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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农民工市民化监测调查分析

2020-06-02葛素群

统计科学与实践 2020年1期
关键词:新生代户口落户

□葛素群

为提高全省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水平,安徽省制订了各市农业转移人口落户预期目标,要求各级政府担负起主体责任,确保到2020年全省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由2017年底31%提高到35%以上。为了解安徽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现状,近期,安徽调查总队在全省16 个市及桐城、临泉、庐江、凤台和肥西5 个县抽选1340 位进城务工农民工开展农民工市民化监测调查。结果显示,七成以上进城务工农民工愿意定居城镇,但愿意在城镇落户比率不足两成,部分地区农业转移人口落户目标任务压力较大。

七成以上进城务工农民工愿意定居城镇

接受调查的1340 位居住在城镇农民工中,在城镇“已经定居”或“有定居意愿”的968 人,占72.2%。其中,“已经定居”城镇574 人,占42.8%;在城镇“有定居意愿”394 人,占29.4%;在城镇“没有定居意愿”的218人,占16.3%。

愿意在城镇落户进城务工农民工不足两成

调查农民工中,“已在城镇落户”“愿意转为城镇户口”“不确定是否落户”和“没有落户意愿”农民工分别占6.6%、10.0%、21.4%和62.0%。其中“已在城镇落户”和“愿意转为城镇户口”的农民工223人,占16.6%。

(一)新生代农民工落户城镇意愿相对较强

新生代农民工是指1980年及之后出生,进城从事非农业生产6 个月及以上,常住地在城市,户籍地在乡村的劳动力。尽管农民工落户城镇意愿总体不强,但与老一代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农民工有着相对较强的落户城镇意愿(见表1)。“已在城镇落户”和“不确定”新生代农民工与老一代农民工大体相同,而“愿意转为城镇户口”新生代农民工比率高7.7 个百分点,表明新生代农民工长期生活在城市,已不再是流动人口和暂住人口,而是人口城镇化主要群体

(二)合肥成为进城务工农民工愿意落户首选地

“愿意转为本地城镇户口”农民工比率居前的五个市分别是合肥(15.6%)、亳 州(10.0%)、滁 州(8.9%)、芜湖(8.6%)和六安(8.0%)。在愿意落户城镇进城务工农民工中,省会合肥市成为首选地。合肥市调查的405 位进城务工农民工中,“已在城镇落户”占7.2%,“愿意转为本地城镇户口”占15.6%,比亳州市高5.6 个百分点。表明合肥市吸引力较大,但高房价和较高落户门槛仍是制约有意愿落户农民工顺利获得合肥户口的障碍。

(三)部分市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压力较大

对照2017年安徽省政府《关于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若干政策的通知》16 个市农业转移人口落户预期目标,阜阳、蚌埠、安庆、马鞍山、宣城等市由于2017—2020年落户目标任务较大,而这些市务工农民工落户城镇意愿又较低,完成农业转移人口落户目标任务较艰巨(见表2)。

表1 安徽进城务工农民工落户城镇意愿情况表 单位:人、%

表2 全省各市农业转移人口落户预期目标与农民工落户意愿一栏表

制约进城务工农民工落户城镇的主要因素

(一)舍不得放弃农村土地的各种权利

随着农村土地价值越来越高,进城落户的“性价比”逐渐降低,多数进城务工农民工不愿意放弃农村宅基地、承包地和集体收益分配权。加之近年来国家对农业农村扶持力度不断加大,农民工对后期国家扶持期望值也很高。调查显示,80%以上农民工表示,不管会不会定居城镇都不会放弃承包地、宅基地和农村户口身份。老一代农民工故土情结较重,更不愿意放弃农村户口而落户城镇。

(二)小城市不愿意进,大城市不容易进

近年来,随着农村各种条件逐步改善、城乡公共服务差距越来越小,一些小城市对农民工落户吸引力逐渐减小,大城市虽对农民工落户有着较大的吸引力,但大城市人才政策往往更多是向高学历人士倾斜。此外,大城市高昂的生活成本,尤其是高企的房价常常成为一些农民工定居、落户难以逾越的门槛。

(三)素质相对偏低,难以真正融入

安徽进城务工农民工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占60%以上,多数只能从事技术含量相对较低、劳动强度相对较大、劳动报酬较少工种,虽然有关部门组织了相应的农民工技能培训,但培训时间较短,培训面较窄,许多农民工并未真正掌握一定的技能,缺乏就业竞争能力。同时,文化素质偏低也使他们难以融入现代城市生活。

促进进城务工农民工落户城镇的政策建议

(一)探索建立进城落户农民工的农村“三权”维护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

充分尊重进城农民工意愿,切实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保障其合法权益,消除进城落户农民工后顾之忧。进一步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为进城落户农民工处置土地资产,并提高其市民化成本支付能力。

(二)稳定就业预期,提高收入水平

大力推行劳动合同制度,确保农民工稳定就业,加快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彻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健全劳资纠纷协调机制,提高农民工组织化程度,形成农民工工资合理增长机制。消除城乡劳动者就业身份差异,将城乡劳动力纳入统一的就业管理服务体系,实现城乡劳动者同工同酬。

(三)强化技能培训,提升综合素质

加大农民工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技能水平,让进城务工农民工逐步走向工作时间相对稳定、技术含量相对较高、工资待遇相对较好的工作岗位,以此改变农民工长期处于低收入群体现状。加强农民工人力资本开发,提高农民工创业就业能力,推动劳动者素质提高转变。

(四)推进安居工程,促进定居落户

继续推进以公租房为重点的保障性安居房工程建设,将农民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可对农民工租赁出租屋实行补贴,建立适合农民工特点的经济租用房,在农民工集中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城中村改造、城乡接合部建设相对集中的农民工公寓。尽力让农民工买得起住房,解决其定居和落户城镇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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