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的“止”与“转”
2020-05-13李芳
道德是法治的基础,法治是对基本道德的保护,二者之间既有深层联系,又是相互支持的。基于儿童成长与社会化发展需要,义务教育阶段的法治教育必须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否则就容易变成单一的知识教育。
相较于其他版本的教材,《道德与法治》教材有两个突出的变化,一是法治教育成为教材的重点内容之一,二是教材更加强调贴近学生的实际生活,引导学生在真实的情境中学习。然而在实际的教学中,很多一线教师由于对课程和教材的理念把握不准,存在“穿新鞋走老路”现象。针对当前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笔者认为,教师应在以下几方面做好“止”与“转”,回应课程转型,落实部编版《道德与法治》教材理念,真正上好道德与法治课。
一、防止机械生硬的法律知识教育,转向小公民的法治素养教育
课程更名以后,一线教师在道德与法治教学中落实法治教育的意识明显增强,但因缺乏对统编教材的深入理解,很多教师还是对着教材照本宣科,学生的学习只停留在对着教材范例看图说话、背诵记忆。然而,学生并不能将死记硬背的法律概念和条文迁移到具体生活场景中,无法形成法律意识和依法解决问题的态度、能力。中小学法治教育不是专业的法律知识教育,而应着眼于公民素养教育,旨在提升公民法律素养,因此法律观念与法律态度的培养应放在首位。
法治意识的核心就是规则意识,规则意识是法治精神的基础。根据儿童年龄特征,在低龄段学生还不能理解法律概念之前,可以先围绕家庭、学校、社区等不同的生活场域,对其进行纪律、规则等方面的“前法律教育”。通过向学生展示家庭、学校等不同场景中的规则,让学生意识到规则在日常的生活中无处不在,在学生对规则有初步感知的基础上,引导其从身边的规则现象出发,探寻规则的作用与意义,明白没有规则或不遵守规则,我们共同的生活秩序将难以形成,公平正义将受到损害。以“大家排好队”一课为例,二年级学生大多知道公共场合需要排队,但对为什么要排队未必理解。教师可通过排队体验活动,帮助学生理解排队的重要性,知道排队的方法以及如何解决排队中出现的问题,从中获得规则与礼让兼顾的生活智慧。由此,学生可将遵守规则从外在的约束转化为内在的自觉。規则意识教育的落实,能够为今后法治精神的培养奠定基础。
随着学生年龄的增长,参与社会公共活动的时空得到扩充,儿童权利意识逐步觉醒,这时便可逐渐安排法律知识教育,引导学生从生活中的法律入手,以宪法精神为主线,让学生感知到法律就在我们的身边,实实在在地感受到法律对未成年人生活的保护。教师可在教学中围绕公民与法、国家与法、社会与法这三个维度,带领学生感受法律、认知规范,将现实生活与国家的法律体系对接,逐渐引入诸如我们生活在怎样的国家里、我们的国家如何运行、公民如何在宪法所打造的法律秩序中生活等问题,使学生牢固树立“宪法至上”的法治理念,认同法治让生活更美好,形成法律神圣不可侵犯的态度。比如,在“法律保护我们健康成长”一课中,不能再让学生的学习停留在记忆什么是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的层面,而应将家庭、学校、社会等不同场域可能存在的各种危险呈现出来,指导学生采取行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让学生在具体的生活事件与情境中培养自我保护的能力,同时种下守规则、讲程序、负责任的法治基因种子,提升小公民依法守法、依法维权的法治素养。
二、防止脱离学生现实生活,转向儿童生活经验的激活、表达与重构
走进小学道德与法治课堂,不免会发现仍有教师受原来德育教材教法的影响,讲述的法治故事,尤其是提供的案例,大多是违法犯罪的极端事件、血淋淋的惨痛人生教训。这种威慑教育将法治教育片面地理解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因此“提出法条—呈现案例—对照法条讨论案例”的传统三段式教学模式仍然主宰着课堂。面对这些脱离学生现实生活的人与事,学生在课堂上经常无话可说,即便说也只能说些假大空的话,说出理所当然的正确答案。
研读统编教材可以发现,教材会通过精挑细选的生活事件呈现一个经验,教材中的主人公与教室里的儿童年龄相仿,事件中娓娓道来的故事是儿童学习的“经验酵素”,来源于儿童日常的生活,让儿童有似曾相识的熟悉感与亲近感,使儿童仿佛身临其境,引发“我也有这样的经历”“我也有这样的想法”“我也有这样的困惑”的共鸣,教材中的儿童作为同龄人走进教室中儿童的生活,走进“我们”的生活事件中的具体情境,当教室里的儿童躬身入局,去再现、回味在成长中体会到的美好与遭遇到的困惑,儿童的经验便被激活、被唤醒,基于儿童生活经验的话匣子一下就被打开了。
教师应鼓励儿童结合具体生活场景表达自己的经验。当学生要表达某个经验时,就要从头脑中杂乱零散的经验流中将这个经验凸显出来,通过梳理与加工,把它描述成一个有头有尾的、自己能讲清、同伴能听懂的经验,必要时还可以辅之以动作,以便同学与老师理解。学生在表达经验时,老师和同伴则要认真倾听,听完后进行评价与补充,有时甚至是展开辩论,表达对他人经验的理解。学生在与文本、与同伴、与教师的多元对话中表达自己的经验,最大限度将自身经验与他人经验相连接,不仅从自身经验中学习,还从他人经验中借鉴,更重要的是得到同龄人的理解与回应、共鸣与确认,从而生成共生共享的同龄人经验,促进儿童自身经验的生长,使儿童获得生活的智慧。
比如在预防校园欺凌的法治教育中,教师可以让儿童演绎班级中同伴的矛盾冲突场景,让儿童躬身入局体验角色,思考如下问题:面对同学之间的冲突,我们平时会采用哪些方式解决呢?是告诉老师、家长,请求帮助,还是自己去找人“以暴制暴”,或者通过平等对话处理矛盾,甚至面对暴力忍受着吃亏算了……通过思考,引导学生在争锋与辩论中分清角色,拒绝校园暴力,远离暴力危害,找到维护同学友谊的方法。学生可在经验的分享与重构中探究与生成价值意义:明确施暴行为是违法犯罪行为,将受到法律严惩,坚决不做施暴者;遇事找法,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避免成为受害者;见义巧为,学会做个保护者。这些意义与方法被学生在体验性探究活动中总结提炼出来,从而实现道德认知、个人情感的升华。
三、防止德与法的割裂,转向道德与法治在生活实践中的融合
相较于其他版本的教材,部编版《道德与法治》在内容上有重大变化,小学法治教育包括以规则规范教育为主的前法律教育、融合式法律教育以及直接的法律教育,在小学六年级与初中八年级分别设立了法治教育专册。随着法治教育内容的增加,有不少人自然地从课程名称出发,理解为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平分秋色”,而有些人则担心德育课程会法律化,指导学生品行的就是一堆条条框框,评判的准则就是是否违规与违法,或者在教學中将二者割裂,忽视道德与法治之间的关系,认为道德与法治之间有一条界线,锦上添花追求卓越是道德教育,确保底线不违规不违法是法律的要求,而鉴于小学生年纪还小,也难于理解法律,只要听话不违法就行。其实,道德是法治的基础,法治是对基本道德的保护,二者之间既有深层联系,又是相互支持的。基于儿童成长与社会化发展需要,义务教育阶段的法治教育必须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否则就容易变成单一的知识教育。
一方面,道德与法治在儿童生活中是并存的,它帮助我们更好地生活。比如一年级上册“上学路上”一课,既涉及交通规则教育,也涉及人文情感教育。教学中既要讲上学路上的交通标识与法规要求,让学生理解交通安全法规有哪些规定,知道怎样安全地过马路,帮助学生防止交通意外的发生,又要引导学生体会这一路上家人的呵护、十字路口交警指挥交通的敬业、同学结伴而行的快乐等生活细节,感受上学路上的温情。另一方面,法治教育要做到以理服人,重视法治教育背后道德精神的渗透。比如讲授“我们受特殊保护”时,要让学生认识到法律对儿童的保护有哪些,同时引导他们学会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树立起“法律红线不可碰”的守法意识。同时,让学生理解法律既是对个人的保护,也是对个人的必要约束。在讲授“买东西的学问”时,教师可以在带领学生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如何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同时,在教学中也涉及购物中的文明礼仪问题,让学生知道在消费生活中应该选择哪些文明的购物方式,知道我们的消费生活受到法律的保护与限制,体会到法律所规定的底线。只有把法律的文明价值、法治理性说清楚,才能使学生心悦诚服,理解与认同法治背后的精神,也更好地体会到道德是我们每个人内心的法律,而法律是成文的道德,从而实现他律向自律的转化。
【李芳,湖南省湘潭市熙春路逸夫小学校长,高级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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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湖南省2019年度“十三五”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小学体验式法治教育活动的设计及其实施策略研究”(XJK19CDY020)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