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卫生防疫体系是怎样建立起来的
2020-05-21李洪河
李洪河
新中国成立之初,國家面临着多种疫病流行和肆虐的严峻考验。1950年9月政务院第49次政务会议上的报告指出,这一时期“我国全人口的发病数累计每年约一亿四千万人,死亡率在千分之三十以上,其中半数以上是死于可预防的传染病,如鼠疫、霍乱、天花等,而血吸虫病、疟疾等,也大大侵害着人民的健康”。
面对旧中国遗留下来的薄弱卫生工作基础,在毛泽东等老一辈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带领下,全国上下攻坚克难,逐步建立起国家卫生防疫网络,有力捍卫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团结新老中西各部分医药卫生人员,组成巩固的统一战线”
早在革命战争年代,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红色政权就格外重视通过成立卫生行政组织来领导和应对连年流行的疫病灾害。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后,临时政府内务部就专门设立了卫生局,统管整个苏区的卫生工作。1945年4月,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一文中指出:“应当积极地预防和医治人民的疾病,发展人民的医药卫生事业。”
1949年9月第一届政治协商会议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第18条规定:在政务院下设立卫生部,受文化教育委员会指导。同年11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卫生部正式成立。12月,在华东、中南、西北、西南四个大行政区军政委员会和东北、华北人民政府也陆续设立了主管卫生工作的卫生部。
1950年8月,卫生部召开了第一届全国卫生工作会议,毛泽东为大会题词:“团结新老中西各部分医药卫生人员,组成巩固的统一战线,为开展伟大的人民卫生工作而奋斗。”
1951年9月7日,卫生部党组书记、副部长贺诚在给中央关于全国防疫工作的报告中,总结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卫生工作遵循“面向工农兵、预防为主、团结中西医”三项原则取得的成绩和工作中还存在的问题。毛泽东在以中央名义起草的指示中明确提出:“今后必须把卫生、防疫和一般医疗工作看作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极力发展这项工作。”
根据中央的政策和指示,各省(区、市)及各县均设有卫生厅(局),其内部都建立了卫生防疫处,这些机构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卫生工作的政策、法规,制定实施细则,组织防治和控制当地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疾病。
“三者结合起来,瘟神就只好走路了”
为了加强对流行最严重、危害最剧烈的寄生虫病和地方病的防治力度,党和政府设立了中共中央防治血吸虫病领导小组和中央防治地方病领导小组。1953年毛泽东在给沈钧儒关于血吸虫病防治问题的回信中表示:“血吸虫病危害甚大,必须着重防治。”
1955年7月,卫生部颁布《传染病管理办法》,规定了对18种传染病的管理办法。同年11月,毛泽东又提出:“要消灭血吸虫病,‘血防工作要由党委统一领导。”同年11月23日,第一次全国防治血吸虫病工作会议在上海召开,会议提出必须把消灭血吸虫病当作一项政治任务,坚持充分发动群众和科学技术相结合的原则,并确定了“加强领导,全面规划,依靠互助合作,组织中西医力量,积极防治,七年消灭”的血吸虫病防治工作方针。在领导小组的组织下,全国的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
1958年7月毛泽东欣闻江西省余江县消灭血吸虫病的消息之后,感慨地说:“血吸虫病被消灭主要是党抓起来了,群众大规模发动起来了。党组织,科学家,人民群众,三者结合起来,瘟神就只好走路了。”
与此同时,党和政府还加强了对各种地方病的防治力度。1956年1月,毛泽东主持制定了《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提出在一切可能的地方,努力消灭危害人民最严重的疾病的奋斗目标。
1960年5月,中共中央经研究决定成立中共中央北方防治地方病领导小组,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鼠疫、地方性甲状腺肿等地方病防治工作的发展。至1962年末,据中央和北方9个省(区、市)不完全统计,县级以上仅鼠疫防治专业机构已达92个(含防疫站内的鼠疫防治室、科、组),鼠疫防治专业人员1621人。
诞生于铁路沿线的疾控中心——卫生防疫站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根据不同的任务和需求,逐步建立起卫生防疫站及急、慢性传染病,寄生虫病等卫生防疫专业机构,重点做好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疾病的防治工作。其中,卫生防疫站便是如今大家耳熟能详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前身。
1950年3月,卫生部成立中央防疫总队,下设6个防疫大队,前往河北、天津等多个地方开展防疫工作。1950年7月,为了保护旅客及铁路职工和家属的健康,中央人民政府铁道部通令全国各铁路在沿线主要大车站设置卫生防疫站,以加强管区内急、慢性传染疫病的预防扑灭和交通检疫等事项。
最初设立卫生防疫站的火车站点有北京、天津、石家庄、郑州、上海、南京、杭州、广州等16处。1952年,参照铁路部门的有关经验,东北地区部分省、市首先建立了卫生防疫站,东北行政区亦建立了卫生防疫总站。到1952年底,全国已建立卫生防疫站147个,各防疫站共有公共卫生医师532人,占全国医师总数的1%。
1953年1月16日,政务院第167次政务会议批准了卫生部贺诚副部长关于卫生行政会议的报告,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卫生防疫站。同年4月,安徽省成立了省卫生防疫站;8月,河南省卫生防疫站成立。到1956年底,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除部分少数民族和边远地区外,都建立了卫生防疫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