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警依法逮捕黎智英李柱铭等15人
2020-06-01
香港警方追查去年3起“反修例”非法游行,怀疑有人涉嫌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以及公告未经批准的游行。4月18日兵分多路展开大规模拘捕行动,拘捕至少15人,包括《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及民主党创党主席李柱铭等。
涉及的罪名共58项
涉案15人包括黎智英、李柱銘、立法会前议员李卓人和梁国雄等。据香港《星岛日报》4月19日报道,18日上午10时许,港岛总区重案组多名探员到黎智英位于嘉道理道的住宅,但黎并不在家。到下午1时许,黎智英由司机接送离开游艇回家,抵达住所后重案组将其拘捕。
去年10月1日,黎智英参与由反对派发起的非法游行,更一直在队首高喊口号。当天示威者拆铁栏、搬垃圾桶堵路,焚烧杂物又扔汽油弹,全港陷于一片火海。同月20日,警方反对“民阵”尖东游行,“泛民”以个人名义发起同路线游行,黎智英也到场,当灭,油尖旺及深水埗区被掷入燃烧弹,店铺被放火。
包括黎智英在内的15人分别涉嫌于去年8月18日、10月1日及10月20日在港岛及九龙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违反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条例》第17条,涉及的罪名共58项。其中李卓人、伺俊仁等5人,还涉嫌于去年9月30日及10月19日参与“公告未经批准的游行”。他们分别被带往港九多家警署扣查,其后各获准以1000至3000港元保释。所有被捕者已被落案起诉相关罪名,将于5月18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
最高可被判囚5年
这是香港警方在两个月内采取的第二波拘捕行动。今年2月28日,黎智英、李卓人及杨森因涉嫌参与去年8月31日未经批准的集结,被警方拘捕及控以“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黎智英同时涉嫌于2017年6月4日在维多利亚公园刑事恐吓记者,被控刑事恐吓,案件将于5月5日提讯。
18日,一些民众在得知黎智英被捕后到将军澳苹果日报人楼外庆祝。
这次被捕者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最高可判囚5年;若经循简易程序定罪,最高可判处罚款5000港元及监禁3年。至于参与公告未经批准的游行罪,涉及《公安条例》第13条,罚则与第17条一样;一旦罪成,两罪最高可被判囚5年。
“咬定黑手不放松”
西方一些势力趁机说三道四。英国外交部4月18日发表声明称,关注香港一些政治人物被捕,声称“和平示威的权利是香港生活方式的基础”,并受《中英联合声明》及《基本法》保障,所有示威活动应以和甲方式进行。美国国务卿蓬佩奥发表声明谴责有关拘捕行动.称北京及其在香港的代表持续采取行动,不符合《中英联合声明》所提及的法治、保障香港享有高度自主和透明度。
对此,中国外交部驻港公署发言人驳斥美方公然为“反中乱港”分子开脱罪责,属助纣为虐、亵渎法治,美方无视事实、歪曲《中英联合声明》,再次暴露他们与“反中乱港”分子沆瀣一气、狼狈为奸的丑恶行径,必将遭到国际社会的共同谴责。发言人说,香港警方对涉嫌“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者”采取行动是依法执法,外国无权干预;英国外交部发言人罔顾事实+颠倒黑白,以“和平抗议”的幌子掩盖“非法集会”实质,企图包庇纵容“反中乱港”分子,为其开脱罪责,这是完全错误的。 全 国政协副主席梁振英称,拘控黎智英、李柱铭等“泛民”头头的看点,不是控罪的轻重,而是要让他们和其“洋后台”知道,他们没有免死金牌。他警告称,未来几天“泛民”和他们的西方后台会设法转移视线。“民建联”立法会议员葛佩帆形容拘捕“大快人心”,批评黎智英等人以牺牲年轻人作为政治棋子,要予以严惩。
香港《东方日报》19日称,香港要重回正轨,“咬定黑手不放松”是不二法门,中央要出力,港府要出力,市民更要出力认清形势,唾弃汉奸。
(摘自《环球时报》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