溥仪与胡适
2020-05-26庄士敦高伯雨
庄士敦 高伯雨
1912年,民国肇始,中华帝制的最后一位皇帝溥仪退位。但根据《清室优待条件》,溥仪仍住在紫禁城内,过着逊帝的生活,直至1924年。这期间,英国人庄士敦作为帝师进入了紫禁城,并见证了溥仪在宫中的最后岁月。
在庄士敦的回忆录《紫禁城的黄昏》中记录了这么一件颇具意思和意味的事:1922年,尚居紫禁城的溥仪跟当时新思潮的领军人物之一胡适通了一次电话,并邀请胡适“进宫觐见”。胡适去了,并与溥仪聊了二十分钟。不过就是这匆匆一面,却让胡博士受到了不少舆论指摘。
紫禁城发生的第三件“小地震”事情,可说完全由我导致,因为逊帝开始对“少年中国”的活动感兴趣,是我介绍他读陈独秀等人在《新青年》杂志发表的文章所引起的。
我并不想使逊帝成为一个旧风气的破坏者,也不想他成为《新青年》那一派的社会改革者的信徒。我对于这一派是不大崇拜的。不过,我认为像逊帝这样年轻聪明的人,他应该要和中国青年人的心打成一片,成为新时代的人物,不管这后果是好还是坏,或好坏皆兼而有之,他既是中国青年,就不该不知道这一潮流。他绝不会从他的中文师傅们口中知这些情形的,所以介绍他认识这个新时代和这个反封建思想的责任便落在我身上了。
我和《新青年》及文学改革运动的几位领袖是相识的,其中有许多个和我同属文友会的会员,该会常有定期集会,我们在开会时常讨论各项问题(该会创于1920年,到1924年就没有活动了。会员有中国人美国人、英国人和英联邦的人、法国人、荷兰人和苏联人)。我曾经担任过一年该会的会长职位,继任人是那个著名的哲学家和“文学改良家”胡适博士。我选择了胡博士写的一些文章,和胡博士与其友人经常投稿的一些定期刊物送给逊帝阅读,使他知道五四运动后的中国文化、思想界是怎样的。
结果,这引致了1992年5月末胡适博士被召入宫的事。胡博士入宫“觐见”之前,他曾和我讨论到和逊帝见面时的礼节问题,我对他说逊帝不会叫他磕头的,他听后大为安慰。我们知道逊帝召见这个著名的“危险思想”传播者入宫,一定会引起强烈的反对,逊帝是用电话和胡博士联系的,所以这件事就绝对不能让内务府的人知道。届时,胡博士到了神武门,守卫的护军不放他进去。几经交涉,才由逊帝命令护军放行。
译注:《我的前半生》说:“我这无心的玩笑,真的把他(指胡适)给引来了。据庄士敦说,胡适为了证明这个电话,特意找过了庄士敦。他没想到真是‘皇上打的电话。他连忙向庄士敦打听了进宫的规矩,明白了我并不叫他磕头,我这皇上脾气还好,他就来了。不过因为我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也没叫太监关照一下守卫的护军,所以胡博士走到神武门,费了不少口舌也不放通过,后来护军半信半疑请奏事处来问了我,这才放他进来。”
胡适博士“觐见”后数日,有一封信给我,信上的日期是1922年6月7日,现在摘录如下:
我入宫见皇帝时,他对我很客气也很恳切。我们谈到新诗和新诗人以及其他文学等事情,我在宫里的时间只不过二十分钟,本来我定的时间不止那么短的,因为在神武门受阻,把一部分时间耗去了,并且我又另有一个重要的约会,不得不向皇帝陛下告退。……我原意是不想新闻界知道我们这次会见之事的,可是,不幸得很,有很多家我不大看的报纸却似乎认为这是一件大新闻,把它登出來了。……我不得不承认,我很为这次召见所感动。我当时竟能在我国最末一代皇帝一一历代伟大的君主的最后一位代表的面前,占一席位!
译注:这封信我照着原文译出,并没有增减一句,原文确系称溥仪为“皇帝”和“皇帝陛下"( His Majesty)。末后数句,自“我不得不承认”至“占一席位”则根据《我的前半生》所载,大概是溥仪所译的,译文亦极忠实。溥仪自传云:“这里我要提一下在这短暂的而无聊的会面之后,我从胡适给庄士敦写的一封信上发现,原来洋博士也有着那种遗老似的心理。”溥仪所说的“遗老似的心理”这六个字,绝不冤枉了胡博士。
胡博士所说他和逊帝见面一事会被人认为“大新闻”,那是确实的。这件事情经报纸刊载后,新文学运动中的左派人物就攻击他,骂他在逊帝面前磕头一一这是不准确的,但骂他称逊帝为“皇上”(“ Your Majesty”)则是事实。三年后,胡博士仍为国人攻击,说他背叛民国,有失体统,其实他口称逊帝为“皇上”是他不愿视优待条件为废纸罢了。(这件事情,中国的中西文报纸皆有撰文评述,1925年8月11日,我有一封信给英文《京津时报》,对胡博士“觐见”一事,说到当时的具体情形。)
这一次“觐见”之后,胡博士又在两年后的1924年3月27日入紫禁城和逊帝见面,为时亦极短。(George E. Sokolsky先生在1932年出版的那部The Tinder Box of Asia第272-273页,提到胡适博士与逊帝见面一事,皆不正确。他说逊帝以电话跟胡博士上课,逊帝是他的学生,逊帝在卧室接见胡博士云云,皆不可靠。)
译注:胡博士第一次见溥仪的经过,据他在1922年7月出版的《努力周报》第十二期所写的《宣统与胡适)(这题目就不通了。“宣统”是一个年号,应加一个帝字方能变成人称。我们不能称唐朝的唐太宗李世民为“贞观”,只能称他为唐太宗或李世民。亦即是不能称溥仪为宣统也。)所说,1922年5月17日,溥仪在电话里约定进宫,5月30日他入宫见逊帝,与庄士敦所说“五月末”相符。胡博士文中说到他们见面时,有“他称我先生,我称他皇上”这两句。因为胡博士尊重民国和清廷所订的“优待条件”,所以对这个保留着“尊号”不废的“宣统皇帝",仍以“皇上”称之。这件事确引发了ー大堆人抨击胡博士无卿和帮闲。胡博士文中又说:“三十日上午,他派了一个太监来我家中接我……”但庄士敦的记载却没有这回事,溥仪的自传也没有这件事,而胡博士写给庄士敦的信却自言在神武门被阻。胡博士大概是不肯在文字上降低自己的身份,不惜骗读者一下。我手上有1930年11月30日出版的《国闻周报》第七卷第四十三期一册,中有徐一士所作的《与胡适之博士ー席谈》ー文,其中第十一段涉及“皇上”问题,今尽录于此,以备读者参考。文云:
胡君昔尝以入宫见清逊帝称谓问题,引起一部分人之诟病。当时余于《京津时报》草一短评,谓“优待条件”既谓清帝尊号不废,待以外国君主之礼,胡君称谓,亦犹见外国皇帝耳,不误。胡君见之,颇谓《京津时报》能持公论也。余与胡君谈及此事,胡君因以与溥君晤谈经过相告。盖溥君亲以电话约胡君入谈,事前左右老臣及英教师庄士敦等,均不知之。胡君以溥君处彼之环境,居然有此举动,自为青年有志,不妨相见。而彼无随意出入宫禁之自由,势不能来访,惟有入宫见之。既见之后,赠以新书,而未与通书问。民国十三年,溥君出宫时,外间对于胡君,颇有蜚语,比见清理溥君文件,仅获胡君一名刺,上书“今日有课,不能入宫,请原谅”十一字(溥君某日遣人请胡君往谈,胡君以无暇未往,书此由来人携回)乃爽然。至溥君出宫一事,胡君谓当时颇病当局者手续之未妥,曾致书王儒堂论之,及今思之,溥君出宫,在其个人得一解放,可有相当之自由,胜于蛰处深宫,势等囚禁。而故宫图籍珍品,亦得与国人相見,作研究之资料,尤胜于长此锢闭,听其埋没。是此举虽近操切,而事实上实为有益,觉当时意见犹有几许火气未除耳。余谓此为一种非常举动,故立时解决,若按部就班,缓缓商办,即将办不动矣。胡君曰然。余问近复与溥君相晤否?胡君谓溥君出宫后,仅一晤,久未再见矣。(当胡君入宫见溥君时,有人告以宜循旧仪除眼镜示敬,溥君亦必以除镜相答,俟其请戴,然后同戴。溥君近视颇深,亦不能离镜也。胡君诺之,而以社交上此礼久废,故临时忘之,遂均未除镜。)
徐君文末注语关于溥仪大近视云云,可与上文互阅,原来当时胡博士已立定主意见溥仪时先除眼镜示敬,亦即所谓君父之前不敢“目中无人”,“礼”也!我们在四十年后的今日评论胡博士口称“皇上”这件事,自然有很多材料可资利用,并且所处的时代也提供给我们很多材料。大概胡博士早在三十年前已深知自己这样的称呼为不对,不过绝不肯降低身份认错耳。他要尊重“优待条件”,不愿视此条件为废纸,故依照条件规定,叫溥仪为“皇上”。
我现在且引孙中山先生一封信以辟胡说,读者可自下断语,到底孙先生说的对呢,还是胡博士说的对。
根据台湾近年出版罗家伦所作的《国父年谱》下册,民国十三年(1924年)“四日,抵天津,受盛大欢迎”栏下,记事云:
各方函电中,有署名清室善后委员会委员宝熙者,具函请求恢复清室优待条件。函诉国民军驱逐溥仪出宫之举,与民元大总统所定优待条件违反。先生命秘书答称:“条件须双方遵守。自民元以后,清室帝号自娱,不迁居颐和园,屡违条件,至民六复辟,更有何条件之可言!”义正词严,宝熙无词以对。
罗君这段记事没有注明引自何书,据我所知,1931年故宫博物院出版的《故宫周刊》第一0一、一0三、一0四等期,即载有此函。原来中山先生到天津后,清室“内务府大臣”绍英、宝熙、耆龄、荣源四人,认为中山先生是当日辛亥革命的领导人,便联名致函孙先生,请他主持公道,并说他有“保持信义之责”,又什么“一国之信用所关,即列邦之视听所系”,居然捧出“列强”来吓孙中山先生。中山先生是懂得国际公法的,即嘱秘书复他们一信,今摘之如下:
凡条件契约,义在共守,若一方既已破弃,则难责他方之遵守。民元之所以有优待条件者,盖以当日清室既允放弃政权,赞成民治……故有优待条件之崇报。然以国体既易民主,则一切君主制度之仪式,必须力求芟除,一以易民群之视听,一以杜帝制之再见。……又于民国三年清室优待条件善后办法第二款载称:“清皇室对于政府文书,及其他履行公权私权之文书契约,通行民国纪元,不适用旧时年号。”第三款载称:“清皇室谕告及一切赏赐,但行于宗族家庭及其属下人等。其对于官民赠给,以物品为限,所有赐谥及其他荣典,概行废止。”……乃自建国以来,清室始终未践移宫之约(译注:即优待条件甲项第三款规定,溥仪辞位之后,可暂居宫禁,日后移居颐和园。溥仪始终没有移居颐和园,其内幕已见庄士敦在上文所述。)而于文书契券,仍沿用“宣统”年号。……是清室应履行之各款,已悉行破弃。逮民国六年复辟之举,乃实犯破坏国体之大眚,优待条件之效用,至是乃完全毁弃无余,清室已无再请民国政府履践优待条件之理。……综斯数端,则民国政府对于优待条件,势难再继续履行。……(译注:此复函用孙中山先生秘书处名义发出,起草人为汪精卫。)
丁巳复辟,溥仪虽曰无知,但他却是主犯,当时的黎元洪、冯国璋、徐世昌、段祺瑞等,不敢逮捕他控以叛国罪名,责成他交出从犯,处以应得之罪,这是那班人不对,以致国家纲纪扫地。那班军阀一味要宽大,要“忠厚”,不肯法办复辟党人马,致使后来溥仪被日阀利用,而有那一幕滑稽剧出现,结果也害了溥仪,使他成为战犯,以过气皇帝而坐牢十三年,差不多相等于他在“满洲国”的在位之年,也可说是巧合了。可惜复辟党与遗老遗少,到现时存者已寥寥,他们眼见今日这种情形,大概会后悔不及吧。
以上所述各种事情的发生,大部分由我负责而引起的,同时,逊帝对于现实环境的不满意,也受到我的影响,所以在1922年这一年,我不为紫禁城里头的人物喜欢,是不足为怪的。以绍英为首的内务府大臣一一其时世续已死一一及其属员,虽然对我仍保持其尊敬的礼貌,但他们是讨厌我的,把我当圈外人看待。然而逊帝对我的信任有增无减,我虽有辞职之意,可是他当面请我打消此意,无论如何不许我辞退,所以我仍然在紫禁城服务下去。
(摘自《紫禁城的黄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