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民扔“臭弹”难阻国歌法二读通过
2020-05-29叶蓝
本报驻香港特约记者 叶蓝
香港立法会28日继续二读辩论《国歌条例草案》。泛民继三度提出休会试图“拉布”遭拒后,又在立法会投掷臭弹,企图阻挡辩论。傍晚,《国歌条例草案》终于二读通过。
28日上午的《国歌条例草案》二读辩论,在泛民议员的阻挠下三度暂停。会议早上开始后进行约8分钟,泛民的朱凯迪就因展示“最佳主席李慧琼”嘲讽标语,被立法会主席梁君彦逐出会场。上午10时许,会议暂停约一小时后恢复,“人民力量”的陈志全因不满对朱凯迪的裁决,离座指骂梁君彦并拒绝返回座位,同样遭到驱逐,泛民议员随即阻止保安抬走陈志全,会议再度被迫暂停。不到11时会议恢复后不久,泛民的许智峰突然冲出座位,疑向主席台前扔出一袋传出恶臭的腐烂植物后被保安带走,梁君彦第三度宣布暂停会议,保安及清洁人员清理现场,用布盖着腐烂植物,并在议事厅四周喷洒消毒喷雾。
由于腐烂植物气味难闻,不少议员掩鼻离场。议事厅随后紧急疏散,有消防员接到报警后到场处理。许智峰事后声称,他扔出的物品是前两天已腐烂的盆栽,而通过腐烂植物抗议“是想表明本港的制度及法治已腐烂,让梁君彦及建制派议员感受一下腐烂的味道”。一同出席会议的陈凯欣受到影响多次呕吐,后送医院检查。
消防部门28日下午表示,在“臭弹”中检测到一氧化碳和硫化氢,大量吸入会对人体呼吸系统造成影响。中区警区副指挥官廖珈奇说,案件暂列为“求警协助”处理,会检取证据包括视频片段等,如果发现事件涉刑事成分,不排除会做出拘捕。立法会主席梁君彦回应称,有关做法不负责任及滋扰议会,对议员行为感到失望和心痛,该事件将影响立法会声誉及公众期望。傍晚6时许《国歌条例草案》二读通过,下周三将交付立法会全体委员会阶段审议各条文。
《国歌法》于2017年10月1日在内地正式生效。全国人大常委会早前根据《基本法》第18条规定将《国歌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须由本港公布或立法实施。经过一年多的咨询、收集意见及草拟条例,2019年1月提交立法会首读和二读,相关法案委员会其后召开了17次会议,历时超过50小时,终于在去年5月完成法案委员会草拟工作。虽然经过反对派超过7个月的折腾,但立法会逐步重回正轨,《国歌条例草案》也在27日恢复二读,但公民党的陈淑庄、郭荣铿及“人民力量”的陈志全分别抛出休会待续议案,要求讨论全国人大审议涉港国安立法及外籍法官是否应处理涉国家安全案件等。梁君彦两度暂停会议,最终裁定有关议案没有迫切性。政务司司长张建宗称,《国歌法》立法属宪制责任,港人有道义和责任尊重国歌,只要市民不公然侮辱国歌就不会堕入法网,一般市民无须担心。《国歌条例草案》法案委员会主席、建制派召集人廖长江说,国歌是宪法确立的标志,理应尊重。经民联议员梁美芬批评泛民的做法属“政治幼稚”,不懂得尊重和处理中央与特区的关系,不惜瘫痪立法会超过半年,误导市民《国歌法》等是在剥夺言论自由。
有评论称,想“揽炒”(同归于尽)香港的人不断将《国歌法》扭曲、妖魔化,从而散布恐慌情绪。世界上很多国家都有单独的《国歌法》,美国也有《国旗法》规范国旗、国歌,这是世界通例,“可以想见,如果连自己国家的国旗国歌都不尊重,何以爱国?”文章说,由于香港国民教育的缺失、国家民族观念的偏差,少数人在公众场合嘘国歌、奏国歌时背向国旗等不尊重行为时有发生,且近年情况越来越多,造成的负面影响不容低估,“在这个情况下,正好凸显《国歌法》的立法有其必要性和迫切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