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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莫斯卡精英主义政治哲学视域下的“选贤任能”

2020-05-28王彦威

新西部下半月 2020年4期

王彦威

本文为广东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度立项的人文社科类校级科研项目《儒家机会平等思想研究》 (KRW201812)

【摘 要】 文章阐述了“选贤任能”的中国意涵,分析了西方精英主义思想家莫斯卡提出的类似于中国式“选贤任能”的制度构想,但囿于制度与文化环境以及理论自身缺陷而难以实施。莫斯卡反对以人人平等的普选为核心的自由民主制,主张由德才兼备、以才为主的精英出任官员。为此,需要由中产阶级专门负责官员选举,实行法官终身制和文官的考试与任命制,发展志愿者官员阶层。而中国共产党实行的群众路线与“选拔+选举”的选贤任能制度体现了对莫斯卡构想的全方位超越。

【关键词】 选贤任能;莫斯卡;精英主义政治学

一、“选贤任能”的中国意涵

“选贤任能”是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一大特点及优势,自古及今均被视为一项重要国策。“选贤任能”语出《旧唐书·食货志上》,但儒家先贤荀子早已提出了“论德而定次,量能而授职”(《荀子·君道》)的观点,历代明君贤臣如唐太宗、明太祖、司馬光等也都做过有价值的论述。一般认为,所谓贤,主要考察官员的道德品质;所谓能,着重检验官员的能力素质;两个标准相结合,即是要求被选任的各级官员直至最高统治者必须“德才兼备”。在当下中国政治语境中,选贤任能就是培养、选拔、重用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把他们大胆地、适时地提拔到领导岗位上来。著名学者张维为认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迅速崛起的一大制度保证,就在于“建立了从上到下的一整套可以被称为‘选拔加选举的制度。大体来说,干部晋升必须经过初步考察、征求意见、内部评估、较小范围内的投票等程序来选出能干的、有名望的领导人。就此来看,中国共产党可能已成为今天世界上最重视选贤任能的组织之一。”[1] 实际上,西方国家的有识之士也在很早就认识到选贤任能的重要性,只是囿于其政治文化传统与统治者的阶级本性而无法实施。西方式的“选贤任能”理论最早在传统精英主义学说中得到相对完整的表达,尤其集中在该学说创始人莫斯卡的有关论述中;它对我们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选贤任能”理论也不无启示。

二、加塔诺·莫斯卡及其精英主义政治学

现代西方的选贤任能理论一般都是从批判自由民主制的弊端开始的。作为一种政府构成与官员选择的制度形式,自由民主强调授予所有成年公民选举的权利,让他们投票选出民意代表与政务官员来行使政治决策权力,同时候选者需要组成政党来竞争前者的选票。相对于古老的暴力夺权、卖官鬻爵、任人唯亲等方式,以选举为核心的自由民主制是选官制度上的革命性进步。但是,“在许多西方国家里,多党民主制度早已演变成一种‘游戏民主,即把民主等同于竞选,把竞选等同于政治营销,把政治营销等同于拼金钱、拼资源、拼公关、拼谋略、拼形象、拼演艺表演;政客所做的承诺无需兑现,只要有助于打胜选战就行。这种没有‘选贤任能理念的‘游戏民主所产生的领导人能说会道者居多,能干者极少。”[2] 实际上,资产阶级统治者德才兼乏的这种弊端在一百多年前所谓第一波民主化时期就已经被敏锐地觉察到了。

加塔诺·莫斯卡(1858-1941)是意大利政治家、公法学家、现代政治学中精英主义流派的创始人,他的雄心是创立一门基于严格的实证方法的政治科学。莫斯卡在长期政治实践与科学研究过程中,发现了现代民主制度的根本缺陷,从而最早举起批判民主的大旗,一手开创了精英主义政治学(包含大量政治哲学观点)流派。他认为,“民主学说貌似科学,实际上却全然是先验的” ,[3]莫斯卡给自己的代表作《统治阶级》一书设定的总任务就是“驳斥这种民主理论” 。[4]

莫斯卡观察到的第一个基本事实,是“在所有社会中——从那些得以简单发展的、刚刚出现文明曙光的社会,直到最发达、最有实力的社会——都会出现两个阶级——一个是统治阶级,另一个是被统治阶级。前一个阶级总是人数较少,行使所有社会职能,垄断权力并且享受权力带来的利益” 。[5] 少数精英之所以成为统治阶级,主要在于他们具有某种优越于多数大众的品质,这种优越性得到全社会认可而使拥有者获得优越地位;而莫斯卡认为对优越地位(preeminence)的竞争是文明社会生存竞争的主要内容。当优越的少数精英组织起来时,他们就成为比无组织的多数大众更具执行力的统治阶级。据此,莫斯卡坚决反对自卢梭以来西方流行的政治平等理论,从而反对这种平等理论的逻辑结论即以人人平等的普选权为基础的自由民主制。莫斯卡断定,“绝对的平等在人类社会中绝对不存在,政权从来没有将来也不会建立在大多数人的明确首肯上” 。[6]根据莫斯卡的阶级二分法,他将被统治阶级的缺点主要归结为“无知”,也缺乏必要的公共精神;这种状况主要是由于教育的匮乏造成的,归根结底是由于贫穷。当然,莫斯卡并不否认甚至鼓励社会阶层的向上流动,通过在财富、教育或其他方面的努力,底层人士也可以爬上高位,但这必须以他们对统治阶级的价值观念和思维方式的认同为条件。因此,如果普选原则充斥政治领域的各个角落,无知大众获得了广泛的投票权利,“在我们现在的政治生活中见到的所有谎言、所有卑鄙、所有暴力、所有欺骗,都被用作赢得选票的诡计” ,[7]而真正德才兼备者往往因不善于或不屑于赢得选票,将无法获得公共职位;当德才兼乏者占据了公共部门各路要津,从而伤害到社会整体或公民个人利益时,从“自由民主”走向“选贤任能”就具有了强烈的紧迫性。

三、加塔诺·莫斯卡关于德才素质的阐述

1、统治者的识人用人

相对于被统治阶级的无知,统治阶级的首要特征是其成员普遍具有优越的素质;可见,二者的区别首先在“才”的方面。莫斯卡曾考察过不同历史时期统治阶级的组成成分及其权威来源,如武士因作战勇敢和无可挑战的强力、教士因对神意的垄断性解释权、资本家因对经济生活从而对整个社会生活的控制等等成为统治阶级。莫斯卡强调,统治阶级必须在其内部培养一种自我意识,明确自身负有提供有效统治的使命,因此必须时刻注意维持其优越素质。对于统治阶级中直接行使公权力的各类官员来说,他们需要具备额外的管理才能和心理素质。莫斯卡指出,在长期的公共生活中,无论是教育、宗教、贫困救济、军事组织还是司法管理等领域,都形成一个专门的管理阶层,他们拥有执行任务所需的能力;而“在统治阶级的上层中创造和发展了一种真正的统治艺术,它比粗糙的经验主义和任何仅仅是个人经验能提出的东西都要好一些。”[8] 莫斯卡认为马基雅维利等学者对这些统治艺术的研究已足够深入完善,他本人只是补充说,最高的统治艺术,即“最持久和最有效的工作,主要就是通过改善招募统治阶级成员的方法、完善其组织结构,来成功地改造统治阶级。”[9]善于识人用人,对领导者尤其最高统治者来说,是其统治艺术最集中的体现。

2、统治者的智力素质

比管理才能和统治艺术更基本的是,合格官员所必备的敏捷的理解力、敏锐的观察力等智力素质。莫斯卡说高超的智力保证了官员可以发现和处理真正重要的公共问题。但莫斯卡更关注官员个人心理素质或非智力因素,并进行了大量的论述,这些非智力因素包括意志、恒心、自信心、敏感性、活跃性等等。在莫斯卡的时代,生存竞争的观念已深入人心,面对充满种种不确定性的竞争态势,古老的“善有善报”、“金子必将发光”之类的简单规则已无法兑现其承诺;作为对才德不足的弥补,非智力因素的超常发挥同样带来成功已成为一个普遍事实,因此他承认,它们是“比正义感更有用的——也比利他主义、甚至在知识程度和视野宽广度上更有用的”。[10]

3、统治者的道德要求

“统治阶级不是仅仅通过已经拥有权力这一事实来使其权力正当化,而是试图为之寻找一个道德与法律基础,把它表现为人们通常认可和接受的原则与信仰的逻辑的和必然的结果。” [11] 《统治阶级》中这句话表明,统治阶级对维持社会处于一定道德水平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这种道德从根本上保障了统治阶级的利益,但又因有利于整个社会共同体而得到被统治阶级的赞同;赞同则赋予了统治阶级行使政治权力的合法性。莫斯卡指出,道德的本质是一种利他主义,即行为最好地效力于社会利益;其精神经常反映在一些著名的格言中,如“像爱你自己一样爱你的邻居”,“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等等。对于统治阶级而言,维持并发挥自身特有的优越性即是从根本上维护社会利益,它们构成整个道德规范体系的核心。

但是,在对官员个人“德”的要求上,莫斯卡并不追求“至善者的统治”,他认为“所有我们能够正当地要求统治者的是,他们应该不低于社会的一般道德水平”。[12]因为在阶级社会激烈的生存竞争中,获胜者为达目的不可避免会做出一些损人利己的行为;而过分慷慨利他之人则很有可能被别人利用、侵犯而无法有效回击,最终一败涂地。另一方面,损人利己必须限制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过度的自私自利会由于树敌过多而遭致失败。所以,莫斯卡坚信,“具有平均道德水平的人”最适应所谓的生存斗争;在生活中奋斗的人应该具有某种道德上的“野性”,那种“优雅的道德感”是轻易获得成功的人士的专属奢侈品。[13]莫斯卡甚至主张最高统治者也不必太拘泥于道德,他在书中多次引证了马基雅维利的名言“国家不是靠祈祷书来维持的”。社会一般道德水平的形成,也不能过分依赖人与人之间代价高昂的长期博弈,主动创设法律和制度更为重要;莫斯卡称之为社会的“司法防衛”机制,以此规限人类个体的行为,适度控制内在于人性中的邪恶因素,改善人类道德生活。

四、莫斯卡“选贤任能”的主要机制及评价

1、限定选举人的选举制

由前论可知,莫斯卡为行使公权力的官员设定的合格标准可以概括为“德才兼备,以才为主”。当依此标准选贤任能时,莫斯卡坚决反对建立在政治平等基础上的普选制,他断然宣布:“我们认为给予普选权是一项错误”。[14]但他认为选举仍然是选贤任能的主要方式。其中关键就在于限定选举人的范围,剥夺无知大众的选举权,使得竞选成功不再依靠对无知阶级的信仰和情感给予敬意。莫斯卡建议主要由中产阶级这一精英群体负责各种官员的选举,因为他们在经济地位上不依赖于掌握政治经济权力的人,可以自由发表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看法;同时,经济的宽裕有助于他们接受良好的教育、形成合理的政治观点,并拥有足够的闲暇去关注社会公共事务。因而,他们容易对公众福利产生兴趣,这种兴趣促使他们效力于国家而从中只追求自豪和自尊的满足,莫斯卡将其褒扬为“贵族精神”的体现,认为“在这种情况下,这个社会的状况最好”。[15]

2、法官终身制

选贤任能还依赖于缩小选举原则在官员选任上的适用范围。莫斯卡赞同实行法官终身制,以保障法官判案遵循职业精神而不受任何外在势力的干预,而公众不得因自身好恶而随意任免法官。对于官僚机构中的普通文官,莫斯卡支持他们成为“永久性的专业雇员”,其产生方式或者经由竞争性的考试选拔,或者来自上级官员的任命。

莫斯卡还提出一种天才的设想,某种程度上类似于当下所谓的向公民社会转移和分配权力。其要点是“把官僚机关和民选机构的许多职能转移到有公德心的公民阶层”,他们属于在野的精英人士,也拥有较高的能力以及独立性、社会声望等特质。莫斯卡希望从中“发展一支特殊的不支薪的志愿者官员阶层”,他们仅凭工作所带来的荣誉感而参与各项社会管理任务,包括参与制定预算、处理轻微案件、负责选举人名单等等。这些德才兼备之士获得公共职位不通过竞选,只要满足公共机构依需要而定的条件便可以自愿申请。[16]

西方社会拥有根深蒂固的个人主义传统,平等包括政治平等理念扎根在每个人心灵深处。仅此一点,就注定莫斯卡的“选贤任能”必然流于空想。在现实的政治运行中,西方式的自由民主不仅没有改造为“选贤任能”,反而一步步滑向“钱主”、“选主”,这种体制被张维为教授讥之为“前工业革命时期的产物”。[17]但是,莫斯卡的选贤任能机制本身,也存在巨大的缺陷。根本之处在于,它完全剥夺了大众或被统治阶级的政治参与权。大众并非绝对的一无所知、一无是处,对于较小范围内、只涉及切身利益的问题,他们拥有足够的发言权,观点甚至是富有启发性的。而莫斯卡草率地将财富与个人政治能力和品德挂钩,也无法令人信服,反而坐实了他资产阶级代言人的身份。更可取的做法应该是,不论阶级出身,所有有志于从事公共服务的个人都应接受针对其能力、品德以至业绩的专门的考核,根据客观的考核结果之等级,授权其参与基层治理、成为合格选民、竞选公共职位。

五、中国共产党选贤任能成功的秘诀

中国共产党选贤任能的成功,恰恰在于避开了这一“莫斯卡陷阱”。中国共产党从未以精英或精英集团自居,尤其是在精英聪颖-大众无知的观念框架下。然而与群众相比,党员是社会的先进分子、“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党章》规定),因而具有某些精英特征。党员在数量上总是社会中的少数,然而恰如毛泽东所言,“我们党在一九二一年成立的时候,只有几十个党员,也是少数人,可是这几十个人代表了真理,代表了中国的命运”。[18] 不过,与精英-大众相对立的关系不同,党员是群众的代表,执行“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

中国共产党在选贤任能实践中,首先,坚持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既保证了基层党员或群众处理身边事务的权利,又保证高层尤其是最高层领导人选举的严肃性与专业性。其次,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初步考察、征求意见、民调、评估、投票、公示”[19]等一系列复杂程序的实施,可以全方位、客观化考核拟任者的才德和实际工作业绩。最后,“党管干部”原则的实施保证了党这一“先锋队”组织(类似于精英群体)的内部评价在考核、选任过程中的关键地位。借用莫斯卡的表述方式,如果少数人统治是一个恒久的政治现象,那么执行群众路线的少数人的统治就是中国共产党成功的一大秘诀。

【参考文献】

[1][2][17][19] 张维为.中国的“选贤任能”模式具有强大生命力[N].北京日报,2017-11-27(17).

[3][4][5][6][7][8][9][10][11][12][13][14][15][16] (意)莫斯卡著, 贾鹤鹏译.统治阶级[M].南京:译林出版社,2002:97+99+108+118+177+201+333+335+397+510+528+571.

[18] 毛泽东著作选读[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216.

【作者简介】

王彦威(1979—)男,山西定襄人,广东职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行政教研室主任,硕士,哲学讲师,主要从事政治哲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