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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视频平台中非遗传播对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作用研究

2020-05-11王雪

决策探索 2020年8期
关键词:文化空间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虚拟空间

王雪

【摘要】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途径之一,短视频平台能为民族间的交往提供一个虚拟形式的文化空间,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则为民族交流提供了手段、内容,并成为一个文化符号。在民族交往交流合作互动下,短视频平台能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创造新的形式和行动机制。

【关键词】短视频平台;非物质文化遗产;虚拟空间;文化空间;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从个体出发去解决多民族问题并促进民族间融合团结的根本方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能为我国的社会团结、长治久安以及和平发展提供新的形式。就社会而言,它能确保个体之间的团结从而实现文化自信;就国家而言,它能确保人民的集体参与从而实现政治思想的统一。所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其时代性和必然性。

民族间的交往交流是民族融合的首要条件和要素,也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可缺少的首要条件。目前针对短视频平台非遗传播的研究,多关注于非遗通过短视频平台的传播会达到怎样的效果,普遍围绕的是传承保护或是创新转化这两方面。目前,许多非遗已不存在传承保护或创新转化的问题,而是需要在后续的社会发展中起到更为明显、持久的效果,如何达到这个目标?换言之,非遗如何通过短视频平台的传播起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作用?笔者对此问题做了清晰的梳理和探讨。

首先,民族间的交往交流交融需要一定的空间基础,短视频这个形式能为民族间交往交流创造一定的文化空间。虽然这个文化空间像一个公共领域,但通过这个公共领域能够促进多民族个体之间的对话和交流。其次,虽然非遗的传播并不是这个文化空间里唯一提供素材和内容的交流形式,但其在历史上的跨度和地域上的普遍性值得所有人去研究。问题在于,非遗的传播是否能在社会发展中达到我们预想的效果。最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是理论层面的一种形式,它无法用数据展现,也无法为人所观测,只能在与其他可观测的显变量互动中观测到其变化程度。通过短视频平台的社交机制和后台管理系统辅助统计,是否能起到类似指标的作用,推动民族间的交往交流,这是最核心的问题。基于交往行为理论与公共领域理论,针对以上问题,本文将进一步论述并分析短视频平台中非遗的传播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以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之间的行动机制,为进一步论述社交媒体与两者之间的关系做一个系统的思考。

一、文化空间与虚拟空间

在人类学中,文化空间指的是一个文化的物理或自然空间,具有文化场所的功能,在这个场所中,文化展现的是一种物质般的状态,这个场所也就是所谓的“场”。在这个“场”里必须有文化的踪迹、人类的行为以及观念。除此之外,还需要有时间观念、岁时传统以及人类本身的“在场”。而在一定的前提条件或一定的形式下,虚拟空间也是文化空间的一种形态,只是将这种文化空间进行了虚拟转化,也可以说是虚拟的文化空间。首先,虚拟空间有着时间和空间的双重属性,人们在虚拟空间中也能获悉时间状态,虚拟空间的空间属性则是通过网络或是更加隐秘的物质创造的,虚拟空间在双重属性的前提下创造出了需要想象的“场”。其次,在虚拟空间中,有人的思想存在,就必定有文化出现,且思考、想象都是人类的行为。最后,人类本身对于虚拟空间的“在场”,是通过想象来实现的。

二、短視频是民族交往交流的文化空间的虚拟转化

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进行需要一定的空间基础。传统意义上的空间通常被视作纯粹的物理概念,随着社会科学如社会学、政治学、人类学、心理学等学科对空间范畴研究的不断深入,空间的社会属性、社会形态、社会意义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关注,空间因素与行为、社会、文化、心理等方面的关系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强调。

一是短视频为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创造了一定的文化空间,这种文化空间并不是狭义上只局限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而是广义上包括所有文化形式和空间形式的一种研究视角。这里的文化空间,更像是在互联网世界中通过网络传播并以社交媒体为主的虚拟空间,或者说是一个虚拟的文化空间,也就是从空间到文化空间的虚拟转化,甚至可以说是介于虚拟空间和文化空间,是虚拟空间和文化空间的交集。互联网和信息技术所塑造的网络虚拟空间开拓了一个深不可测的观念和意识的世界,事实上已经成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传播的“主战场”“主阵地”和“最前沿”。

二是虚拟空间为短视频提供了网络技术和信息技术,而文化空间则赋予短视频意义和内涵。但就目前的技术来说,短视频并不能给观看的人创造一个真正的“场”,观看视频的人可以选择不去想象,无法“在场”就不能成为完全的文化空间,但未来VR技术成熟后,短视频或许会给人们创造出一个新的虚拟的“场”,人们在观看视频的同时也能认为自己与视频的当事人在同一个地域或者能直接感受到这个地域的所有特征。还有另外一种预想和说法,若目前的技术已经达到了虚拟的文化空间的要求,这种虚拟的文化空间在一定程度上等同于我们现在大部分人所讨论的文化空间。人们在观看视频的时间内,就已经在创造或者说处在一种虚拟的文化空间内,这种虚拟的文化空间虽然不是一个真实的场景,但是也能让人们产生出一种“在场”的感觉,这种感觉在本质上与人们在电影院观看3D电影的感觉相同(如图1)。这两种说法哪一种会被证实,我们不得而知,此问题还需要进行进一步的研究和讨论。

三是哈贝马斯曾对公共领域作了一个简明扼要的界定:所谓公共领域,首先意指我们的社会生活的一个领域,在这个领域中,能够形成像公共意见这样的事物。公共领域原则上向所有公民开放。公共领域的一部分由各种对话构成,在这些对话中,作为私人的人们聚到一起,形成了公众。当这个公众达到较大规模时,这种交往就需要一定的传播和影响的手段。今天,报纸和期刊、广播和电视就是这种公共领域的媒介。哈贝马斯的界定只针对于他所看到的情况和他所处的时代和社会,但如今已经进入互联网时代,短视频平台在互联网世界里的定位就不仅仅是一种公共领域的媒介,它更像是为公众创造出的公共领域,至少它在功能结构上达到了其对于公共领域界定原则的基本方面。具体有以下三方面可以判定短视频平台是符合民族交流交往要求的公共领域。第一,短视频平台中的社交者都是自愿参与,并且拥有了一定的规模,已经形成了“公众”,他们都关注着同样的“普遍利益”,对于民族交流交往来说,这些个体已经有了一定的文化基础。第二,其大多数受众已具有批判意识,短视频平台上除了非遗外还有许多形式的文化,其受众会针对个人爱好、趣味、取向选择自己喜欢的内容,他们不仅仅要分辨对或错,还要针对这些内容给出自己爱好与否的理由,这就会导致公众舆论。利用公众舆论,也能起到对普罗大众的规范和监督。第三,短视频平台的流通速度比普通的媒介(广播、报纸、期刊)快得多,且公众对其已经形成了一种依赖,尤其是青年群众,短视频平台能为民族间青年一代的交往带来更多的机会,拉近各族同胞心灵和思想的距离。综上所述,短视频是一个虚拟的文化空间,而短视频平台则是短视频聚集的公共领域。

三、非遗为民族间的交往交流提供文化内容和素材

民族间的任何交际都是按照一个个的过程进行的,首先是族际交往,在此基础之上才能进行文化交流,最后达到民族间的结构交融。在短视频平台带来交往的机会后,非遗可以作为民族间文化交流的内容和素材。非遗来源于人们的生活,生活题材普遍被人们关注,人们在此题材上能有更多的互动。许多地区的非遗与其相邻地区的非遗有许多的相似之处,人们可以通过这些共同点,深化交流。如今,文化共享成为趋势,对于非遗,我们已不能有“独家”“唯我”的想法,而要与大家共享,通过对非遗的传播,能够增强对于中华民族的文化自信和文化认同,在文化自信和文化认同的基础上再交流,能够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也能在民众脑海里深化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在相似点较少或距离较远、文化交流困难的情况下,非遗的传播能够作为一种手段,使得双方可以从本土非遗特点或保护方式的探讨开始,打开双方交流的大门。非遗不同于其他文化形式的是,其本身就是一个文化符号,在往后的社会发展中会引来更多人的关注,并且能带来超越现在的影响,能在文化的普遍性和地域的特殊性中找出其共同的一般价值。这种一般价值的终极形式就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四、短视频平台中非遗的传播与民族交往交流的行动机制

在对短视频平台和非遗与民族间交往交流的关系有一个清楚的认识后,应该了解到这两者间的关系或互动有着同样的目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尽管短视频平台和非遗都是为民族交往交流服务,但两者之间的功能定位却有区别。在行动机制的讨论上,我们就不能将其结合起来讨论,而要将这两者分为两个不同的环节或对象进行思考。

一是“目的论”行动机制。为了满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个目的,就需要对条件作出一系列的筛选,其直接选出的条件是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要达到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目的,需要一定的文化空间,在这个基础上选择了公共领域形式的短视频平台;最后短视频平台为了配合其文化交流的目的,就需要选择合适的非遗入驻其平台(如图2)。这整个过程、系统是站在国家的角度来进行的。

二是“规范调节行动”行动机制。这种行动机制假设短视频平台、非遗、民族交流交往交融具有相同的价值观念,通过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个共同价值来规范约束短视频平台、非遗、民族交流交往交融(如图3)。

三是“戏剧式行动”行动机制。短视频平台和非遗都具有各自的特点,并通过宣传或传播,在公众面前主动地去展现各自的优势,从而达到吸引更多群众的作用,在此基础上带动民族间交往交流,最后达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作用(如图4)。在这种行动机制中,短视频平台和非遗都有展现自我的环节,故称戏剧式行动。

四是“交往式行动”行动机制。这种行动机制将非遗或短视频平台作为前提,若将非遗作为前提,可吸引部分群众变成短视频平台用户,平台给予这批新用户与老用户交往交流互动的机会,最后起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作用(如图5)。

总之,无论以上四种行动机制有多大的差别,它们的共同目的都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而民族交往交流在这四个行动机制中起到的都是中介的作用。在实际情况中具体是哪种行动机制在运行,或有其他更为复杂、客观的形式在進行,这些都值得我们进一步思考和研究。

参考文献:

[1]郝亚明.民族互嵌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内在逻辑[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9(05):1672-433X.

[2]王涛,姚崇.网络虚拟空间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传播及其建设研究[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02).

[3]陈勤奋.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理论及其特点[J].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01):0438-0460.

(作者单位:广西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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