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实践与思考
2020-05-13刘慧
刘慧
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基层党组织作为党在农村的组织根基,必须在乡村治理中发挥政治引领作用。
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加强农村基层治理”和全省组织部长会议提出的“要强化基层党建引领城乡基层治理”都为我们以基层党建创新引领乡村治理创新提供了遵循、指明了方向。
然而,由于经济水平、社会条件的深刻改变,乡村治理还面临着许多挑战和困难。一是农村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不强,领导核心弱化,甚至出现软弱涣散问题。二是“三类人员”作用发挥不明显。一些村党组织书记受能力素质等因素制约,工作中没有把抓党建和抓乡村治理深度融合;一些村干部对乡村治理认识不到位,具体工作中作风不够扎实;一些农村党员对乡村治理参与的热情不够,示范引领作用不突出。三是农民作为乡村治理的主体,受精英人才外流以及服从政府指令性管理方式的传统思维影响,在乡村治理中普遍“缺席”。四是一些乡镇政府在创新乡村治理工作中,只谈概念,放权、赋责、指导、监管都不到位。
积极探索构建乡村治理新格局,啃下乡村治理“硬骨头”,就要强化党建引领,注重发挥四个方面作用。一是注重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党建的引领作用,是乡村有效治理的关键。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不断强化思想教育。要突出政治引领,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对各类农村组织的政治领导,把党组织意图变成各类组织的共同意愿。要创新活动方式,通过城乡共建、村企联建、先进村和后进村支部联建等形式,把党建工作链条延伸到各个领域。二是注重发挥村干部的带头作用。“提衣提领子,牵牛牵鼻子”,村班子成员是乡村治理的“关键少数”。要严格标准、优中选优,积极发掘本地及周边优秀乡土人才、致富带头人等,充实壮大村级“带头人”队伍。要发挥问效职能作用,坚决调整撤换不胜任不称职的村干部,通过优秀村干部“跨村兼任”,实现优“任”劣汰。要探索建立“选聘”制度,由乡镇政府充当“猎头”,定向公开选聘流出在外的致富能手、企业骨干、大学毕业生等回村任职,参与乡村治理。三是注重发挥农村党员的带动作用。农村党员活跃在基层,最了解基层,是推动乡村治理水平提升不可或缺的主体性因素,因此必须让农村党员在乡村治理过程中刷足“存在感”。要全面开展“党员联系农户”“党员户挂牌”、承诺践诺、志愿服务等活动,推动农村党员在乡村治理中带头示范,带动群众广泛参与。要引导农村党员成为党的方针政策在农村的传播者、执行者、维护者,帮助农民正确理解、掌握和执行党的政策。要发动农村党员积极传授致富经验,帮助弱势群众,带动全面发展。四是注重发挥乡镇政府的指引作用。乡镇政府要从制度、监督、指导等方面发挥作用。要赋权明责,健全农村基层党组织主导的决策议事机制,落实“三段十步”工作法、“四议两公开”等决策机制。要将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纳入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同时,强化村干部培训,优化村级绩效考核指标和工资构成模式,提升村干部参与乡村治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作者单位:中共永吉县委组织部)
责任编辑/姜永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