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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多样化探索、比较与思考
——以上海郊区、云南大理和福建龙岩的治理实践为例

2020-05-20

关键词:环境治理垃圾村民

运 迪

(同济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上海 200092)

一、 研究背景和问题提出

生态环境问题已成为人类社会面向未来可持续发展的重点议题,如何有效治理生态环境是各个国家政府和公众共同关注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既要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1)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50页。他还强调:“必须坚持以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2)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50页。然而,目前我国农村生态环境面临着严峻形势,农村内源性污染问题日益凸显,与乡村振兴战略中“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不符,这成为生态环境治理中亟须解决的现实问题。

针对农村生态环境治理问题,理论界的观点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对环境治理中的主流模式——政府主导的反思和重构。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以往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主要是采取环境管制的方式,向污染排放或制造者发号指令,间接或直接地对污染排放以及排放者进行限制。但这种治理方式存在无法解决跨部门、跨区域的环境问题,以及对公众参与的回应不足等现实问题。取而代之的是互动治理模式,即通过利益相关方的参与、沟通、互动来提高政策的质量与效益,区别于传统的、层级性的国家权威治理形式。(陈叶兰,2010;谭九生,2012)二是自主治理模式。持这一观点的学者认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中政府的角色应由环境治理的“主导者”转变为“推动者”,农户是农村环境管理主体之一。因此,自主治理对于解决当前农村环境问题是至关重要的。(李丽丽,2013;朱汉清,2016)然而,当前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中的公众参与度并不理想,存在很多问题。要有效治理农村生态环境,就必须有针对性地探寻提高公众参与度的路径。(张劲松,2015;李咏梅,2015)三是多元主体互动论。持这一观点的学者主要着眼于在生态现代化大视野与大背景下,政府、村民和农村社会市场等不同主体之间在自愿协作基础上形成的互动、互补、合作和制约的多重关系,目的是探索建立一种新的治理模式,实现不同主体多元共存的互动治理格局,达成协同共治的目标。(朱俊瑞 等,2016;李紫娟,2017)四是农村社区参与环境治理论。该观点主张农村环境的有效治理应该引入社区参与机制,认为相对于政府管制模式,社区参与机制有利于调动社区居民治理环境的积极性,增强环境政策的公正性,减少环境治理的投入;相对于市场调控模式,社区参与机制能明晰产权,有效克服生态治理的负外部性。(彭小霞,2016)除了上述四种比较集中的讨论外,还有学者分别从环境契约管理、社会资本引入等视角探讨创新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模式等。(吴惟予,2015;史恒通 等,2018)

总之,影响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的因素具有多重性:(1)作为行政力量主导治理的政府所制定的政策、制度供给与实际执行情况不符;(2)在村企业等市场化力量的逐利属性可能对农村生态环境造成破坏;(3)农村社区的居民出于家庭生计考虑或是自身环保意识淡薄等原因导致农村环境污染问题难以遏制。基于理论和实践的双重思考,我们认为在农村依靠单一主体进行生态环境治理难以达到理想的效果。因此,我们从多元主体参与农村生态环境治理这一视角切入,先后对上海、云南和福建三地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情况进行了考察,以期对不同地区农村生态治理实践作出梳理和比较。

二、 新时代不同地区对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探索实践

1. 社会力量主导:上海郊区S区对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探索实践

上海郊区S区,地处西南郊,城镇化发展速度较快,2016年该地区三次产业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为0.7∶52.0∶47.3,同年S区被列为第二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下辖11个镇、6个街道,是非常典型的近郊城乡结合社区。在我们集中调研的街镇,2016年农民年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万元以上。目前城郊农村最大的环境治理问题是生活垃圾的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处理。近年来,上海郊区垃圾围城现象日益严重,在城郊的这些村镇,当地村民们面临的首要环境问题就是生活垃圾储运和减量化问题。上海S区对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处置坚持“大分流、小分类”的基本路径,并着力构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体系。全面形成以“绿色账户”为特征、激励约束并重、城乡一体的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模式,逐步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模式在居住区全覆盖。通过市场化机制引入专业环保组织深度参与当地的生态环境整治过程,形成以社会力量为主导的环境治理模式。

第一,依托市场化运作方式带动企业和居民。上海S区在公共服务供给领域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将原来由政府承担的部分公共服务职能推向市场,同时积极开放社会治理空间给各类社会组织,将社会力量纳入社区治理中。市场化运作、社区衔接和社会组织的全过程参与构成这一模式的主要特征。同时,正确处理不同主体(政府、企业、居民)之间的关系,明确政府和企业责任,依托专业环保类的社会组织引导居民参与垃圾分类,对分类指导的全程进行管理和推进。在确定采用市场化模式之后,街道社区将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积分奖励与便民惠民服务相结合,将资源回收服务的触角延伸进小区、家庭,解决资源回收“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当地村民们通过垃圾分类的实际行动,在上海正在推行的“绿色账户”垃圾分类奖励机制中获得实惠,这能激发他们投身垃圾分类实际行动的热情并使他们在社区内自觉进行垃圾分类,共同营造社区内良好环境的氛围。

第二,引入社会组织深度参与生态治理全过程。不论是市场化的运作方式,还是层层传递的治理责任,S区在引导农村居民共同参与垃圾分类和减量化的治理中,始终开放社会治理的边界,主动引入专业化的环保组织,使其全程参与社区垃圾分类治理过程。S区引入的社会组织是一家环保类非营利组织,其核心业务是为社区提供垃圾分类解决方案,以及开展咨询、培训、组织建设、业务指导等服务,致力于助推城镇垃圾分类进程。在调研中,我们发现这个环保组织针对某一个村民社区的垃圾分类和环境创建的周期通常为一年左右,由他们根据该社区的实地情况制定相应的垃圾分类实施方案:首先给社区居民中的积极分子等开展讲座、培训,初步树立垃圾分类和社区治理的理念和精神;然后进入社区进行社区动员,通过在社区内的公共场所设立图片展对“绿色账户”定点垃圾分类的知识进行宣传,营造垃圾分类和环境治理的社区氛围;接着组建由热心村民组成的志愿者团队,现场协助和指导村民和保洁员垃圾分类投放,并直接对村民和保洁员进行宣讲和示范;最终在政府、社区和村民们之间形成良性互动的治理机制,直至社区能够自己有效地运行垃圾分类管理时,作为第三方的社会组织就会履行退出职能,以达到社区内村民们自我运作的良好状态。

第三,实现垃圾分类管理的社区衔接。在处理与村民们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垃圾分类问题上,社区无疑是最基本的单位,也是能够联系村民们最紧密的共同体。S区出台针对全区18个街镇(开发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考核办法,奖优惩劣是基本思路,最终的考核结果与年度奖励、补贴等挂钩,考核不合格等情节严重的街镇,文明创建等荣誉将被“一票否决”,并向所有成员单位进行通报。镇社区服务中心在考核村级环境整治时,其工作人员会下沉一级到村,将各村村支书召集起来开会,将检查的全过程都进行通报,特别是当社区出现垃圾分类减量问题时,该社区在会议评审中会被直接扣分,在层层落地的责任督促下,垃圾分类的管理较好地实现了与社区管理的衔接。上海S区在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实践中形成的以市场化方式运作、社区衔接为配合以及充分信赖社会组织、发动村民参与治理的方式,使当地生态环境建设取得较好成绩。

2. 政府主导+社会动员:云南大理州Y县对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探索实践

云南省大理州Y县位于滇西高原“三江并流”纵谷区腹地,地处横断山南端澜沧江纵谷区,集边远、山区、贫困、民族四位一体,是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区较为密集的地区之一,也是生物多样化、生态多样性、民族多样性、文化多样性较为富集的地区之一。全县辖7乡4镇、85个村委会和1个社区。Y县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工业化、城镇化水平较低,传统农业农村经济占主导地位,伴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城乡经济的飞速发展和人口的持续增长,以及发展方式粗放化、掠夺式与不可持续性,发展质量效益与效率低等问题使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遭受不同程度的破坏。尤其在广大农村及山区半山区,道路交通网络尚欠发达,最基本的固体废物收集清运、无害化处理体系和废污水排放收集管网与无害化处理/回收再利用系统普遍缺少,绝大多数污染物未经任何处理而直接排放,“垃圾围村”、沟渠阻塞、污水横流、杂草丛生、蚊虫飞舞、道路泥泞或尘土飞扬等现象较为突出。因此,Y县主要的生态环境治理问题是生态环境的整治和生态系统的修复。针对上述紧迫的环境问题,2014年大理州政府在全州启动“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环境卫生整治工程。这一工程由大理州委、州人民政府在全州范围内组织开展,旨在广泛动员全州各级各部门和广大群众投身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在“三清洁”工程实施中,该县逐渐形成了由政府主导、发挥政府整合作用,并充分发动农民群众广泛参与生态环境的治理方式。

第一,政府高位推进全域环境整治。Y县成立了由县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组专职副组长任组长,县文明办主任、县委督查室主任为副组长的“三清洁”专项督导组,高位推进“三清洁”工程。督导组随机开展督查,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2017年共开展15次督查工作,下发21份督查整改通知,有效保障各项工作落实。该县建立了分级负责、多渠道、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制定以奖代补项目建设考核奖励办法,由县财政统筹安排环境卫生整治专项资金,根据年终考核结果,对已完成购买集镇垃圾清运车的乡镇,按每辆垃圾车购买价的60%兑现,已完成集镇集中垃圾填埋场建设的乡镇,按每乡镇6万~10万元兑现,各乡镇“三清洁”工作按考核测评分值计算对应的工作奖励金额,对优秀村组按4000元/村(组)兑付奖励金额。推进乡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项目化、制度化,鼓励和支持各乡镇积极配置相关硬件设施,推进“三清洁”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涉农各部门积极整合项目资金参与环境卫生整治建设,县级各挂钩村积极支持挂钩村建设一批垃圾处理设施。在空间布局上,实施系统的全域整治:一是推行“两种模式”拉动。按照坝区、山区两种模式,普遍建设城乡垃圾中转站、填埋场、垃圾池、焚烧池、垃圾箱、垃圾车等保洁设施,部分村组配有保洁员、卫生监督员,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二是建立“上下贯通、协调配合”的机制联动体系。在坝区,建立“户清扫、组保洁、村收集、乡(镇)清运、县(市)处理”五级联动的农村垃圾处理工作机制;在山区,采取生活垃圾初分、减量、就地焚烧、还田、填埋等多种方式,因地制宜做好垃圾处理。

第二,成立常设机构,垂直落实治理责任。大理州成立“三清洁”工作办公室,该办公室设在大理州生态委办公室,主要负责宣传、协调和督促检查等工作。与之相对应,Y县也成立了“三清洁”环境卫生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宣传报道组、督导考评组。各乡镇村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组,抽调人员设立乡镇“三清洁”办公室。Y县出台“三清洁”工作考评办法,要求每个县级领导挂钩一个乡镇、每个县级部门挂钩1至2个村帮助开展工作。Y县召开全县“三清洁”环境卫生整治动员会、推进会,县与乡镇、乡镇与村层层签订责任书,村组与各农户签订“门前三包”管理责任书。县“三清洁”办建立常规化的督查考核机制,对交通示范带一月一检查、对示范村半年检查并进行年终考核验收、对重要节日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并每年督促检查6次。通过这些制度化的常设机构和制度措施,“三清洁”工作形成了在高位推动下,层层落实治理责任的运作模式。

第三,发动并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广大人民群众是良好环境的创造者和享有者,也是“三清洁”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的参与主体。“三清洁”工程紧紧依靠基层组织,认真做好宣传群众、引导群众、组织群众、发动群众的工作,广泛动员机关干部、企业职工、在校学生、广大居民以主人翁的态度,全面推进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积极引导广大村民,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从养成良好习惯做起,全面、深入、持久地开展“好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例如,建立集中公益劳动制度,Y县县级各单位、各乡镇和村组在节前和汛期前开展集中公益劳动,劳动内容为参与公共环境卫生清扫及外运,各乡镇和村委会根据实际确定每月公益劳动日,同时将“三清洁”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另外,还采取“六个一”工作法:“一份公约”“一堂课程”“一封书信”“一次公益劳动”“一份村规民约”“一批公益广告牌”,此举能充分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发挥人民群众主体作用,提高全县干部群众的卫生意识。同时将“三清洁”整治工作融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发挥广大党员干部带头示范作用,推动“三清洁”工作不断落实到干部和村民的生产和生活中。由于经济发展水平所限、市场发育不足等因素,在云南大理这样的中西部落后地区进行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更多的现实路径是依靠政府的动员能力,带动社会各方力量,发动农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共同建设美丽乡村。

3. 依托乡土资源优势+现代农业:福建龙岩市L县对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探索实践

福建龙岩市L县地处福建西部山区武夷山脉南段,位于闽、粤、赣三省的结合点,辖17个乡镇,共240个居(村)民委员会。当地村落传承客家“孝悌为本、耕读传家”的传统与“业继治平”“开拓进取”的精神,充分发掘、利用本地资源,发展农林业、加工业和织造等手工业。与福建很多地区的农村情况相似,处于闽西山区的L县亟待解决的环境问题是当地良好的生态环境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在现代化的工业文明面前遭受社会人文与自然环境的双重生态破坏。相比较前两个调研地的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我们在福建L县看到的生态环境治理更多的是一种对现代工业文明的反思,是对如何使中国传统的农耕文明发挥作用,在农业文明、工业文明和生态文明之间找到一种可以对话、可以衔接的治理方式的深度思考。这种反思、重建,甚至是回归,更多体现的是一种环境自觉,在这样的模式探索中,有机会让农村居民按照他们本身的想法和优势组织起来,共同创造一个生态环境良好和生态农业多样发展并行不悖的治理方式。L县正在探索如何使有着深厚农耕文化底蕴和生态文明资源的农村地区发挥本土社区的乡土力量,组织农民行动起来,参与生态环境维护和生态农业发展,这能够为我们提供借由传统的方式,实现现代化生态转型的研究范本。

第一,营造自然、社会和人文和谐共生的社区氛围。在生态文明的自然、社会、人文三要素中,自然是社会和人文的一面镜子。只有让人们处在良好的人文传统和社会氛围中,才会有青山绿水的永续发展。美丽乡村建设,就是要按照生态文明理念,尊重和运用事物发展的内在规律,重点关注生态环境资源的有效利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农业功能多样性发展、农村可持续发展、保护和传承农业文明等内容。L县通过创办全国第一所农村社区大学实现社区的重建与创新,借由多种多样的活动,重建乡村的公共文化空间,为村民们创造可交流、可学习和可信赖的理想社区,为当地生态环境治理营造社区氛围。L县的社区大学借助福建农林大学海峡乡村建设学院等外部力量,举办各种农村所需的知识培训和文化活动,把农民的闲暇时间组织起来,丰富农民的业余文化生活。在举行文艺公共活动的基础上,逐步实现经济上的合作。社区大学通过课程建设,架起由文艺合作到经济合作的桥梁。群众对社区文化活动的参与也促进了社会信任,从而重建了农村社会资本。让以农民合作为基础的经济组织去面对市场经济的冲击,同时培养农民的互助合作精神;让以农民合作为基础的文化组织去面对资本文化的侵蚀,同时丰富农村的文化生活,拓展其公共空间。社区大学还注重传统文艺形式的发扬、农耕文化的发掘、节日活动的恢复,这些社区营造方式虽不直接作用于生态治理,但是其中所体现的乡土文化的生态文明特质——多样性、在地性、认同性和涌现性是使更加可持续的经济方式和生活方式得以创新的文化资源,为当地农村进一步应对生态治理问题,奠定了坚实的乡土社区基础。

第二,注重乡土教育,培养新农人。L县在500多年历史发展中,积淀了深厚的农耕文化底蕴,有人把当地的文化概括为“十家一书院,五家一祖祠,三家一店铺,十家一匾额,一人十丈街,楹联诗文书墙柱,文墨之乡名不虚”。在美丽乡村建设方面,L县注重进行乡村在地文化的挖掘和弘扬,依托乡土文化中“敬畏自然,天人合一”的农业生态文明精神,培养具有新的价值观念和发展理念的新农人。L县社区大学结合农民的不同需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教育模式,为农村培养人才。在师资力量上,社区大学招募有一定能力的大学生志愿者作为主要力量,有针对性地邀请专家学者、大学教授为农民开设学习讲座。在经营方式引导上,L县帮助村民开展以生态农业、客家文化旅游为主题的经济活动,引导村民从过去的单一种植水稻为主,积极向发展油菜、葡萄、草莓、珍稀苗木等观光生态农业转变,30多户村民还结合旅游产业发展办起农家乐,农民人均年纯收入从前几年的3000多元发展到现在的7000多元。

第三,发展多样化农业经济,激发社区内部活力。L县社区大学依托乡土资源,承担激发社区内部活力的职责,加强对当地农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规划性研究,推进国家生态文明战略和相关政策的落地转化。L县进行农业生态文明建设的创新性实践,指导开展相关领域的示范创新,挖掘和整理地方性资源,培养生态文明建设人才,传承乡土文化,培育乡村文创品牌。L县因地制宜,依托农业生产过程、农民文化生活和农村风情风貌培育休闲旅游产业,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在农业发展和生态环境维护中,使其既能保留原有农业形态,又能发挥乡土资源优势,探索出了一条市场、政府、高校、研究机构之间的合作路径,最大限度发挥生态科研效益,促进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同步增长。更重要的是,在发展多样化的农业经济中,L县很好地兼顾了传统农耕文明的价值理念,激发乡土社区内部的发展活力,让越来越多的新农人成为农村发展和生态保护的主力军,在社区内构筑生态可持续的经济形态、教育形态和农业形态。

三、 新时代不同地区推进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比较分析

1. 新时代推进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共性”分析

在对上述三地不同主体参与生态环境治理的实际状况进行梳理和总结后,我们发现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三种治理实践呈现出较大的差异性。在这些差异性背后,仍然存在一些共性问题,可以帮助我们探讨不同治理实践之间可比较和可借鉴的内在逻辑关系。

(1) 综合治理是推进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必然要求。在面对农村生态环境治理问题时,单独依靠政府、市场、社区或是农村居民其中任何一方都无法很好地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生态环境问题本身就是一个综合性议题,与经济发展水平、产业布局结构、社会发展程度、民主参与进程等诸多因素相关,要求我们必须创新行政管理思路,整合社会各方利益,协调各种权益诉求,尊重各方参与主体的意愿,发挥多元主体的参与治理优势,形成综合治理的理念。在上海S区和福建L县的案例中,我们看到不论是吸纳环保类社会组织进入社区动员村民进行垃圾分类治理,还是支持外部大学师生志愿者进入社区发动村民建立自组织进行生态社区的建设,都是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生态环境治理的综合治理方式。总之,农村生态环境的治理是一项复杂的、需要持久推进的工程,尤其在当前不少农村遭遇农民利益诉求多样化、人口流失、社会治理主体弱化等诸多现实困境,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更需要发挥各方的“合力”,构建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农村居民之间的互动机制,形成共同参与的治理结构,促进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良性发展。

(2) 集中力量优先处理最主要的环境矛盾。对比上述三个案例,我们发现在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议题上,体现出地域性差异。在深入剖析具体案例时,我们首要解决的问题是该地区主要的生态问题是什么,矛盾集中在哪个环节?对于不同地区的生态环境治理,议题主要分为以下三个层面:一是环境维护类,包括垃圾分类、污水处理、大气污染的防治等;二是宜居环境建设,包括环境规划和环境整治等;三是可持续发展项目,包括生态农业建设和观光农业建设等。由于各地农村情况不同,生态环境治理的侧重点不同、优先级有区别,因此不同地区的生态环境治理方式也不尽相同。基于不同的地区特征和治理目标,集中力量优先解决最主要的环境矛盾,是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取得实效的根本前提。

(3) 农民参与是生态环境有效治理的基础。农村居民既是环境的保护者和建设者,又是环境的承载者、环境污染的受害者,他们是维护农村生态环境的基本力量。在对上述三地生态环境治理实践的分析中,我们很清楚地看到不论是社会力量主导,还是政府主导+社会动员的方式,抑或是依托乡土资源优势+现代农业的方式,都离不开对社区内农村居民的发动和组织。可以说,这三地农村取得不同程度的治理成效,都体现在农村居民积极参与生态环境治理的行为上。我们在调研中也看到当地村民往往更倾向于参与和他们生活息息相关的领域,这些领域是他们最熟悉、最感兴趣,也是他们最乐意参与的。只有个体有机会直接参与和自己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事务,诸如生态环境保护等,他们才能真正主导自己的日常生活过程,获得作为社区建设主体的自主性和能动性,促成所在社区有效治理的运行。

2. 新时代推进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差异”分析

通过对以上三个地区探索实践的比较,我们认为在以下几个方面,不同治理方式存在显著的差异性。(如表1)

(1) 政府的角色定位和治理方式。在不同的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市场培育程度等方面的差异性,决定着地方政府的角色定位和出场方式有所不同。我们在对三地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比较中发现,如果政府开放社区管理边界,将各类社会组织(如外部进入的专业环保类社会组织或是在外部力量支持下建立的社区内组织)纳入生态环境治理的过程,则能依靠这些组织更多地发动当地的村民们,以各种方式参与生态环境治理。不论是上海S区的环保组织,还是福建L县的社区大学,在组织和发动当地村民的过程中,都是通过宣传生态环保知识、组织生态体验活动,或是通过组建文艺团队、组织节庆演出等方式,逐步进入当地农村社区,只有在与当地居民产生各种关联后,取得他们的信任,才有可能在组织化的基础上动员他们进一步参与生态环境治理。在这种情况下,政府的角色主要定位是治理政策和治理环境的提供者,需要履行的是支持和协调的职责。反之,如果是在经济社会相对落后的地区,由于市场化水平所限,各类社会组织力量不发达,政府就需要承担更多的公共事务责任,在环境建设中会面临自己既是资源、政策的提供者,又是生态环境建设的组织者,还是各项整治工作的监督者等多重角色的矛盾和冲突。坦率来讲,如果是在一定时间内对某个特定区域的生态环境进行集中整治,政府这种多重角色合并的职能定位,能够发挥其动员能力强、执行效率高的优势。但是政府这种强势出场的方式,在常规的生态环境治理中,往往会遭遇困境,自上而下的动员方式会让很多与生态环境密切相关的村干部和群众产生“等、靠、要”的不良思想,逐渐丧失其治理的主体性定位,错误地认为自己所在的地区环境治理问题和自己无关,这不利于促进生态环境治理的可持续发展。

(2) 社区治理结构的应对方式。我们在考察三地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中,发现由于不同社区内部治理结构存在差异,在市场化和资本化浪潮席卷下,不同地区会倾向于选择依托不同的组织资源应对这些生态问题。上海郊区S区主要是依托外部环保类社会组织的全程介入,协助社区明确绿色发展的公共价值,建立相应的志愿者组织,带动社区的村民们共同参与垃圾分类。云南大理Y县主要是在政府的组织和动员下,村民们以自己生活和工作的区域为社区治理边界,进行环境的综合整治。福建L县最为典型,通过挖掘社区内部乡土文明资源,培养社区内承载农耕文化和复兴农业文明的新农人,以一种相对传统的方式来超越现代文明的局限。不同社区在应对现代主义发展方式带来的生态危机中,会以不同的内部结构予以不同的回应。

(3) 农村居民参与环境治理的意愿和行为。在对三地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不同实践方式进行对比分析时,我们看到除了受到性别、年龄、文化程度、收入水平等个体性因素影响外,以下几个社会因素会成为影响农民参与环境治理不同行为取向的原因。一是农村居民与所在社区的关联程度。因为三地农村社区内部结构的紧密程度不同,导致不同地区农村居民参与生态环境治理的积极性呈现不同分布。在一些社区基础较好、社区内部交往较为密切的环境中,如福建L县基于传统文化的积淀和宗族纽带的联结,村民们对自己所在的社区生态环境比较重视,更愿意参与环境治理。反之,在一些居住较为分散、公共文化空间缺失的社区,如云南大理Y县,当地农村居民对于公共生态环境整治的参与积极性就会下降,显现出应付上级检查简单交差的行为倾向。二是是否在宣传和动员中获得足够多的环境知识。农村居民对所在社区的环境政策和治理措施的知晓程度,会直接影响他们的态度和行为。在上海S区和福建L县两地的案例中,我们发现环保组织或是社区大学针对当地村民进行生态环境教育非常关键,通过对相关环境知识的学习和掌握,能够显著提升两地村民们参与环境治理的积极性。反观云南大理Y县的政府主导下的环境治理工作,多是有组织地开展清洁整治工作,由于前期缺乏对群众进行环境知识的普及,导致在具体工作开展中,部分村民认为这样的治理措施只是应对上级部门的检查,对整治工作本身的环境治理效果视而不见,影响他们持续投入环境治理的积极性。三是是否存在来自社区外部的激励措施。在农村居民的环境意识普遍不高的现实情况下,有无外部激励也是影响他们环境行为的重要因素。不论是在上海S区实践中通过“绿色账户”反馈村民的奖励方式,还是在福建L县实践中村民发展生态农业带来直接经济效益,都是激励他们进一步实施正向环境行为的刺激性因素。

表1 不同农村地区的生态环境治理比较

四、 新时代推进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几点建议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由于三个地区农村面临的生态环境治理问题、已有的治理参与主体基础和农村内部结构方式等存在明显差异,这决定了各地采取的治理方式也是各具特色的。通过对比分析,我们对新时代推进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1. 推动政府更好地履行主导责任

目前农村生态环境治理面临着很多问题,以垃圾分类为例,如:少数群众环保意识淡薄,出现垃圾乱扔、东西乱堆等现象;垃圾终端处理系统不完善,处理能力较差问题;等等。这些问题的解决首先要求政府要承担起应有职责,正确协调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从当前来看,尤其要注意做到:一是建立长效的资金投入机制。当前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相对落后,政府要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就必须保证相应的资金投入。为此,需要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村民支持为辅”的农村生态环境治理资金投入机制,保证村庄道路、垃圾和污水治理等公用基础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制度、资金和人员的配备保证。在资金较为充裕的地区,也可以探索建立奖励机制,推行在可回收垃圾分类上交换奖励补贴的政策,让村民能从中受益,形成垃圾分类习惯,减少垃圾处理总量。当然,目前有些地方政府财政本身就比较困难,为此还可以考虑建立健全相应的补偿机制。如:在植树造林活动中,给予其林木收益权,并适当给予由于植树造林所带来的生态环境改善的社会受益补偿,这样的机制更有益于资源的保护和环境的改善。二是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离不开基础设施完善,如在村民聚集地、公路沿线、河湖沿岸建设垃圾收集点,让每家每户的生活垃圾就近有出处。三是明确职责,加强管理。当前应该对农村环境治理工作的相关职责进行明确,构建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在农村环境治理中,应该广泛听取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尊重村民的需求,避免出现形象工程或者生搬硬套的现象,坚持以村民满意度为基本原则。同时还需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垃圾分类办法,引导城乡居民按要求做好垃圾分类,最大限度做好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四是成立相应的监督管理小组,定期或者不定期对村镇的环境卫生状况进行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使环境治理工作能够真正落到实处。

2. 积极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农村环境治理,推进治理手段的多样化

通过多种途径引导社会组织多方参与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使生态环境的发展进入良性循环,形成一种“多元共治”的生态环境治理新范式。一是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各级政府部门在制定环保政策时要把如何发挥各类环保社会组织作用作为重要内容,形成购买环保类社会组织服务的机制,引导环保类社会组织围绕区域环境治理重点工作开展项目,形成环境治理合力。二是制定社会组织参与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激励政策。除政府采购外,还可通过部分直接拨款、间接补贴、税收优惠、小额奖励、授予合作伙伴资质等方式,对发挥积极作用的社会组织或社会企业给予激励。三是完善政府与环保类社会组织和基层社会自治组织的对话合作机制。各级政府应扩大与环保类社会组织的对话窗口,明确对接社会组织的部门,加强沟通交流,更好地引导各方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生态环境治理。

3. 提升农村居民环保意识和参与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充分发挥农民在生态治理中的作用

生态环境治理政策本质上是国家对农村社会提供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为此,应提升农村居民参与村庄公共事务的能力与水平,实现国家治理与村民自治、国家公共服务与村民自我服务的衔接,从而实现农村社会的有序治理。一是全面提升村民环保意识。通过建立宣传栏、评选文明卫生家庭等方式,潜移默化地帮助村民提高自身素质,树立正确的环保意识,让村民能切实感受到良好生态环境带来的多种效应,逐步改变不良习惯。学校应注重加强对学生的教育,让孩子来影响家长,共同为改善环境作贡献。二是提升农民相关技术能力。加强对农民科技文化、生态环境保护基本知识的培训,农业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技术的培训,引导农民积极探索农村废弃物资源循环利用的新型农村清洁模式和合理化、科学化、生态化的农业生产方式,同时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相关专业的产学研合作,鼓励农业科技人才与农村生产经营组织深度合作。三是鼓励农民积极参加各种专业合作社等组织,增加互动沟通交流的机会。只有在不间断的环境治理参与中,村民们的主人翁角色才能逐渐培养起来,真正成为乡村治理,特别是生态环境治理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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