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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化推进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

2020-05-25刘均

廉政瞭望·下半月 2020年4期
关键词:案发专项斗争保护伞

刘均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威远县纪委监委积极实践并建立“领导包案”“线索双向移送”“以案促改”等工作机制12项,做深做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推动形成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关系网”的常态长效。截至2020年4月,共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9人、保护伞18人,落实“一案三查”追责问责44人,收缴涉案款800余万元。

建立领导包案工作制度,明确县纪委监委受理的所有涉黑涉恶涉伞线索均纳入领导包案适用范围,确保包案不漏线索。将县纪委监委内设的9个纪检监察室划分为3个审查调查组,对口联系全县14个镇、20个派驻纪检监察组,通过一个协管案件的常委(委员)传帮带一名室主任“1+1”的模式归口管理、直接负责3个审查调查组(含对口联系镇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受理的所有涉黑涉恶涉伞线索包案到底。

与县扫黑办、县委组织部、县政法部门等单位建立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对每条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进行台账管理,县纪委监委发现有关组织和人员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的,5个工作日内移送县扫黑办;发现涉及村(社区)“两委”干部和党员干部等涉黑涉恶涉伞的问题线索,原则上每个月向县委组织部通报、移送一次(每月10日前),重大问题线索随时通报、移送。目前共双向移送线索60余条,累计成案18件。同时,做到凡是公安机关立案调查的党员干部,纪检监察机关一律同步立案审查调查,凡是公安机关调查的黑恶势力团伙,一律深挖背后的保护伞及腐败问题,目前已对县公安机关办理的9起恶势力案件开展“一案三查”,严查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党政处分7人,组织处理15人。

出台以案促改工作措施,明确不同案件开展以案促改的牽头部门和具体形式。督促案发单位召开专题警示教育大会5次,组织100余名公安干警旁听公安系统职务犯罪庭审,将庭审现场变为警示教育课堂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及“保护伞”12人次,强化震慑,实现查办案件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向6个案发单位发放纪律检查建议书3份、监察建议书10份、提示提醒6份,提出意见建议30余条,督促案发单位查找问题症结、堵塞制度漏洞。为3名政法干警澄清是非、消除影响,鼓励干事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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