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惩治助力“疫魔”的恶行
2020-05-14姬建民
姬建民
2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明确指出“要加大对危害疫情防控行为执法司法力度”。可谓针对时弊,十分重要,特别及时。
确如是,一场全国总动员的战疫打响以来,一个“潜伏期”过去,疫情依然保持加快蔓延的严重态势。这场直接关系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直接关系经济社会大局稳定,也事关我国对外开放的疫情防控,无疑对各级党委、政府、各行各业、全国人民是前所未有的严重考验。面对考验,许多领导干部挺身一线、身先士卒、靠前指挥、勇于担当,有的甚至献出了自己的生命;拼搏奋战在一线的医护人员牺牲小家、奋不顾身、夜以继日地治疗疫情患者;人民解放军指战员挺近前线,紧急支援阻击疫魔的斗争;火神山与雷神山医院的建设者们无私奉献、人员机械昼夜不停,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已有5名奋战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公安民警牺牲……他们是好样的,为国为民的高尚情操与牺牲精神值得大家效行。
然而,却有那么一些人藐视法规,缺失德性,肆意妄为,有意无意地传播病毒。譬如,福建晋江一位新冠肺炎确诊患者张某某,谎称从菲律宾回来,隐瞒自己从武汉等疫情严重地区返回的行程,四处参加聚会,致使3000多人受到影响;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医生贾某某,在被明确告知与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需隔离观察的情况下,故意隐瞒,既未向所在社区和单位报告,也未严格采取隔离观察要求,竟先后3次自行前往医院就诊,并到所在医院接诊患者,导致家人、邻居、同事等100多人密切接触;陕西商洛市丹凤县王某和张某夫妇隐瞒前往湖北经历,编造虚假行程和社会活动,非但没有在家隔离,且在该县商镇一带参加社会活动,导致其家属和12名医护人员成为密切接触者,对公众健康造成严重威胁。有的则制造谣言,扰乱民心,唯恐天下不乱。有的不接受隔离措施,偷跑出去前往公共场所。也有的出行不戴口罩,四处乱窜,还不听从执勤人员的劝阻,甚至辱骂推搡吐口水,一副无赖泼皮模样,等等。殊不知,这些行径已经涉嫌违法,理应受到法律的惩处。
公正的法律限制不了好人的自由,因为好人不会去做法律不允许的事情。说起来,对输出病例的围堵,有的地方比较成功,有的就不太成功。不成功的原因就是没有及时控制好第一代病例,出现了第二代甚至第三代病例。正是这些人的种种恶行,不仅妨害了决战疫情的防控与阻击,而且给公众群防群治精准施治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客观起到了助推新冠肺炎疫情的作用。战疫时刻,人民群众对此极度愤恨,理所当然地强烈要求依法严办。
法律是显露的道德,道德是隐藏的法律。法律总是把全民的安全置于个人的安全之上。正因如此,我们必须遵照习近平总书记坚持依法防控、加大执法司法力度的指示精神,在法治规范下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既让大家知道哪些可以做,哪些不能做,哪些提倡做,各行其是,人尽其责,构建起“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疫情防控法律体系”;又对那些隐瞒疫情、抗拒防控、暴力伤医、制假售假、造谣传谣、哄抬物价等违法犯罪行为,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近乎战时的特殊情况下,及时依法予以严惩,以儆效尤。同时还“要依法做好疫情报告和发布工作,按照法定内容、程序、方式、时限及时准确报告疫情信息”,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对防控疫情的关切。
法律是决战疫情的保护神。尤其在目前防疫形势仍然严峻的情况下,科学严肃的运用好法律这一社会公器,扶正祛邪,抑恶扬善,我们就一定会万众一心搞防控,同舟共济战疫魔,彻底打赢疫情防控阻擊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