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教育集团化发展的认识与探索
2020-06-02
【内容提要】老年教育集团化发展是促进社会协调发展的需要;是建设学习型社会的需要;是推动老年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是满足老年人自我价值实现的需要。老年教育集团要明确性质、体制和宗旨,整合社会各方资源构建老年教育体系;要充分发挥集群优势、组合效应和规模效应,打造老年教育品牌,推动老年教育高质量发展。
三十多年来,伴随着我国老年教育事业蓬勃发展的同时,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形势也日趋严峻。面对人口老龄化进程急剧加快的严峻挑战,在认真分析研究和准确领会把握《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基础上,借鉴我国部分地区学历教育和职业教育的成熟经验和做法,提出尝试通过在全国部分地区创建老年教育集团(联盟)的形式,破解老年教育供给不足、发展不均衡和社会化程度低等系列难题,为推动老年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新思路和新动能。
一、老年教育“集团化”发展的理论依据
老年教育“集团化”发展是在党和政府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和重视发展老年教育的大背景下孕育而生的。一是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办好继续教育、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大力提高国民素质、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等等。这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成为引领和指导我国老年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思想。二是我国《教育法》中明确要求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和构建学习型社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也明确提出政府要发展老年教育,这些为老年教育事业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三是《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中明确提出推动老年大学面向社会办学。部门、行业企业、高校等举办的老年大学要树立新的办学理念,积极创造条件,采取多种形式提高办学开放度,逐步从服务本单位、本系统离退休干部职工向服务社会老年人转变。省、市两级老年大学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的同时,要在办学模式示范、教学业务指导、课程资源开发等方面对区域内老年教育发挥带动和引领作用,将老年大学集聚的教育资源向基层和社区辐射。以上有关法律法规,在国家层面对发展老年教育作了顶层设计,也给加强老年大学与社会教育机构的合作,组建老年教育联盟(集团)提供了理论支撑。
二、老年教育“集团化”发展的现实需要
(一)促进社会协调发展的需要。
老年教育是建立在经济社会发展进步基础之上的,一个地区老年教育的普及率、综合办学能力、社会参与度和老年群体满意度等指标,一定程度反映出该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和社会和谐程度。以哈尔滨为例,截至2017年底,哈尔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97万人,占总人口的20.7%;到2020年,全市老年人口数量将达到人口总数的1/4左右,面对如此众多的老年人,如何开展老年教育成为一个突出问题。目前哈尔滨市现有各级各类老年教育机构仅50余所,与我国经济发达地区相比差距较大,老年人求学难问题十分突出。同时现有老年教育机构还存在着网点布局不合理、发展不均衡,以及学习内容、学习方式不能完全满足老年人多元化学习需求等问题,已成为制约本地区老年教育发展的障碍和瓶颈。哈尔滨存在的上述情况在全国很多地区也较为常见。为有效破解我国大部分地区存在的老年教育资源供给不足和发展不均衡问题,采取“以老带新、以强扶弱、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这种集团化发展模式,则能够更好地应对和解决上述问题,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对优质老年教育资源的渴求,促进老年教育高质量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二)建设学习型社会的需要。
早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就把建设学习型社会列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作为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的老年人,对传统文化和新知识新技术的渴求与日俱增,老年人走进老年大学不断学习,提升自我,已成为一种新常态。这就要求我们的老年教育机构不能再走单一发展的老路,而要加强校际联合、校企合作,走集团化发展之路。通过与区域内的中高职院校、广播电视大学等院校合作,不断丰富课程设置,完善知识体系,提高教学质量,满足老年人日益多元化和个性化的学习需求,不断提高老年人综合素质和生命质量。同时要大力弘扬先进文化和民族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老年人做文明老人,展示阳光心态,发挥正能量,做到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成为建设学习型社会的生力军。
(三)推动老年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
我国老年教育事业历经三十几年的发展,虽然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与党和国家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盼,与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个性化学习需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同时,老年教育受地区经济条件和领导重视差异的影响,出现了较为严重的地域间、城乡间发展不均衡问题,严重影响了老年人受教育的公平性,出现了部分地区老年人报不上名和上不了学的问题,成为老年教育普及率低的重要因素。在这种大环境下,借鉴学历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发展模式,建设区域老年教育集团,可以有效缓解和部分解决教育资源供给不足、发展不均衡、普及率低、教育教学和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促进和推动老年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四)满足老年人自我价值实现的需要。
按照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的人类需求理论,当代老年人的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和尊重需求随着社会发展进步基本得以实现,其中最高层级的自我价值实现成为老年人的重要需求。这种新需求主要体现在老年人想通过参与各种形式的社会活动,保持与社会的紧密联系,同时希望在参与社会活动中体现他们对他人、对社会不可或缺的价值,进而实现老年人追求的老有所学、老有所乐和老有所为的目标。但目前仅靠单一老年教育机构的课堂教育或远程教育很难实现这一目标,必须要拓宽平台。老年教育集团化发展,不仅可以整合区域内的老年教育机构,实现教育资源共享,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还可以融合区域内的涉老服务、老年人再创业培训机构等社会资源,为老年人融入社会、开展二次创业等个性化自我价值追求开辟路径。
三、老年教育“集团化”发展的实践探索
面对老年教育发展的新要求和新任务,哈尔滨老年人大学在在全国率先成立了老年教育集团,对老年教育集团化发展模式进行了有益探索,现将实践过程中形成的基本认识予以分享。
(一)老年教育集团的性质、体制和宗旨
老年教育集团性质:老年教育集团是在集团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由各级各类老年大学(学院)以及其他老年教育机构和涉老服务机构为主体的,实施老年教育培训和涉老服务的区域性老年教育服务组织。
老年教育集团的体制:集团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集团成员单位原有的管理体制不变,隶属关系和性质不变,经济独立核算不变,人事关系和身份不变。所有集团成员单位要自党遵守《集团章程》和相关管理制度,按照“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共赢、协同发展”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发挥集团优势,推进本地区老年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老年教育集团的宗旨:整合本地区老年教育和涉老服务资源,形成整体优势,增强总体实力,服务经济与社会发展。通过加强校际合作、学校与企业及行业协会合作、学校与科研机构合作,优化资源配置,形成以老年教育院校为主体的立体化办学服务体系,实现教育资源和服务资源共享。充分发挥集群优势、组合效应和规模效应,为本地区经济与社会发展服务。
(二)老年教育集团的工作职责和任务
一是整合社会各方资源,构建老年教育体系。为贯彻落实《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促进区域内老年教育均衡发展,建立“1+X”办学模式,推动形成立体化、全覆盖的老年教育发展新格局。“1+X”办学模式,即相关老年教育机构按社区、非社区和远程三个系列分类,其中社区系列是以区县(市)的社区学院、社区学校和社区(乡镇)为基点开展老年教育;非社区(乡镇)系列是以机关、企(含民营)事业单位的各级各类老年教育(涉老)机构和各区现有千米服务大厅、日间照料中心和养老服务驿站等为基点,因地制宜开展老年教育,广泛吸纳社会力量参与兴办老年教育,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不断满足老年人对优质老年教育资源的迫切需求。
二是发挥集团合力优势,打造老年教育品牌。老年教育集团采取“抱团取暖”的方式,由区域内1所龙头骨干老年教育院校为基点,充分发挥该学校教育教学的优势和品牌效应,输出教育管理,盘活、优化老年教育资源,改造新的和薄弱学校,扩大老年教育规模,提高老年教育品质和办学效益,加速区域内老年教育更好更快发展。负责牵头的老年教育院校要树立大教育思想,主动靠前服务指导,示范带动各级各类老年大学(学校)提质增效。同时老年教育集团也要不断充实完善各项职能,整合中高职教育资源,加快培养养老服务管理、医疗保健、心理咨询等专业人才;开展老年教育从业人员在岗培训,不断提升老年教育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管理水平;联合各涉老服务机构开展以老年教育产业为核心的养老、助老社会服务,拓展形成老年教育产业集群,发挥老年教育集团集群优势、组合效应和规模效应,打造老年教育集团优质品牌。
三是优势互补共同发力,启动老年远程教育。老年教育集团要充分利用区域内各级广播电视大学等院校资源和中国老年大学协会的远程教育资源,大力发展老年远程教育,形成优势互补、共同发力的良好局面。通过集团内的各成员单位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远程老年教育学习网络,以此满足老年人多元化、个性化的学习需求,有效解决乡镇和偏远地区老年人上学难问题,提高区域内老年教育入学率和普及率;推动老年教育集团内各成员单位利用自身优势开发老年远程教育精品课程,为社区(乡镇)等基层老年教育机构提供课程资源及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