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记信念如山
2020-05-28
“择一事,终一生”,我将接续奋斗,誓将每一声法槌都敲出群众司法需求的回音。
“法学是一门施展才华、满足自尊、唤起激情、伸张正义的学科。”每每读到这句话,我都忍不住内心澎湃,仿佛还能感受到学生时期对法治的热爱与向往。而今时光荏苒,我已不复少年,由一名胸怀法治理想的法律学子变身为司法工作的实践者;从一名懵懂的书记员成为法院年轻一代的员额法官;从一名青涩的助审员成长为成熟的民事案件审判法官。一路前行,我对公平与公正的追求从不敢有丝毫的懈怠。案件处理能收获当事人的理解与信任,于我也是一份精神褒奖,让我觉得工作中哪怕付出再多也值得。
民事审判牵扯的都是老百姓的家长里短、切身利益,诉讼至法院,那都是矛盾激化到不可调和之时。“群众利益无小事”,学会用群众认同的态度倾听诉求,用群众认可的方式调查事实,用群众明白的语言释法析理,用群众信服的方法化解纠纷,才能让老百姓相信这朗朗乾坤之下他们总会有个说理的地方。
记得这样一起案件,董某与李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由于李某拖欠房屋租金、水电费,董某将其诉至法院。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李某名下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也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法院准备对李某实施司法拘留时,李某提交病历称自己刚做过换肾手术,身体状况不符合司法拘留的条件,同时提交了一份《离婚协议书》,称自己与妻子孙某已离婚,夫妻双方的房产、车辆一并归孙某所有。
不久,原告董某再次向法院提起债权人撤销权诉讼,其认为李某在房屋租赁合同一案的二审期间与妻子孙某离婚,并将全部财产转移至孙某名下,有恶意转让财产躲避债务的嫌疑。庭审持续了近4个小时,双方对于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争辩不下,均无有力的证据证实自己的观点。
庭审后,我马不停蹄地赶往执行局了解执行案件的前情后果以及原被告双方多年的积怨。此刻,我暗下决心,此案不能一纸判决了事,而要做通被告工作让其主动履行给付义务才能案结事了。一方面,我主动约谈董某;另一方面,我又找到李某,希望李某能理性、诚实地处理这起纠纷,并提出调解方案。然而就在我好不容易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合意后,董某告诉我,李某在无任何证据的情况下诬陷他……
调查之后,我再一次约谈李某,对其无任何证据的前提下举报董某一事严肃地进行谈话,并情理法交融倾心疏导,让李某彻底信服。李某当即表示同意将原被告双方达成的调解意向加速履行,此案终于圆满解决。
我常想,我们既然选择了审判事业,就要对人民负责、对案件负责。流年可忆,信念如山。接过先辈们的接力棒,“择一事,终一生”,我将接续奋斗,誓将每一声法槌都敲出群众司法需求的回音,真正践行公正司法的铮铮诺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