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大数据产业发展现状及对策
2020-05-21崔宏桥吴焕文
崔宏桥,吴焕文
(吉林财经大学 亚泰工商管理学院,吉林 长春 130117)
当前,以大数据为主导的信息化浪潮正成为全球范围内一场新的技术革命,掌握和运用大数据的能力日益成为区域经济竞争力的重要表现。高效利用大数据是我国乃至全世界产业升级、提高效率的必经之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大数据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发展数字经济、共享经济,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在国家大数据战略深入实施的当下,中国大数据产业保持良好发展势头,不断涌动的创新、深度的融合和庞大的体量让中国加速迈入“大数据时代”。[1]在此背景下,吉林省如何抓住机遇全力发展大数据产业,对其潜在价值加以利用并创造出巨大的效益,是当前应当高度关注且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吉林省大数据产业发展现状
近年来,吉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大数据产业发展工作,积极落实国家大数据发展战略,但因起步较晚,虽有一定的基础却尚未形成良好的产业发展态势。2019年出版的《大数据蓝皮书:中国大数据发展报告No.3》显示,吉林省大数据总发展指数为28.56,排在全国第26位。根据总发展指数分析,目前吉林省大数据产业发展水平及应用水平相对落后。产业发展水平主要取决于产业发展要素状况。大数据产业发展要素主要由三方面构成,即核心要素、支持要素、环境要素。[2]下面就从这三个方面来系统梳理吉林省大数据产业发展现状。
(一) 吉林省大数据产业核心要素分析
大数据企业和数据交流平台共同构成了大数据产业核心要素。大数据企业在大数据产业系统中处于主导地位,其发展态势是衡量某一地区大数据产业发展状况的重要指标。同时,大数据流通平台为数据流通、交换提供场所,是大数据产业发展的重要“助推器”。
1.大数据企业。吉林省的大数据企业大多是在传统IT企业的基础上进行业务转型或是引进新技术的应用而产生的。目前已初步形成了以三大通信运营商、华为、浪潮、吉视传媒、启明信息、长光卫星等骨干企业为龙头的从事大数据计算、存储、服务、分析、应用及相关设备制造的企业集群,开发了车联网应用、高分辨率卫星图像获取、生物识别、RFID芯片、射频识别软件等方面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的系列产品。虽然大数据企业数量不断增加,且已形成一定的产业布局,但整体发展水平仍有待加强。
2.大数据流通平台。数据流通平台为数据的拥有者和需求者提供了数据交换和流通的场所。数据流通平台对于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数据交易市场的规范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促使数据交易获得最大价值。吉林省领导层高度重视大数据产业的发展,一批大数据平台和大数据中心的建立,为吉林省大数据产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1)政府数据开放平台。为了加快整合和共享吉林省现有的公共数据资源,省级协调的“吉林祥云”大数据平台已正式投建。该平台可以同时对吉林省公共数据的存储、整合、共享、开放以及监督的全过程进行管理。与此同时,省政府相关部门也正在依托该大数据平台,构建统一技术规范的数据共享平台,进一步推动吉林省数据共享,促使公共管理与服务之间的数据以及各部门业务系统和其他部门的数据实现充分共享和交换。
(2)数据开放市场。数据交易中心作为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在全国范围内日益受到重视,目前北京、武汉、贵阳等多个省市已相继成立了大数据交易中心。吉林省为在蓬勃发展的大数据产业浪潮中争得一席之地,一直积极探索建立数据交易中心的可行性,最终于2018年初,吉林省东北亚数据交易服务中心正式成立。但由于成立时间较晚,与其他成立早、发展成熟的交易市场相比,仍然存在诸如数据少、交易活动少和交易机制不完善等问题。
(二)吉林省大数据产业支持要素分析
大数据产业发展的支持要素主要包括人才、公共服务、资金、产业政策等资源要素。大数据产业支持要素作为大数据产业发展的主要动力,其完善与否,直接影响大数据产业能否进一步发展壮大。
1.大数据人才要素。在大数据产业深入发展的背景下,越来越多的高校以及科研机构紧跟大数据产业发展的脚步,先后开展了相关领域的教育研究。目前吉林省内已有长春理工大学、吉林师范大学、吉林财经大学、长春大学等8所本科院校及5所高职院校开设了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这不仅有利于拓宽大众视野,科普大数据知识,全面深化大数据认识;更重要的是,为大数据产业发展培养、储备相关人才。但是就吉林省现状而言,大数据相关领域的人才仍然紧缺。
2.大数据公共服务要素。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引导下,吉林省大数据产业的应用化水平得到明显的提升。吉林省社会信息化枢纽中心、浪潮税收风险管理系统、吉林省空间地理信息大数据工程等大数据处理中心或处理基地的建立带动了大数据应用化的发展。电子政务、电子商务、信息消费、信息惠民和数字吉林建设持续推进,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政务服务系统已为公众提供服务;人口健康信息化、居民健康卡、社保一卡通、公共就业信息网络平台等民生服务数据应用不断丰富;能源云、环保物联网与农产品追溯系统及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营销、售后服务等各环节大数据应用正逐步兴起。
表1 吉林省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投资额
资料来源:吉林省统计年鉴(2013~2018)。
3.大数据金融服务要素。作为新兴产业,大数据产业在发展的早期阶段需要大量的资本投资。尤其对于大数据初创企业而言,更多地依赖于金融机构(例如投资机构或银行)的金融支持。纵向上看,吉林省不断完善相关金融服务并逐年增加对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投资,为大数据产业的发展提供了较为有利的条件。 但是,由于近年来吉林省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对大数据产业的资金支持与同期其他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省份相比明显不足。表1反映了2012~2017年吉林省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投入情况。虽然投资额增速较快,但总量有限,直接影响了大数据产业的发展规模与发展水平。
4.大数据产业政策要素。近几年吉林省密集出台一系列大数据产业发展相关规划、政策。先后制定出台了《吉林省信息化促进条例》、《吉林省推进“两化深度融合”的实施意见》、《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推进吉林省“互联网+”行动的实施意见》、《吉林省国民经济和信息化“十三五”规划》、《吉林省电子信息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工业互联网发展的实施意见》、《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的实施意见》、《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以数字吉林建设为引领,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政策。这些政策的制定及出台,明确了吉林省大数据产业发展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对于加快推进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进程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吉林省大数据产业环境要素分析
大数据产业环境要素主要包括市场需求环境、地理地缘环境和政策环境。作为产业发展的“摇篮”,良好的产业环境无疑会为大数据产业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1.市场需求环境。大数据产业发展离不开电子信息产业的支持,电子信息产业既能为大数据产业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又可通过增加大数据产品和服务的需求,为其带来巨大的市场机遇。目前吉林省电子信息产业保持平稳增长、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快、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服务化趋势明显、电子政务应用范围不断拓宽。快速增长的消费需求和不断拓宽的消费规模也为大数据产品和服务提供了潜在的庞大消费市场。省内电商企业和个体网店呈“井喷式”增长,电商企业达到8000余家。全省培育了10个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园区)、26个电子商务“双创”示范基地、108家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电商正在成为吉林省开拓市场的新渠道。在扩大农产品销售上,与阿里巴巴集团合作,开设了“淘宝特色中国·吉林馆”。吉林大米网、中国玉米市场网、辽源袜易网等一批本土电子商务平台不断做大,成为全省电商发展主力军,电子商务产业聚集效应进一步显现。跨境电子商务取得突破性进展。跨境邮件实现顺利通关,兴隆综保区已经形成日均10万件的处理能力,成为位居全国第三的跨境电商核心节点城市。
2.地理地缘环境。随着信息高速公路的不断建设,网络数据的传播速度也在不断加快。由此,大数据核心城市地理位置因素的重要性也随之弱化。相反,气候以及地质结构等因素变得尤为重要。大数据实时发生和海量数据的特点决定其需要通过规模化大型计算机服务器全天候不间断工作来实现,环境的温度、湿度决定了其利用自然冷却的时间。同时,地质结构决定了其发生自然灾害的概率,能否有效地保障数据安全至关重要。吉林省位于北纬45度,处于东北地区中部,北接黑龙江省,南接辽宁省,西邻内蒙古自治区,是一个不沿海地区,地质结构稳定,自然灾害少,夏季短暂冬季漫长有利于设备散热,正适合新型信息产业园的建设。同时,搭乘“一带一路”顺风车,可以打造云端资料及大数据交换和储存枢纽,加强与东北亚和中亚国家经贸联系。总体而言,吉林省大数据产业发展在地理、地缘方面优势显著。
3.宏观政策环境。宏观政策指明产业发展的方向,引领产业发展。吉林省于2017年2月通过了《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十三五”规划》,将“全省四张清单一张网项目建设”作为重点内容,依托互联网技术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将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以及政务管理和公共服务汇聚到吉林政务服务网上,形成一体化的网上政府,以利于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促进简政放权,增加行政透明度。
二、吉林省大数据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综上分析,吉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大数据产业发展工作,积极落实国家大数据发展战略,先后出台一系列相关政策文件,在规划制定、基础平台、政务应用等方面进行部署;同时,相对完善的金融服务为大数据产业的发展提供了资金支持;信息化平稳发展为大数据产业发展提供数据资源,一批大数据平台和大数据中心的建立,为吉林省大数据产业的发展提供了保障。[3]尽管如此,吉林省大数据产业发展仍存在如下问题亟待解决。
(一)尚未建立完整的大数据产业链
发展大数据作为国家战略,在不断推进战略实施的过程中,逐步形成了包含数据采集、数据存储、数据分析与挖掘、数据标准与规范、数据安全、数据运维及数据应用七大部分的大数据产业链。[4]数据是一种重要的战略资源,而目前吉林省大数据用户数据意识普遍偏低,数据资源建设没有得到充分重视,少数具有一定数据意识的机构也只是对数据进行简单的存储,很少针对后续应用需求进行加工整理,这导致吉林省大数据资源质量不高。同时,吉林省还没有建立统一的数据开放平台,数据开放程度较低,信息孤岛普遍存在。信息资源分管在具有不同数据标准的多个部门手中,信息流上游环节关闭,增大了数据流通障碍,跨部门、跨行业的数据共享仍不顺畅,不能有效地释放和共享。因此,吉林省数据的应用程度较低,数据价值难以有效挖掘利用。此外,缺乏数据共享的相关管理制度和法规规范,数据安全保障体系不完善。
(二)大数据产业核心人才相对匮乏
大数据产业是知识和技术密集型产业,产业的发展需要高知识、高能力、高层次的综合型人才来保障,当前人才紧缺仍然是吉林省大数据产业发展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吉林省严重缺乏综合掌握各相关学科及应用领域知识的综合型数据科学人才和同时了解掌握大数据行业业务需求和大数据技术与管理的综合型管理人才。由于人才队伍与发展需求不匹配,严重制约了大数据产业理论、技术、应用以及数据创新等方面研究。
(三)大数据产业投入不足
目前,支持吉林省大数据产业发展的资金匮乏。尽管大数据价值被广泛认可,但作为新兴行业,对其投资具有金额大、回报期长、不确定性明显等特征,这使得大数据产业融资困难,主要依赖于政府支持。而吉林省是欠发达省份,特别是近几年,新东北现象日趋显现,经济总量、财政收入增长缓慢。2018年,吉林省GDP增速仅为4.5%,严重影响了对大数据产业发展的投入能力。
(四)大数据产业与传统产业的融合不够深入
大数据产业是新兴产业,增速很快,但体量不够,实际上对整个经济的贡献比较微弱。发展得比较成熟的传统产业在经济贡献上占据很大的比重,但是增速非常慢,部分行业甚至处于下滑状态。传统经济怎样向数字经济转型,如何让传统经济焕发活力,是亟待解决的根本性的问题。而传统产业和大数据产业的融合发展、形成产业生态,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吉林省的大数据应用目前更多局限在政务领域,如社会管理、公共监管、科技文化、公共服务等方面的信息化应用已全面铺开,教育、医疗、交通、劳动就业等信息服务体系和数据采集手段初步形成,但针对传统产业——工业、农业、服务业领域的信息服务、数据应用才刚刚起步,也就是说,大数据产业与传统产业的融合还不够深入。
三、吉林省大数据产业发展对策及建议
大数据的核心是数据的发掘和应用。目前吉林省的大数据应用还处于初步的探索阶段,应抓住当下发展机遇,及时行动,实现大数据产业的大跨步发展。
(一) 完善大数据产业链
为推动吉林省大数据产业发展,应注意全产业链培育和重点环节加强相结合。政府应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大数据产业链发展提供重要基础。立足于吉林省大数据产业链发展现状,首先应重点加强对产业链中数据的收集与管理、数据的共享以及数据的应用等多个环节的管理。
1.成立大数据管理机构。为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大数据产业的发展,实现信息资源同时在多部门、多系统、多区域的充分共享,应从多方面多角度采取具体措施落实大数据发展战略。建议成立吉林省大数据管理机构,加强大数据的整合工作,对全省数据进行统一收集、管理;通过制定吉林省大数据标准,促进数据共享、加强数据应用;建立健全的电子监察系统、电子政务互联互通和数据开放效果的考核评估体系,从而确保共享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推动数据开放,实现数据资源共享。加快建设“吉林祥云”大数据平台进程,并对社会各界开放,实现数据资源共享。这不仅是对公众知情权的保障,更重要的在于使得信息资源、生活数据自由地流动起来,为大数据企业的资源获取提供便利性。同时,数据对公众开放,激发全社会的智慧和创意,释放政府信息的附加值,将政府打造成一个大数据的公共平台;积极探索研发各类提供数据服务的软件,尤其是手机应用软件,使得数据共享更为便捷,真正做到“掌上数据”,将政府还原为一种随身携带的公共服务。[5]
3.加快大数据的应用推广。在区域合作、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和建设等多方面同时推进大数据的应用。在区域合作上,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充分利用“吉林祥云”等大数据平台,破除各职能部门的政务信息壁垒;在公共服务上,积极建设数字政府,不断探索智能化电子政务和移动政务服务新模式,积极建设个性化服务模块,促进政府与社会、公众的直接双向互动和沟通;在社会管理和建设上,注意加强对新媒体数据的应用,使社会管理与服务更有预见性和科学性,同时不断扩大智慧城市建设的试点范围,总结相关经验,进一步推动特色智慧城镇建设。
(二)加强大数据人才队伍建设
吉林省大数据人才队伍的建设应主要从培养和引进人才两方面入手。凭借吉林省高校众多的优势,积极加强大数据学科建设,培养相关人才;同时,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吸引其他行业或地区相关人才到大数据产业中发挥价值。
1.注重高校教学和培养。 基于吉林省乃至全国大数据产业人才紧缺的现状,应高度重视高校的人才培养,在开设大数据相关专业的同时鼓励高校、社会教育机构与企业携手共建大数据实训基地。此外,鼓励在校学生参加大数据开放源代码社区,参加嵌入式操作系统和数据应用开发实习。
2.注重培养精通专业技术、政府治理及业务流程的复合型人才。紧跟大数据产业发展前沿,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培养精通专业技术、政府治理及业务流程的复合型人才。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业务技能培训和交流,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服务理念、业务能力以及创新水平。[6]
3.设定大数据人才职称评定标准。设定大数据人才职称评定标准,不仅能对大数据人才的选拔、任用、流动等提供考量依据,还可为大数据人才的职业发展绘就蓝图,有利于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投身于大数据产业的建设中。
4.为大数据企业的员工、高管人员及核心技术人才提供各种优惠政策。优惠措施主要以奖励为主,如对大数据企业员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按其缴纳的税额和年限给予相应的奖励。对于大数据企业高管及核心技术人才在指定市区购买的住房给予一次性购房补助。此外,还可在医疗、教育及户籍上对相关人员尽可能提供优惠和便利。
(三) 促进大数据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
在完善大数据产业链的基础上,要优化传统产业结构,不断推进现代工业、农业、服务业的大数据应用和信息化程度,利用物联网等信息与通讯技术加大数据整合程度,促进两者深度融合。[7]
1.开展工业大数据应用。积极探索大数据在工业产业链各个环节中应用的可行性,搭建工业大数据应用分析平台,通过分析用户偏好、需求、满意度等,调整相关战略,提升产品附加值。充分利用大数据提升工业产业信息化程度,打造智能工厂。
2.开展现代农业大数据应用。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卫星遥感等技术,实现农业资源、设施、环境、气象等信息的普遍采集,建立涵盖农业生产、管理、经营、公益服务、电子商务、农产品追溯的综合性信息服务平台,为农业农村农民生产生活提供综合、高效、便捷的信息服务,缩小城乡数字鸿沟,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
3.开展现代服务业大数据应用。利用大数据技术,建立现代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利用该平台分析服务业发展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升服务能力、提高服务业发展质量、拓宽服务范围。同时,积极探索新型商业模式,创新服务内容和形式。
4.推进大数据精准营销发展。充分利用电子商务平台沉淀的各类消费数据,开展数据挖掘和分析,掌握消费者的消费习惯,预测消费预期,开展精准营销服务。
(四)充分发挥政府经济调节职能
鼓励科研机构和企业对大数据产业链各环节的关键技术进行研究开发,对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制度等进行创新。政府作为这些企业和科研机构的坚实后盾,应充分发挥其经济调节职能,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支持。[8]
1.整合大数据的产业资源。为省外高端机构的落户提供减免税收等优惠政策,注重高科技行业以及具有研发实力的机构的沟通合作,建立良好的发展环境,吸引优秀的项目落户本地。
2.加强土地政策支持。适时申报国家级大数据技术产业园,争取国家政策扶持,加快完善大数据科技产业发展规划配套设施,以促进重大项目落户。同时出台相关政策,保障对于技术研发、公共服务平台以及重点产业化和应用示范工程用地的优先性。
3.加快完善财政支撑体系。加大专项扶持资金对大数据产业发展的投入力度,不断推动信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科技项目发展,鼓励通讯运营商对大数据产业应用投资。利用政策支持和资金引导,将民间资本引进大数据投资基金,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运作,切实解决大数据产业融资难问题,形成完善、有效的资金链,保障大数据产业发展的财政支持。
4.出台财政税收优惠政策。政府应加大大数据产业的财政投入,设立大数据发展专项基金,加大对核心技术部门的扶持力度,按规划逐批次资助取得大数据核心技术突破且可实现产业化的项目。同时,可适当按比例减免大数据企业营业所得税,并为大数据初创企业提供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