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维空间的绘画
2020-05-24
绘画属于视觉艺术范畴,而人通过具体的生活经验,能够将自己看到的整个空间处理为三维的信息。学习绘画的一项基础课程即在于,如何将三维的物体展示在二维的画布上。这种展示通过一定的技能训练就可以掌握,而问题在于,通过绘画的手段在平面画布上展示的三维物体,和通过摄影记录在平面胶片上的三维物体究竟有何种区别呢?对于绝大多数绘画者(除去超现实主义等少数派别)来说,在重现三维物体的精确度上来说甚至是不如一台相机的。所以,绘画的独特性在哪里?
实际上这可以从绘画艺术和照片的不同要求上看出:面对一张登载在报刊杂志上用于记录的照片,人们会询问,它是否真实地重现了事件现场?而对于一幅画,人们会询问,作者通过画这样东西想表达的是什么?可以发现,在绘画当中,重现三维世界的技巧是表达手段而非目的,人们所关注的是,除去了技巧之外,这张二维画布上还能剩下什么?而这就是绘画的第四个维度,我们可以称其为灵感和表达的维度。由于它和人的表达欲相连,因此能够传达作者的情感诉求,这和用于记录的相片,甚至于人工智能完成的绘画是不一样的,虽然现代的科技文明为创作提供了非常便利的条件,但是创作者不能利用这种便利复制出一张照片而非画,单纯的复制就失去了必要和表达的意义,平庸是可以用机器替代的流水线产物。由人所创作的物体为何特别?就是因为观众实际上读到的是画面背后的作者本身。在这里,使用技巧的重现成为了单纯的视觉媒介,而基于这个媒介,观者和作者由于在同一个世界上的生活经验,能够理解作者在画面中的某些暗示,而又因为自己独特的经历拥有每个人专属的解读方式,这正是绘画艺术独特的魅力。绘画允许所有人,无论使用何种技法,无论是否能够熟练地使用技法,都有权利用画笔书写自己的情怀,宣泄自己的感情,表现自己对于事物的认知,这不同于复制劳动。
在我的作品中观者能够读到对于现实的观照,远至我采风所到的异国他乡,近至窗台前盛开的海棠,我所见到的东西都可以成为我所绘画的对象,这些来自现实的物体又并非单纯的复制品,而是我所见所感的对象。
尼采认为,任何艺术都应当具有日神与酒神式的两种特征。我的立意常常来源于现实,实际上我更加经常注意到画面追求具有酒神气质的一面,色彩鲜亮明快并由随性的笔触表现出来,带有明显的表现主义色彩,使人由此直接能够感受到的,就是明晰畅快的感情和对创作对象不息的热爱。
我的绘画并不追求蒙克或康定斯基那样难以找到具象化物体的影子,日神式的秩序与规则感在画面中仍然要有所体现,正如绘画的第四维并不能够独立存在(那就使四维变成了一维),对于物象的表现正是第四维得以生长的土壤。在作品里笔触随性却并非全无法度;色彩鲜亮活泼但又能使观者准确识别出对应的物象。在我看来或许正是由于似与不似之间的生趣——在能够辨认出来的对象之中发觉它与现实的不同之处才是作品吸引观众的点,而这种感觉正是第四维度中显示的地方,是情感与心灵倾诉的窗口。我孜孜以求的就是观者通过阅读我的绘画作品参照对现实中所见、所感的描绘与变形,经过二次创作得到的是一个鲜活的创作者本身,从而产生心灵的撞击和感情的共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