盈利能力之间存在正向关系。杜勇等[4]运用Pearson 系数相关性检验和回归分析,研究高企研发投入和企业盈利能力、营运能力和成长能力的关系,得出高企研发投入只对盈利能力有显著影响。彭红星等[5]认为当公司所处地区的知识产权保护程度越高时,高管研发技术背景对高科技公司研发投入的促进效果更加显著,政府需要引导高科技公司积累人力资本,增加创新投入。可以看出理论界对加大R&D 投入都是持支持态度,并且认为R&D投入与企业盈利有正向关系,但对技术创新的影响相对研究较少。
2 高企技术创新存在的问题
2.1 产业领域规模差异明显
从高新技术八大领域看,先进制造与自动化、新材料、电子信息三大领域是张家港市高企的“三驾马车”,占全市高企比重的75%。张家港市高企领域分布差异较为明显,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张家港市产业结构偏重的特点,尤以传统制造业较为突出,体现在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生物与新医药、高技术服务等领域方面所占比重不高。
2.2 中小企业R&D投入不足
高企对R&D 投入有着硬性指标要求,大中型企业规模较大,创新机制较为完善,注重对研发的投入,视技术创新为生命线。而大部分中小型企业处于初生期、成长期等阶段,自身规模较小,资源不足,研究开发管理体系有待完善,资金周转方面压力较大,导致研发方面投入不足,技术创新能力不强。
2.3 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足
技术创新是知识产权的基础,知识产权的保护是技术创新的有力保障,两者相辅相成,有利于科技创新的进步,但是企业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不足。一方面,企业不具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对企业自主创新的技术,片面地认为申请专利会将自身的创新要点和盘托出,不利于自身的技术诀窍保护,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认识不全面;另一方面,专利申报周期长、维权成本高。首先,专利的申报周期长,企业技术创新升级换代较快,企业申报动力不足。其次,维权成本较高,企业收集侵权证据能力较弱,知识产权取证难,维权周期长,成本较高,导致企业对知识产权望而不前。
3 R&D 投入对张家港市高企技术创新影响的实证分析
3.1 研究假设
R&D 投入指标涉及研发费用的投入、研发人员的投入、研发人员理工科投入、来自政府部门的科技活动经费。站在企业的角度评价企业技术创新是否成功,企业家主要以营业收入与净利润作为根本要求,因此笔者在相关性分析中也引入了企业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两个指标。在上述基础上,本文提出总假设:R&D投入与技术创新具有显著的正向关系,且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具体的研究假设如下。
H1:高企的研发投入与授权有效发明专利之间存在显著正向相关关系。
H2:来自政府部门研发投入与当年度申请发明专利之间存在显著正向相关关系。
H3:研发人员的投入与企业净利润之间存在显著正向相关关系。
H4:研发费用的投入与企业营业收入之间存在显著正向相关关系。
3.2 相关性分析
经过相关性分析,上述假设均成立,均通过了0.01的显著性假设检验水平,且均存在显著的正向相关。从表1可以看出,相关性程度较弱的为研发投入与授权有效发明专利,相关性系数为0.445,呈中等程度正相关,可以从中看出研发经费的投入也不是立竿见影的,体现在技术创新上会有一定的滞后性,研发经费的投入也是一个长期性、系统性的“量变”,唯有“量变”的积累,才能显现出技术创新成果这一“质变”;相关性程度最强的为研发投入与营业收入,相关性系数为0.987,可见研发费用的投入越大,为企业营业收入带来的积极影响越大,可为企业营业收入带来正向积极效应。
3.3 模型设计
高企的有效期为3 年,为保障相关数据的延续性、动态性、科学性,本文选取了张家港市2016 年、2017 年、2018 年这3 年均为高企的企业,以高企火炬系统数据为基础,剔除了非连续高企、数据填报不全的企业,经过筛选后最终选取269家高企作为本文的研究对象。
3.4 定量定义
本文建立多重线性回归模型,在自变量的选择上,主要以R&D 投入为指标,在实践中R&D 投入又分为研发费用投入及研发人员投入等,因此本文从人员及费用投入方面出发,选择以研发费用的投入、研发人员的投入、研发人员理工科投入、来自政府部门的科技活动经费为自变量。在因变量技术创新的指标选择上,本应以含金量高的授权有效发明专利为准,但考虑到知识产权从申报、受理到授权,有一定的滞后性,不能较好地体现企业的技术创新指标时效性,因此本文在技术创新指标的设定上以当年度的申请发明专利数量为准。
3.5 模型构建
在相关性分析的基础上,对自变量进行回归分析,分析各自变量对因变量的影响及大小。本文建立多重线性回归分析模型,PAi=β0+β1RDi+β2RDPi+β3RDSi+β4RDGi+ε(i=1,2,…,p,ε为随机误差)。其中PA为因变量,RD、RDP、RDS、RDG为自变量,ε为随机误差,i为样本容量。
3.6 多重线性回归模型检验
从表3 中可以看到R2为0.358,在多重线性回归模型中,其解释度尚可,具有较好的模型解释,有一定的应用价值。Durbin-Watson数值为1.930,表明数据满足独立性。
F值=168.332,且P值=0.000<0.05,体现出模型具有统计学意义,即自变量RD、RDP、RDS、RDG和因变量PAI构建的模型,虽然解释度尚可,但整体拟合程度较高,是有意义的统计模型,具有统计学分析意义(见表4)。
从共线性统计量来看,4个自变量的容差最小为0.395,最大为 0.838。4 个自变量的VIF值最大为2.533,最小为1.193。整体来看4 个自变量无论从容差还是VIF,其共线性都可以接受,体现出回归系数符号及大小无异常。从标准系数可以看出,RDP的标准化系数0.617最大,其次是RD标准化系数为0.136,且两个自变量的显著性系数0.000 均远低于0.05(见表5)。可见在4 个变量中,RDP对PAI的影响最大,即研发人员的投入对技术创新的影响最大,因此在技术创新的过程中要注重引进研发人员,用好创新人才。
表1 相关性分析
表2 各变量定义简介
表3 模型汇总b
4 对高企技术创新的优化及建议
从实证分析中可以看出,高企的技术创新是一个系统性、长期性、基础性的工程。对于企业来讲,需要结合自身领域发展方向不断攻坚,不断提升,不断突破。科技职能部门需要不断优化科技创新服务,不断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把握好“服务与政策、投入与引导、创新与环境”3 种关系,凸显企业技术创新引导,强化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激发企业技术创新活力,进一步助推高企抢占技术创新高峰。
4.1 不断聚焦激励政策,凸显技术创新引导
4.1.1 大力引进科技人才,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支撑
一是延揽高端人才。人才是创新第一要素、第一资源,积极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和团队,主动对接国家级、省级、市级等人才项目计划,引进、培育一批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型科技人才;引进科技副总,支持企业开展人才嫁接项目;发挥科技镇长团前沿作用,帮助企业招才引智。二是兼顾“蓝领”人才。在引进高端人才的基础上,还需要兼顾、匹配张家港市的产业结构与企业发展需求,特别是“蓝领”人才的引进,不断优化人才结构,合理分布不同人才占比。三是留住人才。为人才在居住、医疗、教育等方面营造良好的政策服务,在政策制定上向人才倾斜,解决人才的后顾之忧。
4.1.2 引入金融活水,打造科技金融服务平台
以张家港市“科技贷”政策为主,广泛引导社会资本加入,打造张家港市的科技金融服务平台。推动“科技贷”政策走进企业,以高企为重点支持对象,根据企业规模、产品技术水平、团队研发能力等因素,进行差别化的风险补偿机制;建立科技企业“白名单”,引导银行推出知识产权、股权质押等多种专属信贷产品;广泛引导社会资本加入,放大政府引导基金的杠杆作用,优先支持高企技术创新。
4.1.3 加强研发补助,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企业在技术创新前期研发人员、经费投入力度大,在鼓励企业用好高企所得税减免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基础上,要不断强化研发补助力度,着力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鼓励企业用好、用足张家港市企业研发投入扶持专项资金,重点加大对高企的研发补助,以“补助资金”和“表彰资金”的形式,对企业研发费用进行补助,降低企业研发成本,引导企业不断研发。
4.2 不断促进企业持续创新,强化技术创新能力
4.2.1 推进产学研对接
一是深入摸排。针对高企的个性化技术创新需求,主动深入沟通,摸排真实性需求。结合高校优势学科、科研院所重点研究方向,完善信息收集,不断精准对接。解决需求方和供给方需求和信息不对称问题,加强双方的合作与对接,不断增强产学研合作的实效。二是强化组织。采取领导带队,强化组织对接,以路演或科技活动的形式,借助产学研预研资金政策的利好,打消企业合作顾虑,多渠道、多层次开展组织对接。三是推进覆盖。对高企,加大对接力度,定期举办技术创新对接活动,努力提升产学研对接覆盖率,不断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
表4 Anova a
表5 系数a
4.2.2 推进研发机构建设
一是强化“建”。鼓励高企围绕市场需求和自身发展,布局研发机构建设,健全组织技术研发、产品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的机制。鼓励外资企业在境内建立研发中心,优先支持高企建立研发机构,着力提升高企研发机构服务能力,推动高企争创省级以上研发机构。二是抓好“管”。注重推动研发机构的科技产出,以技术创新绩效评价为抓手,完善研发机构绩效考评指标体系,把研发机构经费投入、研发人员投入、授权专利等作为绩效考评的主要内容。通过技术创新绩效考评,不断推进研发机构建设。
4.2.3 推进科技成果转化
一是导向明确。支持、鼓励高企推进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发挥高企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的主体作用,吸纳高企参与市级科技项目规划、政策和指南的编制,确定以企业技术创新需求为导向的立项机制。二是优先支持。建立市级重点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计划,优先支持高企申报,引导企业立足产业发展,开展前瞻性和关键性技术研究。在政府采购中,优先支持高企产品,助推成果市场化。
4.3 不断优化创新环境,激发技术创新活力
4.3.1 推动税收优惠政策落实
强化政府部门的职能联动,多渠道、多层次开展高企税收优惠政策宣传,推动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着力推送高新技术所得税优惠政策,细化实务操作及要求,便捷税收优惠服务流程,鼓励企业用好高企所得税优惠及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组合拳。支持高企发展,落实好亏损结转弥补年限延长至十年政策。进一步让减税降费红利切实惠及企业,更大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4.3.2 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
知识产权是技术创新的重要成果,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要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帮助企业提升知识产权维权能力,强化维权援助方案;要加强知识产权综合行政执法能力,集结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组建联合执法队伍,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加大民事侵权损害追责力度,提高侵权违法成本;要设立禁入门槛。对恶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的企业,将侵权行为纳入社会信用纪录,在一定期间内不得承担政府部门各类科技项目,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阻的态势。
4.3.3 营造宽容的创新创业环境
对高企在技术创新过程中出现的失误,只要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免除相关责任或从轻、减轻处理,不做科技负面评价,不对企业再次申报市级科技项目设置禁入门槛,充分调动其创新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免去其技术创新的后顾之忧,着力打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创业环境,让企业家在技术创新路上大有作为、大显身手、大展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