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链金融视角下中小企业融资约束与应对措施研究
2020-05-25丁冰
丁冰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供应链金融起步较晚,但是自从出现以来,发展速度却是极快,目前我国大部分银行都有自己的特色供应链服务。因我国中小企业信贷市场发展潜力大,供应链金融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降低融资方风险上面具有很大优势,因此供应链金融发展更具潜力。在供应链视角下,中小企业应建立在一个相对良好的运营环境与适当氛围内,推动融资方大胆出手,吸引更多的企业参与其中,推动供应链融资。
一、引言
改革开放后,随着中国经济水平的稳健发展以及市场环境的进步,中小企业数量剧增,成为了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在增加就业岗位、税收等方面有重要作用。但是中小企业存在着融资难的问题,因其初期实际资产少,得不到传统融资方式的认可。供应链金融这一概念的提出在解决上述问题中发挥了巨大作用,可有效的帮助中小企业缓解融资问题,解决中小企业与银行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二、供应链金融视角下中小企业融资约束
(一)企业与银行信息不对称
一般情况下,融资约束的原因来自企业内、外部融资成本差异,即所说的信息不对称和交易成本差异。投资者为确保避免委托代理产生的问题带来损失用风险溢价的方式来进行风险补偿,进而提高了融资成本。因为信息的不对称,资金的提供者处于不利地位,进而对融资不利。相对于大型企业,中小型企业私人信息多,与银行信息不对称,因为银行属于资金拥有者,所以要设置大量外部监督,进而提高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
虽然我国不断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并完善建立担保机制,却并不能从本质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缓解症状。
(二)传统贷款模式
中小企业资产规模小,实物资产少,抗压能力弱,很少有符合传统贷款模式的抵押物,所以通过这种方式获取融资是很困难的。另外,中小型企业在一般情况下缺少大企业认可型的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因其无稳定合作,所以很少可以找到企业为其担保,在担保方面存在很大的短板,因此也成为一大约束。
(三)在普通业务链中的地位处于弱势
在普通业务链中,大企业占据主导地位,中小型企业地位薄弱。所以中小企业往往在贸易活动中处于被动位置。为在还贷日期约制下还款,往往不得不接受一些不平等条件,造成自身资金周转压力大,资金不流通,进而面临融资问题。另一方面,中小企业在运输及存储方面可能会存在缺陷,限制其制造发展,进而影响企业发展及信誉评价。在体制方面,非国有企业相对于国有企业更容易受到歧视,导致债务融资、股权融资等方面的限制,还有可能加大融资成本。
三、供应链金融视角下中小企业融资应对措施
(一)供应链金融对信息不对称的缓解
在供应链中,核心企业资产规模规模庞大,具有强大的盈利能力以及续航能力。该优势在供应链的良好协同以及扩散的作用下,会以良好状态向中小型企业传递。利用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信息资源优势,中小型企业可以有效缓解信息不对称的环境,缓解融资问题,通过良好的利润鼓励政策以及核心企业的资源集中效应可有效解决信息不对称。
传统模式的企业不动产作为抵押物,通过银行评估发放贷款数额,在供应链模式下,企业通过应收款账,预付款、存款等方式向银行提出申请,银行通过对整个供应链的行业及企业进行评估,如果前景好则可以在信用不满足的情况下发放贷款。供应链模式一改原来的企业自身担保或者第三方担保的风险控制方式,通过分析供应链上整个链的行业发展及核心、外围企业的交易关系,减少融资难度,进而控制风险水平。这样的方式也可以使发放贷款的一方准确了解资金流向,以避免上述中存在的资金用作他途的风险控制。
对于供应链的严格控制,确保了经销方与生产方的质量程度,这样处于供应链中的企业便会拥有良好的融资产品信誉,加强前景发展。中小型企业十分依赖于整个供应链,如不按照合理流程会影响其与核心企业的交流合作,进而导致自身利益遭受巨大损失,为了维持良好合作其也会注意维护声誉,进而降低融资方风险。核心企业作为整条供应链的主导,既是中小企业的担保,也是融资方的监管代理,对下接触小企业的选购、制作及销售,对上沟通融资方,形成良好运作,有效缓解了信息不对称问题。
(二)对传统方式的缓解
目前有应收账融资、存货质押融资、预付款融资三种融资模式,可在不同的阶段为中小型企业提供合理贷款模式及资金支持。应收账模式下,中小型企业将产品销售给核心企业时,如果核心企业并不能按时付款将会产生应收账,若此时需要资金周转,并且在核心企業信任其时,便可向银行申请贷款支持,若不能按时还款,则有核心企业代为还款。通过这种方式,可以让中小企业相对快速的获得资金支持,同时降低融资方的风险等级,商品质押模式为中小型企业把自己的存货作为抵押物,获取信贷资金。
因企业货品出售不及时而发生资金周转困难时,通过抵押货物,银行将货物由第三方监管。销售过后用此资金进行还款,这种模式下的核心企业可选择是否担保,但是担保与否会对中小企业的成功率产生影响。此种模式不仅可以缓解融资约束,还可以通过此方式获得大量销售途径以及挖掘潜在客户。预付款融资是在中小企业采购原材料时没有足够资金,这时便可采取预付款模式,在核心企业担保下,其将预付款账下的物品及库存作为担保,抵押物也由第三方评估及监管,根据实际销售情况分批释放物品,以此来实现贷款。这些方式都突破了传统方式,通过评估以及第三方监管来实现信用等级的提升,以此来缓解中小型企业的融资难题。
(三)弱势地位的缓解
传统融资模式下的中小企业势单力薄,对比于大型企业,拥有资源较少,然而供应链金融的产生在合作共赢的基础上有效的缓解了这一问题。整个供应链是连为一体的,中小企业所依附的核心企业作为领导者,当其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资源时,也在为自己赚取利益,在此种融资模式下,核心企业为中小企业作担保贷款,如若中小企业发生亏损或者不平等对待,也会接受同样的亏损。因此,当核心企业做出选择时,相对于从前,他们会把中小企业纳入考虑范围之内,进而对中小企业来说是一种很好的缓解,进一步摆脱被动的选择。而且企业的参股比例也决定着企业产融结合程度。
实体企业当到达一定的参股比例时,有权利派出相关人员进入金融机构任职,进而对融资决策产生影响,更大程度上帮助企业获得融资。另一方面,由于中小企业在运输领域,仓库方面存在短板,而第三方物流的介入,产生了很好的缓解,可以为中小企业提供相应服务,进而减少压力。而当供应链生成时,有核心企业作为支柱,歧视问题会有所缓解,因为融资企业将单个企业的不可控风险变为整个供应链的可控风险,进而中小企业获得信任,完成相应融资。在这种时候不论是银行还是核心企业或者中小企业,都成为供应链中的一环,都不再是独立为个体,进而加强了对中小企业的信任,减弱了其弱势地位。
四、结语
供应链的发展,为中小型企业克服了信誉等级低的问题,为融资方降低了风险比例,为核心企业增强产链流通。同时更是克服了中小企业在相对传统以及劣势地位上的严重缺陷。这样便有效为中小企业解决资金难题。但是在实际情况中还是存在着融资方对中小企业仍然不敢涉足的恐惧,究其根本还是因为中小企业过于分散,信贷融资风险过高,例如表现为融资与举债时反应强烈,而偿还债务时意识不足,虽然有核心企业的联系与担保,还是使融资方犹豫不前,所以在根本上还是没能彻底解决,只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缓解作用。我国应根据供应链发展的现状与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一方面限制中小企业的行为准则,另一方面使融资方得到完善的信息评估,制定统一行业规范。(作者单位: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工商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