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地区农村生态市场的协同建设与发展
2020-05-23副教授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江苏南京210000
谭 倩 副教授(1、中共南京市委党校;2、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 江苏南京 210000)
引言
在长三角地区的经济发展中,农村经济发展是其相对薄弱的环节。要破解农村发展的短板就要将产业发展与生态保护有机结合,寻找由“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的突破口。
现代经济发展带来的生态环境问题需要用经济方式进行破解。生态市场是一种兼具经济合理性和生态保护性的市场模式。农村生态市场的发展从目的、原则及本质上与“两山理论”具有天然的契合性,与乡村振兴的发展方向有着高度的一致性。长三角地区农村生态市场的发展需要依赖于长三角完善的区域合作制度体系,应加大区域内政策的创新和探索,寻找建立多角度多层次综合性发展的区域农村生态市场之路。
农村生态市场的要素准备和现实生成
在明确生态市场的概念之前,需要先了解生态产品。关于生态产品,首先,从特性而言,应当是优质、健康、绿色环保的产品,是一种有利于人类健康,且能给人类带来正外部性的产品。其次,从产品的价值实现而言,生态产品应是利用绿色生态要素而形成的生态服务、生态物品价值的市场化体现。基于此,本文将农村生态产品界定为:以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为基础,以绿色产业发展为追求,以农村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前提,既满足人们对绿色产品的物质需求,又满足优美的自然环境和良好居住环境的生态需求,通过利用农村绿色生产要素,生产出的无污染、天然的农业产品形态。
而农村生态市场则是以农村生态产品为基础,涵盖了生态农产品的投入、生产、消费、分配等多个领域。它要求参与主体以生态资源为基础,以绿色生产技术为手段、以绿色运输为保障,服务于居民的绿色消费。由于其兼具科学技术、环保概念与生态价值,因此,是新时期我国乡村振兴战略中发展农村经济的重要一环。
长三角农村生态市场发展的主要模式
综合来看,长三角地区农村生态市场主要包括以下四类模式,具体见图1所示。
科技化+生态技术模式。在该模式下,主要是通过加大科技投入的方式,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改变以往低效率的农业生产方式,建成标准化的农村生产模式。总的来看,上海市周边农村地区应用此类模式较多,据统计,上海市已经建成各类农业标准化示范区2000多个,极大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一些农业产业园区例如崇明岛前卫村、孙桥现代产业园区等,以农业高科技技术为依托,生产出高经济附加值的现代生态农业产品,以满足上海及周边地区的消费需求。
图1 长三角地区农村生态市场主要模式
图2 政府驱动型生态市场格局
信息化+生态技术模式。作为我国经济发展水平最高的城市群,长三角地区信息化水平较高,上海市、杭州市的信息龙头高地正逐渐形成。生态市场的高效发展离不开信息技术的支持,随着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以及人工智能技术的不断成熟,其被广泛应用在长三角地区农村生态市场体系中。例如南京农业大学“1+N”农村科技服务信息化模式,有力推动了南京市周边农村农业信息实时共享与标准化处理。
产业化+生态技术模式。农村生态市场是市场化的农业,市场化的特征贯穿于产前、产中以及产后的各个阶段。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互联网+农业”模式成为农村生态市场新选择,互联网技术的应用是对农业生产技术的革新。杭州市依托电子商务技术,拉近市场与消费者的距离,通过大力建设各类农业生产示范基地,及时满足市场需求变化。
观光旅游+生态技术模式。随着农村生态市场的发展,农村旅游概念逐渐被提及,这一模式也是门槛最低、覆盖面最广的一种农村生态市场。在这一模式下,主要是生态农业与旅游业的融合,对丰富农村产业结构、提高农村生态基础设施规模,保护农村环境具有重要意义。目前长三角地区农村观光旅游较为普遍,一些大城市如苏州市、南京市、杭州市、上海市周边乡镇农旅发展规模正不断扩大,其中“乌镇”“高墩”等旅游文化名片效应逐渐凸显。
长三角生态市场的发展现状
本文从长三角地区挑选丽水模式及安徽模式进行分析,分别从政府驱动及市场驱动两个方面阐述长三角地区农村生态市场的发展特征。
丽水市政府驱动发展策略。立足生态绿色发展的丽水新农业,是政府驱动型生态市场的典范。图2是丽水市政府驱动型生态市场格局示意图。丽水市发展生态农业之初,由于信息匮乏、始终无法联系到稳定的渠道商,这导致丽水市生态农产品远离市场,农村生态市场迟迟未能打开。针对这一情况,丽水市政府主动搭建信息交换平台,主动与盒马鲜生、联华超市等大型渠道商展开合作,简化农产品流通过程。据统计,2019年丽水市政府主动牵头各类企业与当地农民签署了1000余个生态农业项目,涉及金额超过100亿元。而2015年,相关项目金额仅为8亿元,在政府推动下,丽水市生态农业项目金额年均增长率超过88%。同时为了确保丽水市生态农业产品及服务能够得到市场认可,丽水市政府组织大型推介活动,围绕深耕文化旅游、农业生态安全等方面进行广泛的市场推广,为丽水市农村生态市场的发展提供了充足的保障,使得丽水生态农产品与服务逐渐得到了市场的认可。
为了确保农产品质量,维持丽水市生态农业可持续发展,丽水市政府分别从金融、环境、交通及技术四个方面进行扶持。在金融上,当地政府组织农民与当地农村金融机构展开合作,为生态农业的发展提供了充足的资金保障。在环境保护上,丽水市率先试验“分配制”,划定各个区域生态保护责任范围,确保当地农产品生产过程的环保性。在基础设施建设上,丽水市不断推动机场项目,以航空机场为突破口融入长三角区域立体交通网,同时加快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保障丽水“互联网+生态农业”的发展。在技术上,通过定期举办技术交流会,组织专家下乡指导当地农民进行绿色生产。总的来看,丽水市的政府驱动型农村生态市场发展模式能够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调控职能,为丽水市农村生态市场打下了坚实基础。
安徽省市场需求导向型发展策略。近年来,为了推动农村生态市场的发展,安徽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生态禀赋和人力优势,大力发展“三品一标”农产品,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围绕农产品的绿色营养,加强标准化基地建设和“三品一标”的创建。如表1所示,截至2019年底,安徽省总共有效使用“三品一标”农产品总量达7262个。其中,绿色食品3035个,有机农产品834个,地理标志农产品77个,建立国家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达46个,有机农产品基地2个,“三品一标”环境监控面积占全省耕地面积的48%,为生态市场提供了稳定的生态产品供给。虽然在“三品一标”农产品数量上,安徽省并不占绝对优势,但正是由于安徽省坚持市场需求导向的策略,使得近年来安徽省“三品一标”农产品数量增长幅度明显。以地理标志农产品为例,2015年安徽省仅有26个,2019年增加到77个,增长了将近2倍。而同期,上海市、江苏省以及浙江省地理标志农产品数量增长速度相对较慢。同时,为发展壮大农村生态市场规模,安徽省不断推进农村合作社发展,例如安徽凤阳、金寨农村合作社的成立,极大地提高了农产品的生产效率,为农产品的批量化发展提供充足的劳动力与技术支撑。
长三角地区农村生态市场协同发展的主要困局
长三角农村生态市场协同建设机制尚未实现。虽然长三角地区基于当地特色开展了较多农村生态市场项目,形成了诸多模式,但整体而言区域生态市场协同建设还未取得实质性进展。长三角区域乡村发展的联动合作早已启动,例如,浙江嘉兴与上海青浦签订战略框架协议,开展了一系列如超大型长三角“田园综合体”的“跨界”探索和实践。但是,这些区域协同发展措施仍然是局部的,并未上升到全局高度,就整个长三角地区而言,还没有建立起生态市场协同发展的合作机制,没有充足的资金与人才配套政策。各地区农村生态市场的发展仍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状态,未能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因此,在相对应的制度设计、管理体系、技术、人才支持等各方面难以做到一体化协同发展。协同机制仍未得到全面实施,边界地区之间虽有各种跨区域的合作尝试,但更多的集中于单个项目体的合作,抑或某类产品的供求合作,对整个区域市场协同建设而言,难以推进。
生态产业同质化竞争、空间布局不合理。综合来看,长三角农村生态产业市场在协同建设过程中出现了较为明显的同质化竞争现象,产品空间布局不合理,造成这一问题的发生主要有以下三个原因:一是部分地方政府对当地主导产业认知不清晰,特色资源挖掘力度不强。而且各地区农村发展相似度较高,距离“一村一品”的实现还有较远距离。二是乡村生态产业准入门槛较低,盲目投资现象较为严重。以观光旅游+生态技术模式为例,随着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施行,长三角地区各省市都大力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提供乡村旅游等生态产品。有的区域其实并不具备发展乡村旅游的要素条件,但仍然大兴土木,建设各类“人造景点”。据统计,2019年江苏省乡村旅游景点申报项目达到1765个,远远超过当前农村旅游市场规模。这使得长三角生态产业发展存在着重复发展、无效建设与空间布局不合理的短板问题。三是农村地区居民受教育水平较低,缺乏既懂农业又懂经济与技术的复合型人才。如安徽、苏北、浙西等地,由于当地农民知识储备薄弱,农村产业并未形成特色发展,单纯的产品与产业模仿现象较为普遍,产品与服务得不到市场的认可,带来了资源的浪费。
配套基础设施与服务联动政策还不完善。长三角地区针对农村生态市场的战略重点及配套设施与服务政策仍然是以点为主,没有统一的机构或组织专门来协调区域基础设施与服务联动政策。整体性发展的经济合作仍未形成完善的协调机制,这使得各地区间的利益难以协调,从而导致了恶性竞争等现象的出现。这种矛盾主要体现在金融合作、交通共建以及产品推广上。在金融合作上,长三角地区仍然未脱离传统的金融市场分割局面,本地区的金融机构仅对本地区农村及农户进行金融服务。这就使得金融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很难对金融滞后地区进行有效辐射,不利于发展金融体系支持农村生态市场的作用。表2为2015-2019年长三角各地区涉农贷款数量,可以发现安徽涉农贷款数量增速较为缓慢,而上海市涉农贷款数量增速较快。金融资源加速向上海集聚,并未回流到农村地区。在交通方面,长三角区域交通信息化与一体化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如皖南、苏北、浙西等地,立体交通体系尚未建立,导致当地农产品流通成本较高,不利于参与市场竞争。在产品推广上,由于产品同质性问题较为严重,导致了各地方政府对有限资源和市场的竞争呈白热化状态,甚至促使地方政府通过政策倾斜、排挤外来产品准入等隐形手段来保护本地农村生态经济发展,导致无序竞争,这种现象必须引起有关方面重视。
农村生态市场城乡协调发展机制尚未建成。农村生态市场需要大量的资金与资源投入,而农村地区由于长期滞后城市发展,各类资源不足,单纯依靠农村本地资源难以实现农村生态市场的快速发展。如在金融领域,银行对绿色乡村企业信贷融资不足,制度性约束亟需打破。在整个长三角地区,金融信贷资源向城市集聚的趋势并未得到缓解,如表3所示。2019年长三角地区农村存款规模达到4.28万亿元,而贷款规模仅为2.88万亿元,存款转化率仅为67.3%,金融资源向城市集聚不利于农村生态市场城乡协同发展。
表1 长三角地区地理标志农产品数量 单位:件
表2 2015-2019年涉农贷款数量 单位:亿元
表3 长三角地区农村存贷款规模变化 单位:亿元
表4 长三角地区新增城乡专利数量对比 单位:件
在人才流动上,农村生态市场建设需要大批的人才,而目前而言,人口向城市集聚的趋势未得到改变,高技术以及高教育背景人员返乡意愿较弱,使得农村产业效率难以得到提高。表4为2015-2019年长三角地区新增专利数量对比。以安徽省为例,2019年涉农专利数量仅为275件,占同期新增专利数量的2.5%左右,农业技术资源薄弱,抑制了农村生态市场的发展。
协同推进长三角地区农村生态市场发展的改革突破口与具体建议
健全长三角农村生态市场协同发展机制。应尽快构建长三角农村生态市场协同发展平台和机制,促进区域间要素高效流动,释放村镇经济增长新动能,形成合理的市场布局,增强区域整体竞争力,实现全面融合创新。在宏观上应该整体谋划,在发挥上海龙头带动作用的同时,苏浙皖地区各扬所长,结合本地区实际,推动农村生态市场区域融合发展。加大跨区域合作范围,提升整体农村生态市场竞争力,形成分工合理、优势互补、各具特色的农村生态市场体系。在具体施行过程中,要坚持创新共建、绿色共保的理念。推动科学技术与产业的深度融合发展,在关键领域进行技术攻关,打造区域创新共同体,完善技术创新产业链,形成区域联动、分工协作的技术创新体系。在农村生态建设过程中加强区域协同环境治理工作,推动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共同形成农业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协同机制。
优化长三角农村生态市场政策支持体系。长三角地区农村生态市场协同发展,离不开宏观政策的引导与支持。为此,在政策联动上,除了传统的对农户和企业的补贴政策之外,还应着力加强对资产管理等间接政策的运用。加强区域内不同地区的政策工具的重组,发挥不同政策工具的替代效应,适当提前实施一些有效的政策工具,通过创新资本运营的环境,为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的良性运营创造政策条件,让政策工具更加适合长三角生态市场协同发展的需求。在交通基础设施上,要基本实现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在长三角地区构建空中、铁路、水运以及港口交通联动协作机制,提高农村生态产品的运输及保障能力,降低产品的运输成本,缩短区域间、城乡间的互通成本。在金融投资领域,需要进一步强化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运营的政策支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农村生态市场。同时,鼓励农村金融体系为农村生态农业的发展提供金融支持,进一步深挖农村普惠金融的发展。在外销支持上,打造区域一体化的农产品展销平台,拓宽现有农村生态产品的销售渠道,丰富农村生态市场的广度和深度,优化产销对接方式,提高产品流通效率,将区域内优质生态农产品资源精准对接到长三角地区巨大的消费市场中。
加速长三角农村生态农业管理与技术人才的培养。管理与技术人才的缺失,是导致长三角生态农业市场协同机制滞后的重要原因,为此需要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养。在管理人员培养上,为负责农业发展的公务人员提供专业培训,以国外先进成熟的区域农村生态市场管理经验为基础,以案例教学的方式提高管理人员的管理经验与意识,以提高其综合调控的能力。在技术人才的培养上,鼓励区域内高校设置相关专业,增加生态农业研究所及研究点项目,构建区域生态农业产学研项目,为知识落地提供保障。农民是农村生态市场建设的主体,因此,需要定期对农民进行相关的技术培训工作,提高农民应用新技术、新科技的能力。培养农民养成环保型的生产生活方式,引导农民参与农村生态市场建设工作。此外,在人才流动上,充分发挥中心城市人才高地的溢出效应,创新人才流动机制,实现各类高端技术及管理人才向周边及农村地区的流动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