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根本遵循
2020-05-25李辉
李辉
《求是》杂志2020年第5期发表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 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體系》。文章围绕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项重大任务这一总体要求和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这一长远目标展开。习近平总书记的这篇重要文章为各级党委和政府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和聚焦五大重点问题发力提供了思想指导和行动指南。
一、坚持依法防控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依法防控,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切实推进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要完善疫情防控相关立法,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完善处罚程序,强化公共安全保障,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疫情防控法律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强调:“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项重大任务。”2019年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汇编》,系统整理了我国当前生物安全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传染病防控、基因工程和转基因、食品安全、生物制品、人类遗传资源与生物资源保护、伦理管理、两用物项和技术管控、动植物检疫、出入境检验检疫、突发安全事件等12个领域进行了分类,总计80余项。现阶段,我国疫情防控的主要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等。主要行政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近日,由中央依法治国办、中央政法委等六部门联合发布“两高两部”制定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细化了相关法律解释。这些法律、法规和规定为依法构建新型生物威胁防御体系,健全重大传染病应急防控体系,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疫情防控法律体系提供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全面依法履行职责,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水平”。在疫情防控过程中,各级党委和政府始终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依法加强源头治理、系统综合性治理,始终坚持防控结合,做好隐患排查、风险化解,加强法治保障。各级行政执法部门严格贯彻依法防控、依法处罚要求。执法部门对涉及暴力伤害医务人员的违法行为,各类哄抬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价格的违法行为,制假售假、造谣传谣等破坏疫情防控的违法行为,及时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二、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要做好五个方面重点工作:一是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全面加强和完善公共卫生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建设,认真评估传染病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修改完善。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系统规划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尽快推动出台生物安全法,加快构建国家生物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制度保障体系。二是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坚决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常备不懈,将预防关口前移,避免小病酿成大疫。强化风险意识,完善公共卫生重大风险研判、评估、决策、防控协同机制。三是改革完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健全重大疫情应急响应机制,建立集中统一高效的领导指挥体系。健全科学研究、疾病控制、临床治疗的有效协同机制,完善突发重特大疫情防控规范和应急救治管理办法。健全优化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建立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传染病等重大疫情救治机制。鼓励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在疫情监测分析、病毒溯源、防控救治、资源调配等方面更好发挥支撑作用。四是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健全应急医疗救助机制,在突发疫情等紧急情况时,确保医疗机构先救治、后收费,并完善医保异地即时结算制度。探索建立特殊群体、特定疾病医药费豁免制度。统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使用,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有效衔接。五是健全统一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把应急物资保障作为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尽快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和应急预案。优化重要应急物资产能保障和区域布局,做到关键时刻调得出、用得上。健全国家储备体系。建立国家统一的应急物资采购供应体系,推动应急物资供应保障网更加高效安全可控。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抗“疫”工作。2020年2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对完善我国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作出重要部署,要求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从体制机制上创新和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举措,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水平,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2020年2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再次对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作出部署。随后,中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发表题为《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 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文章,从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把握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总体要求;增强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行动自觉等方面系统阐释了为什么、是什么、怎么做等公众关心的问题。
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必须强化制度建设这条主线,这也是我国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尽快推动出台生物安全法,加快构建国家生物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制度保障体系。2019年,国家层面正式启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草案)》的立法进程。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草案)》进行了初审,其总体要求是维护国家生物安全,根本目的是保障人民生命健康,主要任务是保护生物资源、促进生物技术健康发展、防范生物威胁。根据草案,该法的适用分为八类,即防控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动植物疫情,研究、开发、应用生物技术,保障实验室生物安全,保障我国生物资源和人类遗传资源的安全,防范外来物种入侵与保护生物多样性,应对微生物耐药,防范生物恐怖袭击,防御生物武器威胁。除此以外,我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将于2020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立法机关将推动《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修订,积极配合“生物安全”立法的实施。目前,我国与生物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传染病防治法》《检验检疫法》《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以及《海关法》及其实施细则、《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随着《生物安全法》出台步伐的加快,我国生物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制度保障体系建构目标一定能够如期实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在疫情监测分析、病毒溯源、防控救治、资源调配等方面更好发挥支撑作用。在疫情防控过程中,“确诊患者同乘查询”“定制防疫地图”“发热门诊分布地图”等智慧防疫方式方法层出不穷,浙江的“一图一码一指数”、山东的疫情可视化大数据分析、厦门的“疫情监测溯源大数据平台”“交通大数据溯源”“公安大数据定位”等数字技术手段为决策部门疫情处置和防控提供了科学依据。
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要运用系统思维、注重协同配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构建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优化国家应急管理能力体系建设,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涉及法治、防控、救治、保险、救助、应急管理等方方面面,头绪多、任务重,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实践中要更加注重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搞好配套衔接,进一步增强制度合力,让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更好发挥作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作者系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政治和法律教研部副主任、教授)
责任编辑/张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