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地方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提升应急救援能力的几点思考
2020-05-26何明松
何明松
摘要:多年以来,各级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基层消防工作,地方专职消防队伍坚持以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建设为方向,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公安部等七部委《关于深化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10]37号)等文件精神,全面加强地方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在经济快速发展、各类致灾因素大量增多的情况下,针对国家队消防救援力量不足的突出问题,持续发展地方专职消防队伍,有效改善了城乡消防队站布局,城乡防控火灾的能力有了极大提高,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专职消防队伍;应急救援;思考
1发展地方专职消防队伍的重要意义
一是地方专职消防队伍发展壮大,能迅速解决消防国家队指战员不足问题。从当前国家消防队伍发展的趋势看,因受编制影响,人员少、队站数量少、灭火战线长等原因,消防国家队执勤力量发展空间受限,每年补充国家队员员额较少,不能满足灭火救援的需要,建设地方专职消防队伍迫在眉睫,能够有效补充国家应急消防救援力量。二是当前社会经济迅速发展的客观需要。当前经济发展迅速,消防部门承担着灭火救援和社会救助等多项职能,消防工作已与人民群众生活密不可分,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客观需要。因受编制影响,国家消防队伍建设与经济发展还不相适应,尤其是消防改革后,建设“一专多能”的专业化消防力量更加需要地方专职消防队伍的补充,因此,大力加强地方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是当前刻不容缓的一项工作,是经济发展和队伍建设的客观需求。三是对于扑救初期火灾,遏制重大灾害有明显的效果。就灭火应急救援工作而言,各类火灾、应急救援和社会救助事故形式多样,事件的突发性和危害性都呈明显上升趋势,消防国家队因受编制影响,有人员少、队站数量少、距离远等弊端,容易造成救援到场不及时、延误战机等诸多问题,建设地方专职消防队伍,特别是乡镇专职消防力量的增强对于第一时间抢救人员生命财产、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起到了关键性作用,有效缓解消防救援队伍警力不足压力、弥补了乡镇农村地区应急处置短板。
2制约地方专职消防力量发展的突出问题
近几年来,从总体上看,全国各地地方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迅速,虽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也仍然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是发展思路不够清晰。部分地区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重视不够,应当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的全国重点镇。虽都已挂牌成立队伍,但是不符合执勤标准和要求,器材和人员配置不符合要求。二是经费保障机制不够健全。部分地区在提高政府专职消防人员工资待遇等综合保障机制建设方面办法不多、进展不大,“招不来、留不住、战斗力不强”等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有的地区在规范地方专职消防队员用工、推行等级化管理和绩效考核、强化培训、健全奖励激励措施等方面缺乏針对性。经调研,在2019年度的地方专职消防员招录工作中,部分地区工资待遇较低,实际报名人数不足招录人数。三是车辆器材装备比较落后。大部分地区地方专职消防队伍车辆装备器材配备不足,大多数地方专职消防队依托公安派出所建立,车辆器材经费保障困难,车辆器材损耗后不能及时维修且大多为7年前所配,老化淘汰严重,有的甚至车辆油料保障困难。四是队伍管理不规范。因地方专职消防队伍建设进程步伐不一,个别地方消防专职队伍还是依托辖区公安派出所管理,未建立统一的调度指挥、训练管理体系,队伍规范化水平不高,影响执勤效能。五是实战经验、战斗力偏弱。招收的地方专职消防队员短时期内对消防业务不熟悉不了解、灭火作战经验匮乏、装备操作不熟悉等一系列问题,队员业务素质偏低。最近,随着新增地方专职消防队投入执勤的数量增多,地方专职消防队业务训练能否规范化、战斗力能否有效提升、能否满足灭火救援需求等问题叉成为消防部门需要面对和解决的严峻挑战。
3加强地方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几点思考
随着部分地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农村电商崛起,物流仓储、民宿、家庭网店等新兴业态迅猛发展,伴生各类不稳定的致灾因素增多,基层防控化解风险的难度增大。为彻底扭转“该建站的未建、有站装备不齐、有站人员不齐、有站留不住人”的困局,高效延伸火灾防控触角,织密应急救援力量网格,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JBl52-2017)》、《乡镇消防队(GBT35547-2017)》等国家规范规定,现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加强地方专职消防队站建设,填补队站建设盲点。各地区应对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JB152-2017)》和《乡镇消防队(GBT35547-2017)》国家规范标准,建设地方专职消防队,配齐车辆、人员、装备等。对已建成的地方专职消防站,要强化人员配备、装备更新和营房维护。对在建的地方专职消防站,要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提前谋划人员征召和装备配备工作,争取早日投入执勤。同时,要尽快建立健全地方专职消防队伍党团组织的运行机制,结合各地区实际情况,出台相关指导意见、操作规范和实施细则,使地方专职消防队伍党团组织运行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二是强化地方专职消防队伍经费保障和提高社会待遇问题。各地区应按照相关规定,将地方专职消防队伍人员经费、日常运行公用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不断提高地方专职消防员工资待遇。各地也可根据辖区队站接警量,适度扩大接警处置范围,可采取三五个就近乡镇联合保障的方式,增加地方专职消防员数量,按标准配优消防车辆器材装备,充分凸显地方专职消防队的作用。其次,提请和推动政府分类制定出台符合当地实际的地方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标准和管理办法,明确建队责任和建队标准,划定建队范围和人员编制,强化经费保障、火灾预防和执勤备战等方面内容。对于聘用的地方专职消防员,应突出消防员职业危险性高和24小时执勤的职业特点,按照消防国家队标准建设,着手制定地方专职消防员证件,享受与消防国家队同等社会待遇,提高职业吸引力。
三是加强地方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各地应提请当地政府出台《地方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和执勤训练指导意见》,将一二级地方专职消防队全部纳入消防部门统一管理,进一步规范用工、等级化管理,明确岗位相关条件,参加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按照职业等级、从事消防工作年限、工作实绩等定岗定级,建立职级与工资等级的挂钩机制,加强专职队员日常绩效考核,激发专职消防队员参加业务训练、参与内部管理的工作热情,加强规范化管理,以职业化建设促进战斗力提高。由当地公安派出所联防队员兼职的地方消防队伍可继续由公安派出所管理,推行防消联勤,充分发挥地方消防队伍点多面广、熟悉情况的优势,赋予其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等职能,建立统一的接处警调度系统,加强应急救援行动的统一指挥。
四是狠抓消防业务训练。要组织地方专职消防队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实战化训练,开展器材操作训练,熟练使用灭火救援器材;加强“六熟悉”训练和实战演练,提高队伍实战能力;加大培训考核力度,对专职队员要实行全员培训,培训和考核成绩纳入考评,要实行末尾下岗、待岗制度,考核不合格的队员,需重新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每年组织专职队员开展技能业务培训,并进行一至两次综合性考核。同时要从提高战斗力的角度出发,组织专职队员进行跟班学习和强化训练,使其熟悉掌握火灾扑救、抢险救援等基本常识;积极开展辖区“六熟悉”、器材装备操作使用等训练,开展战评总结和典型战例研讨,进一步提升队员综合业务能力。
五是构建联防联勤“一张网”体系。结合当前各地区新农村建设及《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有利契机,将消防执勤站(点)建设纳入各地区《城市总体规划》同步编制实施,重点编制乡镇消防执勤站(点)建设,按照“一网多级、一级多格、一格多点”的要求,细分单元,联格成网,推动依托“城市消防站——地方专职消防站——消防执勤点——微型消防站”为载体的消防安全联勤联防“一张网”建设,完善应急救援网格体系,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应急保障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