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东尼·伯吉斯《莎士比亚传》中作者的主体性
2020-05-11许勤超王浩然
许勤超 王浩然
[摘要]在众多20世纪莎士比亚传记中,伯吉斯的《莎士比亚传》在传材选择、移情和学术个性方面都明显地体现了作者的主体性。作者撷取婚姻、爱情等素材,从性本能的视角透视莎士比亚的情感;作者对暴力的分析和描写,与作者对社会的认知和个人经验密切相关,是作者自我情感在传主身上的投射;作者在传记中对语言、音乐和福斯塔夫精神的见解又具有鲜明的个性特色。伯吉斯怀着对莎士比亚的信仰,打破偶像崇拜观,从人性出发,追寻莎士比亚的一生,同时也留下了自己的足迹。
[关键词]主体性;性本能;移情;学术个性
[中图分类号]110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372(2020)01-0105-06
一、前言
传记作为一种非虚构的文类,传记作者在写作的过程中都十分注重真实性,而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往往会感觉到传主的身上有作者的影子存在着,有的学者称这种现象为传记家的幽灵。其实,这里涉及传记写作中的主体性问题。在哲学上,主体指的是一种有着主观体验或与其他实体(或客体)有关系的存在,而主体陛是指行为人的主观能动性。“传记作者的主体陛也就是指传记作者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傳记往往具有鲜明的个性特色。”安东尼·伯吉斯的《莎士比亚传》在众多莎士比亚传记中独具特色。该传记出版以来,评论界对其关注颇多,大卫·霍洛韦(David Holloway)在《每日电讯报》称伯吉斯很适合写莎士比亚传记,他认为该传记“深刻揭示了诗人的心灵和精神世界”“作者眼中的‘威尔,不是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诗人,而是一个来自乡村,敏感、世俗而又精明的能够把艺术变为财富的诗人。”伯吉斯对莎士比亚有一种特殊的热爱,关于莎士比亚的生平,他还写了两部虚构性的著作。一部是小说《无与伦比的太阳》,主要讲述了莎士比亚与其妻子之间的情感故事;另一部是好莱坞电影剧本,史诗性地呈现了莎士比亚生平。如何呈现莎士比亚,在伯吉斯看来,每一个传记家心中都会有不同的莎士比亚,正如他在该传记前言中所说:“世界上每一个热爱莎士比亚的人都有权利来描绘莎士比亚的肖像。我要求的正是这一权利。人们缺少颜料和画笔,而且也明白最终只能画一个拙劣的肖像,但是我却有些真正的画像做素材,或者反言之,我的任务是帮助画好这些真正的画像。”伯吉斯这种主体性的诉求,在这部传记中得到了很好的体现。特别是在传材的选择、移情和学术个性方面都有明显的特色。
二、传材的选择
对于当代传记家而言,较为烦琐的工作就是如何选择能够表现传主生平性格的材料。像当代传记家霍尔洛伊德(Holroyd)在写《萧伯纳传》时就为浩瀚的材料而苦恼,他遍及世界各地收集萧伯纳的材料并研读其作品,最后在选材上更加注重萧伯纳的文化心理和文化活动方面的材料,使他的《萧伯纳传》呈现一种文化叙事的特点。莎士比亚的生平资料极为匮乏,这对传记家来说同样存在困难,如果大量运用一些想象性的材料,写出的传记严格来说会缺乏真实性,违背传记伦理,因而会更像是小说,或者说是传记小说。戴维·洛奇(David Lodge)在写《作者,作者》这部作品时,尽管作品中发生的故事都建立在事实的基础上,但他行使了,J说家的特权,就是运用小说的叙事技巧讲述真人真事,所以他说这部作品是小说而非传记。传记与传记小说不同,传记更强调真实,传记小说注重想象与虚构。因此,传材的匮乏,更需要作者从传主的生活轨迹中发现素材,进而进行合理的解释。这也正是伯吉斯所说的帮助画好传主的真正画像。
为画好真正的画像,伯吉斯像很多20世纪的莎士比亚传记作者一样,把莎士比亚看成一个普通人,把他置于伊丽莎白时代的历史、文化、风土人情的环境中进行刻画,说明莎士比亚与时代密切相关,他的伟大成就来自于实践,他的创作源于生活。伯吉斯还把莎士比亚的生平与他的作品联系起来,从源于莎士比亚本身的经验与生活的作品中了解莎士比亚。除了这些普遍的特点之外,伯吉斯对莎士比亚爱情生活和社会历史暴力事件的描写着墨颇多,而对于莎士比亚的感情世界的解释,伯吉斯明显受到弗洛伊德“性本能”学说的影响。
对莎士比亚情感的描写或解释,伯吉斯情有独钟,他写的《无与伦比的太阳》就是很好的例证。在伯吉斯以前的莎士比亚传记中,对莎士比亚情感世界的描述涉及很少。其中一部重要的莎士比亚传记钱伯斯(E.K.Chambers)的《莎士比亚:事实和问题研究》,在这部传记中涉及一些莎士比亚爱情婚姻的事件,但也仅仅是事件的呈现,并没有作深度的解读。为了更好地呈现莎士比亚的情感世界,伯吉斯在《莎士比亚传》中分两章集中解释莎士比亚的婚姻和情感纠葛。当然,伯吉斯除了结合自己对婚姻爱情的看法以外,还充分借鉴了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说。伯吉斯1917年出生于曼彻斯特,后来就读于曼彻斯特大学。在大学期间,他就十分热爱文学,思想上深受尼采的影响,是一个自由主义者和无政府主义者,加之当时弗洛伊德学说十分流行,因此对爱情和性,他都有比较自由的看法。从性的视角窥视莎士比亚的情感,可以呈现一个不同的莎士比亚,20世纪许多莎士比亚传记家都试图在这方面有所突破,但具有开创性和影响力的莎士比亚传记,非伯吉斯莫属。伯吉斯作为一个小说家具有猎奇的本能,而对情感号陛的解释,满足了他这种本能。当然,这种猎奇是建立在事实的基础上,而非天马行空的想象,正如他所说的那样:“倘若让人在两个发现中选择,一个是发现莎士比亚的戏剧佚作,一个是发现他的洗衣单子,我们大多都会投票选他换下来的脏衣服。”
伯吉斯对莎士比亚的昵称“威尔”(Will)颇感兴趣,他认为我们最好称莎士比亚为“威尔”,这与莎士比亚富有创造力的性冲动有关。在伯吉斯看来,莎士比亚在第一百三十五首十四行诗中,把“威尔”的含义发挥到了极致,诗中性的张力和复杂的诱惑力常常激发人诗意的想象。在这首诗歌中will一词出现了13次,作者围绕will一词作文字游戏,色情味甚浓。在伯吉斯看来,“威尔”具有“情欲、阳物、阴道”之意,而“威尔·莎士比亚”更是充满了性暗示一“他挥动着长矛,戳穿了处女膜”。伯吉斯从这首诗中赋予莎士比亚姓名新的意义,这种联想的确有点“惊世骇俗”,但并没有脱离真实的材料。对于莎士比亚的婚姻,伯吉斯主要选择《皆大欢喜》《维纳斯和阿多尼斯》和《错误的喜剧》作为支撑材料进行解释。伯吉斯认为莎士比亚和其妻子安妮·哈瑟维(Anne Hathaway)并不存在真挚的浪漫爱情,莎士比亚娶安妮·哈瑟维是无奈之举,他真正想结婚的人是安妮·惠特利(Anne Whateley)。这主要是因为根据文献记载,在伍斯特(Worcester)主教区档案上登记的和莎士比亚结婚的是安妮·惠特利,而1582年11月28日,富尔克·桑德尔斯(FulkSandells)和约翰·理查森(John Richardson)向伍斯特主教区宗教法庭提出的保证书上所写的是他们二人各以40磅作保请求批准威廉·莎士比亚和安妮·哈瑟维结婚。对于这种情况,钱伯斯认为保证书上的名字是正确的,而登记的名字是由于“书写人员疏忽错误所导致的”。伯吉斯的观点与钱伯斯不同,他认为安妮·哈瑟维在嫁给莎士比亚三个月以前,二人就发生了私腈,这纯属淫乱的私合,而且发生在大夏天的麦地里。伯吉斯认为莎士比亚在《皆大欢喜》中隐含地写了这件事:
青青麦田间,
嘿嗬嘿喏喏,
乡村男女交颈欢,
在这春天里。
因此,在伯吉斯看来,安妮·惠特利激发了莎士比亚的爱情,而安妮·哈瑟维勾起了莎士比亚的情欲。我们知道,1582年莎士比亚18岁,他很难爱上一个比他大8岁的安妮·哈瑟维。“二十六岁的女子已经超出正常的结婚年龄了,她一定开始饥不择食地到处寻找丈夫。”所以伯吉斯认为莎士比亚的长诗《维纳斯和阿多尼斯》就是关于半老徐娘的女神追求一位情窦未开的漂亮少年的故事。维纳斯轻佻风骚,情话绵绵,追求不舍,而那个傻乎乎的阿多尼斯却拒绝了她炙热的情意,这暗示着莎士比亚内心爱着的是那个年轻的安妮·惠特利。伯吉斯推测,1582年漫长的夏日里,莎士比亚柏拉图式地追求着安妮·惠特利期间,觉得自己的意欲日益难禁,他没有对娇弱美丽的安妮·惠特利用强,而他无法抵御安妮·哈瑟维的进攻,于是八月的田野成了幽会之地,他的精神,或者说性欲得到发泄。正是由于这样,安妮·哈瑟维怀孕了,莎士比亚只好伤心地与安妮·哈瑟维结婚了。他“让自己像牲口一样地带到屠宰场,即在婚姻之床上,他扮演了一位体面的基督徒的正人君子的角色,而这一切都是无可奈何的抉择。”所以伯吉斯认为莎士比亚和安妮·哈瑟维第一个孩子苏珊娜是情欲的产物,而不是爱情的结晶。缺乏爱情的婚姻也就很难有和谐的婚姻生活,“威尔的眼睛可能会滴溜溜地转个不停,斯特拉特福镇上比安妮更年轻的姑娘使他垂涎欲滴。”伯吉斯用《错误的喜剧》来说明二人夫妻关系的不和谐。《错误的喜剧》写于1582-1587年,其中,人物大安提福勒斯之妻阿德里安娜的泼悍性格就隐藏着深意,她怀疑丈夫有外遇,因而告诉主持尼爱米莉亚,她天天骂他不忠。伯吉斯认为莎士比亚把日常家庭生活写进了戏剧,也许只有生活在戏剧的想象之中,他才能排解心中的烦恼。
很多莎士比亚传记都会涉及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对诗中提到的黑肤女郎究根问底。伯吉斯认为还是把黑肤女郎保持无名氏的身份比较合适,他认为这些十四行诗很多具有自传体的性质,可以看作是莎士比亚在伦敦生活的反映。莎士比亚的感情是丰富的,在伦敦,斯特拉特福的安妮·哈瑟维被他抛到了脑后,他坠入了情网,正如第一百二十八首十四行诗中所言:
既然放肆的琴键因此快乐无比,
给它们手指,我则把你的芳唇品尝。
雨果在他的《莎士比亚传》中曾写道:“莎士比亚有平起平坐者,却没有高于其人者。一片国土载有这等人物真是特殊的荣耀。莎士比亚诞生的城市是优胜之地。永恒的光辉照耀着这只摇篮。”伯吉斯没有像雨果那样,用浪漫主义的溢美之词把莎士比亚置于高高的殿堂之上,伯吉斯把莎士比亚当作普通人看待,他有伟大之处,但也有七情六欲。所以伯吉斯推测黑肤女郎也许是名门贵妇,也许是宫中美女,也许是能歌善舞的高等艺妓。她是由几个人拼凑而成,没有必要去探究她的确切身份。他认为莎士比亚在伦敦住了很长时间,他也许有好几桩风流韵事。他的十四行诗是对人类几种普遍情感的真实反映,这些情感包括对女人肉体的迷恋和厌恶、被抛弃的痛苦等。“莎士比亚不像约翰·济慈(John Keats),为失去他心爱的姑娘范妮·布劳恩(Fanny Brawne)而失魂落魄,他是一个现实主义者,具有双重性,内心有善与恶的斗争,他还认识一切女人,不论是白人或是黑人,她们身上具有原始黑暗的不可抗拒的诱惑力。”
从性本能的视角看待莎士比亚的情感贯穿了这部传记,有些地方的解释也许有所偏颇,但纵观20世纪莎士比亚传记作品,在对莎士比亚性格解释方面,伯吉斯的贡献显而易见,可以说,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在其之后的传记家,诸如帕克·柯南(ParkHonan)、凯瑟琳·邓肯·琼斯(Katherine Duncan-Jones),二人写的莎士比亚传记都受到了伯吉斯的影响,他们都对莎士比亚的心理乃至不体面的生活进行了揭示,呈现了_一個立体的莎士比亚。由此可见,传记家在选取传材方面,与自己的写作意识有很大关系。当然,伯吉斯受到弗洛伊德学说及现代主义思潮的影响,其作品也是对20世纪70年代正在兴起的女陛主义文学批评的一种呼应。
三、移情
在心理学上,移情是指情感或感受从自我向对象的投射,即“情感移入”或“神人”。传记中的移情,类似于埃德蒙德·胡塞尔(Edmund Husserl)在《纯粹现象通论》中所说的经验投射,即人们通过移情获得他人的经验,并以移情为中介,形成一种主体间经验,从而构成一种主体间的世界。在传记中移情更多强调的是“传记家不自觉地将自己的处境、情感或动机投射到传主身上,从而形成传记的某种‘自传性”。传记家在写传记时,会通过各种形式显示自己的个性、兴趣和价值观。伯吉斯在《莎士比亚传》中,对暴力的描写和解释,与他对社会的认知和个人经验密切相关。
伯吉斯是一位对现实极为关注的作家,他的作品达40多部,很多作品都涉及暴力,可以说,对当时社会以及历史中邪恶的观察贯穿在他的作品之中,《莎士比亚传》同样如此。伯吉斯出生在一个天主教家庭,母亲早逝,姐姐也很早就去世了;他5岁时,父亲娶了后妈,后妈是个酒馆经营者,童年的伯吉斯生活并不快乐,家庭温暖的缺失,使他内心有一种孤独感;虽然生活在一个中产阶级的家庭,但他所居住的地方又脏又乱,他内心充满了对性和生活的恐惧;青年时他曾在英国殖民地马来西亚服役,殖民地的生活加深了他对现实的认识。他就像一个犬儒主义者,充满了对现实的不满,对暴力社会的憎恨。他1934年发表的《缅甸岁月》就是一部带有自传性质的小说,讲述了脸上长胎记的英国木材商人弗洛里在缅甸的悲惨故事,该小说对殖民地的丑恶现象进行了揭示。这种对现实社会的认知,同样也体现在《莎士比亚传》中。
在伯吉斯看来,莎士比亚时期的伦敦五光十色,肮脏鄙陋,充满谋杀,这与他童年生活的曼彻斯特和以后所经历的殖民地生活似乎很相像。“城里街道狭窄,到处是污水,路滑难行,……城里没有排水管道,河水臭气熏天,令人作呕。”初到伦敦的莎士比亚行走在街头,实际上是在死亡和痛苦中行走。“鸢鹰啄食着眼珠,布赖德维尔街被皮鞭抽打的妓女发出阵阵惨叫。”伯吉斯认为莎士比亚看到了那个时代的实质,从其早期的《泰特斯·安德洛尼克斯》和后期的《李尔王》所描写的残暴就是对当时社会的一种映射。莎士比亚作为一个剧作家,是生活的记录者,改变现实并不是他的使命,他接受了现实,同时也接受了与凡人同样残酷的上帝赐给世人的礼物一横陈街头的乞丐们恶疾缠身的躯体和周期性降临人间的瘟疫。莎士比亚身上体现着伯吉斯对现实的看法,所以伯吉斯才会说“莎士比亚本质上是我们中之一员。他降生在那个时代纯系偶然,因而莫名其妙地陷入了那个时代的残酷中去”。在谈到莎士比亚与克里斯托弗·马洛(Christopher Madowe)的关系时,尽管二人气质完全不同,但在当时戏剧界,马洛是莎士比亚能师法的最优秀的剧作家。本·琼生(Ben Jonson)继承了马洛讽刺喜剧的风格特点,而莎士比亚学到了其暴力在戏剧中呈现的技巧。马洛是一位戏剧天才,他的剧作《帖木儿》中的主人公帖木儿凶残无比,他杀光了大马士革所有的少女,把土耳其苏丹当作踩脚蹬,后来又被装在笼子里游街,直至他的脑袋在铁栅栏上撞得脑浆进裂。而莎士比亚在《泰特斯·安德洛尼克斯》中把恐怖场面渲染得无以复加,并创造了一个使马洛相形失色的马基雅维里式的人物。
伯吉斯一生结过两次婚。她的第一任妻子琳妮(Lvnne)曾在伦敦的夜道上遭人强奸,这给他及妻子都造成极大的创伤,从此他的妻子开始酗酒,进而导致流产。这件事也加深了伯吉斯对人性的认识,那就是人的本质是罪恶的。他的小说《发条橙》就与他妻子遭人强奸一事有关。该小说主人公15岁的亚历克斯就是一个追求自由意志而滥施暴力的少年。“《发条橙》对恶行的赤裸裸的描写在文学史上是罕见的,三分之·的暴力渲染一斗殴、抢劫、强奸、凶杀、吸毒等等,当今社会的一切丑恶暴行,强烈刺激着人的感官和道德防线,让人深感恶心和恐惧。”伯吉斯同样把他对人性的认识运用到解释莎士比亚的作品上,他认为生活中的莎士比亚时常处于一种焦虑的状态,莎士比亚的《李尔王》和《雅典的泰门》就是在痛苦焦虑的状态下写就的经典之作。在伯吉斯看来,这两部剧都有一种深沉的悲观主义气氛,都有主人公痛斥与情节没什么关系的淫乱行为。伯吉斯还引用了_一段《雅典的泰门》中泰门对雅典两个妓女说的一段话,对梅毒的症状做了很好的描述:
把痨病的种子播在人们枯干的骨髓里,让他们胫骨疯瘫,不能上马驰驱。嘶哑掉律师的喉咙,让他不再颠倒黑白,为非分的权力辩护,鼓弄他的如簧之舌,叫那痛斥肉体的情欲,自己不相信自己的话的祭司害起满身的瘌病;叫那长着尖锐的鼻子,一味钻营逐利的家伙烂掉鼻子,叫那长着一头鬈曲秀发的光棍变成秃子;叫那不曾受过伤净会吹牛的战士也从你们身上受到痛苦;让所有人都被你们害得身败名裂。
泰门因慷慨变得一贫如洗,于是他的朋友也都远离他而去,他成了一个愤世嫉俗的隐士。忘恩负义的行为使他痛彻心扉,他呼吁苍天用花柳病惩罚恩将仇报的人。李尔王对忘恩负义的人也是满腔怒火,在荒野上发疯的李尔王,恨不得将整个世界变成一个地狱,而他把陛看作是地狱的象征。据此,伯吉斯推断莎士比亚似乎也自有一种疯病,这是一种一时性的精神错乱,一旦发作,整个世界就成了_一座地狱,充满肮脏和虚情假意,社会秩序腐败不堪。莎士比亚笔下反复出现的一成不变的形象是沦为性欲的俘虏做出伤天害理的事之后感到愤慨与羞辱的人物。要想摆脱性欲,人似乎是无能为力的。其实,对于性欲的看法,莎士比亚在第一百二十九首十四行诗中也有所揭示:“普天下谁不知这般儿歹症候,却避不了偏往这通阴曹的天堂儿上走。”
妻子的遭遇是伯吉斯心中的一块伤疤。他的妻子后来郁郁寡欢,酗酒导致她于1968年就死于肝硬化,而这时伯吉斯才51岁。他内心深处有一种对性暴力的深切痛恨,他把这种情感转移到了莎士比亚身上以及对莎士比亚作品的解释上。在这部传记中,就连提到曾攻击莎士比亚是“演员的外皮下包藏着虎狼之心”的罗伯特·格林(Robert Greene)时,伯吉斯也十分强调格林的不雅生活一曾与一个放荡的妓女生活;但对格林后期作品中对伦敦罪恶的揭示十分赞赏。莎士比亚眼中的伦敦就是伯吉斯眼中的伦敦,生活在那里的人是痛苦的。正如16世纪大学才子之·的托马斯·纳什(Thomas Nashe)在一首诗中所言:美貌好似一朵鲜花/皱纹终将吞噬掉它/光明在此间不会久留,红颜自古多薄命/海伦美目已被尘埃遮蔽/染疾的我即将死亡/主呀,赐我以慈悲。伯吉斯总是大胆地暴露丑恶,描写暴力。20世纪60年代,《发条橙》拍成电影上映后,被一些評论家指控为宣传暴力,以至于他被冠以“暴力专家”的称号。后来,他创作的《尘世权力》讲述了_一个主教不经意地变成了_一个罪恶代理人的故事。该小说的叙述者是个同性恋,作品中弥漫着邪恶的气息和极权暴力的威胁,与奥威尔的《1984》有异曲同工之妙。所有这一切,都与他个人经历和对现实的认知有关,以至于他在写《莎士比亚传》时把自己对暴力的关注通过莎士比亚表现出来。
四、学术个性
文学性和历史性是传记作为一种叙事文本的重要特点,而学术品位也是很多传记的特点之一,特别是文学传记,也就是通常说的作家传记,学术品位就会更加明显。文学传记常会“关注传主生平与社会的关系以及传主作品的社会批判意义”,这就使文学传记常常具有一定的批评性。伯吉斯的《莎士比亚传》虽然在大的历史背景下记述莎士比亚的一生,但对莎士比亚作品的独特分析以及呈现出来的语言学知识和音乐视角,都深深烙下了伯吉斯的个人生活体验和人生追求。
伯吉斯喜欢学习各种语言,对语言的研究也有一定的造诣。大学时期就专注于文学和语言学,后来工作的足迹遍及亚欧很多国家,掌握了几种东西方语言。这种语言学的知识在《莎士比亚传》中也得以体现。莎士比亚是无与伦比的语言大师,伯吉斯从英语的发展史上看莎士比亚在这方面的成就。在莎士比亚时代,“英语犹如一艘‘金鹿号航船”,正处在蓬勃发展之中。它虽然不够优雅,但却朴素自然,丰富多彩,这都给莎士比亚提供了丰富的探索空间,莎士比亚的确做到了这一点,他使英语变得更加丰富,成了现代英语的重要奠基者。伯吉斯是一位在自我流放中不断学习语言的人,他曾与他的妻子开着车游走欧洲各个国家,车子成了他的移动的房子,他在里面写作思考,也在游走中接触到很多的语言,这对他能够掌握多种语言有很大的帮助。在伯吉斯看来,在生活中学习语言极为重要,生活中的语言也是最丰富的。所以伯吉斯认为莎士比亚虽没有像大学才子那样接受过大学教育,但他通过在生活中使用英语、观察英语、热爱英语来培养自己对语言的掌握,加上自己的天赋,他学会了运用语言的基本技巧,以新颖、跌宕的方式和丰富的语言奇迹般地反映生活中的真理。莎士比亚对语言的掌握固然需要阅读前人的著作,诸如奥维德(Ovid)、维吉尔(Virgil)、普鲁塔克(Plutarch)、塞内加(Seneca)、乔叟(chaucer)的作品,但生活才是语言的内在原动力。所以伯吉斯说,莎士比亚对英语的热爱,是因为“它是一种与他的思想融合一致的,丰富多彩的大众化的语言工具。”。在对莎士比亚语言的探讨上,伯吉斯还用其丰富的语言学知识,对莎士比亚作品中词汇的发音与现代英语发音的不同进行了详细分析,进而说明这些词汇在当时演出时演员发出的声音所产生的丰富意义是用现代英语发音进行演出无法企及的。所以,该传记中伯吉斯结合他自己的语言学背景,对莎士比亚的语言魅力做了台理的解释。
伯吉斯的小说深受读者欢迎,但同时他又是一位书评家,就像当代在西方享负盛名的学者乔治·斯坦纳(George Steiner)一样,都是百科全书式的人物,这也使他的书评总能给人新鲜的感觉。布克奖获得者拜厄特(Byatt)就曾高度评价斯坦纳的成就,同时也十分赞赏伯吉斯的才华,这其中除了伯吉斯从天主教的观点看待问题外,他对音乐的了解也是其中的一个原因,她说“伯吉斯总能从音乐作品,尤其是贝多芬的作品中感受到欢饮。”伯吉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曾在部队服役,退役后在爵士乐队弹过钢琴。伯吉斯的音乐修养不但体现在他写的电视剧、舞台剧、音乐剧中,还体现在他写的许多音乐评论的文章中。丰富的音乐知识,使他在解释莎士比亚剧作时,总能看到其中音乐的因素。他认为莎士比亚也是一个具有相当丰富音乐知识的作家,因为他的一些戏剧涉及音乐。在伯吉斯看来,麦克白夫人告诫丈夫“把你的勇气拧到头吧”这句话是直接来源于琵琶的调弦动作,《罗密欧与朱丽叶》一剧充满了语带双关的音乐术语,作为语言大师的莎士比亚,他的语言音乐般的旋律往往给人留下深刻印象。在对莎士比亚戏剧音乐性的解释上,阿克罗伊德(Ackroyd)在他的《莎士比亚传》中也做过同样的探索,譬如他认为《第十二夜》“充满了音乐。它以音乐开始,也以音乐结束”,而《威尼斯商人》“从头到尾都确实有各种各样的音乐意象,这种音乐意象在地点为贝尔蒙特的最后一场中达到了顶点(五幕一场)”。相较于阿克罗伊德来说,伯吉斯更多是从自身经验看莎士比亚戏剧中的音乐性。
对音乐的热爱,使伯吉斯希望人们视他為写小说的音乐家,而非会作曲的小说家。他也推测晚年的莎士比亚和他一样,非常热衷于音乐。他写道:“我觉得他晚年对音乐更加有兴趣了,比他工作的那些年更加认真。那时他也曾认识托马斯·莫里(ThomasMorley)这样的音乐家,此人曾为他戏中的歌词谱曲,还曾是他栖居主教门时的邻居。但音乐这种艺术离他擅长的戏剧虽然很近,在他眼里却始终有点神秘。现在是深入学习和研究的时候了。”
除了语言和音乐,伯吉斯在对一些人物的分析上往往具有独到之处。譬如福斯塔夫在很多人看来是一个滑稽可笑的人物,而伯吉斯在他身上看到了莎士比亚的影子。他认为,人们经常谈论的莎士比亚精神,有时主要是指福斯塔夫精神,也就是自由的精神。这种精神“是使文明得以保存下来的一种伟大精神。当国家过于强大,人民对灵魂过分忧虑的时候,这种精神就消失了……福斯塔夫精神在当今世界所剩无几,而随着国家权力的增长,将会彻底消灭。我们十分缅怀福斯塔夫。”其实,伯吉斯对福斯塔夫的理解,也是他个人精神追求的写照。伯吉斯熟读詹姆斯·乔伊斯(James Joyce)和惠特曼(Whitman)的作品,深受二位作家的影响,自我放逐,追求自由。伯吉斯就像葡萄牙诗人佩索阿(Pessoa)一样,是一个心灵无政府主义者,他对福斯塔夫的理解,正像他的许多充满独到见解的书评一样,折射出了他的精神世界,使这部传记更具个体特征,同时,在福斯塔夫批评史上也是独树一帜的。
五、结语
20世纪以来,有关莎士比亚的传记众多,很多传记都不同程度地体现了作者的主体性。诸如舍恩鲍姆(Schoenbaum)的《莎士比亚生平种种》是作者严谨学术个性的体现,格林布拉特(Greenblatt)的《尘世间的莎士比亚》是作者新历史主义批评思想的体现,阿克罗伊德的《莎士比亚传》则是作者钟情历史研究的个性体现,而伯吉斯的《莎士比亚传》更多地折射了作者个人的生活体验。伯吉斯在大学阶段就喜欢阅读莎士比亚的戏剧,在这部传记中,他把自己的情感、思想投射到传主身上,并在对传主及其作品的解释中彰显自己的学术个性,尽管他与莎士比亚生活在不同的时代,但在这部传记中,他与莎士比亚的距离更加接近了,正如他在这部传记中所说的那样:“如果我们想看莎士比亚的脸,只需照照镜子就可以了。莎士比亚就是我们大家,是普普通通受苦的人,稍有钱财,情欲旺盛,是个凡夫俗子。”伯吉斯没有把莎士比亚奉为神明,这样也使这部传记更具有伯吉斯的味道。正如杨正润所说:“越是优秀的传记家,他的主体力量就越强大,他就越是顽强地表现自我,其结果,传记都打上了传记家个性的烙印。”伯吉斯怀着对莎士比亚的信仰,打破偶像崇拜观,从人性出发,追寻莎士比亚的一生,同时也留下了自己的足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