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劳动力价格扭曲及其经济影响
——基于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数据的研究
2020-05-13朱宏飞樊潇彦
陈 沁,朱宏飞,樊潇彦
(复旦大学 经济学院,上海 200433)
一、问题的提出
在中国经济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换的关键时期,继续深化供给侧改革、优化要素市场配置效率是决定中国经济长期健康发展的新动能。然而,要素资源配置效率不高的现实,严重束缚了当前中国经济的活力[1]-[3]。尤其是在近年来人口红利消耗殆尽、劳动力成本迅速上升的背景下,改善劳动力市场配置效率,对中国经济新旧动能转换与高质量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4-5]。
改善劳动力市场的配置效率,首先需要科学测量劳动力价格的扭曲程度。Hsieh和Klenow[6]发现,劳动力价格扭曲使中国的全要素生产率损失了24.00%。与资本价格扭曲不同,劳动力价格扭曲隐藏在工资差异中,因存在劳动力异质性而难以度量。如果资本价格扭曲是资本的价格差异,那么劳动力价格扭曲就是相同能力劳动力的工资差异。在研究劳动力价格扭曲问题时会面临这样一个障碍:即使劳动力的教育程度、经验等已观测特征都相同,他们的能力差异仍然存在,而这部分未观测能力难以被度量,导致无法计算出劳动力价格的扭曲程度。
既有文献并未很好地测算劳动力价格扭曲,研究劳动力价格扭曲对经济造成影响的文献也相对较少。在传统文献中,工资残差一般包含两个部分:一是未观测能力与能力价格的乘积,二是未观测能力之外的差异,即劳动力价格扭曲。然而,由于劳动力价格扭曲难以从残差中识别出来,以往的研究只能使用较强的假设来控制扭曲对工资的影响。例如,假设劳动力价格不包含任何扭曲[7],或假设劳动力价格仅包含一个不随时间变化的扭曲[8]。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一些文献已经发现:个人能力以外的“暂时性随机误差”可以解释工资残差变化的一半[9]-[11]。如果忽略这个部分,将高估工资残差中未观测能力的影响,并遗漏重要的扭曲信息。本文将放松这些严格假设,将工资残差中的扭曲和能力部分区分开来,并测量劳动力价格扭曲的相对大小。
本文首次对中国的劳动力价格扭曲及其影响进行了定量分析。本文使用上海2011年外来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数据来识别劳动力市场的扭曲。该数据的最大优势在于涵盖了流动人口来沪前后的工作和工资信息。通过对个体来沪前最后一份工作的工资与来沪后第一份工作的工资进行差分,可以剔除该样本未观测的个人能力,从而找出省际间的劳动力价格扭曲差异。研究结果表明:发达省份,如北京、上海、广东等,劳动力价格扭曲的程度相对较低,发达省份的工资也更能够体现个人能力。这一结论也部分解释了所谓的“逃回北上广”现象。本文应用Hsieh和Klenow[6]的方法估计了劳动力价格扭曲对收入不平等、总产出和平均工资的影响。既有文献指出,收入不平等程度的上升中有80.00%—90.00%来自于劳动力价格扭曲的增大。但本文发现,在扭曲程度较高的省份,劳动力价格扭曲使得工资方差提高了15.58%—41.09%。并且,劳动力价格的扭曲也会加剧劳动力的错配,造成效率损失。在扭曲程度较大的省份,总产出和平均工资分别下降了21.36%—34.88%。
二、文献综述
工资的决定因素一般包括两个部分:已观测能力、未观测能力。前者包括受教育程度、工作经验等已观测特征,这些是目前文献研究的主要部分。另外一部分特征无法被观测到,称之为未观测能力,这部分特征构成了工资残差,由于缺少数据难以识别。对工资进行分解的传统文献发现:工资方差中组间差异占30.00%左右,工资残差占另外70.00%[12]。Katz[13]的工作也得到了类似结果:工资残差的变动占1963—1965年美国工资总方差变动的75.00%。这一系列研究的共识是:在理解收入不平等的问题上,必须更关注工资残差的水平和变化趋势。但到目前为止,大部分文献仍然集中于研究已观测特征可解释的工资组间差异,对工资残差的研究仍然不多。
随后,学界对工资残差的研究沿袭了Juhn等[7]的假设。Chay和Lee[11]对工资残差的分解为:εit=pteit+ωit,其中,εit为工资残差,pt是未观测能力的价格,eit为未观测能力,ωit是一个随机冲击。Chay和Lee[11]的研究将ωit看作关键变量,假设其方差在不同人群中发生变化时,未观测能力的价格变化会对工资残差造成怎样的影响。Lemieux[8]的研究采用了Chay和Lee[11]的假设,但同时假设ωit的方差并不随时间变化。因此,工资残差的变化主要分为两部分:一是未观测能力分布变化,这个变化是由已观测特征结构变动导致的;二是未观测能力的价格变化。Juhn等[7]与Lemieux[8]分别分解了各时期美国的收入不平等状况,得到了不同的结论:前者认为造成收入不平等的主要原因是未观测能力的价格变化,而后者则认为未观测能力分布的变化对收入不平等的贡献更大。
基于以上研究方法,一些学者对中国的工资残差进行了研究。Xing和Li[14]采用了Lemieux[8],DiNardo等[15]的方法研究了中国的工资残差,使用中国家庭收入调查(CHIPS)数据研究了1995—2007年中国收入不平等变化中各因素占比,并认为中国收入差距扩大的主要原因是未观测能力的价格上升。Xing和Li[14]还进一步研究了城市特征与工资残差变动之间的关系,发现私营企业对雇员未观测能力的定价更高,因而国有企业占比降低会导致工资残差的提高。Meng等[16]也认为导致工资残差增大的主要原因在于制度的变化。
技能偏向型技术变革(Skill-Biased Technical Change,SBTC)理论对工资残差的扩大趋势作出了解释。该理论认为:偏向高技能的技术变革提高了劳动技能价格,而劳动技能价格则包括了未观测能力,进一步提高了工资的组内差异。Acemoglu[17]认为,教育与未观测能力的回报从长期看都会提高,其原因在于高教育水平劳动力供应增加后技术进步会更偏向于与技能互补。Ingram和Neumann[18]的研究发现,教育回报率的提高可以被不同种类技能回报的上升所解释。Violante[19]指出,如果劳动力市场存在摩擦,未观测能力占比相对较大的劳动力将更倾向与高技术互补,使教育回报率和未观测能力的价格同时上升。Hornstein等[20]总结了SBTC理论的文献认为,技术进步会同时提高已观测能力与未观测能力的回报。
在SBTC理论的框架下,不难作出这样一个推论:如果未观测能力与已观测能力的价格同比例上升,那么工资残差在收入不平等中的贡献应当是恒定的。然而,实证结果并不符合这点。Card和Dinardo[21]的研究发现,在20世纪80年代,美国的工资残差在总收入不平等中的占比确实上升了,但在技术进步更快的20世纪90年代,该比例却保持稳定。对此现象的一个解释是:未观测能力的价格包含了随时间变化的劳动力价格扭曲,该因素抵消了技术进步的作用,这就导致最终的未观测能力的价格并未像SBTC理论所预测的那样变化。
事实上,很多文献都已注意到价格扭曲的重要作用。Gottschalk等[9]、Moffitt和Gottschalk[10]与Chay和Lee[11]均发现,工资残差中,随机冲击能够解释工资残差上涨幅度的1/2。问题的关键是工资残差中的“随机冲击”到底是什么?事实上,如果改变工资残差的组成成分,假设工资残差包含价格扭曲、且允许该扭曲随时间变化,实证与理论的分歧便可弥合。
当价格扭曲替代“随机冲击”成为为观测能力变化的成分时,可以分析劳动力价格扭曲会如何影响不平等和产出。Hsieh和Klenow[6]研究了要素价格的扭曲对企业分布和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朱喜等[22]考虑了农业部门的劳动力价格扭曲,并发现中国产生剩余劳动力的重要原因正来自于东、西部相对于中部的较高劳动力价格扭曲。本文使用Hsieh和Klenow[6]的模型,研究劳动力价格扭曲对平均工资和产出的影响。
三、数据描述
在研究未观测能力时,劳动经济学中常用的多期面板数据可能并不合适,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在间隔较长的多期面板数据中,个人未观测能力和已观测特征的累计函数关系可能不再适用。Meng等[16]与Xing和Li[14]的研究表明,2000年中国高校扩招后,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数显著增加,这使得低教育水平人群的未观测能力区间收缩而高教育水平人群的未观测能力区间扩张。因此,用高校扩招前的数据来推断高校扩招后的工资,可能会错误估计工资残差的占比,对高技能人群来说会低估,而对低技能人群来说则有所高估。第二,暂时性随机冲击,或者说本文定义的劳动力价格扭曲,在长时期面板中可能会随时间发生变化。在整个收入变化中,若几个组成部分都发生变化,将无法在工资残差变化中识别出劳动力价格扭曲。
为了解决以上问题,本文使用上海2011年外来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数据(以下简称“上海数据”)。上海在2011年对全市外来流动人口进行了抽样调查,这次调查访问了23 517人,覆盖所有16—60岁的外来人口。由于调查还涉及到与外来人口同住及不同住的家庭成员,因而调查数据实际提供了105 747人的信息。数据包含了外来人口的工作经历,尤其是来沪前的最后一份工作和来沪后第一份工作的信息,包括收入、企业性质、职业、行业等。
由于包括了迁移前和迁移后的信息,对本研究而言,上海数据是一套唯一可用的数据。实际上,大部分同类研究仅能使用移民迁出地和迁入地的普查数据,很难将其在个人层面上进行匹配。使用上海数据,可以避免以往文献中通过连接几个时间间隔较长的截面来构造反事实工资的作法。这种作法可能会因为个人能力变化或高校扩招等原因错误估计工资残差。由于来沪前最后一份工作与来沪后第一份工作对来沪前后状态均为“就业”的人来说时间间隔较短,可以假定其未观测能力没有发生变化,因而其工资差异就完全来自于已观测能力和未观测能力的价格变化。通过对来沪前后两份工作的工资进行回归和差分,就可将工资残差中已观测能力和未观测能力造成的影响消除,剩下的差异便是由两地之间劳动力价格扭曲造成的。在数据处理中,保留了调查中标记为来沪前后都处于工作状态的样本,排除一些样本较少(低于50人)的省份,总样本量为6 882人,来自13个省份。表1列示了数据中来自各省份的流动人口数量及相应的部分人口统计信息。需要注意的是,一些外来人口经过多次迁移,本文使用外来人口来沪前最后一份工作的所在地作为来源地。
表1 来沪前后状态都属于“就业”的外来人口统计(来源地)
四、劳动力价格扭曲的估计
根据Mincer收入函数,工资主要由劳动力技能和工作经验决定。基于此,本文假设个人工资由式(1)决定:
wagei,j,k=pj,kskilli+βj,k,1expi+βj,k,1dummyi+ωi,j,k
(1)
其中,i=1,2,…,Nj,j∈Θ,k=0,1。Nj代表来源j省份的来沪劳动力;Θ代表除上海外的30个省份;k代表外来人口属于来沪前(0)或来沪后(1)。wagei,j,k代表来源于j省份的劳动力i在k状态下的工资水平。skilli=(skilli,e,skilli,u)T是能力向量,包括已观测能力和未观测能力两个部分,且相互正交。已观测能力skilli,e由教育程度表示;未观测的能力skilli,u指努力程度、组织能力等无法通过教育程度观察到的能力。pj,k=(pj,k,e,pj,k,u)为来源于j省份的劳动力在来源地和上海能力的价格。pj,k同样分为已观测能力的价格pj,k,e与未观测能力的价格pj,k,u。expi代表个人工作经验,dummyi为时间哑变量,ω为残差。
根据以往文献,经验与能力的回报可能并不一致,因而在公式中将expi与skilli区分开来。Jeong等[23]的研究发现与SBTC理论的观点不一致,Jeong等[23]认为,随着经验供给量的增加,经验的回报率会下降,而SBTC理论认为技能的回报应当是上升的。本文区别于以往文献的关键变量是式(1)中的ω。由于所有能够提高劳动生产效率的个人能力都已经用已观测能力或未观测能力囊括,ω是个人能力之外的工资差异。与通常意义上的工资残差不同,它代表劳动力工资的扭曲,与个人的已观测能力与未观测能力都正交。根据Ingram和Neumann[18]与Hornstein等[20]文献,已观测能力与未观测能力的价格相关性较高。不失一般性,在此假设式(2):
(2)
其中,j∈Θ。式(2)的含义是,在不同省份,已观测能力的价格和未观测能力的价格虽然会变化,但比值保持恒定。这个等式在直觉上也是成立的,这是因为,如果已观测能力与未观测能力都属于能够提高劳动生产率的能力,只是前者能够容易地被观测到而后者不能,两者在技术进步时与资本相结合的水平也会按相同的速度上升,两者的比值就是必定相同的。
将式(1)中的skilli分为已观测能力与未观测能力两部分,得到核心模型式(3)。该式区分了劳动力工资中的劳动力价格扭曲部分与未观测能力部分,这是与传统工资决定方程最大的区别。
wagei,j,k=pj,k,eskilli,e+βj,k,1expi+βj,k,2dummyi+pj,k,uskilli,u+ωi,j,k
(3)
分别在k等于0和1时对每一个来源省份j估计式(3),可得到来自j省份的外来人口在来沪前后的拟合工资,用实际工资减去拟合工资算出工资残差。对每一个j依次计算来自该省份人口在来沪前和来沪后的工资残差方差,将来沪前后的工资残差方差相除,可得式(4):
(4)
在式(4)中,σj,k2(k=0,1)表示由式(3)估计出的同一批人口在来源地j及来沪后的工资残差方差,由已观测能力方差、未观测能力的方差加上已观测能力和未观测能力的协方差组成,且由于已观测能力和未观测能力相互正交,两者间的协方差为零,第一个等号成立。σu2为来自ji省份的外来人口的未观测能力方差。由于流动人口在来沪后获得第一份工作与来沪前最后一份工作的时间间隔很短,可认为其未观测能力未变化,因而式(4)第二个等号成立。σj,k,ω2(k=0,1)是ωi,j,k的方差,即人口迁移前及迁移后的工资扭曲方差。式(4)中的ηj,k=σj,k,ω2/(pj,k,u2σu2+σj,k,ω2)(k=0,1)表示来自j的劳动力的工资扭曲方差占工资残差总方差之比。与Juhn等[7]等文献相同,式(4)的含义是,在劳动力来沪后的工资残差中去除价格扭曲后,剩下部分的占比应当等于来沪后所面临的能力价格的比值。
(5)
从表2可以看到,安徽、北京、福建等地的劳动力价格扭曲程度相对上海较低,其他省份的劳动力价格扭曲程度相对上海更高,湖南、重庆、江西、江苏、浙江与上海之间存在显著程度在10%以下的差异。山东的残差分布的方差较大,虽然其扭曲程度较高,但其分布也较宽。如果在第一步中将山东工资残差分布进行5%截尾,山东与上海扭曲差异的显著程度便提高到10%以下。安徽与四川的扭曲程度与北京、上海、广东、福建之间并不存在显著的差异。原因在于,这两个省份的劳动力在来沪后未观测能力所解释的部分占比的下降速度比工资残差缩小得更快。根据Hornstein等[20],已观测能力和未观测能力的价格同步变化。然而与其他省份来源的外来人口不同的是,安徽、四川两个省份流动人口来沪后的教育回报反而出现明显下降:从安徽到上海的人口的教育回报从5.20%减少至4.00%、从四川到上海的人口的教育回报从7.00%减少至5.70%。这一现象可能与其具体分布情况或从事职业有关,导致某省份劳动力价格扭曲增大或缩小的原因可能比想象的更复杂。
表2 不同省份劳动力市场的相对扭曲程度
注:该表格的结果并未控制个人的职业、所属行业与公司性质等哑变量。即使控制以上特征变量,也不会影响结构的排序。
Altonji和Pierret[24]指出,雇主在难以识别个人未观测能力时更有可能只根据已观测特征来为劳动力确定价格。该机制会导致流动人口在流入地首次工作的工资残差偏小。如果该机制成立,那么随着外来人口来沪时间的增加,未观测能力在工资决定中起到的作用更大,这会使工资残差的方差增大。如果不同时期来沪人口的能力分布相同,那么2010年之前来沪人口的工资残差应当大于2011年的工资残差。
因此,分别对2010年和 2011年来沪的2 058名外来人口进行检验,结果表明,2010年来沪人口的工资残差和2011年来沪人口的工资残差并没有显著差异。将检验扩大至2001—2010年也能得到类似的检验结果。基于这一结果,并没有证据能够表明外来人口在上海第一份工作工资的残差会偏低。事实上,即使第一份工作的工资残差确实偏低,只要其未观测能力进入残差的速度与来源省份无关,那么各省份劳动力市场相对扭曲程度的估计和排序也不会受到影响。这个结论也进一步证实了之前的结论。
五、劳动力价格扭曲的影响
(一)劳动力价格扭曲对总产出的影响
劳动力价格扭曲可能会造成劳动力的错配,降低总产出。使用Hsieh和Klenow[6]的方法,假设j省份的总产出Yj由产出为Ys,j的Sj个行业生成。式(6)描述了总产出生成过程。式(7)描述了所有行业实现利润最大化情形下的价格关系。
(6)
Ps,jYs,j=θs,jPjYj
(7)
(8)
每种产品的产量是资本和劳动的Cobb-Douglas函数如式(9)所示:
Ysi,j=Asi,jKsi,jαs,jLsi,j1-αs,j
(9)
Lsi,j与Ksi,j分别表示在j省份s行业的i企业所使用的劳动力和资本。与Hsieh和Klenow[6]引入要素价格扭曲的方法类似,本文在利润函数中引入劳动力价格扭曲,如式(10)所示:(1)参考Hsieh和Klenow[6]的公式设计。此公式与下文的式(11)都采用了与Hsieh和Klenow[6]相似的推理方法。
πsi,j=psi,jYsi,j-w(1+τLsi,j)Lsi,j-RKsi,j
(10)
psi,j代表产品价格,πsi,j代表单位产品利润。w为单位劳动力价格,R为单位资本的价格。τLsi,j为真实工资偏离市场工资的程度。在工资偏离时,该企业的劳动力会发生错配,此时企业的边际劳动产出不等于w,而是w(1+τLsi,j)。以上海为基准计算其他省份的扭曲方差var(τLsi,j)。
将式(8)与式(9)的产出加总,可得j省份s行业的总产出Ys,j如式(11)所示:
(11)
将式(11)中的行业全要素生产率提取出来,可以算出各个行业全要素生产率与劳动力价格扭曲的关系如式(12)所示:
(12)
(13)
结合以上作法与参数设置,能够从式(13)中算出劳动力价格扭曲对各省份总产出具体的影响程度,结果如表3所示。在产品价格被标准化的前提下,各省份平均工资与总产出之比是给定的,劳动力价格扭曲对总产出的影响就与对平均工资的影响相同。
表3 各省份与上海的劳动力价格扭曲差距导致的产出(平均工资)损失程度 单位:%
根据表3,由于劳动力价格扭曲程度相对较高,山东、江苏、重庆、湖南、江西的总产出与平均工资降低了21.36%—34.88%。劳动力价格扭曲的意义非常重要,其不仅会造成资源错配,导致总产出的效率损失,还是收入差距扩大的重要原因。
(二)劳动力价格扭曲对收入方差的影响
劳动力价格扭曲会带来不平等程度的上升。以往的研究发现:工资残差的扩大,而非教育、经验等已观测特征能够解释中国城镇居民收入不平等程度逐年上升的80.00%—90.00% 。Meng等[16]发现,工资残差的扩大可以解释中国男性收入对数1988—2007年总方差上升的91.00%。Xing和Li[14]使用类似的数据,发现工资残差可以解释1995—2007年城镇工资方差扩大的78.00%。这类文献主要从时间维度来分析工资残差的贡献,而本文已经证明残差中的重要部分是劳动力价格扭曲,那么使用表2结果,可以分析在空间维度上,由于不同省份劳动力的价格扭曲差异造成工资残差扩大,进而使得收入不平等的比例。
图1展示了各省份的工资总方差进行分解结果。与Gottschalk等[9]、Moffitt和Gottschalk[10]、Chay和Lee[11]的结论一致,劳动力价格扭曲差异在收入不平等中占据了相当大的比重,而这部分差异原本会被解释为未观测能力的差别。在劳动力价格扭曲程度显著高于上海的七个省份中,劳动力价格扭曲可以解释收入方差的15.58%—41.09%。
图1 各省份劳动力价格扭曲的分解
六、结 论
本文使用上海2011年外来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数据,度量了中国各省份的劳动力价格扭曲程度。沿袭Hsieh和Klenow[6]的模型,对劳动力价格扭曲造成的宏观影响进行了研究。研究结果表明:北京、福建、上海、广东等省份的劳动力价格扭曲程度相对较低,湖南、重庆、江西、江苏和浙江等省份的劳动力价格扭曲程度相对较高;劳动力价格扭曲在一些省份可以解释高达41.09%的收入不平等程度,并且导致总产出和平均工资水平降低了21.36%—34.88%。本文的结论可以为制定矫正劳动力市场扭曲的相关政策提供理论支撑。
本文的边际贡献主要有两点:第一,相比既有文献,本文相对科学地测算了中国的劳动力价格扭曲。劳动力价格扭曲是工资残差的关键组成部分,代表了劳动力市场对劳动力的定价错误,对于不平等研究和资源错配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第二,本文使用流动人口来沪前后的工资数据,解决了传统文献中研究劳动力价格扭曲时存在的固有问题。一方面,在以往有关工资残差的研究里,无法区分工资残差中未观测的能力部分与劳动力价格扭曲,而以往的研究假设往往过于严格,如假定“没有劳动力价格扭曲”或“只有恒定劳动力价格扭曲”,会高估未观测能力的大小。另一方面,已观测特征在不同时期可能不同,在使用长时间截面生成反事实工资时可能会出现问题。以上操作使得劳动力能力价格研究中技能偏向型技术变革理论的预测与实证结果之间产生了矛盾:前者认为,未观测能力的价格与已观测能力的价格应当有较高的相关性,而后者认为,两者有时会呈现无关,甚至相反的趋势。本文的研究弥合了理论文献与实证文献的鸿沟。
本文也存在一些未来可继续研究的内容:第一,考虑数据可得性问题,本文使用的样本量偏少,能够计算劳动力价格扭曲的省份较少。第二,本文主要定义并初步测算了劳动力价格扭曲,并没有挖掘扭曲产生的原因。尽管如此,本文还是为相关文献提供了新的角度,在不平等和资源误置方面,劳动力价格扭曲将有待进一步更加深入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