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019年菏泽市主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分析
2020-05-25刘锐曹怡康李爽爽
刘锐 曹怡康 李爽爽
摘 要:为了解菏泽市主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我们对2017-2019年间菏泽市主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汇总分析,运用用单因子指数评价法进行分析评价,得出菏泽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逐年改善的结论,并简要论述了进一步的改善空气质量的方法对策。
关键词: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及数据分析;空气质量评价
1 菏泽市主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及监测项目
根据监测计划要求,2017年省控及以上站点共6个:市政协、牡丹高新区、华润制药、菏泽学院、市气象局、污水处理厂;2018年省控以上站点共8个:市政协、牡丹高新区、华润制药、菏泽学院、市气象局、定陶水文局、定陶老年大学、污水处理厂;2019年年省控以上站点共7个:市政协、牡丹高新区、华润制药、菏泽学院、市气象局、定陶水文局、定陶老年大学。以上监测点位全部采用自动监控系统。因臭氧、一氧化碳监测项目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无年平均浓度限值,本文主要对以上点位的SO2、NO2、PM10、PM2.5共4个监测项目进行统计分析,并运用单因子指数评价法进行评价。
2 适用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标准
评价标准:根据新修订《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类环境空气功能区适用二级浓度限值。
3 2017-2019年菏泽市主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
3.1 2017-2019年菏泽市主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3.2 2017-2019年菏泽市主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
根据新修订《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年均浓度限值,SO2≦60ug/m3、NO2≦40ug/m3、PM10≦70ug/m3、PM2.5≦35ug/m3,综合分析以上监测数据,可以看出,2017年-2019年菏泽市主城区二氧化硫年均值均未超标,超标倍数分别为0.37倍、0.23倍、0.23倍;2017-2019年菏泽市主城区二氧化氮年均值均未超标,超标倍数分别为0.98倍、0.98倍、0.83倍;2017-2019年菏泽市主城区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均超标,超标倍数分别为1.83倍、1.70倍、1.61倍;2017-2019年菏泽市主城区细颗粒物年均值均超标,超标倍数分别为2.03倍、1.66倍、1.66倍。2017年-2019年菏泽市主城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及细颗粒物年均值总体变化趋势均呈现显著的下降趋势。
2017年-2019年每年6-8月份菏泽市主城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及细颗粒物浓度较低,环境空气质量较好,秋冬季菏泽市主城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及细颗粒物浓度明显增高,菏泽市主城区环境空气中污染因子浓度月均变化呈现明显的两端高、中间低,夏季环境空气质量明显高于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符合典型的煤烟型大气污染特征。
4 污染原因分析
2017年-2019年菏泽市主城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值均低于年均二级浓度限值,可吸入颗粒物及细颗粒物是菏泽市主城区大气环境污染的主要污染物。从自然环境方面分析,主要是我市地处黄河下游,为冲积平原,土层深厚、土质松软、农业较为发达、耕地较多,且气候干燥、缺少大面积森林植被覆盖,自然植被覆盖率极低,环境容量较小。从我市产业结构及社会发展方面分析,我市能源结构中煤炭占比大,涉煤涉气企业多、燃煤量大,且自棚改实施以来,城市化进程明显加快,拆迁工地增多,城市人口增多,机动车保有量明显增加,汽车尾气排放量增大。
5 方法及对策
2017年-2019年菏泽市主城区大气环境质量明显变好,菏泽市应在巩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成果的基础上,稳中求进,坚持问题导向,立足于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优化调整,以推进清洁取暖、企业提标升级改造为重点,狠抓柴油货车、工业炉窑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专项整治,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实施秋冬季错峰生产,加强区域联防联控,持续推進环境空气质量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