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创造、价值实现与人类命运共同体
2020-05-29彭方志龙云飞
彭方志 龙云飞
【摘 要】人类命运共同体概念是马克思主义、中国传统文化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结合而得到的理论成果。这篇文章论证了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全球化的必然结果,中国传统的“命运”观与辩证唯物主义是相容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形成和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客观规律的要求;指出人类命运共同体正在形成,但充满变数,需要进一步融合中国优秀传统与马克思主义以更好地发挥主观能动性。最后提出加强宣传让人类命运共同体概念成为全世界人民的共同信念,树立华夏命运共同体、亚欧非命运共同体等观念,进一步加强国际经贸合作等对策建议。
【关键词】人类命运共同体;马克思主义;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中国传统文化
人类命运共同体概念是马克思主义、中国传统文化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结合而得到的理论成果,对人类社会未来的发展有重要的指导作用。核心概念已经提出,核心思想也已经成形,如何在全面深刻理解核心概念、思想的基础上推动理论体系的演绎和发展,然后用于对具体工作的指导,既是新时代发展马克思主义的需要,也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需要。
一、研究现状
对于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个概念,我国学术界持十分积极的态度,许多学者从各个方面对此展开了研究。中国知网可以搜索到的文献,从2013年的14篇,迅速增长到2018年的2627篇,2019年截至10月就已经有了1867篇。除明显属于时事政治的文献以外,从全球治理的角度展开的最多,其余从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历史观的角度,从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的角度等展开的也不少。如汤俪瑾,谷乐意(2019)从哲学的高度,指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类”概念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了内在价值准则,“类本位”时代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最终目标;张郭男,曾祥云(2019)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角度对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的理论定位、理论渊源进行了探讨;杨姝(2019)从马克思历史观视角探讨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实现路径;汤俪瑾,王慧楠(2019)指出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是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结晶,尤其是传统的“天下情怀”和“礼”和“大同”思想对人类命运共同体概念有着深刻的影响。以上研究从不同的角度对人类命运共同体概念进行了诠释和演绎,丰富了理论内涵、外延,推动了理论的发展。这方面的研究方兴未艾,还有许多问题值得进一步深入研究。本文认为比较有价值的有: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角度对人类命运共同体概念的诠释和演绎还有许多工作可做,人类命运共同体概念中的子概念“命运”还可以得到更充分的马克思主义诠释,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与马克思主义结合形成人类命运共同体概念的具体机理还需要厘清。本文不自量力,拟从这几个方面为理论的演绎尽一点力。
二、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的全球化必然导致全球化社会出现
(一)价值创造是人的“类”本质特性之一、是人类社会形成和发展的动力
马克思主义认为,“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恰恰就是人的类特性”(汤俪瑾、谷乐意,2019),人类劳动是人类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中最为重要的一种,人类劳动在获取物质生活资料的同时,改变着自然,也改变着自身,可以说劳动创造了人类自身和人类社会。劳动创造价值,是价值的源泉。如果可以说自由的有意识的劳动是人“类”的本质特性,那么当然也可以说价值创造是人“类”的本质特性。
人们在劳动中的分工合作关系越来越密切,也越来越多样化、复杂化,这是社会得以出现和发展的原因之一(另一个重要原因是交换);同时随着社会的出现和发展,劳动本身也不断社会化;劳动的社会化与社会的发展演变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人的社会的形成和发展演变是其“类”特性价值创造、劳动的自然结果。社会的规模也随着劳动社会化的发展不断扩大,从一个个部落社会、乡村社会,不断融合发展到区域社会,直到国际社会。随着国际经济合作的纵深发展,劳动从一般意义的社会化发展为全球意义上的社会化,全球的人类可能在劳动中建立联系,全球社会必将出现,随着这个社会的逐渐成熟,在全球范围内人与人之间会建立更多更深的联系,各国人民的命运将会交织在一起,这就是最朴素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概念。
(二)价值实现以社会及交换的社会化为前提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的价值是一种哲学抽象的存在,是所有商品(并非所有劳动产品)的某种共有的、同质的属性,它通过交换价值表现出来。劳动创造价值,是价值的源泉。但劳动本身却不是价值,甚至不一定创造价值。虽然说,价值量可以理解为凝聚在商品中的无差别人类劳动的数量,可以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数量来计量,但不能简单地说劳动就是价值,因为还有一个认可、认定或者实现、表现问题。
价值的实现,或者说劳动产品的某种“共有的、同质的属性”被认定为价值,必须通过交换,这里的交换应该是充分的社会化的交换,而不是偶然的交换。从理论上来看,当交换比例不再变化,即实现了均衡,才可以说社会形成了评价,价值及其数量才得以实现;但实际上,均衡永远不可能真正地稳定地实现,只有某种近似,因为发展变化也是社会的本质特征。
交换的基础是使用价值,“商品在许多方面具备有用性,商品的这种有用性使商品具有了使用价值”,使用价值就是商品的有用性——有用的属性。关于使用价值的决定,《资本论》这样表述:“每一种商品都具有本质属性和自然属性,这使商品在许多方面具备有用性”。但这里的本质属性是什么?《资本论》没有细说。本文认为,这里的本质属性很可能是指其社会属性。原因在于:《资本论》最终目的是研究人与人的关系而不是人与物的,人与人的关系的总和就是社会,人的本质是“各种社会关系的总和”,《资本论》中的许多概念都同时具有社会属性和自然属性,作为《资本论》理论体系的概念基石的使用价值,理应如此。
具体某件商品对某个具体的人是否有用?有用性有多大?是比较复杂的问题,涉及很多因素。从唯物主义的角度来看,首先是这件商品的自然属性,物理的、化学的、生物学的;但同時也与这个人的生理状态、心理和精神状态、认知和思想状况、理想和信念等因素有关,生理状态是物质的,而其他则是非物质的,是一定社会的历史的产物。因此,可以说具体某件商品对具体某个人的使用价值必然与社会历史有关。当我们说到某件物的使用价值时,一般并不提及某个具体的人,实际上可以理解为由所有人所构成的社会对这件物的使用性的判断或者评价。
因此,本文认为,商品的使用价值就是社会对其使用性的评价,这种评价将随着社会的变化而变化。交换价值就是使用价值的比例,社会通过大量的充分的交换最终形成了对商品使用价值的评价,这就是价值的实现。可见,价值实现是以社会及社会化交换为前提的,脱离社会谈价值是没有意义的。
在恩格斯亲自校译的《资本论》英文版中,有用性一词用的是Utility。Utility这个词也被翻译为“效用”。虽然马克思(恩格斯)用到了Utility一词,我们翻译为“使用价值”;西方主流经济学也用到了Utility一词,我们翻译为“效用”。但本文认为,两个Utility的含义是有所不同的。“使用價值”强调社会对有用性的某种判断,通过社会化的充分的交换形成;而“效用”强调的是个人对有用性的判断或者感受。前者是物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综合,强调其客观性;后者是人的主观感受,强调其主观性。
(三)价值实现要求社会扩张和发展
社会就是所有各类人与人关系的总和。社会的出现和发展以人与人的各种交往活动为前提,其中包括共同生产、相互交换等经济活动,并且经济交往活动是这些交往活动中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人们在交往中认识别人、影响别人、认识自己、改变自己,形成一些共同的认识、信念和观念,共同的行为模式和行为准则、直到形成像国家这样的严密的组织。这些共同的东西逐渐成为超越个体的有机的系统的存在,这就是社会。社会的形成也会遇到障碍和困难。首先,交往本身就可能遭遇地理距离的障碍,需要克服;交往也可能遭遇沟通的障碍,这种障碍可能是语言方面的,也可能是风俗习惯、思想观念方面的;其次,人“类”是有保守性的,自我意识一般不会轻易改变,这也是人的“类”特性,这种特性是自由和独立基础,不能简单地说这种保守性是好还是不好,但是它通常会使得个体或者小群体抗拒社会的同化,从而阻碍社会的形成和发展。
随着经济的发展,交易或者说价值实现的种类、数量和地理范围不断扩大,这客观上要求社会做出更多更复杂的判断和选择,社会也随之形成更大的规模和更复杂的结构,往往通过参与交易的人们之间的交往及其深度和广度的增长。如果交易只在一个群落内发生,而跟外界没有关系,那么这个群落就是一个独立的社会;交易在全球范围内发生,那么全球社会就会逐渐形成。如果交易是最简单的物物贸易,社会就是一个结构简单的社会;如果产生了货币媒介或者期货交易,社会就将出现新的组织,而其结构更加复杂。因此,可以说正是价值实现的需要推动了社会向深广发展。
综上所述,本文认为,随着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的全球化,一个全球社会必然出现。
三、全球社会即人类命运共同体
(一)社会的本质
社会是人与人关系的总和,是一个有机的、系统的、超越个体的存在。人们常常有意无意地将其人格化,使之成为类似于神祇的存在。这虽然是人类尚不够成熟的表现,但也确实有其道理,人类社会是一种超越人类个体的存在,并且像个体人类一样,也有“生老病死”,也有健康、病态之分。
社会不是人格化的,社会选择不可能绝对避免非理性结果。社会选择存在客观规律,但是这里的客观规律不是有牛顿力学那样有决定性的,而是类似量子力学、统计物理那样有一定概率性的。如前所述,商品价值的实现等价于交换价值(使用价值的比例)的确立,实际上是一个社会选择问题。社会选择有时又叫“公共决策”或者“公共选择”(实际上,公共选择比社会选择的概念要大,社会选择是最大的一种公共选择类型)。虽然阿罗证明了“公共选择不可能绝对避免谬误的发生”——阿罗不可能定理,但是作为“类”存在,具有“类特性”的人所构成的社会(汤俪瑾、谷乐意,2019),根据阿马蒂亚·森的工作如果有充分的信息交流,公共选择是可以大大降低其谬误出现的概率的。
社会形成后,必然影响所有成员的思想和行为,这种影响肯定有个体差异,并且这种影响代代相传,形成类似于生物遗传的文化遗传。每个个体也会对社会产生影响,大多数个体的影响微乎其微,但社会的存在和发展演变恰恰是所有个体影响的结果。个体对社会的影响是通过人际交往、通过影响他人实现的。经济交往尤其是交换活动就其深度和广度而言,应该是其中最具决定作用的活动之一,可以与之相提并论的恐怕也就是共同生产活动。其余如文化、宗教、政治、军事活动都是建立在经济交往活动的基础之上的。如此一来,每个人都会与其他人直接或者间接发生关系,其生活、生产、行为、思想均会相互影响,其发展前景或者说命运就此交织在一起。由此可见,社会就是一个“人”的命运共同体,全球社会就是全人类的命运共同体。
(二)中国传统“命、运”思想体现了唯物辩证思维
命、运的观念以及相关的天命观是源远流长的中华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蕴含着深刻的唯物辩证思想。命运,即宿命和运气,是事物由定数与变数组合进行的一种模式。命为定数,运为变数。传统命运概念常常用于个人,一般指个人的发展前景,是定与未定、变与不变、吉凶皆有可能的、辩证统一的前景。与西方fate不一样,后者是指命中注定的事(尤指坏事)。这里的区别十分明显:中国的命运概念强调吉凶均有可能,西方的fate主要指“凶”、坏事;中国的命运概念强调变与不变的统一,而西方的fate强调命中“注定”。
传统文化既有“天命”的说法,也相信人可以“逆天改命”。如果将“天命”替换为“客观规律”,这里的传统思想可以翻译为现代表述——“客观规律是可以利用的”,这与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是相容的。此外,中国颇为古老的《尚书·泰誓》就有“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的说法,这就完全是唯物主义的了。西方古代传统是将规律人格化,塑造了一位上帝;而中华文化恰好相反,却是用人(民)来解释天(神),几乎消解了天(神)这个概念;这正是中华文化优秀性的一个体现。
(三)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形成是“天命”“天道”
《荀子.天论》中有言“天道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可以理解为自然运行有其规律,规律本身不会因为任何人而改变。但是,像尧那样圣明的君主因为懂得规律尊重规律应用规律就可以领导他的国家和人民走向强盛兴旺,而像桀那样昏庸或刚愎的君主却因为不懂得或者不尊重规律而导致其国家的灭亡,这就是主观能动性的不同导致的。规律是客观的,没有任何感情色彩,也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但加上不同的边界条件,却可以得到有利或者有害的结果,而人的主观能动性可以影响或者改变的就是边界条件。社会经济发展也有其规律性,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的要求必然导致人类社会的整合或者一体化,导致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形成和发展,这是客观规律,是“命”“天命”或者“天道”。但是按照中国命运观,命运有变有不变,未来吉凶皆有可能。这就要看人类如何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了,是凶是吉取决于人类自己。只有真正融合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人类的主观能动性得以更好发挥,人类命运共同体才能趋吉避凶。
四、启示与对策建议
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形成和发展不会一帆风顺,现实中目前的中美贸易摩擦、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就是共同体形成和发展的阻碍因素,理论上,价值创造与价值实现总是会遇到障碍的,这也是社会发展的规律。克服这些障碍,需要人类发挥主观能动性。为此本文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让“人类命运共同体”概念成为全球人類共有概念
前已述及,社会的形成是以人们在交往中形成共同的思想观念为标志的,全球社会的形成同样如此。只有“人类命运共同体”概念成为全球人类共有概念,全体人类认识到所有人的命运是交织在一起的,全球社会才算正式形成。为此,需要通过各种手段向全球介绍这个理念,当然首先要让中华各族人民、所有中华儿女理解并接受这个概念。
(二)树立“华夏命运共同体”观念,促进全球华人华裔社会的成熟
人类命运共同体即全球社会,是由许许多多部落社会、乡村社会一步一步融合发展而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十四亿人口的命运共同体,但是这个命运共同体还不够成熟,地区差异、城乡差异、阶层差异还比较大;各地的经济合作还有提升空间。虽然说命运共同体并非全体一律的命运,总会有一些差异,也应该有一些差异,因为差异可能带来竞争、合作和上进心,但太大的差异和不公平将使个体之间、群体之间、阶层之间的命运失去“共同”的基础进而相互矛盾。让人民共和国这个命运共同体更加成熟,将有力地促进“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成熟。除了国内,华人华裔还有很多,几乎遍布全球。他们大多对中国有不同程度的感情和认同,即使个别个体缺乏对中国的情感和认同,但绝大多数都受中华文化的影响,都能够理解接受“命、运”观念。通过加强华人华裔之间的经贸合作和文化交流,促进华人华裔社会(包括共和国自身)的成熟和发展,打造“华夏命运共同体”,对“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形成和发展将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三)加快推进“一带一路”倡议,促进“亚非欧命运共同体”的形成
作为拥有五千年历史的文明,中华文明的影响力难以估量。由中华民族率先提出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最有可能被周边国家和地区接受。由于地缘政治经济的关系,中国人民与周边地区的人民有较多的交往和联系,思想观念、文化习俗已经有一定共同的基础。尤其是东南亚、东北亚、中亚地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一个无比巨大的“共同体”,其内部必然有非常复杂的结构,在一定历史时期,由于联系的紧密程度不同、关系的远近不同,形成一个个子共同体是难免的。继续实施睦邻友好战略和“一带一路”倡议,促进“亚非欧命运共同体”的形成,对“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形成和发展将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四)加强国际经贸合作,使各国人民的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的联系更加紧密
坚持开放,坚决抵制“逆全球化”潮流,积极推进国际经贸合作,使各国人民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的联系更加紧密,这是促进“人类命运共同体”形成和发展的最根本的办法。虽然我们承认美利坚民族的优秀和其此前对“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贡献,但就全球70多亿人口而言,他们的比例不算太大,在他们骄傲自大、选择闭关自守的时候,不用太过计较,更不用焦虑。他们总会觉悟的,迟早会理解“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真正含义。全体人类的命运即将交织在一起,这是客观规律。在亚洲、非洲、美洲、欧洲国际经贸合作还有很多机会,还有很多人民可以一步一步融入“人类命运共同体”。
参考文献:
[1]汤俪瑾,谷乐意.马克思主义“类”概念与人类命运共同体[J].安徽行政学院学报,2019(4).
[2]张郭男,曾祥云.人类命运共同体:理论定位、理论承继及特质——基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视角[J]. 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5).
[3]汤俪瑾,王慧楠.马克思自由人联合体与习近平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差异探析[J]. 沈阳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
(责任编辑 范娱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