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近年煤矿事故发生规律与防范措施分析
2020-06-01朱延霞聂晓飞姜秀雷
朱延霞 ,聂晓飞,姜秀雷
(1.潞安环能股份公司 常村煤矿,山西 长治 046102;2.潞安集团 安培中心,山西 长治 046204)
2015年由于经济下行的原因,山西省煤炭企业已经连续18个月亏损,给全省煤矿带来很大的安全生产风险,通过2016年、2017年连续两年的煤炭去产能之后,从2018开始煤矿经营形势得到很大的扭转,各大国有重点煤矿、地方煤矿又进入加紧生产,扩大产能阶段,通过对2018年和2019年煤矿事故的统计分析,找出事故原因和规律,对指导全省煤矿安全生产有着重要的意义。
1 事故统计分析
通过对官方网站[1]、网页搜索,以及在各大公众号搜集相关事故案例,对发生于山西省境内各大国有重点煤矿、地方煤矿2018年全年和2019年前十个月的事故进行了统计。
1.1 按事故数量统计
1) 2018年和2019年事故对比统计结果,如图1所示。
由图1可以看出,2019年前十个月和2018年同比,事故起数基本持平,但伤亡人数明显增加。根据相关资料,山西省原煤产量2019年前十个月相比2018年同期增长大约8%,由此可以看出,随着煤炭价格见底回升并且恢复稳定,煤矿企业出现了加大煤炭供应,提升生产能力,但是却又忽视安全的情况。因此在煤炭行业景气值高时更加需要加大对安全的重视。
2) 2018年各月事故统计结果,如图2所示。
从图2可以看出,6月份和11月份的事故发生起数最多,而1月份发生了一起较大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最多,死亡8人。6月份发生事故5起,死亡5人;11月份发生事故6起,死亡6人。
图1 2018年和2019年事故对比
图2 2018年各月事故统计
3) 2019年各月事故统计结果,如图3所示。
从图3可以看出,在2019年前十个月中,1月和6月发生的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最多,1月份发生事故起数5起,死亡7人;6月份发生事故起数6起,死亡10人。因此,通过对近两年分析发现,全省煤矿在1月、6月、11月这3个月,最容易发生煤矿事故,也最可能发生较大事故,这三个月尤其需要对煤矿安全工作更加关注。
图3 2019年各月事故统计
1.2 按事故类型统计
1) 2018年各类事故统计结果,如图4所示。
图4 2018年各类事故统计
据统计,山西省2018全年总计发生事故34起,死亡41人,受伤4人。从图4可以看出,运输事故发生起数和死亡人数最多,分别为14起和15人;其次为机电事故,发生9起,死亡9人;全年瓦斯事故总计发生1起,但是导致5人死亡,可以看出,瓦斯事故容易引起群死群伤事故。
2) 2019年各类事故统计结果,如图5所示。
图5 2019年各类事故统计
通过对2019年事故类型进行统计分析,其中运输事故起数最多,发生7起,死亡8人;瓦斯事故死亡和受伤人数最多,其中死亡12人,受伤18人。因此对于运输事故和瓦斯事故需重点予以关注,找出其发生发展规律,以便提出相应的安全措施对其进行控制。
1.3 按事故等级统计
2018年和2019年按事故等级统计结果,如图6所示。
图6 按事故等级统计结果
从图6可以看出,这两年均没有没有发生过特别重大事故和重大事故,2018年发生2起较大事故,一起为废弃小煤窑,一起为洗煤厂,在正常生产的煤矿中没有发生一起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事故;而在2019年前十个月就发生了7起较大事故,其中发生瓦斯事故4起,顶板事故1起,透水事故1起,围墙倒塌事故1起。发生较大事故的企业中,国有重点煤矿2家,国有地方煤矿2家,地方煤矿3家。从中可以看出,随着煤炭形势好转,煤矿企业加大生产能力,导致煤矿发生较大事故的概率提高。
2 事故原因分析
1) 直接原因。公建祥[2]等指出,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只可能是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或者由这两者的组合所引起的。通过对2018年和2019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进行统计,如表1所示。
表1 事故的直接原因统计
从表1可以看出,人的因素在所有导致事故的原因中所占比重达到57%,大部分的人为因素都是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如果将人、物因素也考虑进来,那么导致煤矿事故人的不安全行为的比重将达到90%,因此在煤矿安全管理中,重视对职工的不安全行为的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2) 三违现象。通过对各起事故发生原因分析,大多是由于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所造成的。比如站位不当,违章指挥等。从中可以看出煤矿职工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态度不端正。
3) 安全技术措施制定不到位。从两年中发生的瓦斯事故可以看出,大部分瓦斯事故是由于违章操作,在作业时没有对瓦斯发生的事故类型进行预判,从而做好各种安全防护,落实好各项安全技术措施非常重要。
3 事故防范措施
1) 落实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从近两年事故发生起数对比,可以看出2019年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也凸显出煤矿安全管理水平有所懈怠,因此要加强对煤矿各级管理人员能力提升教育,提升煤矿安全管理水平,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
2) 加强监督检查力度,提升监督检查有效性。政府职能部门和煤矿各职能部门要多管齐下,加强对煤矿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从事故发生原因可以看出,大部分事故是由于三违现象直接引起的,这些三违现象的发生是由于规程措施的缺乏造成的,政府部门监督时要重点对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而对于煤矿主体来说,则要加大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现场监督检查工作,对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要做到及时、彻底地进行整改。
3) 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全员安全意识水平。三违现象的发生,归根结底还是由于员工安全意识淡薄,对人的生命价值的漠视。特别是从多起事故中,队干和班组长带头进行违规操作,可以看出煤矿整体的安全素质不高。因此要加大对员工的安全培训力度,提升安全技能水平和应对事故突发的应变能力。
4) 注意对重点月份的安全管理工作。通过对近两年的事故统计分析,发现在1月、6月、11月份事故发生的概率最大。从近期山西平遥发生爆炸的月份更进一步验证了这种分析,从原因上来讲1月份是由于春节假期期间员工出现思想懈怠;6月份天气变热,员工可能出现烦躁情绪;而11月份一般来讲是煤炭需求旺季,煤矿企业加大煤炭生产力度,出现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的可能性也会加大。因此对于这几个时间段,政府部门和煤炭企业应该对安全管理的重要部位加强管控。
5) 对重要地点进行管控。从多起运输事故可以看出,事故多发生在具有角度的运输巷和巷道交叉口;而瓦斯事故多发生于采掘工作面。因此对于煤矿重点区域所存在的危险和有害因素应该进行识别查证,对于这些区域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危险因素,要辨识分析到位,并有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应急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