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药师干预对医院绩效指标影响的评价研究
2020-05-18杨宏昕刘宏伟
杨宏昕,刘宏伟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30)
0 引言
目前我国临床药学正处于初期发展阶段,由于临床药师参与到临床实践工作中,但相关法律及法规未健全,而且临床药师相关权责未明确等各种因素影响下,不利于临床药师开展工作,更增加临床药学服务质量的难度[1-2]。本次研究工作旨在探讨临床药师干预对医院绩效指标影响的评价研究,特选取自已实施临床药师干预措施的100 份用药记录(干预后)及未实施临床药师干预措施的100 份用药记录(干预前)进行比较,并作评价分析。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选择自2017 年1 月至2017 年12 月已实施临床药师干预措施的用药记录100 份作为研究对象(干预后),另选择自2013 年1 月至2013 年12 月未实施临床药师干预措施的用药记录100 份作为研究对象(干预前)。干预前用药记录包括:19 份骨科用药记录(占19.00%)、31 份内科用药记录(占31.00%)、17 份妇科用药记录(占17.00%)、13 份儿科用药记录(占13.00%)、20 份肿瘤科用药记录(占20.00%)。干预后用药记录包括:17 份骨科用药记录(占17.00%)、33 份内科用药记录(占33.00%)、18 份妇科用药记录(占18.00%)、14 份儿科用药记录(占14.00%)、18 份肿瘤科用药记录(占18.00%)。比较两组一般资料均无差异性,P>0.05。提示,具有可比性。
1.2 方法。临床药师干预措施具体操作如下:①专门组建药学干预药师。药学干预药师于医院各个科室进驻,并参与该科室会诊工作、查房工作、用药方案制定等;同时查验临床医师处方,以监督临床用药。每周由临床药师负责查看药占比报表具体情况,一旦发现异常增高等情况,则需及时与临床医师沟通,以利于临床医师在开具处方过程中可以做好自我约束,并结合患者的疾病情况、身体状况,做好下周的微调整,以有助于遏制药品滥用现象[3]。②专项干预抗菌药物。药学干预药师参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并监督临床医师抗菌药物使用情况,确认适应证、给药方式、给药剂量、适用人群等,并严格控制抗菌药物的使用,若该疾病应用第1 代药物、2 代药物便可治愈,则应尽量避免应用第3 代药物[4]。③制定医嘱点评标准。结合《处方管理办法》相关内容与《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相关内容,以建立专门病区用药医嘱点评制度、病区用药医嘱工作方法、病区用药医嘱标准流程等;由医嘱点评专门专家组负责提供技术指导,由临床药师负责具体实施,由医务部质控办负责专门审核、绩效汇总以及公示,统一监督管理由主管领导与药事会负责[5]。④药师处方干预。药学干预药师应明确相关各类型药物使用标准、处方评价标准等,并定期审核整理好处方,待审核完成后,向质控科上报审核结果;评估临床医师处方开具质量,并结合其质量实况,给予相应奖罚[6]。⑤注意事项。由于临床医师与临床药师的专业特点不同,因此其临床实践经验均存有一定差异性。但临床医师与临床药师的沟通交流与临床用药干预效果具有一定关联。因此,药学干预药师给予临床医师采取干预或者提出建议时,应加强重视方式方法,尽量先沟通交流,共同讨论,再进行干预[7-8]。
1.3 观察指标。比较分析临床药师干预前与干预后的绩效考核评分。
1.4 统计学分析。采用统计学软件SPSS 23.0 处理分析数据,以()表示计数资料,使用t 检验,若P<0.05,即代表差异明显,有统计学意义;若P>0.05,即代表差异不明显,无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临床药师干预前及干预后的绩效考核评分比较。临床药师干预前与干预后的绩效考核评分,组间比较可知,干预后的绩效考核评分更高,t=18.5069,P=0.0000,详细见表1。
表1 临床药师干预前及干预后的绩效考核评分比较
表1 临床药师干预前及干预后的绩效考核评分比较
分组(n) 绩效考核评分干预前 70.20±3.50干预后 88.95±4.65 t 18.5069 P 0.0000
3 讨论
目前临床治疗疾病过程中,以采用药物治疗作为最普遍治疗方法,随着各种新型药物开发以及推广影响,临床用药种类及给药方式逐渐复杂繁多,导致临床用药难度以及临床用药工作量明显增加,更导致临床不合理用药发生率随之上升,影响疾病治疗效果,更威胁患者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9]。近几年来,临床医疗卫生部门进行各种研究与尝试,以减少相关临床医疗事故发生概率,促使临床用药合理性提升。目前临床普遍施行临床处方合理性分析干预、药物分类管理干预、药师药学干预等,而且取得较理想干预效果[4]。临床药师干预措施主要包括专门组建药学干预药师、专项干预抗菌药物、药师处方干预以及相关注意事项等[10]。本次研究工作中,将实施临床药师干预后的100 份用药记录与实施临床药师干预前的100 份用药记录进行比较分析,从本次研究结果可知,与实施临床药师干预前的绩效考核评分[(70.20±3.50)分]比较可知,实施临床药师干预后的绩效考核评分[(88.95±4.65)分]明显提高。
综上所述,依据目前临床药学工作实况,开展临床药师干预措施,可以有效提高临床药师绩效考核评分,利于提高临床药师工作质量,具有重要应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